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课入侵:随机引爆的课堂炸弹
2022-12-08
一场不期而至的网课入侵,让河南新郑三中教师刘韩博倒在了岗位上,也让“网课爆破”这个词和它背后的隐秘群体为人所知,并上了热搜。谁在“爆破”网课,为什么这么做,他们应该背负怎样的法律责任?本刊特就“网课入侵”这一话题展开讨论,也欢迎读者通过来信来电、扫描微信订阅二维码等形式对此发表自己的意见,本刊将择优予以刊登。
在后来公开的视频里,人们注意到用户名为“鸡你太美”和“中级猎手梦泪”的两个账号多次霸屏刘韩博的课堂,在发言栏打出侮辱性的话语,并播放他们称之为“战歌”的音乐。刘韩博多次出言制止,但无济于事。而这样的骚扰不只一次。
被入侵的课堂
受疫情影响,新郑三中从10月开始用钉钉平台进行网络授课。新郑三中高三学生韩君德告诉记者,课堂一般都不设置密码,老师发送会议号后,同学们会相继进入线上课堂。两年前,韩君德读高一,刘韩博是他的历史老师,在他印象里,“刘老师十分温柔、耐心”。有一次,学校组织家长去学校听课,他妈妈听的恰巧是刘韩博的公开课,对后者赞美有加。
刘老师去世的消息传出后,韩君德的班级自发组织了同学们在课前默哀三分钟。许多班级群开始规定——使用钉钉时要先实名认证。尽管老师们作为会议组织者可以随时删除莫名闯入的参会者,但他们可能难以即刻识别并作出反应。
发现课堂被入侵后,山东中学教师唐嘉的第一反应是愤怒。10月底,正在屏幕前上英语课的唐嘉突然听到一句言语极其粗鲁的脏话——内容直指班上某位同学。她立即质问:“是谁?”没有人说得上来。入侵者很快退出了。唐嘉私下里询问过被辱骂的同学,对方支支吾吾。多番询问后,该学生终于承认,自己无意中将课堂链接分享给了一位朋友,但他也不能确定入侵者就是对方。这之后,唐嘉在班级群聊中告诫学生“不要把链接分享出去”。
一位在湖北读初一的受访者向记者分享了朋友网课被入侵的影像——一位赤裸着上身的男性在屏幕前左摇右晃,其账户昵称也有明显的性暗示。为了避免网课入侵的情况,另一位受访老师告诉记者,自己直接将直播课堂设置为禁言模式,并屏蔽了评论区。
据报道,负责处理新郑三中事件的专班负责人称,该校多名老师上网课时曾遭遇黑客的网络暴力,但该市教育系统无法做到从技术上杜绝,只能向上汇报,“以后上网课怎么杜绝黑客攻击,还在想办法”。11月2日,钉钉客服作出回应:目前已有相关人员在核实此事,也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至于陌生人闯入网课房间的情况,这位客服称:“曾经有老师反映过,为了避免该情况,在学生进入会议后,老师可以设置‘仅主持人可以邀请成员’,这样就能避免陌生人进入直播间。”
网课入侵算网暴吗
在刘韩博的死亡报告里,死亡原因那一栏填的是“猝死”,这个结果让她的家属感到意外。据报道,刘韩博的丈夫陈明称,妻子今年46岁,从教20多年,身体一直很健康,之前的体检也未发现与心脏有关的基础病。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告诉记者,刘老师猝死和网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否网暴行为直接导致了刘老师的死亡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当时进入网课直播间的“爆破者”的行为激烈程度,以及刘老师的既往病史、抢救过程等因素,这些都还需要由公安機关经过调查取证后确认。“本案中,如果二者之间确实有必然联系,并且侵入者明确知道被害人存在潜在疾病的情况下,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反之,则很难成立。”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郑晶晶补充道,即便该案不构成刑事犯罪,侵入者的行为也涉及公然侮辱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可能面临民事上的赔偿。
“如果侵入者是未成年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也有明确的年龄规定。比如,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郑晶晶说。
唐嘉至今也未查出那个入侵者的真实身份。新郑三中事件后,她尝试报警,但因为证据不充分,未能立案。警察告诉她,需要有录像或文字证明辱骂行为,可她“只有一张带有入侵者名字和头像的截图”。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在入侵课堂呢?
(摘自《南方人物周刊》王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