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策研究
2022-12-02张颖颖周芹芹
侯 林 ,张颖颖 ,周芹芹
(1.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山东 青岛 266112;2.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山东 济南 250355)
随着党的十九大的召开和相关会议精神的贯彻,国家发展战略越来越重视科技创新,其最终的战略目标是将科技创新更加有效地转化为现实中的生产力,以期更好地满足市场的各种需求,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生产力,推动社会及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一个重要场所,高等学校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2]。但目前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何更加高效地发挥高校科技成果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实体化,进一步对资源进行优化及更加合理的配置,是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研究探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模式,并提出建议和对策[3-4]。
1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目标导向不明确
目前,在高等学校及相应的管理与教育部门,比较关注的是学校论文发表数量、科研课题及立项的数量、获得相关科研奖励数量等情况,较少关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奖励、收益分配等都缺乏相应的支持[5-6]。
1.2 相关评价激励机制不完善
目前在众多高等学校中,较为侧重的是科研立项及其结题,而在立项之后院校的相关支持及政策倾向不够,导致在科研立项之后科研工作者的热情不足,相关评价激励机制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现象,评价和激励的落脚点往往集中在论文和获奖方面,职称评定体系引导性不足。
1.3 科研经费来源单一
在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在市场中占有主要地位,其科技成果转化率高;但是,在我国,科研项目的经费投入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经费来源较为单一,且财政拨款往往是部分比例而不是全额支付,相关融资制度缺乏,有些科研立项项目资金往往只够进行科研及发表相关学术成果,用于成果转化的资金更加缺乏,常需要转化者自己支付相应费用,严重限制成果的转化及相关技术的开发,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率[7-8]。
1.4 供求信息不畅通
目前高等学校往往拥有大量的科技成果及相对较高的科研水平,而企业拥有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两者在当前若能较为紧密地结合,必然对高等学校及企业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但当前两者之间的沟通情况不容乐观。两者之间缺乏更为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高等学校在进行科研申报时缺乏较为明确的指向性,而企业对高等学校的相关科研及研究领域不熟悉,并且有诸多疑虑,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高校成果不能有效地运用于产业中[9]。
1.5 利益分配不均衡
目前,对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配套法律条文及后续利益分配制度尚不完善,缺乏相关政策支持,高等学校相关政策对成果转移转化后的利益分配有失公允,利益分配原则及相关政策缺乏较为明确的界定。当前利益分配时大多由项目第一负责人按照项目施行过程中贡献度的大小进行,但在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转移技术人员却得不到相关的利益分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导致成果转移转化率低的一个原因。
1.6 进行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人才紧缺,且服务能力较弱
目前在大部分高校中,找不到相应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部门及服务机构,少部分学校虽然自行或者与其他院校联合设置相关岗位,但即使设立了该岗位,岗位人员也是兼职偏多,专职偏少,并且,高校大部分技术转移人员只从事初级的、简单的业务工作,对于深一步的转移转化业务不够熟悉,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不畅通,进而导致众多科研成果闲置,无法被企业引进和应用[10-11]。
1.7 中试实验环节薄弱
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中试实验是将科研成果从学术成果推向企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在高校中,中试实验环节相较而言较为薄弱,这一方面与目前高等学校较为重视科研立项,对于成果的开发和应用重视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企业考虑到风险,不轻易对有关科研成果进行资金的投入,而政府对于中试实验的相关资金支持不够,资金投放力度远远低于科研项目立项资金有关。同时中试实验在进行过程中,往往是通过实验小试的方式进行,实验小试成功后再进行放大实验,而放大实验往往相当于在企业中小批量的产业化生产,但高等学校会受到支持资金及相关条件的限制,由于成果转化资金支持不足,往往停留在实验小试阶段,严重阻碍成果转移转化[12-13]。
2 我国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策及分析
2.1 进一步加强国家相关政策支持
针对以上诸多问题,当前科技部已经建立了由企业牵头、产学研三步联合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机制;同时培育和建立了产业技术战略相关联盟,并依托相关骨干行业企业创建了一批国家级创新科技发展平台,并对产学研三步联合科研创新服务体系进行了完善。
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指出应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逐渐改变以往科研人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及相关绩效考核的方法,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及对社会经济的贡献作为较为重要的评定原则。教育部办公厅也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主要目的亦是期望以一种较为综合的视角来进行相关评定,改变以往的评价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并指出可通过提高基本工资待遇、加大绩效分配相关奖励力度、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等有关措施,进一步提高相关科研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实际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率、相关工作业绩等联系,营造一种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获得合理的利益回报的良性循环体系[14-15]。
2.2 对策分析
(1)目前,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成果转移转化环境,可通过讲座、网络宣传、科研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其成果转移转化意识,将该意识逐步融入科研申报中,提高转移转化的质量及针对性,通过不断加强对科研人员的业绩激励,督促其加强对成果转移转化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提高成果转化率。
(2)破除“五唯”,进一步建立健全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在对高校教师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及晋升过程中,强调对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视度,采用更加灵活的利益分配策略,进一步激励科研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3)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学校及单位仅留取少部分资金作为管理费用。同时在进行利益分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利益分配时的连带效应,合理利用税收相关优惠减免政策,尽量避免一次过多的纳税,呼吁健全成果转移税收减免机制。
(4)注重技术转移经纪人的培养,技术转移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直接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故而高校应重视对转移专业人员的培养,不断激励转移人员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打造较为完善的专业化转移人员梯队。
(5)进一步挖掘高校中成果转移转化潜力,对目前高校中现有的重点专利、科技奖励、结题技术等相关科技成果进行筛选,对相关资料做深入研究和挖掘,将其编辑整理后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成果汇编。
(6)重视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链与学科链衔接融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在高校与企业间的供求信息渠道,主动与地方合作,建立相关的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待转化的科技成果,加强成果信息流通。
3 讨论
3.1 加快教育改革创新,促进学科交叉,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
科技成果在转移转化过程中,往往会牵涉多个学科,同时面对当下社会、经济及文化发展的需求,学科之间的交叉越来越突出,故而应改变以往的单学科发展思路,交叉学科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在转移转化过程中,结合网络、讲座、培训等多种传播方式,对相关科技成果进行转移转化,通过不同学科之间思维、理论及相关方法的碰撞,促进新技术、新理念的产生,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是目前较为可行的途径。
3.2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
继续深化高校体制改革,促进立德树人教育理念落实,注重实际教学过程中贡献的评价,努力纠正不科学不切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及导向,剔除资源分配过程中的头部效应,将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落实到教师绩效考评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可行的分类评价标准。
3.3 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实践制度,实现学科链、产业链的对接
实践出真知,平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引导有关师生进入企业进行实践,探索并完善师生进行社会实践的相关制度及保障,鼓励师生自主创业,支持进一步创建产业实体,借助高校衍生企业的优势资源对学生进行教学及科研、实习培训。在此过程中,不仅要拓展高校向相关衍生企业输送有关智力科研成果、培养相关人才的渠道,还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衍生企业的合作,成为实习基地及研究平台,促进相关教学、科研的有机结合和转化,促进复合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培养,缓解高校成果及企业之间转移转化的不稳定性。
3.4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朝着中高端阶段的发展,所面临的必然是产业变革。在产业变革中,科技成果所起的作用尤为重要,而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核心,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显得尤为重要,但在此过程中需要面对众多压力。故而需要正确、精准地消除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相关对策,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