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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驱动智慧城市治理的困境与反思

2022-12-07邓雪曹海涛

华东科技 2022年11期
关键词:驱动主体智慧

文/邓雪,曹海涛

智慧城市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市域层面的具体实施,科技创新将城市治理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智慧城市建设也面临着理论与实践偏差、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缺乏多主体协同联动、忽视人本导向等问题。要想探索科技创新驱动智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路径,相关部门就需要从回应治理到主动治理、从技术驱动到技术赋能、从自上而下到多元参与、从标准化到个性化转变,并最终构建出智慧治理共同体。

智慧城市是城市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集技术创新、数据驱动、效能导向于一体的城市治理新形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在城市治理领域不断拓展,并刺激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智慧城市在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例如,在“技术决定论”的影响下,智慧城市建设为城市治理带来了信息化、标准化和便捷化的服务,但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刀切”“标准化”“统一化”等弊病的影响,出现“城市大脑”失控或失灵的情况。当前,如何保持智慧城市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理论与实践层面共同关注的问题。在已有的研究和实践中,智慧城市建设大多被划为纯技术性工作,并且鲜有研究将治理元素融入智慧城市建设,进而导致原有的治理体系与智慧城市相脱节,智慧城市建设逐渐沦为一项高技术、高投入、持续性的城市治理工作。本文基于科技创新驱动智慧城市治理的困境,积极探寻可持续发展路径,旨在为加快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借鉴。

一、科技创新驱动智慧城市建设的困境

现阶段,科技创新如何更好地驱动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实现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由于城市治理具有动态性、复杂性等特点,所以通常难以实现标准化和格式化,这就极易导致智慧城市建设陷入理论与实践存在偏差、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缺乏多主体协同联动、忽视人本价值导向的困境。

(一)理念与实践存在偏差

智慧城市建设是指借助科学技术进行的城市治理,其本质是提高公共服务与治理水平,满足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例如,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或平台,以感知、预测、分析与研判城市发展的未来趋势与可能存在的问题。但在具体实践时,部分城市管理者将智慧城市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技术创新与投入,如安装探头、传感器、LED屏幕等科技设备。诚然,智慧城市建设不能单纯地以硬件投入为衡量标准,但智慧城市的成功建设必然离不开流程和机制的创新,以及技术与组织、环境的配合。

(二)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

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导向下,部分城市不惜花费重金投入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相关数据显示,在2020年,我国城市大脑建设的总招标费用已超过200亿元,甚至还出现了县区级城市大脑建设投资千万元的现象,但这些城市最终取得的收益却不尽如人意。其中,有些城市的数字技术与现有的管理体制严重脱节,因而城市治理工作依旧靠政府购买服务来完成。此外,还有个别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存在各自为政的问题,由于相关部门缺少协同与联动,进而导致基层工作者需要处理大量的信息数据整合、上报工作。在此过程中,同一数据上报多次的情况屡有发生,这不仅严重阻碍了智慧城市建设的进度,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力的浪费,增加了投入成本。

(三)缺乏多主体协同联动

当前,市域智慧城市治理创新大多来源于城市顶层设计,且普遍缺少与组织、环境的协同联动。但城市治理的本质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主体互动的过程,所以政府需要利用先进技术的支持来更好地掌握和预判城市问题,从而有效提高治理决策的科学性。在部分城市,智慧城市建设被完全外包给企业来运作,于是就出现了部分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把普通技术包装成各种炫酷的产品,夸大技术的作用,甚至完全忽视其他主体利益的情况。此外,由于智慧城市建设在我国尚未实现社会化,加上多主体协商议事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即便其他主体有意愿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也大多只能流于形式,鲜有实质性参与的机会。与此同时,由信息技术带来的智慧治理不仅再造了城市建设流程,同时也导致权责关系发生改变,各主体与各部门难以形成合力,进而引发传统治理与智慧治理出现矛盾,并逐渐形成治理无力、治理无效、治理脱节等问题。

(四)忽视人本价值导向

公共性是智慧城市建设最基本的特征,而以人为本则是城市治理智慧化的治理理念之一。智慧城市并非城市治理的终点,城市治理的终极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于人们的生产生活,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和需求,实现人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但当前的智慧城市建设往往把居民当成消费者或者被动接受方,部分城市管理者片面地认为,加快科技创新能够有效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但事实上,智慧管理平台越来越多、系统越来越复杂,但居民对智慧城市的了解依旧停留在表面,并且这些平台也没有给居民带来切实的便利。尤其是年长群体,他们往往疲于应付各类智慧管理平台、上报个人信息等任务,因此无法有效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

二、科技创新驱动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科技创新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智慧城市在治理过程中更是需要采取措施来破解科技创新驱动智慧城市治理的困境,进而更好地发挥先进科技的优势作用,加快实现智慧城市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总的来说,智慧城市的高级阶段是智慧治理与社会服务的融合、城市与乡村的融合、智慧城市与物理城市的融合,只有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才能全面促进城市与人的可持续发展。

(一)从回应治理到主动治理

当前,智慧城市的运行策略大多沿用的是“发现问题—信息上报—处理问题”这一典型的回应型治理模式。但智慧城市建设的本质是遵循人本原则,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迅速处理,以避免问题加深、影响扩大。因此,科技创新驱动下的智慧城市建设应当以主动了解居民需求为基本要求,城市规划部门应主动倾听居民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真实需求,了解广大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化解城市治理中人民群众面临的基本矛盾和各类难题,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参与感。此外,智慧城市建设也绝不是某一支线部门的智慧化,而是整体性、系统性、全方位的智慧化。因此,只有全面推动城市治理由回应型治理向主动型治理的转变,才能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更好地维护公共秩序与公共权益。

(二)从技术驱动到技术赋能

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先进技术持续影响着社会发展模式,但新技术并不一定总是符合社会环境的需求。城市运行管理数据的存储、监控、发布、实施、应对等固然离不开技术的驱动,但受条块分割体制的影响,智慧平台的碎片化反而限制了智慧城市治理的整体水平。因此,城市规划部门应在纵向上加强智慧平台的整合力度,并在发挥条线积极作用的同时,尽可能把数据整合进同一系统,以改善城市治理碎片化的现状。在横向上,城市规划部门应加强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并统一数据采集与存储格式,从而便于各主体实现数据信息无障碍交换。简单来说,城市规划部门应利用制度创新来加大技术应用的深度与广度,以技术赋能作为变革起点,在互动调适中奠定制度重塑的条件,并通过制度再生产反馈技术创新,从而加快实现技术驱动向技术赋能的转变。

(三)从自上而下到多元参与

智慧城市建设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三方以及社会个体等多方联动和参与的过程。为此,除政府外,企业和社会也应积极参与智慧城市的议程设定、运营、维护等环节。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高投入、持续性建设的工程,因此,打破政府采购流程的条件限制、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多渠道获取资金等,成为推动建设智慧城市的关键保障。在此过程中,城市规划部门应把居民由治理对象转变为参与者,让居民通过亲身参与来体验城市治理带来的切实变化,进而引领树立智慧城市市民新形象,提高城市主人翁的幸福感和认同感。

(四)从标准化到个性化

现代科技通常带有标准化色彩,智慧城市建设也需要先进技术来创新治理模式,实现现代化、精细化的城市治理。但由于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人口数量、居民需求存在差异,所以不同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无法采用统一标准。首先,现阶段各个城市都在积极地落实智慧城市建设,但其中,东部发达地区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智慧城市发展水平普遍较高,而中西部的小城市则因为受到财政实力的限制,建设进度缓慢。其次,如果地方城市没能及时转变建设理念,一味地沿用标准化建设方案,同样无法发挥出城市治理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城市治理具有复杂性,城市规划部门只有结合地方治理经验和区域特色来开展实践活动,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简而言之,智慧城市建设以城市治理由标准化到个性化转变为前提,具体包括精准定位目标主体、精准识别问题与个体需求、精准达成治理效果等内容。

(五)构建智慧治理共同体

智慧治理共同体是技术与治理要素的融合,也是多方主体在技术平台下的责任共担与利益共享,更是信息互通下的相互认同与各种关系在技术支持下的整合。随着城市治理问题的进一步复杂化,政府部门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治理压力。此时,只有与更多主体共同组成智慧城市联盟,例如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让社会组织成为城市治理的协调者,让居民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才能成功构建多方主体联动的利益共同体,继而形成新形态的治理共同体。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创新智慧城市建设模式。例如推行项目制、公私合营等措施,既能节约成本,又能有效提高行政服务的效率。同时,政府也应定期与企业和社会进行交流,并通过面对面访谈、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来及时掌握各方需求,以调整和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进一步保障智慧城市建设的质量,同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互沟通和相互促进的共同体意识,形成主体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有效治理机制。对此,相关部门应把城市公共服务与公共问题的解决纳入统一管理平台,并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存储和加密,而后再通过场景营造,实现全过程、全周期治理,进而构建出由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共建的智慧城市共同体的理想模式。

三、结语

综上所述,智慧城市建设是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向。而在现有的实践中,智慧城市建设过程普遍缺少治理要素的融入,进而陷入理论与实践存在偏差、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缺乏多主体协同联动、忽视人本价值导向的困境。因此,为加快实现科技创新驱动智慧城市治理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部门必须完成从回应治理到主动治理、从技术驱动到技术赋能、从自上而下到多元参与、从标准化到个性化的转变,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构建智慧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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