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新格局
2022-12-07李金海
李金海
新一轮机构改革基本上尘埃落定。基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职能多数被整合分解到四个部门:农机牌证等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农机安全执法处罚等事项由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农机安全宣教培训等事项由农机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由农业农村部门农机行政科室负责。新的格局以几块职能为脉络,进行了横向分流和纵向梳理,更加注重责权分明、程序规范。但在实际工作和运行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职能分解后各个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相互间协同作战的能力有所下降。原来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一家统管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被打破后,宣传教育、牌证管理、执法监管等三大防线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线断、点散、网破的状况。为从实质上改变这种不利的局面,需要各个承担农机安全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正确认识,认真对待,找到并抓住各项工作的契合点,齐心协力构筑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格局。
一、打造一个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协作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
与农机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上述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相互不隶属,也不全隶属于同一个业务主管上级,为了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做好相互之间的密切沟通、协调配合非常重要。从职能分工上说,审批、执法、宣教等职能都是农机安全生产全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而农业农村部门农机行政科室要对本辖区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总责。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农村部门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总揽全局的作用,其制定规划、督导落实、协调各部、牵头抓总的职能定位不可替代,其他职能部门要主动服从于农业农村部门的总体工作规划。因此,打造一个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密切协作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规划好各职能部门在各重要农时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农机工作季节性强,工作安排也要服从于重要农时和时间节点。例如,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关键工作时节,以及抗旱排涝、雨雪天气等特殊情况时,都是抓好农机安全工作的重点时期。每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牵头抓总、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审批、执法等职能及其部门要协调好、配合好、安排好、统筹好,共同完成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一是作业前,农机事业服务中心要以农机合作社为单位,强化落实合作社的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宣教培训活动,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审批部门要对无牌无证、脱检漏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机械进行补办补检、完善牌证业务手续,保证上阵机械技术状态良好,驾驶操作人员证件齐全有效;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对上阵机械的维修保养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导;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不同农时的不同作业和重点机械,组织不同特点、针对性强的农机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二是作业中,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减少事故隐患;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现场纠正违法违规情况,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农机事业服务中心要现场开展农机安全作业指导,教育和服务农机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三是作业后,农业农村部门要对上阵机械再次进行督导,按要求进行保养后入库;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对作业季间的农机事故情况进行梳理,了解掌握每起事故的详细情况和几大要素,及时进行统计上报。这样,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整个过程和全链条中,四个职能部门有机配合、密切协作,有始有终、完全过程,既有分工有侧重又有整体有合作,既全面完成了总体工作任务,又重点履行了各自工作职能,是一个操作性强、效果凸显、环节完善、职能全面的有效工作机制。任何一个部门的工作缺位和职能漏项,都有可能造成安全监管缺失,埋下农机事故隐患。
三、联动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在规定时段内对特定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农机事故隐患进行的一种集中排查、集中治理和集中整改活动。虽然规模相对小一些,却经常牵一发而动全身,既可能需要涉及农机安全各个相关部门的参与,又可能具有特殊的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因此不容忽视。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着重安排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活动,尤其要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必要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和专家指导组查隐患、找源头、纠漏点、保安全。
对于农机合作社,要督查是否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管理指导规范》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一查农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农机安全管理员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与农机驾驶人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等情况;二查农业机械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账、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维修保养和技术状态等情况;三查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开展农机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台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有无牌证、假牌套牌、非法改(拼)装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有无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情况;四查农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活动室、安全宣传栏、宣传材料及宣传标语,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学习的签到表和内容记录等情况;五查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包括应急知识培训、应急处置演练、农机事故报告和统计等情况。
对于农机维修网点,要督查是否严格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重点检查农机维修安全政策法规落实、维修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维修网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维修安全舆论宣传、维修安全应急处置及保障等情况
对于农机驾驶培训机构,要根据最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的明确分工和具体落实、参训学员的培训台账及档案、教练员资格管理、教练机和教学设备的安全技术检验、教练场地的安全防护设施、教室的采光通风和照明及消防、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堆积等情况。按照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四个部门间合力开展有理有据、有利有节的联动检查和指导服务,对于减少乃至避免农机事故以及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保持稳定的安全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四、共同参与实施好农机事故应急预案
在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的农机安全生产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中,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是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执法、审批、宣教等各相关部门发挥职能、相互协作、共同参与、合力完成的典型场景之一。根据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的组织体系要求,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农机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本辖区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和现场指挥部,负责农机事故的接警、处理、报告、指挥等细节。现场应急指挥部内设周边调查组、现场勘查组、伤员抢救组、后勤保障组、综合协调组以及舆情报告组等多个应急小组。小组人员由各个职能部门的专业工作人员组成,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和业务特点,可以保证全面准确、及时高效地完成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供扎实的队伍保障。
五、协力搭建好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平台
随着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对农村“两路两车”监管力度的加大,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行有效监管成为公安交警部门的一个难题。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但由于没有农业机械及驾驶证的许可和审批权限,造成每当落实违法处罚时,总缺少一个有效的抓手,所以非常渴望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的介入。而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对道路上的农业机械违法行为没有处罚权,导致每次联合执法都不尽人意甚至不同程度地流于形式,很难找到一个符合双方意愿和需求的契合点。而在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宣教培训四个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协作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再搭建起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的一个平台,问题解决起来就如顺水行舟而顺理成章了。鉴于此,联合执法要取得实际成效,就要努力探讨联合协作的步骤和途径,在保证各自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的前提下,扩大联合执法和交流合作的范围与渠道。比如,公安交警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开通涉及农机的事故信息、处罚信息等的通报渠道,让各自的管理平台更接近一些;公安交警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可以互通农机的牌证信息,逐步建立农机驾驶证记分制度;公安交警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可以共同建立一个农业机械交通违法处罚、涉及农机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农机牌证审批事项等交互管理的平台,既能把道路上农业机械的违法处罚落实到位,也能及时掌握和报告道路上的农机事故情况,又能为落实农机驾驶证违法记分制度打下基础。以此为模板,逐步将其他事项予以添加和完善,等到各个事项都实现了无障碍交流,农机安全生产各个职能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也就水到渠成。
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正在经历大调整、大变革的历史时期,既面临诸多发展机遇,又需要迎接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作为虽然履行着各自不同职能、但向往着一个共同目标的农机安全工作者,我们要从安全大局出发,从自身职能做起,牢固秉承农机安全工作“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工作宗旨,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建立新的协作机制,完善新的工作格局,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