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退伍军人劳动者年休假时是否应该把军龄考虑在内?
2022-12-03
人民之声 2022年8期
编辑同志:
我2004年参军,2019年退役时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到国企工作。最近向单位申请年休假,人事部门以我在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为由,只给我批5天假,请问单位这样子做合法吗?
佛山市 李先生
李先生:
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此外,兵役法(2021修订)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也有明确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其次,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所以用人单位应将您的军龄计算在内,结合实际工作年限,给予您10天的休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