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新型营销与农业经济发展
2022-12-02陈冠群
□陈冠群
(财政部资产评估中心,北京 100045)
由于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已经成为群众日常生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许多较为新颖的互联网业务为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同时,各类网络电商平台也成为群众平时购物以及生活的关键平台,在这种网络营销模式全面发展的情况下,其内部所涉及到的产品类型也在逐步拓展,比如生活用品、电子产品等。因此,应以探寻农产品营销的全新方式为基础,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1 “互联网+”的基本概述
“互联网+”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全新的经济业态,其出现后就受到社会各界的重点关注。同时,政府部门也十分重视互联网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早在2015 年,国务院就发布了与“互联网+”相关的指导理念,在2020 年政府部门的工作报告中,则进一步突出要促进“互联网+”的发展,以此为基础来为我国数字经济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互联网+”在本质上就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云计算技术等多种技术手段,将其与社会中的各类科技行业融合在一起,这样不仅可以为传统产业的稳定发展赋能,突破原本产业发展的瓶颈,也可以构建出一种全新的发展生态。而其中涉及到的符号“+”则同样有着较为深刻的内涵,其不仅代表连接,通过互联网将传统产业与现代化技术手段之间有效连接在一起,为传统产业的创新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其还代表着跨界,利用互联网自身所具备的开放性与包容性进一步突破传统产业之间存在的壁垒,确保有限的社会资源可以在不同产业之间流转,使得社会的福利水平稳步提升。
在“互联网+”背景的影响下,互联网与农业之间的结合也成为主要发展趋势,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进程中,对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传统农业仍旧将供给作为基本导向,不仅会进一步缩小自身的发展空间,也会进入到一种恶性循环的状态中。而通过互联网具备的数据信息收集能力、组织运营能力以及传播能力,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众对绿色农产品的个性需求,并突破时间与空间方面的局限,确保农业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发展[1]。
2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营销的机遇与问题
2.1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营销的机遇
2.1.1 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局限
在农产品实际营销过程中,应通过互联网平台展开相对应的交易活动,这样不仅可以突破传统农产品的营销模式与交易模式,也可以保证农产品在营销阶段降低空间与时间带来的影响,消费人员也可以利用互联网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对农产品进行交易。当前智能手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群众也更加倾向于采用互联网移动平台进行购物,这就为农产品的互联网营销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
2.1.2 满足群众的个性化需求
通过互联网对农产品展开更加全面的宣传与销售,能够消除农产品销售阶段商户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的交流障碍,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网络购物平台与产品供应商进行沟通交流,供应商可以了解消费者的个性化购买需求。“互联网+”不仅能够有效弥补传统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也可以在农产品的营销阶段,为消费者提供具备个性化特征的服务,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2.1.3 转变原本的销售理念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社会各界对农产品的需求都呈现出一种不断提升的状态,而科学合理地引入互联网技术,就可以突破农产品传统营销理念以及营销方式所带来的限制,促进农产品营销质量与营销效率的稳步提升。消费者仅需要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全面了解对应产品的所有信息,掌握了这部分信息后在手机上在线支付。这种具备现代化特征的交易模式,不仅全面提升了购置商品便捷性,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农产品营销的传统交易模式[2]。
2.2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营销存在的问题
当下,群众日常生活水平已得到全面提升,群众对农产品的安全性以及绿色性提出了较高需求,这促使越来越多无公害绿色产品进入到了市场环境中。通过近年来的调查研究发现,品质较好的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下产生了一种发展动力不足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2.1 农产品的宣传具备局限性
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覆盖面也得到进一步拓展,但在对农产品的宣传中,仍旧只局限于传统媒体中,比如电视、报纸等,如今很少有人会选择在传统媒体上消费精力,此方式会导致整体宣传效果以及宣传质量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
2.2.2 消费者并不认可农产品品牌
近年来的发展进程中,虽然各大地区的政府部门都加大了对农产品的宣传力度,甚至还注册了对应商标,全面提高了农产品在市场中的影响力。但由于农产品的销售渠道相对单一,只在本地市场有较高的认可度,一旦在其他地区销售,则困难重重,这就对农产品的营销产生了严重限制。
2.2.3 仍旧采用传统营销模式
在农产品的实际营销阶段,大部分农产品供应商所采用的仍旧是传统的营销方式,比如门店订货以及自主送货等,这也是目前较为主流的营销方式,并没有采用电视营销、网络营销等现代化的营销渠道,这就导致群众对于农产品的质量需求很难得到满足,无法提高农产品供应商的销售量。
2.2.4 农产品生产信息与销售信息缺乏对称性
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很难准确获取到群众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导致农户在实际生产工作中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潜移默化间加大了农产品生产的风险性。一旦农产品出现了滞销等问题,不仅会对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产生严重影响,也会影响到农民自身的经济效益,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3]。
3 “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营销的全新模式
3.1 转变传统的个体营销模式
在“互联网+”时代,应积极转变农产品的传统个体经营方式,充分将不同地区的优势有效结合在一起,构建出一种专业性更高的生产企业,通过互联网寻找更加稳定的长期客户。同时,农产品的生产也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如果仅仅只是依靠传统的个体经营方式,不仅会降低整体营销效率,农产品的质量也参差不齐,很难保证农户自身的经济效益。因此,应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通过结合不同农户来建立具备地区性特征的生产企业,并将地区资源进行整合与规模化生产,在确保农产品质量不会受到影响的同时,帮助每一位用户积极主动分享外部规模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效益。其中最为重要的就在于专业化的生产企业,其相对于个体经营来说可以获取到更加稳定的客户关系,通过互联网也能够帮助生产经营中的各个主体进一步明确市场需求信息,从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占据主动地位。“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业主应当与时俱进,充实自身的现代化知识,提高信息化意识,应用抖音、短视频、淘宝、微商等现代化科技平台进行营销,转变传统的个体营销模式,向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规模化转变,使得营销手段与“互联网+”充分融合。
3.2 建立品质优先的生产理念
为了有效提升农产品的营销效率以及营销质量,应建立品质优先的全新生产理念,加强对农产品品质的重视程度,这样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宣传各类农产品,也可以更好地发挥农产品所具备的竞争优势。当前传统的价格竞争已经很难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需求,这也使得商品销售等内容进入到了全新的阶段中,只有那些品质优异的产品才能够更好地进行网络销售,在快速打开市场的同时,形成具备更高辨识度的品牌。
而在传统的农产品营销中,农户很难阐述自身产品所具备的优势,但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与便捷性,可以促使农户更加详细地表达出农产品的种植过程以及营养价值,从而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4]。信息化时代,信息不对称问题成为网络营销的一大难点,如何让客户信任产品的品质是农业企业的研究重点。
除了利用智能化技术展示生产的全过程外,最重要的是要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和品质优先的生产理念,这样才会在长期生产中取胜。品质保证会提高产品口碑,逐渐形成自身特色,时机成熟时可以申请商标,树立农产品品牌。
3.3 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内部的各类电商平台来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网络直播平台+电商”的方式,也就是常说的直播带货,其所形成的网红经济属于一种全新经济模式,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打赢的脱贫攻坚战过程中,这种全新的经济模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可以充分发挥出名人效应,帮助那些贫困地区直播带货,在吸引群众兴趣的同时,帮助他们明确这些农产品的品质与特征,利用电商平台来迅速下单,更好地促进当前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农户也应充分利用好这一全新的营销模式,可以与政府部门联系,邀请家乡名人通过电商平台宣传家乡农产品,或者构建出独特的农产品代言人,全面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
4 “互联网+”背景下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4.1 加大各类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在农产品的实际营销阶段,地方政府部门应在各大农村地区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应在农村构建出以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全新电子商务体系,使得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能够进一步拓展,加大农产品在互联网营销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力度。此外,根据相应的调查内容可以看出,目前大部分农村都实现了光纤网络与宽带网络范围覆盖,但基础网络设施的覆盖范围仍旧较小,部分农村地区还没有实现网络的全面覆盖,对农产品的互联网营销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确保农村地区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互联网的全覆盖,并且还要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引导农户积极安装宽带与光纤,使农户可以第一时间掌握与市场农产品相关的价格信息,以此为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5]。
4.2 构建具备网络化特征的农产品品牌
农产品作为群众日常生活中至关重要的物品,与其他类型的产品在营销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互补,由于营销模式带来的影响,农产品对于消费者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农产品营销中所采用的电商渠道,其也具备着较为显著的同质化现象,这也与农产品自身的属性有着紧密联系,由于并不具备那些个性化的品牌形象,地区内部农产品在网络营销中的辨识度较低。同时,目前群众的生活节奏也逐步加快,很少会有人浪费精力和时间分辨不同农产品之间存在的差异。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的实际过程中通常都会先入为主,优先购买那些最早进入到电商渠道中的农产品品牌,并通过流量以及营销量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判断,这潜移默化影响了农产品的价值。因此,需要从区域特点方面入手,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构建出特征明显的农产品品牌,有效发挥出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而在网站的实际运转过程中,也要积极创新营销思路,深入发掘出当地农产品的价值,确保其可以在网络营销过程中更好地体现出自身的优势。
4.3 完善营销网络的监督管理体系
在“互联网+”时代,农产品的网络营销无论是在市场规模还是从业人员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在市场销售中的农产品,却仍旧存在着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同时,部分农户由于过度追求利益,其所看重的往往为产品的整体销量,忽略了对于农产品质量的管理控制。因此,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发挥出自身作用,引导农户以及商户构建自我管控措施,维护市场的平衡性与公平性,并对农户的市场营销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禁止农户与商户发生无证经营等现象,通过这些处理方式来确保农产品的电商经营主体可以遵守法律法规。
除此之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要提高对于信息化技术的重视程度,明确其所具备的便捷性,以此为基础构建出更加完善的农产品追溯体系,保证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农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农产品网络营销的信誉度[6]。只有完善营销网络的监督管理体系,提升“互联网+”背景下营销者的自身素质,才能促进农产品营销的可持续发展。
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当今社会,政府要多提倡奉献精神,发扬传统优秀文化,树立诚实守信的销售理念,对于个别只追求利益而丧失基本道德的商家给予严厉处罚,构建“政府—客户—媒体”一体化的网络监督管理体系。
5 结束语
在“互联网+”的影响下,针对农产品采用网络营销方式不仅能够有效满足市场发展的基本需求,还可以为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更大的动力。同时,在农产品的实际营销阶段,也要科学合理地利用好互联网平台,保证农村地区的资源可以得到高效利用,为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