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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情境与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
——基于空间合作的视角

2022-12-10窦美霖

关键词:共同体志愿者居民

容 志 窦美霖

(1.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2.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 200233)

一、问题提出:“消失的附近”及其空间逻辑

现代社会是由多元群体构成的复杂性高、流动性大和异质性强的有机整体,以共同价值和情感为基础的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正是现代社会建构秩序和活力的重要基础。共同体一词在我国早期传播经历了被译作“社会”再到“社区”的过程,随着从强调社区地域属性到重视空间内社会关系的转变,其本质内涵愈加清晰[1][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和要求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追根溯源,社区共同体的建构与发展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与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微观样态。

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常常观察到另一番景象,社区共同体自发建构的基础似乎正在逐渐消解和式微。在空间上,计划经济中的单位社会、家属大院,逐步变迁成纯粹市场化的商品房小区,熟人社会变成陌生人社会。计划经济时代宏大的集体主义叙事被逐渐消解,大规模充沛的流动性也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原子式个体,“远亲不相逢,近邻不相识”正成为现代社会生活之常态。在技术上,移动互联网、智能数字设备使得信息获取极为方便,社会信息交往便利化,传统的立体型社会变得越来越扁平化、平面化,使人们的注意力从对周边的关注转移到对远方的关注。正如项飙所说的“消失的附近”,大多数现代人对自己周边的世界没有形成一个叙述的愿望和能力。相反,社区作为日常生活的基本载体,其疏离、独立、分散的个体特征却日渐明显。

进一步看,“消失的附近”并不仅仅隐喻着现代人际关系的疏离,更蕴涵着现代社会关系“脱域”、现代生活“解构”等一系列深刻的社会空间问题,渗透着生存与生活的空间逻辑[3]。空间不是简单的物理概念,而是根据人的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集合,空间被社会关系所支持,也生产社会关系以及被社会关系所生产[4] 。“生存空间”与“生活空间”的分离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生存空间”可以简单理解为居住空间,是指存在于社区、邻里范围之内,具有排他性、私密性、安全性的一种物质边界。“生活空间”则离不开社会交往,同时也是公共交往得以展开、公共理性得以成长的载体。不同于传统社会中两种空间的重叠,现代社会生活的“远程化”使二者出现分离,这种生活的“远程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职业空间的远程化,大型城市的职住分离使职业空间和生活空间不复以往的交叠,个体生活的注意力高度集中于工作场所而非居住空间。二是生活资源的远程化,不同于传统社会生活资源在地化,现代社会可以通过快递、外卖等形式解决个人的生活物资需求,人们对于周边生活设施的依赖性下降,甚至可以不出家门就完成生活物资的补给。三是社会交往的远程化,网络社群、微信群聊、虚拟社交等技术手段使得信息获取和社会交往从附近延伸到远方,人们对信息资源的获取和解读不再依赖与周边邻里之间的讨论。因此,社区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明显减弱,个体之间的社会链条断裂,“附近”的消失意味着共同体基础的消解。

如果说两种空间的分离制约了社区共同体的涵育和建构,那么在一些如灾害和危机的特殊情境中,情况又可能不尽相同。例如,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状态下,社交隔离甚至是大面积静默管理减少了人群流动,在保持城市静止的同时抑制了生活的“远程化”,甚至在特定时间中形成了两种空间的重叠。此时,社区居民的相互依赖性陡然增强,“消失的附近”再次以生存共同体的形式重新出现,公共卫生事件的特殊情景为观察社区共同体重塑和邻里再造提供了另一种视角与可能。那么,这种社会集体经验只是暂时性地触发了紧急状态下的特殊生存共同体,还是能够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构留下浓墨重彩的重要一笔?

事实上,重大突发事件背景下的群体反应、集体行动和社会合作等话题已经引起心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共同关注。例如,心理学研究发现,虽然灾难事件破坏了个体原有的认知结构,给个体造成了创伤,但创伤后积极的加工过程也给个体带来了内在经验的成长,包括连接他人在内的一系列心理反应,这被称为创伤后成长[5]。同时,共同的危机体验还可能增加群体的亲社会行为,包括关心帮助他人、相互信任,社区中人们也变得更加团结友善和利他[6]。也有研究认为,危机情境中的仪式性互动和个人性互动能够加速团结性、身份性认同,相互情感感染也容易形成情感共鸣,催生“想象的共同体”[7]。因此,从集体行动与群体合作的角度观察应急情境下的共同体生长,对于理解和把握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多重维度、发生机制,以及反观常态情境中的共同体困境都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本文提出了一个基于空间与合作的共同体分析框架,以解释应急情境引发的空间以及产生的集体合作行动。通过对S市新冠肺炎疫情静态管理期间社区志愿者动员、服务和管理的案例分析进而讨论非常态情境下集体行动的后续效应及其启示。

二、文献回顾与评论

(一)共同体与社会治理共同体

“共同体”概念渊源已久,其发展历史可大致分为三个讨论时期。一是古典时期。早在古希腊,脱胎于家庭、氏族的城邦共同体就已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探讨出其“为善”的基本内涵。从中世纪到近代,共同体概念随着国家的建立和个体主体性的显现,逐步将关注点从“神”转为抽象的“人”,以契约、理性和爱为连结纽带[8]。二是马克思社会共同体思想时期。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出发,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进而揭露“国家”这一通过阶层压迫维护少部分占有支配地位的人的特殊利益“虚假的共同体”,并提出“自由人的联合体”才是“真正的共同体”,重视人与共同体之间动态的互构关系[9][10]。三是现代共同体思想时期。西方社会逐渐形成以利益整合为基础,调和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现代共同体概念,更注重共同体合作的治理形态[2]。当前学界所讨论的社会共同体概念意指“社会中的共同体”,也是与当代社会治理特点相联系的[11]。当前学界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界定较为丰富,学者多从个体关系、交往行为、合作协同等角度出发,将其界定为一种“有机体”“行动载体”或“关系集合”等。可以说,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指在一定治理场域内,以多元主体平等的交往、协作为基础,以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为目标,自发自觉形成的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特征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公共性,建立在公共利益基础上的集体行动,不同于传统共同体基于地缘、血缘或精神的同质化纽带,人们可以基于共同的生活环境和价值观念达成“默认一致”[12],现代社会共同体逐渐实现了异质化的转变[13],原子化的个体需要建立在合作、协商原则之上的民主机制来达成共识。公共性是共识达成的价值基础,整合公共利益的一致性,公共参与的广泛性和价值认同的普遍性[14],公共性通过基于文明理性、公共精神之上民主协商、责任分担,使提出公共议题和公共利益更易达成可接受的公共原则[15],进而使各主体形成高效的团结和协作,共同解决社会问题[16]。二是交往性,共同体表示一种混合的社会关系,是成员之间基于伦理和情谊,彼此紧密联系的公共生活,是社会治理中的情感纽带。滕尼斯认为共同体区别于社会的“机械团结”,是一种亲密、秘密、单纯的共同生活,是更加小型、持久、真正的生活形态[12]。可以看出,成员之间的交往、情感与价值是共同体的核心要素,人们基于情感基础实现社会交往,又基于紧密的社会交往不断塑造共同的情感与价值的互嵌关系,社会治理共同体正是通过这样彼此交往互动与联系依存的公共领域来消解现代社会的矛盾与风险。

(二)中国情境中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由“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治理格局实现从“统一管理”到“集中治理”再到“共同治理”的结构转变[17],治理实践样态也实现从“合作治理”到“治理共同体”的升华。随着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治理重心下移,持续释放社会活力,社会主体在治理中获得更多治理资源和空间,也提高了治理参与和公共性发展的需求,蕴含着从物质需求向精神需求的转变。作为基层治理的组织载体,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多元主体良性互动提供了系统保障。同时,多元主体进一步转变治理观念,重置治理结构,从重视治理空间到重视生活空间,通过构建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基于公共性的有机团结,以此培育公共价值,增进社会包容,形成利益共同体[16]。

当然,从现实来看,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是社会连结机制解体,社会自组织能力不足。人们不再关注身边的情景,个体的行为和交往脱离本土情景[3]。在已有实践中,社区通过空间黏合[18]和关系网络再造[19]等方式实现了从“被组织”到“自组织”的转向,但是从宏观视角来看基层社会治理的自组织能力仍然有限。从集体行动逻辑来看,大范围的组织包含了更多元的个体利益,相比较小规模的团体更难形成集体的公共利益行动,也存在长期激励不足的客观局限[11]。另外,集体行动产生的初期往往需要承担初始成本,但是社会组织和公民团体缺乏积极行动者和启动资金的推进,社区自治行动难以形成规模[20]。二是社会治理机制不完善。从“硬手段”方面来看,政府在自身运作和重心下沉中权责不明。政府部门职责错位、越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相对弱化[21]。从“软手段”来看,现有的法治与德治体系仍需融合,需要进一步发展统一的公共价值体系,增进政府信任以及公众的主体担责意识,形成统一的社会伦理价值和共同体治理共识[22]。

(三)简单评述

在构建中国特色基层治理体系的过程中,自下而上的自发力量和社会动员显然是无法绕过的重要因素。现有的文献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述,廓清了一些基本概念和问题,但也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第一,“治理”是共同体的重要属性和功能,脱离治理实践的具体情境就无法准确把握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本质内涵,因此在重视基本概念辨析和理论源流梳理的基础上,还需要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形态特别是生成机理进行深入分析。第二,现有研究较多关注社会共同体的历史演变,对现实中特别是非常态和紧急状态下的社区共同行动还关注不多。其实,面对日益复杂和不确定的社会治理环境,共同体的构建具有多重治理面向和功能,特别在社区层面,共同体与“社区韧性”等存在紧密的关联,这一问题的讨论对于风险社会治理也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三、“空间-合作-共同体”:一个分析框架

突发事件通常会造成社会常态秩序的破坏以及群体合作交往行为的改变。特别是当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为了隔离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地方政府往往会采取社交隔离甚至是局部封控的政策,这些政策会对人们的社会行动及其交往空间产生直接影响:第一,个体空间锁定化。应急状态下社交隔离和社区封闭意味着城市空间的隔离、远距离交流的终止以及社交空间的锁定,人们的行动范围被严格限制,甚至“足不出户”。第二,社会空间分割化。由于实行严格的网格化管理,被管控的区域通常依照面积和人口被分割为若干互相分离的网格,并按照网格来配置公共卫生、社会治理和居民生活资源。这种空间分割不仅阻断了常态情境下的社会交往和互动,同时形成一定自成体系、各自为政的基本社会单元。第三,连接空间虚拟化。数字技术为人们的交往提供了另一种可能,即通过移动互联网、微信等社交软件进行虚拟空间的沟通与交往。可以说,原来生活的“远程化”在此刻又被拉回了“近处”。

在这种特殊情境中,人与人之间、邻里之间自发的互助行为是比较容易解释的。因为原先的社会交往圈子被打乱,生活资源采购方式受限,生活物资社会化配送中断,迫于最基本的生存考虑,邻近的人们可能会产生基本“亲社会行为”,如物资的交换、食品和药品的互相接济、相互关心和提醒等行为。但只需要普通的观察即可发现,一方面,任何互惠行为都有被感染的“风险”,所以会有理性的权衡;另一方面,除了基本的生活互助之外,“静态管理”社区内还有大量的公益性集体行动,甚至公共性治理活动产生,否则生活物资在社区内“最后一百米”难题,以及大规模核酸检测时的秩序维护工作都不可能完成和解决。那么如何解释这些导向治理共同体的集体行动与合作行为呢?显然,仅靠个体的心理学分析还远远不够。

根据社会网络理论,社会情境下的人由于彼此间的关系纽带而以相似的方式思考和行动。这里的关系纽带虽然是人、群体和组织的属性,但显然产生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社区作为“构想的空间”是“生活空间”的现实载体,能够在现实生活中能动地构建关系,具有“环境”与“关系”的双重特性[23]。社会空间形态发生变化,人们的生产生活形态随之发生改变,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基于合作交往的集体行为和共同意识促进了共同体的形成,为群体认同和重塑共同体提供了新的契机。基于此,本文提出“空间-合作-共同体”的分析框架(如图1),来解释在特殊状态下空间与合作要素如何影响共同体的重塑。

图1 应急情境下共同体重塑的分析框架

从起点来说,应急状态所引发的空间封闭和空间重叠是激发因素。此时,原先分离的生存空间与生活空间在社区范围内出现了重叠,个体的社交范围被划定在居住小区之内。空间的静止会转移人们的社会注意力,迫使人们更加关注周边的个体、环境以及动向。然而,在这样的空间静止状态下,居民对生活有着基本的食品药品需求,却又无法自由出行购买生活物资。随着生存必要资源的逐渐匮乏,原先完全的原子态个体根本无法维持最底线的生存,个体对基于公共空间与社会网络的共同生活的依赖性被急剧放大,个体化时代的悖论使社区内部亟需实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再组织化[24]。这种依赖并非是常态情境中个体对外部帮助的需求,而变成了一种普遍性、急迫性且具有强大压力的关系。可以说,空间重叠凸显了社区对生活资源的需求,而空间的生产又必须对生活需求做出回应,通过不断再组织化、再生产,需求与环境相互作用成为合作的“催化剂”。

其次,随着空间重叠与生活需求的相互作用,社区内部的合作行为逐渐产生,并出现一个从资源互助到共识达成的发展阶段,从而构建个体与空间的良性互动。空间内人格化的社会交往能让人们成为熟人,成为朋友,进而为共同体的建构创造条件[25]。如果说个体之间的互惠还只是交往的初级阶段,那么在维护个体健康和维护基本生存需求的双重压力下,群体的社会交往会经历四个阶段的变化:(1)自信。要产生大规模的集体行动,首先需要克服对病毒感染的恐惧。应该说这种恐惧是人们理性的、自然的反应,但只有克服恐惧才可能真正解决所有人面临的生存困境。自信其实是对个体参与价值和作用的自我肯定,是能动性、主动性心理和行为的反应和体现。(2)互信。信任是最重要的社会资本之一,也是连接群体的重要因素。互相信任意味着大家可以在一个共同的框架内合作,通过彼此的共同努力实现共同的目标。(3)共识。社区内部逐渐产生合作秩序,居民自发的互助行为和志愿协作产生有序分工,各司其职,并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逐渐形成稳固的社会化网络,促使资源、信息、情感等要素充分交流。帕特南提出:“自愿的合作可以创造出个人无法创造的价值,无论这些个人多么富有,多么精明。”[26](P4)合作。由居民参与而自发形成场域内的合作行为,其产生的资源流动、利益协调与价值创造,赋予空间以公共性。共识、协作和互惠建立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基础之上,使场域内形成资源互助、情感互通、责任共担的社会网络,基于道德与情感的合作行为推动着社区共同体的重构。

最后,共同体认同是空间重叠与合作交往的最终成果。在空间场域内形成合作行为的过程中,个体通过互助和心理支持产生了相互依存的情感,资源共享和责任共担使个体对于社会网络依赖性增强、自主性提高,共同的协商合作形成了团结稳定的公共意识,社会关系成为纽带,继而构建成关系紧密、沉浮与共的社区共同体。社区共同体的形成来自于空间场域与合作交往之间的互构作用,社区共同体的重塑使个体在空间隔离中获得空间归属,进一步提升个体对共同体的归属感、认同感,使异质化的个体更加关注“消失的附近”,由此形成共同的集体记忆和集体自觉,以延续社区共同体形态的发展。

四、案例呈现与分析

本文选取我国东部沿海地区S市作为研究对象。S市现有常住人口约2500万,共有107 个街道、106个镇,4563 个居委会和1562 个村委会[27]。 2022年3月中旬,S市进入疫情防控非常态,部分社区开始管控密接人员。同年4月至5月,全市以居民足不出户、交通管制与社区隔离管控等方式对全域静态管理。本研究根据不同社区的性质、规模以及区位差异,选取了S市内三个社区作为研究对象,从2022年4月初-7月初,在三个月内以网络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了调查,其中访谈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普通居民各12人,同时收集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新闻报道,积累材料近4万字,以对其静态管理的前、中、后三个阶段中的自组织集体行为展开研究。

(一)静态管理之前的社区参与

调研发现一些常态情境中的共性问题。第一,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居民的自组织能力较弱。社区治理主要由“三驾马车”驱动,基层党组织和居委会在其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提供主要治理动能,物业在社区治理的参与比重较小,部分业委会治理能力较弱,居民内部自组织力量不足。不仅如此,我们发现,各主体之间缺乏沟通,还易形成对立局面。例如在Y社区中,居委会、业委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在疫情之前就很不融洽,业委会常年与居委会之间没有来往,工作不配合,则进一步加剧社区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割裂。

第二,居民参与面较小,一般以退休老人居多,而青壮年人群少。在常态化时期,由于时间有限和工作压力大,青壮年居民很少参与社区各类活动,因此几乎90%以上的楼组长、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都是退休老人。例如,X社区业委会在是十年前组建的,成员们当时刚退休,如今年纪已大,虽然热情依旧,但工作精力和能力无疑在减退,很多人甚至不大会使用智能手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仍旧没有年轻人愿意参与。多数青年人认为社区的事情琐碎、简单且意义不大,缺乏参与意愿。青壮年群体的参与缺失造成社区自治资源缺口,也不利于基层治理适应现代化的转型发展。

表1 社区案例的基本情况

第三,社区参与中的社会交往较弱。在生活“远程化”背景下,城市居民进入快节奏、重视虚拟空间的日常生活中,陌生的邻里之间难以产生交往与情感,遑论更进一步的合作。已有的社区参与更多要靠党员带头或社区动员,甚至要以丰富的活动形式吸引居民来参加,依靠公共力量维持的居民联系使社区依赖“体制性熟悉”,社区成为形式上的共同体[28]。在Y社区的案例中,该社区共29幢居民楼,只有15位楼组长,仍有14幢居民楼没有楼组长而只能靠兼任来解决。

(二)静态管理期间的志愿行动和集体合作

在全域封控的静态管理期间,社区内部的自发性合作明显增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作行为明显增多,行为类型多样。一方面,社区内部的合作行为增多,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明显增加。在这种紧急状态下,社区内部公共事务迅速增加,除了核酸检测辅助工作外,社区物资“最后100米”的配送、抗原试剂的发放、小区巡逻、组织联络等各项工作都需要大量人力资源。面对庞大的社区住户与有限的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内部志愿者承担起了重要角色。而随着静态管理的持续,越来越多涌现出来的志愿者也成为了维持社区内部正常运转的中坚力量。在案例中,X社区原先只有很少一部分参与志愿活动,但是疫情期间志愿者总数增长约100多人,近乎占到全小区总人数的五分之一,核心志愿者每栋楼约2-3人。Y社区则由原本仅有的15位楼组长,扩大至136人的志愿者团队。而规模最大的Z社区在静态管理期间,志愿者人数最高峰也能达到约300人。另一方面,社区内部合作类型增多。根据行动是否解决生活物资(即吃穿用度)和是否组织化(即有组织或自组织)两个维度,可以将封控期间社区内的合作行为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组织化的资源行动。也就是在基层政权组织或者居民自治组织的动员下开展的团购或互助,主要解决的是食物等生活必需品问题。(2)组织化的公共行动。主要由基层政权或自治组织动员,不是解决食物等物资问题,而是有组织地开展解决社区内志愿团队、核酸辅助、楼宇值班、医疗救助等问题的公共行动。(3)自组织化的资源行动。即基于解决生活物资的目的,不同于基层政权的动员或组织,而是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团购、志愿者行动或相互之间的食物分享与救助。(4)自组织化的公共行动。由居民自发开展的维持秩序,通报公共守则、传递社区自组织信息等。例如,有小区志愿者在网上发布“社区防疫志愿者工作手册”,还有小区成立临时自治委员会,帮助接管了分散的居委、社工和志愿者微信群,统一发布公告,甚至组织了临时业委会,承担起部分居委的工作。可以说,自组织化的公共行动解决的是公共秩序问题,由社区居民自主发动,且组织内部具备一定的运作方式、决策机制和价值共识(见表2)。

表2 静态管理期间的合作行为类型

具体分析案例,三个社区在静态管理期间都出现了这四种类型的合作行为,均具有结构化、组织化的特征,且各合作行为之间相互关联、互为补充。以组织化为视角,社区内相关合作行为有的是在基层党组织、居委会的动员和组织下展开的。X社区组织了一批核心志愿者,以居民中的党员为主,主要负责组织化的合作,例如刚开始做核酸时小区内秩序较为混乱,志愿者们合理分工,通过表格形式分配每栋楼、每户家庭的下楼路线与时间。以自组织化为视角,有的志愿行动是在居委会人员因感染被隔离的情况下自发形成的。在自组织化的资源行动方面,居民们会自发以“半包盐”“一碗米”的形式帮忙解决楼内邻居吃饭的“燃眉之急”,例如Y社区的居民就自发制作表格,列出隔壁邻舍的需求和楼栋内老年人的情况,定期关心询问,居民们自发在公共区域放些物资供邻里取用。社区内还涌现出了“团长”,自发主动统计居民们的需求,为社区进行团购和分发。在自组织化的公共行动方面,主要内容包括资源互助、心理互济和责任共担,还有一部分自组织化的公共行动是由组织化发展而来的。在三个案例中,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对居民“团购”进行规范的行为,包括团购内容、团购时间以及团购物资消杀等内容的“公约”。

第二,合作主体发生变化,积极行动者构成出现迭代。随着合作行为和类型都不断增多,社区内的合作主体,即积极行动者群体构成发生了变化。首先,青壮年群体成为主要力量。出于客观条件限制,很多需要站岗值守和物资搬运的工作需要充沛的精力体力,很多楼组长由于年纪大了也不大会使用手机,已经无法胜任相关工作,原先一批楼组长被一批年轻的楼组长所替代。静态管理也限制了年轻人外出的脚步,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关注度投入到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中。其次,居民参与由被动转为主动,甚至连平时不愿参与的居民也成为了关键时期的积极分子,很多非党员身份的年轻人也愿意投入其中,例如在Y社区的案例中,到社区报到的党员有60人,还有另一半志愿者是社区内各行各业非党员身份的年轻人。更多有社会资源、有身份和有威望的人在社区共同体中以积极行动者的身份发挥重要作用。在X社区的案例中,部分社区能人利用自身资源,帮助社区基本生活资源的保障,在社区最困难的时候发挥社会关系帮助小区组织柴米油盐的团购和运送,最终形成资源汇聚,帮助社区居民共度难关。另外,该社区内的积极行动者还有很多是高校教师,能够在线上、在电话中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援助,也能帮助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参加数据采集与物资团购等,有利于照顾特殊群体的需求。Z社区在封控时还发现有的志愿者是医生,还有的居民家中备有多余的生活物资等,当社区再次面临物资匮乏等问题时,这些社会活动能力强的居民站出来发挥作用,通过合理分工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成为社区治理的内生潜力。

第三,合作行为内部的结构化、组织化加强,产生具有影响力的自发性秩序。具有自组织秩序的合作建立在居民自愿的参与行为和沟通互动之上,最终以信任为纽带,构成“自信-互信-合作”的连续统。质言之,社区内志愿者动员与集结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志愿者是“慢慢走出来的”,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互动中产生合作交往,以情感纽带进一步形塑社区共同体样态。沟通是建立交往的第一步,刚开始居民也有诸多抱怨,居委会书记主动在业主群里与居民沟通交流,坦然陈述当前工作面临的困难,期望居民们能主动参与,这样的沟通将部分抱怨的居民转化过来。“相信只有自己的力量才能互助共济,渡过难关”是访谈中志愿者表达最多的语句。社区内组织化的互帮互助与合作交往开始有了雏形。当一部分人投入志愿工作,而邻里之间又通过互帮互助相互了解熟悉之后,居民们逐渐认识、感受到群体志愿参与的良好成效,也逐渐建立了邻里之间相互关心、共情的情感连结,这就增强了互相信任。信任是建立认同的基础,通过宣传、朋友之间相互邀约、积极行动者的示范效应和自我感召,常态下较为沉默的居民们逐渐走出家门,加入社区自组织团体中。合作交往积累了社会资本,增进了彼此的信任,相互鼓励。经过这样一个沟通动员,了解互动、相互试探,相互信任的过程,最终促成社区内部合作交往的增加,建立价值认同。

在此基础上,社区内自组织化的公共行动不断发展,公共行动团体内部自发的组织化、结构化增强。相关合作行动出现明显的组织结构、分工分类以及排班分组等规章制度,有的甚至列出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等内容,社区内部自组织秩序生成,进一步促进社区共同体的重塑。在Z社区的案例中,运输队志愿者最初有很高的积极性,但是由于该项工作每日都要搬运大量物资,十分耗费体力与精力。随着社区内团购逐渐盛行,部分居民不仅“随便团”(不论是否生活必须品都要在静态管理期间大批量购买),更“随时团”(不限时间、不限次数地进行团购)。该社区志愿者带头人联系居委会书记,主动要求调整方案,在居委会书记的牵头下订立了社区团购标准,也取得了居民的配合。各个社区基本自发形成了志愿者队伍的管理规范,并建立了一套独特的运作流程,例如按照志愿工作类型的不同进行分组,选配组长,集中讨论工作方法等,这些现象都是常态时期难以看到的。

(三)静态管理之后的延续效应

集体行动在静态管理结束之后是否依然存在?在跟踪调查中我们发现,静态管理时期的共同记忆、共同利益和共同情感存在明显的事后效应,特殊状态下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仍在社区常态化治理中有所延续。

第一,合作主体结构趋于均衡,年轻人的参与度提高。曾经的志愿者仍然能够积极参与到社区事物的治理中来,以年轻人为主的志愿者群体打破曾经以老年人为主的局面。案例Y社区在恢复常态化管理之后,志愿者队伍非但没有解散,而是参与到社区治理事务之中,处理“家门口”的楼道堆物和高空抛物事务,参加社区定期核酸检测的辅助工作,以及关注社区内出租户的相关情况。曾经的“高龄”业委会也重新进入了改选动员期,新生代的志愿者的活力逐步激发。社区静态管理时期的经历成为了居民们的共同记忆,年轻人注意到完全脱离社区自治、依赖老年人对业委会的付出,不仅无法改变社区存在的积弊,也不利于风险社会中韧性社区的塑造,他们自主意识的觉醒,也是社区公共性培育的结果。

第二,社区参与自主性增强,重新找回“消失的附近”。由于新冠肺炎病毒具有高传播性,静态管理中居民们以楼宇或社区为单位,在隔离与封闭措施上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责任共担关系。静态管理中,居民对于随便遛狗、不带口罩的行为会自发予以监督和劝止。封控结束之后,这种关心依然延续到社区内的公共事务之上,以前没人管的楼组事务也有更多人关心了,居民们主动参与相关问题的讨论和监督。在Y社区的案例中,居民们聊的多了,关注多了,便逐渐发现业委会、物业的管理上的问题,维修基金的使用问题等。

第三,社会资本增加,主体互动关系紧密。静态管理时期社区居民共患难的经历使其建立起了共同的情感连结,在资源互助和心理互籍中体现的相互关爱、相互支持与相互帮助,使志愿者、居民在疫情过后成为了好朋友、好邻居,相互之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和沟通,也延续着友谊。社区楼道里面居民的交往越来越多,更多人开始关心邻里之间的事务,曾经居民和居委会不融洽的关系也逐渐相互理解与信任,人和人之间的社会连接增强,互动关系紧密,社会资本增加。

五、总结与展望

推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是推进我国基层治理创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对S市三个社区在疫情静态管理前、中、后三个时期社区内部的互动合作行为的分析发现,在空间重叠和生活需求的驱使下,社区居民通过沟通、了解、信任,逐步形成紧密的互动合作与情感网络,并进一步促进了社区治理共同体的重现。但是,当静态管理结束、社区回归平常态时,这种共同体的重塑和再现是否能够延续,也有着不同的讨论。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共同体机制是暂时性的,是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特殊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当生活恢复常态,不具备空间重叠和生活需求的条件时,共同体的基础便会瓦解。而另一种观点认为,静态管理的特殊经历或许提供了某种契机,引导人们重新关注“消失的附近”,进而从根本上构建共同体形成机制。本文认为,是否能实现社区治理共同体生长的持续化,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第一,能否有共同的社会学习。一方面,对过去经历和现有经验的反思,让居民们意识到集体利益的重要性,当私人需求走向公共空间时,人们便不再只关注自身利益,当人们发现陌生、松散的社区难以应对突发的紧急情况时,学习和反思能够促使其产生对共同体的认同与投入。另一方面,曾经共患难的集体记忆,延续了居民们的共同情感。通过积极协商达成共识、互帮互助建立合作,都为社区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本。这不是短时间就能速成的,而是需要通过一个长期的学习与延续过程,使居民之间通过沟通、信任建立起来的情感网络成为维系共同体的重要纽带。

第二,能否解决空间分离的原初问题,将生活空间和生存空间有机重叠起来。要创新城市公共空间变迁,就要结合合理的空间规划与深度的参与融合。空间的分离进一步加剧人户分离和对周边关注的流失,城市化中已有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小区形态实际上阻碍了包容性、生活性、社会性邻里空间的形成和发展,要打造真正的生活空间,除了居住空间以外还需要有足够的商业空间、社会空间和公共空间,以及空间基础上的社会交往和公共事务的参与。空间的重叠能够将人们的关注点从“远方”拉回“附近”,社交圈的回归也能唤起居民们对生活环境的思考。当社区对居民而言不再是一个物理的符号概念,而是一个公共性得以成长的公共空间时,原本陌生的邻里相互熟悉,社会关系网络也重新建立,充满温情的共同体形态将获得重现。另外,空间的重叠也能够在实质上解决更多年轻居民的时间冲突问题,让他们拥有更多的时间实质性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之中。

第三,能否形成包容性治理网络,增强社区自组织能力,将社区居民真正吸纳进平等多元的治理系统之中。如果继续让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包揽社区各项公共事务,将居民们排斥在社区治理网络之外,将难以提高社区居民们参与公共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应通过制度设计、平台搭建和资源汇聚,最大限度地将赋权于居民,真正形成包容性的治理网络和治理结构,凸显人民主体地位,真正在社区内部整合共识,实现利益聚合。同时,要注重培养和吸纳社区积极行动者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培育社区公共性,提高自组织能力。包容平等的治理网络对加强共同体利益关联,提高公共意识具有重要的治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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