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箱
2022-12-02
婚前男、女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所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贷款仍未还清,房子该怎么处理?
编辑同志:
我在婚前用我自己的钱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房子登记在我名下,婚后我们夫妻一起还贷,现在我要跟我老婆离婚,但我们都想要这套房子,我应该怎么办?
珠海市 冯先生
冯先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您作为该套房子登记的一方,在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该套房子归您,尚未归还的贷款由您自己偿还,而对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升值了,升值的部分属于谁的?
编辑同志:
我在婚前有张自己的银行卡,我往里面存了30万元,婚后也没去动用这笔钱,现在我老婆要跟我离婚,被她发现了这张卡然后要求平分婚后这银行卡中30万元产生的利息,这利息该如何处理?
清远市 赖先生
赖先生:
一般来讲,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关于银行卡利息的权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您刚才问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就属于法定孳息,离婚时一方个人财产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自然增值,比如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500万元,其中400 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离婚时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老公瞒着我向别人借了钱,需要我来还这笔钱吗?
编辑同志:
我老公前段时间生意失败了瞒着我在外面借了一大笔钱,现在债主找上门来,说既然是夫妻就应该一起承担这笔债务,还说要起诉我们,请问我要跟我丈夫一起还这笔钱吗?
惠州市 陈女士
陈女士: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您丈夫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了一大笔钱,若这笔钱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话,债主以该笔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