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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甘南藏族文化中的生态文明理念

2022-12-03李龙江党存红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2年17期
关键词:藏族人甘南州甘南

李龙江,党存红

(1.中共甘肃省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2.兰州城市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是以人与大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生态文明理念的内涵特别丰富,首先,它是人与大自然和谐共生的文化价值观,是把对自然的爱护提升为一种不同于以人类为中心的内在精神信念;其次,它是生态系统可持续前提下的生产观,人类的生产活动要节约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最后,它是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的消费观,是倡议“有限福祉”的生活习惯。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生态文明理念,并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1]。通过对甘南藏族文化中的生态文明理念的挖掘,梳理藏族文化中的优秀生态文明理念,并结合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来解决甘南藏族自治州出现的生态遗留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有利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在“生态兴州”战略指导下,更好地走出有自己特色的生态发展道路。

通过查阅文献和实地走访,我们发现甘南藏族文化中的生态文明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生活禁忌中的生态文明理念

生态文明理念蕴含和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中,甘南藏族的生活禁忌体现了其保护生态的生态文明理念。

1.1 禁忌杀生体现保护动物的理念

甘南藏族同胞认为,无论大小的生物都是有生命的,不能随意杀生,否则就是犯了杀孽。杀生对于虔诚信仰藏传佛教的教众来说是很大的罪孽,对于随意伤害其他生命的行为会被他人所唾弃。一切生命体,小到蝼蚁,大到猛禽都不能随意杀害。特别是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的动物,人们会认为那是某个山神所饲养的生物,或者是山神灵魂的一种寄托。捕捉、驱赶任何飞禽,食用飞禽的肉和蛋对于藏族来说都是禁忌。不得驱赶、宰杀放生的任何动物,也不能捕杀除了牛、羊以外的大型动物,比如说熊、虎、秃鹫、雄鹰、狼,更不能在大型宗教活动期间杀生。这些生活禁忌对甘南州的生态多样性的保护和该地区的生态平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2]。

1.2 禁忌触动山林泉水体现了保护水源的理念

山林对藏族来说是很神圣的,不能随意地开采和砍伐。严禁开垦神山以及在神山附近挖药材,打猎和随意攀登。甘南藏族同胞会严格划分农牧区。在牧区,禁忌乱挖草山、草地;在农区,开垦土地时要事先进行祈祷。不能在草地上随意乱扔以及焚烧不洁或有异味的物品,更不能随意地砍伐树木。

水域与藏族生活也是密不可分的,是不能随意污染和浪费的。禁忌随意触动水域。在甘南的很多地方都有神湖、神泉、神河的说法,严禁在这些地方洗涤衣物或者其他物品,不能在其附近水域游泳。也不能在其中倾倒血污及大小便,更不能有吐痰或者擦鼻涕等一些不洁行为。禁忌乱挖河湖山泉,不能捕捉水中生物。这些禁忌习俗对林泉水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

1.3 日常饮食禁忌体现了保护生态多样性的理念

在藏族的生活习惯中禁忌食用鸟类、猫、狗等有爪类的动物,尤其是狗。藏族人民认为这种动物是特别忠诚的,能够看家护院,为他们做出了很大贡献。禁忌吃马、驴、骡等动物,认为这些动物在他们的交通出行方面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禁忌食用鱼虾、蟹、蛙等水生动物,在甘南藏区有很多地方实行水葬,并且每年会定期放生很多鱼苗,因此不能食用。禁忌食用蛇、蟒等爬行动物或者是软体动物。藏族文化中禁止猎杀食用野生动物,不仅是对草原生态链、生物多样性的一种保护,其实也是一种保护人类自己的做法。

综上所述,藏族独特的饮食禁忌很好地保护了藏区生态的多样性,对藏族人的生命安全也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1.4 自然禁忌体现了保护生态平衡的理念

藏族人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整个藏区的一切资源和生物是大自然所赐予的,所以,使用权也应该归于该领域的所有生物,人不能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而去剥夺其他生物的生存权利和需求。在牧区,除了要给自己所饲养的牲畜足够的草地之外,也要留一部分给野生生物食用。例如,藏族牧民会在相对低洼的牧区放牧,而将高山部分留给野生动物。他们认为未被挖掘破坏的地是“活地”、而被开采的土地则是“死地”。藏族人的这些自然禁忌对极为脆弱的高原草场起到了很好的保护,对保护生态的平衡和多样性具有积极的作用。

政府应通过制作宣传片大力宣传藏族生活习惯与禁忌中的生态文明理念。并通过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各地放映的方式,使更多的人学习和了解这种与大自然其他生物共存,保护生态平衡的理念。也可以通过评选生态保护文明个人、文明集体等方式,对保护生态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2 丧葬文化中的生态文明理念

丧葬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所产生的特有文化习俗现象。藏传佛教中的舍身饲虎、割肉喂鹰、轮回转世等宗教说法对藏族的丧葬文化影响颇深。其丧葬文化和汉族传统文化中的丧葬文化大不相同。藏族同胞认为人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生于自然,归于自然是一种最好的解脱;灵魂不灭,死亡是对死人活着的时候所造的孽的一种补偿。甘南藏区的天葬、水葬、火葬等方式体现了补偿和回归自然的理念。

天葬这种丧葬方式在12世纪传入甘南藏区,对甘南藏区丧葬文化有着很大的影响。甘南藏族家中有人去世后,在家停尸3 至5 天,然后将逝者抬至天葬场,经过诵经超度之后,由天葬师将肉体肢解剖开,让秃鹫吃掉逝者的肉体,以啄食干净为吉兆。这样吃饱后的秃鹫就暂时不会去吃别的生物,拯救了其他生物的生命,算是对自己一生所造杀孽的一种补偿。

水葬是一种极为简便的丧葬方式,没有固定的水葬场。主要流行于有江河的沿岸地区,如甘南州玛曲县一带。人死后经过卜算和超度,将死人背到河边,解去衣物将身体肢解剖开,在水深急流的地方进行水葬。这种丧葬方式和天葬类似,都是将去世的人的肉体贡献给其他的生命,以求弥补自己的罪孽。

火葬以前流行于藏族中的高官或者僧侣之间,现在常见于甘南州的“多儿”一带。人去世后经过诵经超度,停尸几日之后置于木轿之中,抬到火葬场,将木轿放置到堆架好的柴堆上,如果死者是僧人,便将骨灰中的“舍利子”放到灵塔之中在寺庙供养。如果死者是俗人,则将骨灰留在火葬场或者将骨灰与红土搅拌制成小佛塔形状,抛撒至高山或者江河之中。这种方式体现了人归于自然的理念。

无论是哪种丧葬方式,都是藏族人对藏传佛教思想的一种践行,让藏族人生于自然,归于自然。不会因为肉体的死亡再去破坏极为脆弱的草原生态,再去占用活着的人与其他生物的空间,而是想着用自己的肉体,为大自然做出最后的贡献。这种思想对防止草原的沙漠化、保护物种的多样性、合理的分配有限的土地资源,有着重要的积极影响,也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保障。

3 藏族传统农牧方式中的生态文明理念

藏族人历来非常重视自己生活区域的生态环境,认为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都源于自然,人与生物在长期生活过程中形成了相互依存、互相影响、共生共存的密切关系;人和其他生物在神灵面前都是平等的,人不能因为自己的生存而剥夺其他物种的生存权利,从而造成其他物种的灭绝。因此,藏族人产生了限制自身生产的观念,践行的是一种对自然界进行有限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

3.1 畜牧类型与数量控制体现了人畜和平共生和保护草场的理念

在甘南州畜牧业中存在着一种较为理性的非营利性的畜牧方式,即追求发展经济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相融合的方式,也是优胜劣汰保护整体的一种方式。即在冬天通过将老弱病残的牛羊及时出售或者宰杀,避免第二年春天牧草干枯、气候恶劣的时候被饿死或者冻死,是一种以牺牲弱者来保护整体的方式。这种做法也是保护草场的一种适宜做法。

3.2 因地制宜地选择家畜体现了平衡草原生态的理念

在生态特别脆弱的草原,选择合适的家畜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选择饲养的家畜不合适,会对生态及草原造成很大破坏。绵羊相对于牦牛来说生长繁殖快、食草量少、毛产量高。但是,甘南藏区更多的是以饲养牦牛为主,绵羊为辅,这种选择是有其科学根据的。甘南州海拔高,气候寒冷,牦牛的生活习性刚好与这种恶劣的环境相适应,牦牛能够适应高寒环境且善爬高山,能食高寒地草,能够适应高原寒冻、雪灾、大风等恶劣环境。从草原生态来说,牦牛有平衡草原生态的作用。牦牛可以在夏天食用夏季牧场最高最冷地方的牧草,也可以食用绵羊难以食用的湿生植物,绵羊则食用相对低缓地带的牧草。绵羊与牦牛这种互补的生态关系,使本来稀缺的牧草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和充分的利用[3]。

3.3 游牧方式体现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理念

游牧是适于青藏高原的一种典型的保护草原生态的畜牧方式。牧民根据自然规律的变化,逐水草而居。每年5月底到6月初,海拔高、气候寒冷的草原进入暖季,草原青草慢慢长出。牧民从冬季草场进入夏季草场,这时冬季草场已经没有牲畜,草地及食草动物、食肉动物等组成的生物链系统能够在这时得到充分发育。夏季高寒草场,各种植物在短暂的夏季迅速生长,牧民早出晚归,让牲畜充分地食用生长期快的牧草,放牧在高山沼泽地或灌丛草地。8月底9月初,高寒草场转冷,此时牧草停止生长,逐渐变得枯萎发黄,牧民又将牲畜赶入山地草场,也称秋季草场。在秋季草场过度放牧之后,10月下旬草原进入冬季,牧民将牲畜赶入冬季牧场。冬季牧场一般在海拔较低的平地或山谷,避风向阳,气候温暖,牧草属于旱生牧草,牧草枯黄较晚[4]。而且经过夏秋两季的生长,牧草长势较好,足够牲畜在冬季食用。这种轮牧方式不会使牲畜缺少食物,也不会使草场超过其自身的承载力导致草场退化,牧民们通过合理的利用地形、气候及牧草的生长习性分配草原草地资源,保护了草原生态环境和生物的多样性。

轮牧的畜牧制度和牲畜数量的控制很好的保护了脆弱的草原生态,政府应该对这种畜牧制度加以推广。严格规定每公顷的牲畜数量,如有超出,通过警告或者罚款的方式来限制牲畜数量,不能超过草原所能承载的“度”。

3.4 甘南半农半牧文化体现出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理念

农耕文化与藏族饮食风俗密切相关,甘南州气候寒冷,在甘南州农耕区多种植以青稞、马铃薯为主、油菜为辅的农作物。开垦的农田与天然草地相分离,实施耕休结合的方式,耕三休一或耕二休一的耕作制度。并且只使用农家肥,不使用化合肥,减少对草原环境的破坏。例如,种植青稞用于制作藏族人喜食的糌粑。藏族同胞一般在河谷滩等气候温暖、地势平坦的地区进行小规模的青稞种植。与海拔较高的牧区刚好相结合,从而对甘南州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甘南藏族不会为了经济发展去大肆开垦农田,去破坏承载力极为脆弱的高原生态,导致草场退化,沙漠化加剧。这也表明,甘南藏族的农耕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环境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作用。

这种理念启示政府可以通过实行农牧民轮休耕作的制度,以生态补偿的方式,规定农牧民耕种一些对草原土地肥沃力影响较小的农作物。规定每公顷补偿的标准,种的土地越少补偿越高。在轮休的那一年,鼓励农牧民种植一些观赏性的植物,政府全额补偿,以便更好地发展生态旅游[5]。

4 传统法规中的生态文明理念

藏族对生态环境是非常重视的,有不少为保护生态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生态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1 官方法律体现的生态文明理念

吐蕃王朝制定的佛教“十善法”有相当严密的生态保护的规定:不能对土地、水草、山岭等归属问题存在任何争议。该法律法规使得藏族人不会因为土地而去争议,或者为了占有更多的土地去乱占草山,保护草原生态[6]。

17世纪颁布的《十六法典》中规定:为了保护圣灵,施舍肉、骨、皮给野生动物。从神变节开始,到十月份期间,发布禁山封川的禁令,不能在这期间进山打猎、捕捉水生和陆生大小生物。如果有人违反,不论地位尊卑,都要进行相应的惩罚。这些措施对这些栖息的水陆野生动物具有很好的保护作用。

这些法规中有着一个明显的时间限定:就是在春夏季节要封山蔽泽,保护高原地区的野生动植物,使生物有一个足够的生长繁殖的时间。避免藏区的牧民在春夏两季过度使用本就稀缺的高原资源,导致冬季的时候没有资源可以用。这种法规维持了高原生态平衡,为保护高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根据。

4.2 部落法规体现的生态文明理念

部落法规同法律法规同等重要,其中的规定对藏族生态伦理的建设起到了制度保障的作用,使藏族人的行为规范趋于一种文明的生态理念。

部落法规的主要规定有:如果引起草山失火则违反了部落草山管理规定,将导致失火者的全部财产罚去三分之一。如有烧火熏洞的则进行罚款,如果导致牲畜受伤或者死亡的罚金会翻倍。如果有违反部落打猎规定的会根据打猎生物的不同和雌雄的不同,受到适量的罚款。对于违反封山季节不能进入神山打猎、砍伐树木、挖药材和虫草等规定的,除了罚款以外还要受到体罚,这种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外乡人会更加严重。

这些部落的规定不仅对甘南州藏族人起到了约束作用。更有甚者会将这些违反规定的人所在的部落首领和部落长辈也进行问责。所以,在甘南州藏族人心目中,违反这些规定是特别羞耻的,会遭到其他人的嘲讽和蔑视,因此,规定无论是从制度上和道德上都对保护甘南州生态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5 结语

全国人民已经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在新时代背景下,甘南提出了“生态兴州”和“旅游兴州”的发展战略,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设了生态文明村,制定并完善了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力图通过将生态元素融入到社会建设、把生态理念与经济发展相融合,构建一个“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多彩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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