从“纵向吸纳”到“横向协同”:国家与社会关系演进逻辑的嬗变*
2022-12-11祁文博
祁文博
提 要:国家与社会关系是展现一个国家建构、成长与发展的重要维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总体上经历了由“纵向吸纳”到“弹性治理”、再到“横向协同”演变的逻辑主线,展现出权力与权利彼此互塑、互嵌、互动的良性博弈样态。从社会治理思想与实践创新的角度出发,这一历史逻辑嬗变的过程主要是由国家治理的历史方位、实践体系以及主体结构三个次级逻辑构成。在新时代,国家与社会关系仍需要在坚守国家逻辑的同时,与社会力量形成包容互动的良性关系,循序抵定持续成长与秩序稳定的“中国之治”,并通过“理念—结构—政策”配套组合集顶层设计、中观制度与微观政策的治理体系,持续释放治理合力。
国家与社会关系一直是政治哲学聚焦的核心议题,始终渗透在哲人对于不同政治体制和社会治理方式选择的思考和探索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直接影响公权力的存在状态、运行方式、作用限度以及规约方向。①任勇:《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的拓展及应用》,《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9 年第5 期。改革开放后,学术界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呈井喷之势,涉及的议题囊括了中国整个经济社会的变迁过程,更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息息相关。②近年来,既有学者从政社互动的视角考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参见宋道雷:《共生型国家社会关系:社会治理中的政社互动视角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 年第3 期);也有学者从基层社会治理变迁的维度考察政社互嵌结构(参见周庆智:《政社互嵌结构与基层社会治理变革》,《南京大学学报》,2018 年第3 期);还有学者从城市基层社会形塑和变迁的角度考察国家与社会关系演变(参见郎晓波:《从“政权建设”到“社会建设”:新中国70 年城市基层社会的形塑与变迁》,《浙江社会科学》,2019 年第6 期),等等。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社会治理实践与思想的变迁能够从侧面反映出党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认知演变。笔者以社会治理思想与实践创新作为研究视角,深度观察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变迁历程与相关逻辑。在中国语境下,中国共产党的位置在国家中构成了公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①景跃进:《将政党带进来——国家与社会关系范畴的反思与重构》,《探索与争鸣》,2019 年第8 期。中国共产党功能调适深度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力度、速度以及进度,分析国家与社会关系离不开党的社会治理思想演变历程。透过对中国共产党全国执政70 多年社会治理思想变迁过程的研究,检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嬗变的逻辑与轨迹,进而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历史借鉴和方向指引。
一、“纵向吸纳”:“总体性社会”的国家“包揽治理”
旧中国战争频仍、生灵涂炭、一穷二白、满目疮痍,政治腐败、经济崩溃、社会凋敝。新中国成立以后,新生的人民政权又受到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威胁。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历史任务是如何快速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集中统一的国家政权,巩固革命胜利果实。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当时的中国选择了以政党力量主导国家建设与治理的道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这一时期的真实写照。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均被纳入到党的统一管理体系之中,党和国家同构,国家覆盖社会,并在计划经济体制上形成了高度集中统一的“全能式”社会管理模式。稳固的社会管理体制以单位制、户籍制、档案制、职业身份制等为制度基础,在城市以街道制和居委会制作为对城市社会人员的管理体制,在农村以人民公社制作为主要抓手,统一管理社会事务、统一部署民生工作、统一确认人民身份。整个社会是一个非流动的城乡二元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弹性较小、形态比较稳固,国家与社会关系呈现出“社会服从于政府”的格局。党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呈现出高度的一体性,党对国家社会的领导逐渐形成行政权力主导一切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结构模式的形成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发挥到淋漓尽致,但同时也带来了吞噬社会、影响社会发育的后果。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以前,国家社会管理思想的核心是“包揽社会”,②这一阶段社会治理方式基本上采取由国家或集体包揽的行政方式。(参见宋学勤:《我党有丰富的社会治理思想资源》,《人民日报》2015 年4 月21 日;宋学勤:《中国共产党社会思想史的逻辑展开》,《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 年第2 期)学者孙立平等将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社会,称其为“总体性社会”“国家与社会合为一体以及资源和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国家具有很强的动员与组织能力,但结构较为僵硬、凝滞”。③孙立平等:《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1994 年第2 期。这基本概括了改革开放前30 年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在这种社会结构下,我们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模式,即“包揽治理”④刘正强:《“总体性治理”与国家“访”务 ——以信访制度变迁为中心的考察》,《社会科学》,2016 年第6 期。模式,对应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是“纵向吸纳”社会,在社会管理层面具有丰富的内涵。虽然具体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每个历史阶段,社会建设与管理的重心不同,但是就社会管理的策略布局与实践探索而言,“破旧立新”的社会管理理念贯穿改革开放前30 年的始终,既关注对以往落后社会残余的清除,也重视社会管理思想、社会管理制度与机制的建立与创新。就社会管理的主题而言,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更多的是通过健康管理、社会救济、基础性保障住房、义务教育以及公共卫生等一系列基础性的社会保障手段,实现老百姓的生命权、生存权、健康权,满足人民的“生存性需求”。就社会管理方式而论,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治理主要通过行政手段,采取由国家或集体大包大揽的制度设计,推进社会建设。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将社会问题上升为“政治问题”,这保证了资源分配的公平正义。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的顶层制度设计,充分发扬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保障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实现社会事业的长足发展。与之相对应的“纵向吸纳”社会模式将国家变为资源、利益以及发展机会的垄断者,在城市依靠单位制、在农村通过人民公社制等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将原子化的个人纳入到社会主义超稳定“共同体”之中,实现对社会的整合。毋庸置疑,这种顶层制度设计与社会治理模式,为后续的社会治理创新预留了改革的空间,特别是户籍制度、城乡分治以及单位制等一系列制度实践,虽在当时产生了良好的制度绩效,但是也存在着诸多弊端,对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形成了障碍。
二、“弹性治理”:弹性依附国家的社会分化形态
中国的改革开放,虽在经济领域率先得到突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取代“以阶级斗争为纲”,实现了国家重心的合理位移。但是就改革的目标、力度以及所产生的预期效果而言,改革开放绝非是一场单纯的经济变革,而是一场全方位的社会总体性变革,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领域分离与结构转型成为重要样态,权力结构由单极格局向分权共治转型。特别是新型城镇化、信息化以及市场化等因素的推动,非流动的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向利益多元、阶层多样、思想多变以及结构复杂的社会演变。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弹性逐渐增大,①曹正汉:《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弹性:1978 年以来的变化》,《学术界》,2018 年第10 期。而“纵向吸纳”社会模式已经无法诠释这一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法团主义也不能清晰解释。总体来看,这一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是经济领域转型推进社会结构分化的“弹性治理”模式,基本体现在本阶段的社会管理思想中。具体来看,传统的单位制逐渐开始瓦解,在城市中,社区制开始取代街居制,成为重要的基层管理方式;在农村中,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村委会成为村民自治的典型组织。伴随着各类自治组织的发展壮大,国家与社会关系开始呈现出弹性增大的趋势,政府不再完全包办社会,开始分权于社会、市场。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应厘清党组织与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划清党和国家政权之间的职能。与此同时,通过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化,构建多元管理主体互动平台。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必须使社会协商对话形成制度,及时地、畅通地、准确地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在全国、地方和基层不同层次开展的重大问题协商对话,为探索新的社会管理模式提供理论指引。
基于整体性视角,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社会建设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经济建设的附加,国家治理改革的重点是调适社会管理的目标、任务与重心进而响应经济体制变革。但是自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经济转轨带来社会转型,社会流动性、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增加,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分离愈加显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便应运而生,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管理体系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内容。在社会管理主体上,开始由“单一行政主体”逐渐向多元治理主体过渡;在管理手段上,“运动式治理”虽占重要地位,但是制度化与法治化的社会治理活动日益提倡;在管理机制上,单向管控开始转向多元协同;在管理环节上,由单纯的依靠事后处置向事前事中事后处置相结合转变。总之,这一时期政府的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制度性规约和法治化转移,“强国家、弱社会”的社会格局仍然存在,在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分配体例中,政府依然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
党的十六大以来,社会管理被明确为党和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手段;党的十七大又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①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年版,第37 页。。“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社会建设”“社会管理格局”成为当时重要的政策话语。随着社会结构的进一步分化,利益诉求更加多元、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社会风险逐渐增加,但是规制化常态化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带来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足、环境污染、贫富差距拉大以及社会心理问题等社会矛盾。长期的“强国家、弱社会”的社会格局,无法适应当时的社会发展情境,需要国家持续向社会放权,发挥其在公共服务供给、民生保障以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优势,不断向社会让渡空间、提供资源、转移职能,培育与发育相结合,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在社会治理思想层面,“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以及“民生建设”成为重要的政策话语体系,集中反映出该时期社会管理思想的“社会化”表达开始走向成熟。就目标取向而言,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②2006 年10 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建设目标;就社会建设途径而言,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譬如: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教育资源的均衡性分配、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及城乡统筹的医疗卫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发展性需求”;从保障手段来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同时也科学地界分了不同社会管理主体的功能、作用以及职责,体现了我们党社会管理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在“领域分离”和“结构转型”的社会变迁过程中,党越来越意识到“经济建设滞后于社会建设”,因此,不断提高以民生工程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水平,越来越成为党和政府施政重点。总之,随着市场化、信息化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动,社会自主性较改革开放初期得到极大生长,社会参与国家治理的广度、力度、深度不断增加,国家与社会的分化形态进一步发展。但与国家相比,社会的力量仍然显得比较弱小,譬如:社会组织的参与度仍然比较低,参与能力有限。社会处于“相对弱势”的现状仍然未得到根本改变,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没有形成。
三、“横向协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概念,专题阐述“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并将其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之中。“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并非单纯语义变迁,更是治理理念、动力、结构、主体等全方位的与时俱进。新时代,以“不平衡、不充分”为特征的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滋生社会治理理念、体系、体制、制度与机制倒逼变革的内在机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 年10 月28 日。成为这一时期重要的政策话语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在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上,提出将“民主协商”与“科技支撑”有效嵌入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与科技化水平,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在不断增强。“社会治理作为一门科学”②《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年版,第125 页。,其变迁的轨迹深刻折射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社会发展情况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地描述了党在不同时期的执政重点。基于整体的角度来看,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滋生的一系列社会治理政策取向,不断形塑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形态。基于国家顶层设计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国家在更大程度上寻求与社会协作,与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社会;另一方面,国家通过“治理重心下移”不断寻求监管基层社会事务的新手段。但是,基于历史惯性、意识形态与国家选择,强国家依旧是中国社会治理演变中的不变要素。特别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主题下,国家功能要有一个稳定的边界,效能政府、规范市场与法治社会之间的协同关联至关重要,③黄建洪、祁文博:《“城市中国”的治理逻辑与国家治理现代化》,《领导科学论坛·国家治理评论》,2016 年第6 期。权力范围、责任归属以及职能享有之间的清晰界分是三者有效规约与协同的重要内容。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把握,“共建共治共享”深度诠释了新时代国家与社会之间对于治理主体、内容以及成果分配的价值性约束与政策性规定。这代表国家与社会关系超越了政社对抗,消解了以“公权力—私权力”界分为主线的演变轨迹,更加重视权力、权利和责任对于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以及政府与社会合作治理的重要意义。
从城市基层治理实践的变迁视角来看,“社会管理”转向“社会治理”、“街居制”转向“社区制”,这个过程在不断削弱居委会在社区自治中的垄断地位,促使居委会的社区自治手段不断做出调适。比如:“网格治理”“微治理”等手段层出不穷,在推进基层治理精细化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层党组织、社会组织、政府以及公民等多元主体在基层治理实践中贡献不同的力量。从理论层面审视这一时期社会治理思想的变迁历程,能够为深刻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不同的视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社会治理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在深刻洞察治理理论对社会建设实践能动反映与超前预见的基础上,深刻剖析每一历史时段不同群体、阶层与集团的社会定位,并对其利益诉求与价值目标合理分析,进而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组合。这种深刻的逻辑调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明确一个核心前提,即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社会管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党的领导始终是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前提性原则。二是,笃实一个明确主题,即改善和保障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当前,民生领域依然存在着短板、弱项,群众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领域有更高诉求。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改革体制机制,回应人民群众需求。三是,完善一个格局,即共建共治共享。一方面,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改善社会治理方式,创新针对社会主要矛盾化解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党的领导、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考察党在这一时期的社会治理思想和实践,能够发现两个特征:一是重视社会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作为全新的思想和理念,蕴含着党和国家日益关注增进人民福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诸多社会问题,这意味着对社会建设的日益重视。二是国家与社会合作共治。“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提供了理论导引与行动方略。“共建共治共享”的内在规定性意味着多元主体协同合作互动样态将成为社会治理常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围绕着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政府主导—参与协同”的社会治理模式,深度形塑新时代国家与社会关系。
具体而言,从目标取向来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导向与顶层设计。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与专业化水平,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向与发展趋势;就社会治理主题而论,由从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性需要”向满足其“美好生活需要”迈进,这也契合了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重要转变;就社会治理方式方法而论,更加注重社会治理体系与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治理的精准度与科学性。因此,从社会治理实践与理论的角度来看,新时代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更多的是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协商合作,“国家横向建构社会、国家与社会横向协同”,成为新时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进方向(见表1)。
表1 党和国家的社会治理思想阶段性内容和特征
四、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嬗变逻辑
从社会治理思想与实践演变的视角来观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历程与逻辑嬗变,国家逻辑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国家逻辑不是国家权力的主观意志,而是根植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共同体建设的动态演化的历史过程,是面向实践解决国家的均衡建构问题。①陈进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国家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19 年第5 期。从社会治理视角看,我国的社会治理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继承性和发展性的统一,是不断根据现实需要进行调适的结果。由于我国缺少原生的商品经济与市民社会,因此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与规约调谐无法内生,需要国家后发建构。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阶段性任务和主要特征作出能动性调整,“是执政党功能调适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结果”。②徐琳、黄炎:《执政党功能调适下的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共党史研究》,2019 年第5 期。不同的时代背景与实践需要塑造了不同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面临严峻的内外形势,需要一个强大政党和国家。因此,国家“纵向吸纳”社会成为不二的治理选择,有助于凝聚全国人民意志,整合碎片化社会,循序引导国家由传统走向现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国家强化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由于经济发展也会滋生社会问题,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辅助国家消弭一系列的社会矛盾。但全能主义的惯性依赖带来的是国家依旧试图吸纳社会,虽然国家的功能边界在收缩,然而社会发育不足,“弹性治理”社会的倾向呈现出持续固化的样态。进入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实践基点以及社会情状带来高度复杂化、不确定性的多元社会事务,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模式成为不二选择,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呈现出“横向协同”建构的特点,政府不再是单一的权力主体,多元社会治理力量也不断在发挥重要作用。纵观70 多年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历程,基本经历了由“纵向吸纳”社会,到“社会弹性依附国家、国家弹性治理社会”,再到“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横向协同”的过程,直接推动了我国社会治理思想与实践的动态变迁。
(一)历史方位:生存性需求转化为美好生活需要
社会治理主题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命题,其演变轨迹能够深刻反映党的社会治理体制的动态进化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建设主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性需求”,采取“包揽治理”手段,相应设计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的发展模式,此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呈现出“纵向吸纳”社会的特征。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下,“纵向吸纳”虽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在后期也极大地限制了人的主动性与创造性,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不断迈向新的台阶,人民的“生存性需求”,即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面临的是更高层次的“发展性需求”,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向往”。在异质性、差异性凸显的社会中,价值多元、结构复杂、利益不一以及观念迥异等带来社会治理的高度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原有的基于“纵向吸纳”国家与社会关系上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情状,国家或者社会单方面均无法实现治理现代化。特别是对国家而言,改变原有权威政体吸纳社会的模式显得更为必要和迫切。
(二)实践体系:“政治化”倾向转向“社会化”表达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治理是基于“政权建设”③郎晓波:《从“政权建设”到“社会建设”:新中国70 年城市基层社会的形塑与变迁》,《浙江社会科学》,2019 年第6 期。的现实需要,更多的以政治运动或者阶级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党和国家的社会治理思想也隐匿在经济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思想之中,呈现出社会治理思想的“政治化”倾向。就国家与社会关系而言,这一时期的治理实践呈现出国家与社会高度的“同构性”,社会治理成为政权建设的手段之一,纯粹的、系统的社会建设思想与实践基本不存在,这也因应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基本境况。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改革的推动下,“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转变”①孙立平等:《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1994 年第2 期。,社会呈现“自主性生长”特征,党和政府在尊重社会情势发生变化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社会治理重心、路径、主体以及方式方法,注重民生工程建设与托底的社会政策,社会治理带有鲜明的“社会化”色彩。随着社会进程步入新时代,这一“色彩”显得更为显豁,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社会治理社会化”“协同治理”“合作治理”等热词呈现“井喷”态势,昭示着国家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已由原来的“纵向吸纳”转向了“横向协同”,即国家与社会形成良性的伙伴关系、合作关系,而非原来的“吸纳”关系。
(三)主体结构:由“高度合一”向多元共治转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内外形势不稳定、社会建设经验少、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建设任务在于满足人民的生存需要与政权的巩固,以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故而,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主体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统筹一切资源从事社会建设,政府管制的一元化社会建设模式正好契合了当时的社会需求。此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呈现出“高度合一”的态势,社会空间基本被改造为行政空间,各类社会组织或团体被消解吸纳到政府行政体制之内,原子化的个人也通过“单位制”“人民公社制”被整合到党和政府统一管理的架构之中,居民的日常生活、行为模式以及活动空间基本融为一体。随着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经济模式转轨带来社会结构的分化与转型,开始出现人的主体性增长、社会自主性上升,社会治理社会化的内生性需求与“高度合一”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渐生张力。如果不能适时将各种社会力量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势必会对国家权威带来消解作用。具体到社会治理领域,单一主体治理结构存在着局限性,党政主导的多元共治成为社会治理结构的不二选择。特别是在新的社会形势下,伴随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的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的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大大提高,对中国式多元共治模式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成为构筑“中国之治”的社会根基。在这种多元共治模式中,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地方政府为主导,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人民群众是重要参与主体,在多元合作中实现协同治理,共同推进“良善社会”与“强大国家”的双重建构。
结论
国家与社会关系是展现一个国家建构、成长与发展的重要维度。纵观70 多年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历程,基本经历了由“纵向吸纳”社会,到“社会弹性依附国家、国家弹性治理社会”,再到“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横向协同”的过程,展现出权力与权利彼此互塑、互嵌、互动的良性博弈样态。展望未来,新时代国家与社会关系仍需要在坚守国家逻辑的同时,继续同社会力量形成包容互动的良性关系,循序抵定持续成长与秩序稳定的“现代中国”。这就需要通过“理念—结构—政策”配套组合成系统顶层设计、中观制度与微观政策,持续释放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