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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案体”的始末考析
——由“儒林列传”到“学术史”

2022-12-03武雪婷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2年16期
关键词:儒林学术史体例

武雪婷

(河南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河南焦作 454000)

“学案体”是记述学术发展源流的编纂体例。“学案体”作为承载学术变迁的一种形式,“学案体”本身的演变就是学术变迁中的一种现象。“学案体”的渊源上溯至汉代的《史记·儒林列传》,在宋代《伊洛渊源录》产生其雏形,在明清《明儒学案》中确立其体例。“学案体”作何解? 学者们的说法大同小异,此处采用陈祖武的说法:“学案体史籍以学者论学资料的辑录为主体,合其生平传略及学术总评为一堂,据以反映一个学者、 一个学派,乃至一个时代的学术风貌,从而具备了晚近所谓学术史的意义。”[1]

1 “学案体”的起源:《史记·儒林列传》

“学案体”最早可以追溯至《史记》中的《儒林列传》。《史记·儒林列传》是将西汉前期多家儒学大师的事迹纳为一传,以五经之序记录儒师们的师承传教,勾勒出先秦到汉初的儒学源流的演变,记载了汉初儒学兴盛的局面,乃以“儒林列传”为名。《史记》中的《儒林列传》相当于是汉初儒学发展史的大纲。司马迁的《儒林列传》以时间为经,以宗派为纬,为“儒林”作传,记儒家学术宗派之变,反映了西汉的儒学风貌。虽然《儒林列传》只是对儒家的学术源流及师承关系做了一个简单的勾勒,并未扩展到诸子百家。但单就《儒林列传》能够关注到儒家这一派的学术演变,师生传承关系,就可以说是首开“学案体”先河,是“学案体”萌发的源头。

《史记》之后,班固在其体例之上,又加以新变,著成《汉书》,专记西汉一代史事。《汉书》改《史记》中的“列传”为“传”。《汉书》中记录儒学传承的《儒林传》,大体上沿袭了《儒林列传》的写法,例如对伏生的记载就大同小异。《史记·儒林列传》中记载:“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2]《汉书·儒林传》中记载:“孝文时,求能治尚书者,天下亡有,闻伏生治之,欲召。”[3]《汉书·儒林传》中的许多叙述直接沿用了《史记·儒林列传》的手法,却也略有变异。不同于《史记·儒林列传》中不加褒贬较为客观地如实记述,《汉书·儒林传》中极力地推崇儒家学术,开篇就把儒学的地位提升到了国家教育的层面。《汉书·儒林传》沿革了《史记·儒林列传》的体例,以儒学大师为中心,将儒家学派的学术传承、源流演变进行整体概说。《汉书》中新增的《艺文志》,又将古代的学术著作分类论述,使各学术流派的演变发展脉络更加清晰,与《儒林传》同为“学案体”的发展奠定基础。此后,各代史书都仿照《史记》列儒林传,又仿《汉书》列艺文志,来记载学术思想的源流传承。

至南宋,朱熹撰写的理学学术思想专著《伊洛渊源录》,记载了程颢、程颐的理学学术思想,是“学案体”形成过程中的关键一环。二程曾在伊、洛之畔讲学、居住,因此以“伊洛”代指二程学术发源之地。《伊洛渊源录》以时间为序,又以学术成就为分类,梳理出程门学术的传承脉络。从理学意义而言,《伊洛渊源录》对二程学术源流的梳理,确立了以周敦颐、二程、张载为核心的理学道统。从学术史编纂体例而言,《伊洛渊源录》承继《史记》《汉书》中的为儒林作传,又跳脱出传统,以师承关系为脉,为理学的学术渊源做一梳理,形成了新的编纂体例。自《伊洛渊源录》始,历代皆有效仿此体例的书籍。《伊洛渊源续录六卷》中记载“盖继朱子《伊洛渊源录》而作”,《考亭渊源录二十四卷》“此编仿《伊洛渊源录》之例”,《台学源流七卷》“其传虽多采《晦庵文集》《伊洛渊源录》诸书”,《希贤录五卷》“其意盖欲仿《伊洛渊源录》”[4]。有的学者认为《伊洛渊源录》标志着“学案体”的形成,有的学者认为《伊洛渊源录》是“学案体”的雏形,说法虽不尽相同,但是都肯定了《伊洛渊源录》在“学案体”发展形成中的重要地位。

就“学案体”的整个发展过程来看,虽《史记·儒林列传》《汉书·儒林传》《伊洛渊源录》等在“学案体”的形成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毫无例外地都只是对某一家学说的源流进行勾勒,并没有对整个时代的学术进行整体的观照与梳理,未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学案体”,只能作为“学案体”定型前的铺垫。

2 “学案体”的定型:《明儒学案》

经宋代朱熹在《伊洛渊源录》中为学派传承著书作传,明代以来,仿此例者又不在少数。不同于简单地模仿,每有新书出,又各有新变,值得一说的是两部“宗传”,《圣学宗传》和《理学宗传》。《圣学宗传》由阳明门人周汝登所著,撰写了上至先秦,下迄明儒的历史,共录八十九人。《圣学宗传》记叙了儒学自古至今的学术源流,前五卷简述宋元以前的儒学发展,卷六至卷十一,记载宋元儒学,卷十二以下,记载明代儒学,卷十三起,记载王阳明及阳明弟子共二十三人的儒学理论。由此可见《圣学宗传》是通过叙述儒家的学术演变来确立阳明学派的儒学正统地位。周汝登的《圣学宗传》虽然也是为了彰显自家学派的正统地位,但其跨越的时限、内容远比《伊洛渊源录》丰富。《理学宗传》是明清易代之际的孙奇逢所作,按照内容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宋明理学十一子,第二部分是从汉代到明代的各代儒士。《理学宗传》一方面继承了《伊洛渊源录》及《圣学宗传》的体例,将传记和学术资料汇编于一体; 另一方面又加入了评述。清初刊行的《理学宗传》,以传记、学术、评述三部分为纲,记述儒家的发展源流。

从《史记》到《伊洛渊源录》,再到《圣学宗传》及《理学宗传》,经过如此长时间的孕育,已产生“学案体”的雏形。在中国学术史上,“学案体”正式形成的标志是黄宗羲的《明儒学案》。

“中国有完善的学术史,自梨洲之著学案始”[5]。黄宗羲曾著两部学案,一部独立完成,一部是未竟之作。《明儒学案》是黄宗羲一人著就,以学派为类,对整个明代儒学各派的源流承继进行整体梳理。《宋元学案》是由黄宗羲拟定体例,由黄宗羲之子黄百家及全祖望共同完成。“学案体”正式形成的标志当属黄宗羲的《明儒学案》的创作。黄宗羲继承了前贤著书以叙一派之流变,综前人之长,又加以新变,补前人之未达。“初周汝登作《圣学宗传》,孙钟元又作《理学宗传》,宗羲以其书未粹,且多所阙遗,因搜采明一代讲学诸人文集、语录,辨别宗派,辑为此书”[6]。黄宗羲创造性地完成了《明儒学案》,为中国学术史的演变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梁启超提出真正的学术史应当有四个必要的条件:在他看来《明儒学案》虽以阳明为宗,但并不抹杀阳明以外的学派,较客观;“是编皆从全集纂要钩元,未尝袭前人之旧本也”[7],并未蹈袭前人之作;《明儒学案》的正文叙述客观不偏颇,黄宗羲也仅在注脚里表达个人意见;每篇学案之前又作一人物小传,将传主的师承渊源叙述得当。黄宗羲的《明儒学案》同时具备了这4 个条件。《明儒学案》从明初方孝孺写到明末清初刘宗周、孙奇逢,以时间为线、门派为别,将明代理学的传承发展载入一册。全书共有六十二卷,另有一篇《师说》列于卷一之前,一篇附案列于卷末。《师说》作为全文大纲,提纲挈领,将各门派的宗师作一简述。《明儒学案》的主体部分是把有师门传承的各个学派的承继关系做一梳理分列为“学案”,每册学案都先总论该学派概况,再分列该学案门派的儒士,并介绍其生平、学术成就、学术观点,加以评说。《明儒学案》还把名声不显者、无所师承者、后无继承者总列为《诸儒学案》。

不论是以现代的学术史眼光,还是回到历史情境中去,“宗羲此书,犹胜国门户之余风,非专为讲学设也。然于诸儒源流分合之故,叙述颇详,犹可考见其得失”[8]。黄宗羲的《明儒学案》都以其严谨的编纂体例,客观的编写原则,翔实的史学资料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中占有重要一席。至《明儒学案》,“学案体”体例完善,成为中国学术史上完整的史籍体例。在此之前的《伊洛渊源录》《圣学宗传》及《理学宗传》著作中,虽也是对儒学源流的记载,但更像是对学者们的资料汇编,对某一学派的源流述说,未能同时呈现各个学派的学术宗旨。《明儒学案》将明代各个学派的宗主、门人、思想、学术都加以结合,才构成了一部完整系统的学术思想史。

3 “学案体”的余响:《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

《明儒学案》完成了“学案体”的定型。在此之后,清代《宋元学案》《国朝汉学师承记》《国朝学案小识》及《理学备考》等“学案体”史书相继而出。《宋元学案》是黄宗羲定例,黄百家、全祖望补成。《宋元学案》按时间为序编成学案,又以各学案案主为宗,记述其同门、学友、门人的学术传承。《国朝汉学师承记》是由江藩撰写的,以传记形式重述了清代的学术渊源,全书始自黄宗羲、顾炎武,结于王引之、王念孙等人。《国朝学案小识》是由唐鉴撰写的清代第一部清儒立案的学案体。《理学备考》是由清儒范鄗鼎撰写,《四库总目提要》 中的三十卷至三十四卷来自《明儒学案》。《明儒学案》在清代影响颇深,清代的“学案体”著作或是体例上因袭《明儒学案》,或是学派划分上受其影响。

近代,“学案体”仍有余响,学者们仍有意再著学案以述学术史之变。梁启超曾说:“吾发心著《清儒学案》有年,常自以时地所处窃比梨洲之于故明,深觉责无旁贷”,然而,直至他逝世都未能完成这一心愿。梁启超虽未能完成学案的撰写,却留下了别具一格的学术史——《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这部学术史脱胎于课堂讲义,极其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及学术传承,因其新颖的语言形式而大热。全书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社会思潮、学派、学科。每一部分又以历史为线索贯穿始终。梁启超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一改“学案体”的门派之别,不再仅以人为中心,而是以学为中心,以客观的态度将近三百年的学术变迁汇集于一书。后徐世昌于1928年开始,历时十年完成《清儒学案》,此书仿照了《明儒学案》及《宋元学案》的体例又稍有变动,大体以所载学者生卒年为序,先为学者作传,再列其专著、文集,以正案、附案、诸儒案的形式详细记述了清代的学术发展情况,是研究清代学术思想演变的重要资料。

20世纪40年代,钱穆接手清代学案的编撰工作,虽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但钱先生并未以已有的《清儒学案》为依据,而是从史料堆里重新整理,因他并不认可徐世昌版《清儒学案》,“惟《清儒学案》,虽有唐、徐两家成书,而唐书陋狭,缺于闳通;徐书泛滥,短于裁别,皆不足踪黄、全之旧业”[9]。钱著《清儒学案》既成,书稿却长眠江底,世人再无从得见这部耗费了巨大心血的清代学术著作。幸而钱穆另一部关于清代学术的著作《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刊行于世,稍补遗憾。两部学术史不仅同名,并且颇有渊源。钱穆不满梁著,因此才有同名同范围但不同组织形式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对比两部学术史就会发现,钱著的体例仿效的是黄宗羲所创的传统“学案体”,以人为中心;梁著的体例是综合了中西学术史而形成的编撰体例,以学为中心。钱著的学术史记述贯通明末至民初,时间跨度较长;梁著的学术史对清后期的重要学派所提甚少,并未真正做到贯通前后三百年。钱著的学术史以宋明理学在三百年间的思想传承为立足点,梁著的学术史带有反宋学思潮,以提倡实践实用的思想为立足点。二者的学术史虽同名,但具体的组织形式、结构、思想都截然不同,这反映了近代以来学者们对学术史的看法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处于学术争鸣的阶段,也正是因学术争鸣,方有百花齐放。

从该文20世纪的这三位学者来看,他们都很重视清代学术的源流传承,也都看到了“学案体”这一体例的价值,才会想到以“学案体”来传承一代学术的变迁。在20世纪西学东渐的背景下,“学案体”仍然发挥着它的价值。除了体现在几位学者都曾编撰或试图编撰《清儒学案》上,还体现在“学案体”以新的面貌出现在对学术的整理工作中。梁启超、钱穆两位都是中国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家,其学问之广、研究之深为后人树立典范。这两位学者都曾想过著《清儒学案》来总结清代的学派源流发展,也都各留下了一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以出于“学案体”又新于“学案体”的学术史形式,来总结自明末清初以来三百年的学术承继及学派源流,给中国学术史的编纂体例重新注入新的血液。自21世纪以来,“学案体”仍活跃在学术研究前沿,先后有《百年学案》及《民国学案》相继问世。这反映出了“学案体”历久弥新,在现代化的今天仍展示出了其独特编撰体例的魅力。

4 结语

“学案体”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在数代前贤著书立说的基础上,经过长时间的演变最终定型。从汉代《史记·儒林列传》首先对儒家学术的传承做简单勾勒,《汉书·儒林传》沿袭其体例,历代史书也仿其例作传;再到南宋朱熹《伊洛渊源录》承继《史记·儒林列传》为儒林作传的传统,加以新变,以程门学术的传承为脉络,记载其学术思想; 直至黄宗羲《明儒学案》一出,以案主、学派渊源、学者小传、学术成就为主要构成的完备体例标志了“学案体”的正式定型。《明儒学案》的体例及内容影响了有清一代,直至20世纪还发挥着影响。不仅有《清儒学案》这样仿其体例的学案体,还有综合了“学案体”以及新的学术思想而形成的学术史体例。从汉代《儒林列传》到20世纪以来的“学术史”,“学案体”在这其中承担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并在学术面貌焕然一新的21世纪仍有学者以“学案体”著录一代学术思想的源流,展示出“学案体”强大的生命力。从“学案体”的萌发到定型,中国古代的学术思想在这一体例的逐渐完善中,并延续了漫漫千年,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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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稿者王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