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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比较视域下中国“双碳”目标的对接与政策跟进

2022-12-05彭宜钟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双碳配额人民币

彭宜钟,孟 泽

(东北财经大学 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

一、引 言

随着人类对环境问题关注程度的不断提升,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从1997年《京都议定书》,到2015年《巴黎协定》,缔约方已经发展到178个,《巴黎协定》第一次提出了“碳中和”的减排目标①英国在1991年碳排放峰值达到8.07亿吨,规划碳中和时间为2050年;欧盟在2006年碳排放峰值达到48.54亿吨,规划碳中和时间为2050年;美国在2007年碳排放峰值达到74.16亿吨,规划碳中和时间为2050年;日本与韩国在2013年碳排放峰值分别达到11.17亿吨和13.82亿吨,规划碳中和时间为2050年。。如果说第21次缔约方大会达成的《巴黎协定》是提出“碳中和”目标的一次决心大会,那么此后的五次会议就是围绕“碳中和”目标制定大框架,以碳交易机制、技术标准、资金支持等为重点突破方向,号召各缔约方开展磋商的行动会议[1]。自《巴黎协定》达成后的六轮气候谈判虽然取得了一定积极成果,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自下而上”模式下集体行动困境凸显,主权国家承诺意愿较低等[2];《巴黎协定》中的“共区原则”实行难度大,资金承诺难以兑现,技术共享与转让困难,国家自主贡献(NDC)远未达到1.5℃目标等。这些问题背后的实质是“利益”的博弈。不论是沙特阿拉伯等上游资源国,还是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为主的生产国,或是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为主的消费国,都在气候峰会的谈判桌上坚守自己的“利益”筹码。张中祥和张钟毓[1]指出,国际气候谈判不仅反映了每个谈判缔约方的利益诉求,同时还体现了各方的谈判实力和自主减排意愿,暗含了各国对国际碳减排行动影响力和话语权的争夺。因此,在当前国际气候谈判一致性决议尚未达成的阶段,研究如何有效保障中国在国际碳减排行动中的国家利益,以及在“双碳”目标下中国的政策跟进是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的。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表明中国愿意主动承担更多责任以应对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并且中国也在积极落实这一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何建坤[3]、李彦良[4]指出,中国已经成为国际气候谈判中重要的领导者之一,中国应做到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否则将在未来背负巨大的减排负担与国际压力。国际碳市场间已有整合的趋势。2014年,美国加州碳交易市场与加拿大魁北克碳市场对接;2018年美国加州碳市场与加拿大安大略碳市场对接;2020年,欧盟碳交易市场与瑞士碳市场对接。因此,中国应积极对国际碳市场进行前瞻分析,在国际碳市场的创立过程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和影响力。

二、国际碳市场建设的前瞻分析

(一)文献研究

通过对国际碳市场发展的分析,能够总结出对中国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创建的有价值经验。张淑贤[5]指出,《巴黎协定》第六条:通过国际碳市场机制和合作,旨在帮助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多边碳定价机制并提升国际碳市场透明度,这是各方分歧最大内容。陶玉洁等[6]指出,超过半数缔约方支持建立国际碳市场,以降低减排成本增强碳资源流动性。上述研究预判了国际碳市场建立的趋势,但缺乏对国际碳市场建立的衔接机制具体方案以及政策措施。苏亮瑜和谢晓闻[7]指出,通过连接各国的碳市场,逐步组建国际碳市场的路径比“自上而下”的总量控制和交易模式(Cap & Trade)更可行。向江林和张寿林[8]指出,各方应加快建设国际碳市场,但并没有对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进行阐述。朱亚明等[9]指出,中国需要在国际碳市场机制建设、碳排放配额的碳价格上争取获得更大的话语权。潘晓滨[10]指出,中国应优先完善国内碳市场建设,并为衔接国际碳市场进行必要的准备。2021年11月第二十六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就国际碳市场建立的诸多问题(双重计算、碳交易征税、减排分配、CDM 机制等)制定了具体方案及规则[11]。因此,未来的国际碳排市场将成为世界各国获取碳排放配额的重要来源,因而国际碳市场的定价规则和运作机制会在长期对一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国际主要碳市场发展及中国7个试点碳市场发展的经验进行总结,探寻中国在“双碳”目标下为应对国际碳市场建设而应当采取的跟进政策。

(二)国际主要碳市场发展现状

⒈ 欧盟碳市场

欧盟碳市场是当前世界规模最大,建成最早的碳市场[12],欧盟碳市场的发展总体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试运行期(2005—2007年),至少95%的碳排放配额采用免费分配方式,运行原则为总量管制与交易,分配依据采用历史法,导致这一阶段欧盟碳市场碳配额过多,碳价格过低。第二阶段(2008—2012年),采取10%的碳排放配额拍卖分配方式,分配依据为历史法结合行业基准线法,此后一直采用这种分配方式,同时引入航空业加入欧盟碳市场。第三阶段(2013—2020年),采取约57%的碳排放配额拍卖分配方式,其余的碳排放配额免费分配,同时引入铝业等生产企业加入欧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配额全部实行拍卖,这一改革取得显著效果,碳价格稳步增长。第四阶段(预期2021—2030年),预计到2027年前实现全部碳排放配额拍卖交易,碳价格与碳交易量由市场机制决定,其结算货币为欧元。

⒉ 美国碳市场

美国是全球首个几乎全部配额均以拍卖形式进行分配的国家。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是美国主要的碳市场,拍卖以季度为单位,三年一个控制期。这种分配方式导致企业减排成本负担过重,进而转嫁给消费者,但相应配套产业政策略微缓解这一处境[13]。美国碳排放配额是由各州的配额总量加总确定,各成员州根据过去历史碳排放情况设定各自初始配额。基于国内的碳减排目标,美国加快碳市场改革步伐,对碳价格设立了上限、减少抵消信用的使用额度等改进政策。如,自2021年起,逐步降低使用抵消配额的最高比例上限。到2025年,使用抵消配额的最高比例要从2021年的8%降到4%。美国碳市场通过对总量的控制为企业的碳排放量设置了一个上限,同时允许企业上市交易多余的碳排放配额,其结算货币为美元。

⒊ 新西兰碳市场

新西兰碳市场成立于2008年,其覆盖行业从林业逐步拓展至化石燃料行业等,在世界各大碳市场中覆盖的行业最为全面。新西兰碳排放减排目标分为短期(2008—2012 年)、中期(2013—2020年)和长期(2021—2050年)三个阶段,碳排放配额分配从免费和固定价格出售过渡到成本控制储备和引入拍卖机制的方式。2020年6月,新西兰政府推出新法令推行碳减排计划,2021年政府逐步开始取消对工业部门的免费碳排放配额,由拍卖作为分配配额的基本方法,随后新西兰碳市场碳价格逐步上升,其结算货币为新西兰元。

基于对欧盟、美国和新西兰三个碳市场分析可以发现,碳排放配额全部为有偿分配,实现将碳排放权资源化和资产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碳价格与碳交易量,这也是世界各大碳市场运行所采用的主要方式[14]。柴麒敏和傅莎[15]指出,碳市场的功能是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更灵活地实现碳排放总量控制(峰值)目标,碳市场的核心功能是使市场在碳排放权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因此,将碳排放配额资源化和资产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碳价格与碳交易量,并通过政府调节将会是中国碳市场可以借鉴的运行方式。

(三)中国试点碳市场发展情况

自2011年以来,中国先后设立了7个试点碳市场,从7个试点发展情况来看,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以及交易行业覆盖范围是影响碳价格和交易活跃度的重要因素。从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方式看,当前中国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是以行业基准线法为主,并阶段性地结合施行碳强度法,最终目标是要全面施行基准线法,但有一些特殊的行业,如热电联产行业除外。这表明中国初始碳排放配额仍为100%免费发放,待市场机制完善后,预计将逐步提升有偿分配比例。

中国7个试点碳市场在覆盖行业、纳入企业门槛等方面存在差异。从覆盖行业看,试点碳市场以电力、建材、化工、石化、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民航业等8 个高能耗行业为主,但各试点市场根据自身的产业密集度、市场规模和排放效率,设置了不同的覆盖行业范围。其中,北京、上海、广东纳入了航空等服务业,深圳专门纳入了公共及机关建筑,湖北、广东等试点则以钢铁、水泥等高耗能工业为主。从纳入门槛看,深圳、北京第三产业占比高且三产企业排放量相对较小。截至2022年6月,中国7个试点碳市场中,累计成交量最高的前三位分别是广东、湖北、深圳。这主要是由于广东和湖北的覆盖行业以电力、钢铁、水泥等高能耗行业为主,并且碳排放配额占据试点碳市场的前两位。深圳虽然碳排放配额最少,但其覆盖产业主要以第三产业为主,覆盖企业数量最多(截至2022年7月,共有750家企业被纳入管控),交易活跃度高,且运行时间长,因而深圳的碳交易价格偏高。重庆试点活跃度较低,这是由于重庆试点采取“企业自主申报”的方式,这造成碳排放配额大量富余,碳价格也最低。

表1总结了欧盟碳市场、美国碳市场、新西兰碳市场和中国试点碳市场发展的基本情况。

表1 国际主要碳市场发展期情况

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2021年7月正式启动。自启动线上交易以来,市场运行有序,交易价格平稳,履约完成率达99.5%,促进了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和绿色低碳转型[17]。总提来看主要可总结以下三点经验:

第一,在碳市场发展初始阶段应选择性纳入市场主体,待交易渐趋成熟后再逐步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不向所有主体开放,只有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或个人(如年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得以纳入),才可以成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

第二,建立碳排放配额常态调节与应急调节相结合的机制。不同行业的碳排放强度有所差异,这就导致不同行业的减排意愿的不同[18]。因此,若企业获得的碳排放配额较少,无法满足发展而造成与行业减排意愿不匹配,就会导致碳交易量偏低、碳价格却偏高的有价无市现象。自开市以来,截至2021年10月,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碳排放配额累计交易1 911万吨,成交均价45元/吨。虽然碳价格较高,但碳交易量却持续萎靡,主要原因是中国碳市场主体的电力行业碳排放配额发放较为宽松,而导致电力行业减排缺乏紧迫感,这种现象在中国其他试点碳市场和欧盟碳市场中都不鲜见。除此之外,在中国和欧盟碳市场建设过程中发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存在差异,使得碳排放配额更具复杂性。为此,中国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试行)》中明确规定,要定期报告市场运行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尽量平衡各种市场外部因素导致的碳排放配额的不平衡。

第三,碳排放配额是市场主体在市场中发展的基础,中国要建立科学公平的碳排放配额机制。当前,国际通行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主要包括:免费分配、拍卖分配以及两种方式结合使用。碳排放配额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历史排放法、历史碳强度下降法和基准线法(标杆法)。中国碳市场目前采用免费分配方式,计算方法采用基准线法,各类详细配额计算方法及修正系数可见《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纵观欧盟、美国、新西兰碳市场建设与中国碳市场建设历程可以发现,在碳市场建立初期市场活跃度不高的情况下,应采取免费分配为主的碳排放配额方式,以促进市场尽快实现运行。欧盟、美国、新西兰碳市场历经了发展初期,已经开始通过拍卖方式分配碳排放配额,如欧盟碳排放配额拍卖比例增加到了57%。相应地,考虑到中国经济体量庞大,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差距巨大,中国碳市场当前发展步伐相对稳健。其中,广东试点配额拍卖是针对具体行业初始碳排放配额的分配,其他试点设置拍卖均是作为政府进行市场调控的手段。此外,各国碳市场目前均采取本国货币进行碳交易,碳价格同样以本币来表示,而未来国际碳市场则需要建立一套统一的货币结算机制。因此,中国在国际碳市场建立初期所得到的初始碳排放配额的多少,以及人民币在碳市场货币结算机制中所处的地位,将对中国未来发展权益产生深远影响。

(四)国际碳市场的建立

碳排放权将会成为一种新兴的国际大宗商品,基于当前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运行情况,作为资源拥有者的一方会在市场交易中占有优势。此外,碳排放定价机制和碳排放结算机制也会影响一国在国际碳市场中的地位。中国长期以来深受国际大宗商品市场波动的影响[17],如石油领域的欧佩克定价和美元结算机制,铁矿石领域中四大矿商的普氏价格指数垄断定价和美元结算机制等。并且,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一直都高度受制于美国货币政策和美国资本市场[19]。汪启兵[20]指出,每当中国对某种大宗商品需求增加的时候,该商品的价格(以美元计价)总是预先大幅度上涨。因此,在国际碳市场建设中,中国应重点在碳排放初始配额、碳排放定价机制和碳排放结算机制三个方面积极发声并提供相应的参考方案。

⒈ 碳排放配额机制

在对中国试点碳市场发展过程研究中发现,碳排放配额是影响碳价格和交易活跃度的重要因素。碳排放配额少将会提升碳价格,提高发展成本。同样地,国际碳市场碳排放配额也将是影响一国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碳排放市场建立之初很可能是市场中的主要买方,如果碳排放碳配额较少,则需要到国际碳市场去购买额外的碳排放配额,这或将大幅提升中国的发展成本。考虑到碳排放配额将影响未来的碳交易体系建设,对未来碳价格也是影响深远[21],因而中国应争取获得合理规模的碳排放配额,主要可以提出以下四点依据:首先,中国虽是一个人口大国,碳排放总量世界最大,然而中国人均碳排放量不高。其次,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起步晚,减排技术和基础设施与发达国家具有一定差距。再次,中国是世界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理应获得更多的碳排放配额。最后,造成当前气候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发达国家的历史排放(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已经碳达峰)和高人均排放,因而发达国家理应为此承担更多责任。

⒉ 碳排放定价机制

碳排放配额确定后,国际碳市场运行过程中一国的碳排放量若是超过了其获得的配额,就需要到国际市场上去购买其他国家出售的碳排放配额。发达国家第三产业比重相对较高,碳减排技术先进,因而富余出来的碳排放配额会更多,也就构成了国际碳市场中的主要卖方,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则会成为主要买方。由于碳排放权是一种战略资源,替代弹性很低,容易形成卖方优势地位。参照当前多种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情况,其市场大多倾向于卖方垄断。因此,国际碳交易市场应设计交易机制,以形成对卖方垄断一定程度的限制,否则未来的买方将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基于此,为保护未来的发展利益,中国在国际碳排放市场的建设阶段就要充分考虑和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卖方垄断或资本炒作等风险的发生,并应积极促成在碳排放定价机制中嵌入保护买方的相关条款。

⒊ 碳排放结算机制

根据2020 年世界结算货币排名统计数据,世界支付货币排名依次为:排名第一为美元(42.08%),排名第二为欧元(31.24%),排名第三为英镑(8.81%),排名第四为日元(2.38%),排名第五为人民币(2.03%)。2020 年,国际大宗商品贸易领域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2 525.66 亿元,同比增长16.40%。若未来碳排放权成为国际大宗商品,碳排放结算机制将成为各国竞争的重要资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当前全球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促使人民币加入国际碳交易结算货币篮子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同时,这也是增加人民币国际收付规模、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机遇[22]。

三、中国在国际碳市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为保护发展利益,中国应围绕碳排放配额分配机制、碳排放定价机制和碳排放结算机制这三个核心问题开展布局,基于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和碳排放大国地位,做好以下三点举措:

(一)积极参与国际碳减排活动

人类工业化历程已经对自然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而这些破坏在全球化程度加深背景下,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尽管如此,中国作为一个大规模工业化仅仅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家却毅然肩负起节能减排、保护地球环境的人类共同责任[23]。

中国积极参与各种国际环境保护组织,其中主要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世界环境组织(WEO)、世界自然基金协会(WWF)等①世界环保组织(IUCN)、全球环境基金(GEF)、国际绿色和平组织(Green Peace)、地球之友(Friends of Earth)等。,缔约或参与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公约、议定书和双边协定等②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巴塞尔公约》等。,积极履行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土地荒漠化等国际义务,为全球环境保护作出了贡献,也提升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如2007年巴厘岛路线图会议,中国对国际碳减排行动的积极建设性态度以及可持续发展观的减排理念,获得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与赞扬。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正式对外发布,内容涵盖了2010年前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基本原则、实施领域和政策法规等,是全球首个发展中国家的国家方案。2018年卡托维兹气候大会,中国通过25场边会,在包括气候投融资、节能减排等领域成功对外传递了中国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行动、策略和取得的成就,增强了各国对国际碳减排行动的信心,为各国推进全球温室气体治理、迈向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新方法,注入新活力。2020年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中国是首个以发展中国家身份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国家。面对国内碳排放历史总量巨大、惯性强的严峻形势,中国统筹规划国内减排任务,分行业设计、分阶段实施,有序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为各国做出了示范[24]。

(二)加快中国碳市场交易制度建设

中国碳市场建设正处于试点向全国过渡阶段,应率先形成全面完整的碳市场交易制度体系[25]。在中国碳市场建设方面,应强调制度的探索和完善,努力把中国碳市场建设成为规范发展、品种齐全、风险可控、监管完善的健全碳交易市场体系。当前中国碳市场建设工作重点有三个:首先,除现货和期货交易外,在符合政策和保障金融安全前提下,增加交易产品种类,进一步提升碳交易产品的金融化水平。其次,为防止资本干扰(尤其是游资)造成碳价格的剧烈波动,可尝试设定不同交易方式的涨跌幅度,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涨跌幅度进行动态调整。最后,应保证本国碳交易的全程可追溯、应用可追责,把市场收入用于激励减排,尤其是用于引导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投资和激励。应避免碳市场成为简单的罚款市场,否则就背离了中国碳市场建设的初衷。

(三)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币被国际市场接受程度大幅提升,并且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与金融交易方面规模也稳中有升。2013—2020年,人民币跨境使用额持续上升,由2013 年的7.49 万亿元上升到2020 年的28.31 万亿元,总增长率达到377.92%,年均增长率达到47.25%。其中,资本项目收付额由2013年的2.87万亿元上升到2020年的21.61万亿元,总增长率达到752.90%,年均增长率达到94.11%。人民币跨境收付规模呈现了快速增长趋势,其中资本项目收付额增长更为迅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取得了一定进展。

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型战略资源,其供需涉及世界各国,交易规模也将会非常巨大,这将是增加人民币国际收付规模、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机遇。中国要想在碳排放配额机制、碳排放定价机制和碳排放结算机制三个方面做好工作,应使人民币在国际范围内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可。相应地,若中国在上述三个方面获得一定程度的话语权,也可以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抛开未来国际碳市场对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影响,在当前阶段促进人民币国际收付规模进一步提升的主要途径包括以下四点:

第一,通过贸易和金融双驱动,进一步发展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2009年人民币结算贸易试点至今,人民币结算业务成功实现从贸易驱动阶段过渡到贸易和金融双驱动。在这一进程中,人民币结算业务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状态,2020年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已超过28万亿元。这主要源于中国金融体系市场基础的完善与制度环境的提升。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向前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增加,必须加强跨境贸易便利性和金融机构贴身性,通过贸易和金融双驱动,进一步发展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第二,进一步完善中国汇率市场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26]。人民币汇率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是增强人民币影响力的必要基础,也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向前的必要前提。这要求中国汇率市场定价应具有自律机制和自主定价能力,能够保证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同时,在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方面,应建立健全风险宏观审视监管体系,形成对全球资本有序流动、合理流动的市场预期。

第三,加快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推动人民币发展为国际货币。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地区紧张局势影响,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持续疲软、国际贸易萎靡不振,但中国经济运行仍处于平稳状态的合理区间,人民币内生稳定性为人民币成为“锚货币”奠定了坚实基础。回顾近四十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可以总结出一些成功经验,如注重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当前政策体系选择汇率制度安排,不同改革措施之间的协调和预期管理等。这些经验帮助中国成功避免了金融市场的动荡。但是,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仍在路上,未来应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升汇率弹性,稳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向前发展。

第四,处理好人民币汇率市场化与汇率稳定的关系,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人民币汇率市场化进程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为防范金融风险将汇率稳定作为唯一准则,而是要从审慎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大局出发,实现汇率市场化与汇率稳定的双控。同时,也要加强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对汇率稳定预期的促进作用,处理好人民币市场化与汇率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影响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当前,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还存在一系列现实障碍,如外汇储备压力大、人民币流动性不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不足等。为突破这些现实障碍,中国可通过加大资本账户开放力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汇率自由浮动区间等改革措施。另外,中国还需要逐步扩大金融机构服务职能空间和区域空间,助力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建设,增加双币交换规模,进一步加快国际货币协作等,以有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向前发展。

四、“双碳”目标下的政策建议

(一)“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的兼顾

有研究证实,中国“双碳”目标是能够与经济增长目标同时兼顾的。申萌等[27]利用1997—200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技术创新对减少碳排放具有促进作用。但是,受当前技术水平限制,中国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碳排放促进作用不足以抵消二氧化碳排放的正间接效应,因而若是粗放式的经济增长会最终导致碳排放量的增加。谌莹和张捷[28]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减少碳排放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因而有助于经济的发展。袁富华[29]基于增长理论模型研究发现,减少碳排放对经济增长具有拉动效应。王兵和刘光天[30]研究发现,1999—2012年,节能减排对中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推动作用,并且通过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能够实现碳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因此,在具备充分的技术创新动力支撑的前提下,中国的“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是可以同时兼顾的。

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兼顾的路径是找到二者之间的量化平衡。王勇和王颖[31]构建马尔科夫链和多目标优化模型进行研究发现,经济中速与政策约束情景模式是实现中国“双碳”目标的最优路径。因此,从发展要求来看,中国要适应未来5%—8%的经济增长速度,这个中高发展速度有利于“双碳”目标的实现并能够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转型;而低于5%的经济增长速度尽管可以尽快实现“双碳”目标,但会对中国经济发展造成损害,并且长期来看,低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劳动力就业压力以及技术创新不足也会制约未来“双碳”目标的实现。

(二)基于“双碳”目标的跟进措施

中国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以保证经济增长与“双碳”目标的兼顾。本文将促进中国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兼顾的建议总结为以下三点:

⒈ 激发绿色创新动力

通过容许适度的垄断以激发绿色创新动力。Lewis等[32]指出,适度的垄断可以吸引更多企业加入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新能源开发竞争,这种竞争能够快速并有效提升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因而达到消费者福利水平和绿色创新动力平衡的最优点是存在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协议是为实现特定环境目标或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助救灾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获得豁免。在节能减排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环境保护政策应该更为灵活、精准。因此,为激发企业形成自主性、持续性的绿色创新动力,应该在把握最优点的情况下适度容忍绿色垄断(以绿色技术为壁垒所形成的垄断)的存在。

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国家或地方政府应鼓励企业牵头发挥产学研带头作用,以市场为纽带,衔接各地方政府、高校、科技孵化园基地等,深入开展绿色创新发展,形成自主性、持续性的绿色项目运营机制。同时,对“绿色协议”主体企业、高校等给予绿色创新补贴,对成功应用绿色创新技术的企业给予奖励。要提高绿色创新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严防借“绿色协议”名义限制竞争。其次,积极发展绿色信贷金融,有效落实金融服务绿色创新企业补贴,完善绿色金融衍生品市场建设,强化产融联合。同时,应防范场外衍生品市场风险,强化对绿色金融衍生品建设和运营的持续监管,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降低评估风险。最后,对于高排放、高污染企业实施环境规制,征收环境税。根据“波特假说”理论,环境规制短期会提升企业成本,但长期来看,企业会通过产品环保质量提升以及工艺流程改进获得持久收益,进而形成绿色创新倒逼机制。

⒉ 调整能源结构

中国是一个富煤、少油、缺气的国家,由此形成了一种严重依赖煤炭的不合理能源结构。2021年数据显示①数据来源:《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煤炭在中国能源结构中占比为54.66%(同期美国为11.37%,日本为27.06%,欧盟为11.21%,世界平均水平为26.90%)。因此,横向来看这种过于依赖煤炭的能源结构成为影响中国“碳中和”目标实现的主要制约因素。

为实现节能减排和经济增长的相容式增长,应调整中国当前的能源结构,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加快实施“双替代”(天然气代煤、电代煤)政策。“双替代”重点领域是中国北方居民供暖和城市居民生活用燃气。此外,考虑到电力运输比煤炭运输碳排放量更低,因而应增加坑口电站的比重。其次,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节能建筑是指通过遵循气候设计和节能的基本方法,对建筑规划分区、群体和单体、建筑朝向、间距、太阳辐射、风向以及外部空间环境进行综合考量和规划,进而设计出低能耗建筑;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房屋建筑和构筑物施工及使用过程中,满足同等需求的条件下尽可能降低能耗。再次,优化物流运输方式,积极推进运输方式由公路转化为铁路,增加水路运输的比重,建设低碳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同时,改进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方式,大力推进高效低碳的公共交通,大力普及新能源汽车是应对污染的重要手段。最后,拓展电力来源方式,加大水电、风电、光伏电的比重。由于风电和光伏电受自然条件约束较大,且发电量波动较大,因而需要积极研发大容量储电设备。应大力推广发展来源广泛且绿色高效的氢能源技术,氢能源不仅生产环保,而且储存和运输成本更低,因而具有很大发展潜力。

⒊ 发挥产业政策的支持作用

当前,中国产业结构正在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从“三高一低”向绿色高效转型,政府应当通过前瞻性判断和统筹性规划确立既科学合理又符合国情的产业政策,引导国有企业带头转型,并通过产业链带动民营主体配合跟进,从而形成一套目标统一和有序的行动规划,以期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为充分发挥中国制度优势,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机制。要积极落实对落后产能行业和企业的淘汰激励,并伴以相应的补贴政策,避免高排放低效能企业增加市场排放量、占用市场资源。对于落后产能企业要进行定期审查,对于严重低效的高污染企业要依法吊销其排污许可证。此外,可以设立落后产能淘汰基金,将环境税设置固定比例纳入基金,用以给予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以适当补偿。其次,提升高碳排放行业的准入门槛。高碳排放行业招商引资结构导向要转向以降低碳排放和环境污染为主,兼顾高效低碳方面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实现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从“三高一低”向绿色高效转型,实现高碳排放行业产业结构升级。再次,严防企业偷排、漏排温室气体。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对碳交易市场碳排放权购买量极大或极小的企业进行排查和跟踪,对于购买量大的企业要着重检查其是否存在落后产能和低效运转现象;对购买量极小企业尤其是高碳排放行业,如火电行业,要检查其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最后,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企业披露机制。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对资金需求巨大,企业或高校等机构无法独自承担所有后续风险。这需要地方政府扶持建立低碳技术成果风险投资机构,若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成功,风险投资机构可获得相应回报。碳排放核查机构评估结果要及时对外公布,曝光数据造假企业名单,做到企业碳排放可溯源、可追查。

五、结 论

本文基于当前碳减排国际行动及中国“双碳”目标进行研究,认为中国需应对国际碳市场的建立而提前做好准备。碳排放权将会成为每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一大制约因素。为充分保障中国未来的发展权益,本文建议中国“双碳”目标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为增强中国在国际碳排放机制中的话语权,建议重点围绕国际碳市场的构建展开布局,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积极参与国际碳减排行动,增强中国在国际碳减排行动中的国际地位与话语权。随着更多地参与缔约一系列环境保护的公约或议定书等,中国从最初的追随者逐渐成为碳减排的重要参与者。在未来,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碳减排行动,提升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大国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努力成为未来构建国际碳市场的重要发起者,继而保障中国在国际碳减排行动中的国家利益。

第二,加快中国国内碳市场的建设,为未来与国碳市场衔接构建积累足够经验。中国要想在国际碳市场中产生较大影响力甚至发挥引领作用,应加快国内碳市场的建设,尤其是要形成全面完整的碳交易制度体系,成为全球认可的、先进的碳交易市场。在国内碳市场建设方面,应强调制度的探索和完善,努力把中国碳市场建设成为世界公认的规范发展、品种齐全、风险系数低、监管能力强的健全碳市场。

第三,进一步增强人民币的影响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兴大宗商品,其货币结算机制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碳排放权作为未来的一种新型战略资源,其供需将覆盖全球所有国家,这将是增加人民币国际收付规模、提升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重要契机。为保障国家利益,中国应进一步增强人民币的影响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水平的发展,争取让人民币加入国际碳市场结算货币篮子。

此外,本文还指出,规划得当推进有序的“双碳”目标是可以与中国经济增长目标同时兼顾的。因此,中国需要在经济的运行层面建立起有效的机制。本文基于学界研究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分析提出,将保护企业的绿色创新动力置于优先地位、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发挥产业政策的支持作用是促进“双碳”目标同经济增长相互兼顾的三个政策跟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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