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下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22-12-07宋林子孙冬悦
任 珊 宋林子 杨 敬 孙冬悦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院长办公室,北京 100053
院务公开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科学管理和解决群众就医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1]。院务公开已成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科学、有效的院务公开工作加强了人民群众和医院职工的民主监督,提高了医院工作透明度,保障了社会公众和职工的知情权,改善了医患关系;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院务公开对促进医院民主管理也具有重要意义[2]。
2017 年7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4]。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医院在运营中应该遵守和适用的关于医院资源支配、管理、评价、激励和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的集合[5]。
1 院务公开政策背景和现状
1.1 院务公开政策背景
原卫生部于2006 年颁布了《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8 号),提出了医院院务公开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明确了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主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6],我国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7]。2009 年,原卫生部公布了《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22 号),指出要切实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科学地部署了院务公开监督和考核的具体工作,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了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8]。2010 年,原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1 号),对新形势下的院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9]。院务公开工作也被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的考核范畴[10]。这都要求医院要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工作[11]。
1.2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院务公开现状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精神,通过网站、公示栏、自助查询机、微信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和患者公开医院基本情况、医院环境、医疗服务、服务价格等信息。定期检查、更新公开内容,保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便于公众和患者获取,增加了医疗信息的透明度,有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医院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职工关注事项等通过各种形式及时、有效地向全院广大干部职工通报、传达。每年以职代会、中层干部会、院周会、信息发布会、宣医电视、宣医信息报、医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向职工公开医院动态。根据《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中的实证研究》与《医院“十四五”(2021—2025)规划职工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在参与调查的2011 名职工中,有60.07%的职工选择是通过科会了解医院的决策和发展信息,44.80%的职工选择是通过院内报刊的方式,49.43%的职工选择是通过扩大院周会的方式,之后职工获取信息的方式由多至少依次为文件通知、院内OA 办公系统、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同事间传播。及时向职工公开医院动态,增加了医院管理的透明度,也加深了职工对医院的理解和信任。
2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院务公开的具体做法
2.1 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纪检监督检查、工会积极运作、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院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医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确定院务公开的总体安排和重大事项。下设院务公开办公室和院务公开监督办公室。院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医院推行院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及院务公开形式、程序和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实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各部门、科室主要领导同志负责本部门的院务公开工作。各部门、科室设立院务公开专员,形成院务公开管理队伍。每部门有专人负责做好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做好文件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归档保管工作。做到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层层压实[12]。
2.2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深入学习《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做法,医院制定了《院务公开工作制度》《院务公开实施方案》《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明确了院务公开的总体目标、重点工作、考核方式等,使院务公开工作有据可依,为医院有序推进院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13]。
2.3 明确职责分工
为扎实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14],医院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围绕院务公开类别、内容、途径、负责部门等内容,编制了院务公开目录。目录包括3 大类别、31 个项目,明确了公开对象、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及主责部门。
2.4 积极拓展公开方式
医院传统的院务公开方式包括公示栏、宣传手册、标识、咨询台等[15]。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新媒体在社会大众中的普及,医院将传统公开方式和现代技术相结合[16],积极拓宽院务公开方式。以医院官方网站升级为契机,官网开设“信息公开”板块,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医院资源、查询服务、医院医疗合作、便民服务、招投标项目公示等内容;官网还设置了“就医指南”“科室介绍”板块,方便患者更加及时、准确地获取就医信息。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17],开设医院微信公众号,利用其信息量大、传播速度与更新频率更快等优势,提升院务公开的效率和完整性。
2.5 严格规范公开程序
各职能部门按照医院院务公开目录,在正式发布信息前,需完成院内相关审批流程。拟公开事项无论公开内容、形式均需经院务公开专员初审、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还需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可按照院务公开目录进行发布[18]。
2.6 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医院按照《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及医院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根据“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保密审查工作[19]。医院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其中包括保密审查内容。信息发布前,各职能部门需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无论公开事项采取哪种公开方式,均对其拟公开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公开后是否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稳妥。
2.7 执行监督考核机制
为保证院务公开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监督检查[20]。把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纳入医院、部门及干部个人的职责范围,建立起一套便捷、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以纪检监察、工会为主的院务公开监督机制,对实行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制定了《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的方式,对医院日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医院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公示栏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医院各科室、职工对医院进行内部监督。医院采取实地走访及查阅资料的方式定期考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对定期考核中发现的信息发布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并要求限期整改。
除此之外,医院纪委、监察把院务公开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监察内容,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进行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公开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问题严重的要做出处理。
3 思考与建议
3.1 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院章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各级别、类型的医院应制定章程,并根据章程细化院内各项管理制度、流程和规则,确保医院有序运行[21]。院务公开是提高患者满意度、促进医院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应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院章程有关内容。
医院章程是医院管理、运行的“宪法”,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及规范化,促进医院综合发展[22]。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章程,一方面可以从更高的制度层面给予院务公开工作以指导,另一方面,可以提高领导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和工作主动性。同时,各医院章程最终是由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修订、审议和完善[23-24]。医院章程的制订和审议过程也体现了职工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
3.2 落实院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提升院务公开主动性
目前,医院按照《院务公开工作制度》《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已开展多年院务公开工作,但由于医院制度的制订和运行需要一定的稳定性,相关制度未能及时更新,导致院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点。同时,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依旧存在着工作被动、缺乏主动性的现象,需要依靠上级各类评审、巡查或院内督导检查促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为进一步完善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落实院务公开工作重点,建议制订医院院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计划围绕院务公开最新政策要求和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当年工作重点,每年度解决一个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同时,各职能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持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院务公开规范化和工作主动性。
3.3 不断加强监督和评价机制建立
首先,持续完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细化院务公开监督考核表,将部分考核指标由定性指标调整为定量指标,同时,考虑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25]。其次,要建立院务公开社会、患者、职工满意度测评体系,通过网站调查、问卷等形式定期对院务公开进行三方满意度测评[26],也可与其他满意度调查合并进行,充分利用测评结果,持续改进院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院务公开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