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系式社区动员: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角色、困境及实践路径

2022-11-30韦仁忠

关键词:关系式动员居民

韦仁忠

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以来,提高城市社区成员参与度、实现社区治理中的协同共治便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热点议题。现有关于城市治理中社区参与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参与理论进路,二是动员理论进路。(1)王德福、张雪霖:《社区动员中的精英替代及其弊端分析》,《城市问题》2017年第1期。前者力图从社会资本的视角,寻找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的驱动要素,后者则更偏重于驱动机制研究。一个完整的研究应该同时对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驱动要素与动员机制给出自洽的解释,因此,将两种理论进路相统合,剖析我国城市治理中动员-参与的实践过程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有关社区动员的研究多是围绕“运动型动员”“组织化动员”“权威式动员”等视角展开,这些传统动员模式往往建立在社会成员对基层单位高度依赖的基础之上,(2)安德鲁·魏昂德:《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中国工业中的工作环境和权力结构》,龚小夏译,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79页。然而,在我国单位组织化权力逐渐消解,城市居民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中,传统动员模式显然已不再适用于现代城市社区。在此情形下,“关系”在社区动员中将有重要作用,鉴于此,本文将关系式动员置于城市社区中,探讨“关系式社区动员”与现代城市治理的逻辑关联,分析城市治理中“关系式社区动员”的现实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实践路径。

一、社会思潮的影响: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演进路径及时代意蕴

(一)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演进路径

在社会科学领域内,任何学术议题的产生与其内涵的拓展均受到现实国情的制约。鉴于此,在卡尔·冯·克劳塞维茨(Karl Philip Gottfried von Clausewitz)提出“动员”(3)卡尔·冯·克劳塞维茨:《战争论》上册,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67页。后近200年的研究中,“动员”概念的演进呈现出两种特征:其一,“动员”概念的学理性解读深受不同社会思潮的影响;其二,“动员”概念的演进理路与社会需求的发展脉络高度嵌合。依照上述两种演进特征,“动员”的议题产生与内涵流变主要遵循以下两条路径:

1.中外之别——国内外“社会动员”解读的分野

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内外相关研究对“动员”概念内核的诠释深受社会思潮与社会形态的影响。二战后,西方国家先后涌现出新左翼激进主义、新保守主义、生态主义、女权主义等迥然相异的政治思潮,并由此催生出大量的社会运动,(4)徐大同、马德普:《西方政治思想史》第5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56页。这些现象引发了西方政学两界的强烈关切。无论是学术自身的发展理路还是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都迫切要求一种与之相适应的解释框架,“社会动员”概念应运而生。在卡尔·多伊奇(Karl Deutsch)等西方学者的论述中,社会动员是指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成员的思想、价值观念的转变见之于社会行动的过程,(5)Karl W. Deutsch,“Social Mobilization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5,no.3 (1961),pp.493-514.换言之,西方视野中的社会动员是一种现象发生的过程,这一解读实际上也暗示了国外社会动员的理论高度性与场域宏观性。

不同于西方社会思潮的多元并起,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是我国从革命转向建设的重大实践探索期,在国家建设经验空白及过往革命成功经验丰富的双重驱使下,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动员”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毛泽东曾指出,“这五十多年来的革命的经验教训到底是什么呢?根本就是‘唤起民众’这一道理”。(6)《毛泽东选集》 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3页。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国内“社会动员”在属性赋予上明显有别于国外界定,一方面在内涵定位上,国内学者认为它是在利益机制与国家、政府社会中心地位的基础上调动社会成员积极性的方式;(7)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61页。另一方面在指涉范围上,国内学者指出“社会动员”的核心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8)梁颖:《关于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动员和资源整合的思考》,《学术论坛》2003年第6期。因此,有别于国外的宽泛场域,国内“社会动员”有着明确的“基层”指向。

从“社会动员”议题产生的层面而言,社会思潮的中外之别决定了“社会动员”内涵的迥异,这也赋予了国内社会动员以“方法论属性”“基层场域性”为核心的“本土特征”,同时给予了本研究明确的“方向性”把控。

2.理念转换——社区动员模式的本土演变

我国社会动员的“方法论属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对国家治理和建设的“服务性”,社会动员的内在理念须随治理理念的革新而变动。因而,从国家需求层面而言,尽管社会动员议题缘起于西方,但其内涵主要在国内实现扩展,我国基层社会形态与治理理念的变革历程即为我国“社会动员”的演进历程。

历史地看,改革开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基层社会形态转变的重大历史契机。在改革开放前,“单位办社会”(9)赵欣:《从指令到赋权:单位社区社会动员的演变逻辑》,《晋阳学刊》2015年第5期。是我国基层社会的一个重要表征,城市居民的身份属性呈现出“既为同事,又为邻里”的二维复合特征,城市社会明显带有“乡土”意味,“单位制”亦为城市基层社会动员提供了明确的制度路径。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历史性跃迁,单位经营的“指令性”“计划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逻辑难以调适,基层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在单位离场后,“社区”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交往的空间载体,城市基层社会由“差序格局”转变为“团体格局”,城市居民的紧密联系因此产生裂痕。然而,过往革命与建设的成功经验表明,以居民紧密连接为路径的基层动员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也是我国取得历史性突破的根本保障,而“单位”的消解使其路径发生断裂,传统动员效能大打折扣。因而,采用何种方式有效动员城市社区居民成为新的时代议题。基于对此项议题之回应,有关社会动员的研究开始被放之于“城市社区”中,“社区动员”也成为这一领域中的核心议题。

毋庸置疑,在我国社区动员实践初期,出现了“权威式动员”“运动式动员”“组织化动员”等多种高效动员模式,(10)孙立平等:《动员与参与——第三部门募捐机制个案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5页。但是,以社会形态演进脉络为依据的高度前瞻性是评判某一社区动员模式是否具有时代必要性的重要指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卓越成就已经表明,“城市性”元素持续涌现将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轴,我国基层社会必然历经“乡土社会-城乡社会-城市社会”的巨变,城市社会势必成为我国基层治理的主要场景。(11)范逢春:《新发展阶段城乡基层治理的态势演变、逻辑转换与思路创新》,《行政论坛》2021年第5期。尽管上述传统动员模式与“乡土社会”及“城乡社会”有很大程度上的契合,但其与“城市社会”的治理需求明显相斥。首先,“乡土-城乡-城市”社会架构的外部转变昭示了社会治理理念必然由党政管理转向党政社各界协作治理,传统动员模式显然无法达成“城市社会”场景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组织化合作”;(12)任克强:《组织化合作动员:社区建设的新范式》,《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11期。其次,社会关系的变革深受社会形态演进之影响,“城市社会”的种种特征已然表明,城市居民必然由“紧密协作团体”转为“松散联合团体”,传统动员的机制路径将消弭于无形。国家治理需求与社会关系形态的急速变迁迫切要求社区动员做出相应转变。

基于过往动员模式高效性与现代城市社区动员难题的鲜明比照,国内学界逐渐开始关注“关系”与“社区动员”的微妙联系。应星以当前“草根动员”为例指出,尽管当前社会动员呈现出“弱组织性”特征,但“人际关系”仍是动员发生的可行基础;(13)应星:《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四个个案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2期。肖唐镖进一步将关系上升为动员发生的“支配性基础”,将熟人关系、利益关系与共境遇的“同命运”关系定义为现代人际动员的主要路向;(14)肖唐镖:《人际网络如何影响社会抗争动员——基于混合方法的研究》,《理论探索》2017年第2期。周延东则指出“政府-社会-居民”关系的失调是现代社区动员难题产生的根源,修复城市社区关系网络,实现城市社区中的“关系式动员”是提振社区动员效能的主要思考。(15)周延东:《社区治理的“关系式动员”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1期。然而,将关系纳入社区动员实践并非一蹴而就,其过程必须遵循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顶层逻辑。因而,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构建须既能达成以“关系”促动员之功效,又能契合现代城市治理之需求。

(二)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时代意蕴

纵观新中国成立70余年来的治理历程,“社区动员”已然成为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引擎”。但是,引擎的驱动力源自燃料的支撑。对此,国内学者吴忠民曾指出,社会主义指导思想的确立与社会主义建设蓝图的制定是20世纪50~60年代中国形成空前社会动员的主要动力。(16)吴忠民:《重新发现社会动员》,《理论前沿》2003年第21期。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维度而言,理念的产生与进步有着明晰的实践路向,而社会形态的变迁为其规定了明确方向。因而,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内在意蕴既须以现代城市社区结构形态为导向,又须以当代治理理念为动能。在现实层面上,现代城市社区的内在张力要求“关系式社区动员”蕴以“共生”;协作共进的治理图景则需要将“互动”蕴于“关系式社区动员”中。

因此,“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内涵可做如下描绘:其一,将关系锚定为社区动员的传递进路,以实现纵向至底、横向至边、路径顺畅、过程连贯的动员格局;其二,发挥关系的“柔性力量”作用,形成党、政、社、居民的有机嵌合,促成社区与居民的“在地性”优势与党政“支持性”优势互补之目的。其核心要义是“重构社会成员日常生活关系网络”,有别于权威式动员之“资源动员”,更注重“关系”的密切程度和互嵌程度,强调人际网络和组织在社会动员中的关键作用。

1.互利共生——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必要基础

当前,城市社区中的“个体淡漠”“公共性匮乏”致使社区治理效能受损。为突破社区治理现实瓶颈,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成为关系式社区动员的重要目标,如何消除城市社区成员的交往壁垒、激活城市社区公共意识,成为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关键命题。以关系式社区动员为抓手,构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须着力消除成员隔阂、增强社区内部向心力,这一任务也迫切要求为关系式社区动员注入“共生要素”。其一,消除城市社区成员隔阂的核心要义就是以彼此间相互强化的关系(17)A. Etzinoi,“The Responsive Community:A Communitarian Perspective,”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61,no.1 (1996),pp.1-11.作为维系“共同体”这一生命有机体的纽带,(18)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72页。促成城市社区“生活”共同体,实现客观意义上的“共存”,以此作为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形”;其二,增强社区内部向心力、焕发社区“公共性”的价值在于以社区成员的一致性认知激发社区内部共同信念,形成社区内部“同境遇”“共命运”的社区命运共同体,实现主观层面上的“共识”,以此作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神”。理论界的剖析业已指明,社区成员彼此间的紧密联系是“共生关系”的具象表达,一致性认知则是“共生关系”的内在要素,因此,为促成形神兼备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共生”必须参与其中,即若要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则必须为关系式社区动员注入“共生要素”。

2.有机互动——社区协作的前置条件

在现代城市治理与“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双重视域下,社区动员效能的提升须实现由侧重规则约束下的“主客体间”治理网络格局向协同行动下的“主体间性”合作共同体的转变。这一转变已然指明,实现由规则约束下的政府主导转向协商导向下的通力协作是“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应然实践意蕴。因而,如何能够达成城市治理中的“协商图景”是关系式社区动员须着重考虑的问题。就协商的“发生性”而言,梅维·库克(Maeve Cooke)认为协商是以各种涉及实践推理的观点的交流互通为前提,潜在地促进偏好变化之过程。(19)Maeve Cooke,“Five Arguments for Deliberative Democracy,”Political Studies,vol.48,no.5 (2000),pp.947-969.即若要将关系式社区动员与协商协作实化,前者必须蕴以“互动”。

在明确了须以“互动”作为协商的前置条件后,一个正向递推能够将“互动”理念融入“关系式社区动员”。“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本真目标是整合民众,为城市治理中的协同行动设下铺垫,而现实情况是城市社区成员“区隔”明显,其诉求表达与利益整合面临重重障碍,受限于社区“信息孤岛”,协作行动无法达成。当关系式社区动员纳入“互动”元素后,得以发生根本性转变。首先,社区互动过程即利益表达过程,组织公正理论的研究路径表明,组织成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的互动为社会公正之前提,(20)李培林、覃方明:《社会学:理论与经验(第二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96页。社会公正亦为调动组织成员积极性之前提;其次,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均衡是社区利益整合的具象表现,互动则为利益均衡之前提。鉴此,以“互动”理念为前提的关系式社区动员必然通往协商治理。

综上所述,共生与互动是“关系式社区动员”应秉承的核心理念。“共生与互动——治理要素的组织动员、协调整合——高质量的社区治理”,是城市治理效能提升的基本逻辑顺序,即:以关系网络为动员途径,以共生与互动为内在意蕴,促成“城市治理共同体”,形成治理合力,从而达到高质量的治理成效。

二、角色扮演:关系式社区动员在城市治理实践中的效力发挥

对关系式社区动员演进历程的考察初步呈现了它的根本遵循和思路设计。但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本真目标在于以“动员”促“治理”。因此,有必要从实践向度,全面深化对关系式社区动员的认识,探讨关系式社区动员在提升现代城市治理效能中的角色定位,以此指明关系式社区动员与城市治理的逻辑关联,进而为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弥补科层体制制度化缺陷而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一)路径连接角色——形塑新关系、达成城市社区新共识的纽带

作为现代城市生活的“有机共同体”,“社区”概念的神韵在于包括一致性情感、道德义务等要素在内的“本质意志”,(21)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146页。“本质意志”的在场程度攸关“社区”概念成色。而伴随社会发展现代化而来的“城市社区”的异质性已然证实,以“权力”“法律”“规制”等理性权衡要素构成的“选择意志”主导着现代城市社区,空间意义上的联系挤压并取代了社区情感关系,“原子化”成为现代城市的共性。城市社区徒具其表,其“非人格性”压抑着人们的共同体精神,成为阻碍城市治理效能提升的基础性因素。代表着社区意志同质性的“关系”与“共识”的回归成为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必然呼唤。

事实上,有学者已经探讨了现代有机共生型城市社区的需求要素、价值理念、度量指标及构建路径。他们指出,在有机共生型城市社区的构建过程中,“共存-共信-共识-共享-共荣”是一以贯之的价值进路。(22)樊红敏、刘晓凤:《共生理论与有机社区——城市有机共生式社区建设模式的提出与构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1期。即建立于社区成员“共存”基础上的普遍信任是凝聚“共识”的充分条件。肯尼斯·纽顿(Kenneth Newton)进一步向前推论指出,一方面,社区成员持续互动为结成、夯实社区关系网络的前提;另一方面,社区成员间的持续性互动亦为社区普遍信任生成的“温床”,社区成员间的信任可通过某种机制上升为普遍信任。(23)肯尼斯·纽顿:《社会资本与欧洲现代民主》,李惠斌、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51页。经此抽丝剥茧,“社区成员持续互动,关系网络结成,普遍信任生成,社区共识凝聚”成为“关系”与“共识”重归社区的节点,而如何穿针引线,使其成为连贯路径则为问题的核心。实际上互动、共生、动员与关系重构、共识凝聚过程的深层拟合已然显现关系式社区动员正是这一角色的理想承担者,一者,互动为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前提,动员过程即为社区成员的互动过程,化解其交往的空间局限是这一过程的阶段目标,以此创造前提达成“共存”;二者,共生为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必备基础,是共存的具象投影,这一过程承接社区成员的持续性互动,促成社区居民亲密联结,形成新时代的“熟人社会”和社区共生关系,以此作为“共识”达成的基础;三者,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深层意蕴是以协商、整合为起点,积聚社区成员的共同追求,以此作为关系式社区动员的传递路径,即“共识”已然内化其中,为“共生互动——广泛动员”承上启下。三者顺次衔接,共促“关系”与“共识”重现于现代城市社区。

(二)成员整合角色——构建有机协作团体,促成城市社区协同共治的根基

无论在传统“基层社会治理”还是在现代“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学两界都高度关注“协同共治”的实践意义。现有研究中的协同治理大都被界定为党政主导下的公共部门及其他参与实体基于共识、协商及协作制度安排,结成一致团体,做出的制定或实施公共政策的集体行动。这种表述诚然是对协同共治的高度凝练,然而却并未对社区团体协作的内涵进行深度描述,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认为,在以鲜明个性与高度异质性为基础的社会环境中,“有机团结”即为协作行动的现代体现,(24)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敬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第92页。换言之,在现代城市社区中,紧密协作团体应为“有机协作团体”,社区成员的协作图景应当呈现为精细化“分工协作”,实现“分工”与“协作”的嵌套整合亦为社区协同共治的基础。

理论导向下的城市社区协同共治分析不仅厘清了现代城市社区的协同共治有赖于有机协作团体的构建,有机协作团体构建的基础则在于职责界限之明晰以及协作部门之链接,而且揭示了关系式社区动员在促成社区协同共治中的角色定位——通过对社区成员的有机整合构筑实践层面上的有机协作团体。动态演进中的关系式社区动员较大程度表现为“关系式互动”,这一过程有明确的结果指向,即整合异质性社区成员为一致性目标协作共进,因而其过程意向并不局限于情感互通、诉求整合,也是社区成员明确“角色定位”与“功能定位”的“分工”廓清过程;静态定格下的关系式社区动员则更显“有机协作”意味,即以“关系式连接”连通社区成员,并逐渐演化为社区内“分工”与“协作”的嵌套整合。动静结合,以此为“有机协作团体”的生成奠定坚实基础,为城市社区协同共治格局提供结构性支撑。

(三)情感驱动角色——激活、增强城市社区内生动力的关键

当前有关社区治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均将治理困境成因导向社区“弱参与”,由此折射出的社区自治能力底劲不足致使多元共治的理想模式难以实化,社区治理或停滞于政府管理模式,或嬗变为市场导向下的他治模式。(25)陈鹏:《城市社区治理:基本模式及其治理绩效——以四个商品房社区为例》,《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3期。相较而言,上述两种治理模式存在明显的共性——社区内生动力的“失语”。一项社会动力学视角下的研究证据表明,有别于西方自下而上的居民参与生成路径,我国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是制度变迁下自上而下推动的产物,(26)程同顺、魏莉:《微治理:城市社区双维治理困境的回应路径》,《江海学刊》2017年第6期。传统基层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通常凸显为制度动员的能动性,制度离场后的居民“弱参与”则映射出主体参与积极性不足的深层缺陷,因此,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内生动力匮乏的症结应归咎于社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问题。

鉴此,调动社区成员的积极性为催生社区内生动力的切入点。从关系式社区动员的目标指向出发,“唤起民众”“发动民众”与民众产生共鸣,但仍未揭示关系式社区动员在调动社区成员积极性过程中的职责担当。社区内生动力匮乏折射出的社区成员积极性不足,事实上表明了问题本质由政策范畴转向情感范畴,亦表明困境表象“正式性”与困境实质“非正式性”的交织复合特征。藉此,解决社区内生动力匮乏的关键应定位于以非政策性手段解决治理问题的过程,关系式社区动员因独特的价值内核可充当有效的驱动力。首先,关系式社区动员将关系定义为“工具性”要素,不同于过往动员模式的“刚性”属性,其凸显情感关系等非正式要素的重要性,在激活社区成员积极性的手段选择上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其次,关系式社区动员将共生互动定义为“驱动性”要素,以营造社区共同体为主线,增强社区成员的集体感和归属感,催生主体意识,增强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城市社区居民真正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从源头上解决社区内生动力匮乏这一关键难题。

(四)要素运作角色——挖掘、调配城市社区资源的保障

在社区资源的传统界定中,偏重人力资源、财政资源、政治资源等客观资源形态,但是社区资源并不局限于客观形态资源,情感资源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区治理研究中的一个新生概念,现有研究普遍将社区资源解读为社区生活中的“集体性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往往是社区发展的重要润滑剂,(27)Robert D. Putnam,“Tuning in,Tuning out:The Strange Disappearance of Social Capital in America,”Political Science and Politics,vol.28,no.4 (1995),pp.664-683.在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功用。然而,对社区集体性社会资本功用的表述仅能为其奠定合法性基础,但却并未触及衍生路径、运用方式等根本性问题。为此,有必要探寻社区集体性社会资本生成的前置条件与运用模式,以此促进城市治理效能提升。

有学者通过对社区建设的大量观察,指出社会资本分为关系联结、关系网络、关系资源三种层次的存在形式,(28)边燕杰:《论社会学本土知识的国际概念化》,《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5期。而社区互动、邻里互动及社区集体合作行动是社区集体性社会资本的主要来源与运转框架。(29)方亚琴、夏建中:《社区治理中的社会资本培育》,《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7期。这一论述也暗含了关系式社区动员作为社区集体性社会资本来源与调配框架的双重逻辑。一方面,从集体性社会资本的生成逻辑而言,关系式社区动员的互动过程为关系联结与关系网络的生成提供条件,此外,互动过程即为社区成员“互通有无”的过程,是以关系网络为理路发掘社区成员的“个体性社会资本”,通过扩充社区资源,进而凝聚社区资源;另一方面,从社区集体性社会资本的运转过程而言,城市治理的有效性要求关系式社区动员的过程不仅是集体行动的过程,也是一个确保社区资源“用有所需”的合理配置过程,建立于社区成员持续性互动与有机共生基础上的需求互通、资源共享则提供了有效的“制度性资源”供给,为调配社区资源提供框架,以确保社区资源流转运用过程中的供需匹配、用需一致。

三、效能对冲:关系式社区动员面临的现实困境

作为一项新的学术议题,关系式社区动员的理论探讨脱胎于现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新诉求,其本质为具有高度前瞻性的社区治理新理念、新动能,这也昭示了关系式社区动员是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重要推动力。但是,其“先行性”的内在属性亦表明现代城市社区的现实状况必然与其实践条件有着一定程度上的堕距。从城市治理的现实情况而言,关系式社区动员主要通过其形塑社区关系、构建社区协作团体、激活社区动力、整合社区资源的作用机制,解决社区协同错位、共生不足、关系生疏以及互动欠缺等社区治理问题,进而实现其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功用。而现代城市社区中的诸多消极因素对城市治理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效能提升作用。二者“角力”是对关系式社区动员现有困境的具体呈现。鉴于此,关系式社区动员面临的现实困境遵从一个“对冲性”逻辑,如图1所示。

图1 关系式社区动员“对冲性”困境的逻辑呈现

关系式社区动员困境生成的“对冲性”逻辑表明,其面临的“反作用抵抗力”并非自然存在,消极要素的“生产效用”是其衍生的根源。因此,从城市社区的现存问题出发,挖掘其催生要素方可真切把握关系式社区动员的现实困境。

(一)党政包办的思维惯性——协同错位的诱发根源

从广义上看,社区动员的实质目标在于破除政府与社区“动”而居民“不动”的窘迫局面,关系式社区动员则对其做出了延伸——在共生与互动的支撑下,进一步达成社区治理实践者、参与者能动与联动的生动格局。实现预设目标的关键在于消除城市社区多元治理主体“各自为战”“机械行动”的协同“错位”。但是城市治理中党政包办的思维惯性并不会“冷眼旁观”,作为多元主体协同错位的诱发根源,这一因素将从以下方面“阻挠”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深入推进:其一,就党政社协同的实践过程而言,社会组织的发育不完全、居委会在行政体制中的“底层”弱势地位共同诱致党政包办思维的根深蒂固,在社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无力解决社区难题以及基层党政部门中心工作导向的双重影响下,社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往往青睐于采取“单向依附”策略,迎合基层党政部门的治理偏好,转而放弃其专业标准与工作安排,以“附和”“敲边鼓”的行为机械应对;其二,在府民协同的范畴内,大部分居民深受单位制时期“党政办社会”影响,认为解决社区难题、服务社区是党政部门的“应然职责”,抛却了“义务思维”而过度强调其“权利思维”,因而往往以“完全依赖”为指导策略,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更偏向于选择“不行动”“不合作”行为。

因而,在党政包办思维惯性的影响下,社区基层组织与普通居民更容易采取“消极应对”策略,这将进一步加剧城市社区协同中的错位问题,与关系式社区动员的作用力相向而行,弱化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效能。

(二)社区精英的“悬浮化”——共生不足的基础缘由

关系式社区动员——社区共同体——社区高效治理的进路预设事实上蕴含了三者“起点——阶段目标——最终目标”的递进关系,亦预示了关系式社区动员的两个作用阶段:第一个阶段为铺垫阶段,这一阶段的目标明确指向通过凝聚社区共识破解现代城市社区共生不足的难题;第二个阶段为升华阶段,即以社区成员的高度共生为支点,将关系式社区动员切实融入城市治理实践。但是,现代城市社区动员中对以社区积极分子、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为代表的社区精英的动员成效显著,而对普通居民的动员收效甚微,表明社区精英与普通居民的连接路径已然断裂,并从居民中“脱嵌”而出,成为一个界限分明的群体,“悬浮”于居民之上。(30)刘慧:《社区的权威式动员机制及其困境》,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19年,第24页。二者的泾渭分明为城市社区共同体的构建提出了紧要任务——实现对“社区精英”与“普通民众”的有机调和,促成二者的互嵌共生,以社区“能人”的号召与带头作用,为生成社区共同体添砖加瓦,实现普通民众由观望到参与的转变。换言之,关系式社区动员范畴内的共识凝聚,是在“社区精英”与“普通民众”间画出最大同心圆,以凝聚社区范围内的广泛共识。

然而现实情况是,社区精英“悬浮化”所诱致的群体对立致使社区精英与社区居民张力明显,社区精英挤压了普通居民的参与空间并成为城市治理的主要参与者,这种“精英替代”使得二者难以生成共识。作为连接党政部门和社区居民的桥梁,社区精英“上传与下达”的过程具有明显的“自我偏好”。一方面,社区精英在利益表达中往往以偏概全,以自身诉求置换民众诉求;另一方面,社区精英在资源承接中往往“截取”而并非“过渡”,普通居民很难获取党政投入的资源,进而导致居民“弱参与”之恶化,加剧“精英群体”与“居民群体”的鸿沟,且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精英积极参与、社区居民作壁上观的“有限参与”局面。由此可见,根源于社区精英“悬浮化”的“精英替代”致使“精英”与“居民”的界限愈发明晰而非模糊,二者间缺乏一定的信任与共识,致使关系式社区动员形塑社区共同体的铺垫阶段也愈发难以为继。

(三)共同体验的离场——关系疏离的催化土壤

诚然,尽管“单位”的单元设置存在社会业绩指标诱致的社会追求单一化、(31)杨晓民、周翼虎:《中国单位制度》,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第102页。居民单向依附及基层社会活力不足(32)揭爱花:《单位:一种特殊的社会生活空间》,《浙江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等固有弊端,但不容否认“生产”与“生活”的二维复合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同事关系”与“邻里关系”的相互融入。生产过程中的“单位效益”将单位成员与单位本身紧密相连,并上升为单位成员的最高“价值追求”,藉由单位组织的“中介效应”,单位成员与单位之间、单位成员与成员之间逐步形成“同命运”“共境遇”的共同体验,由于单位制“生产生活”的二维复合特征,这一共同体验也逐步外溢至生活领域,进而形成了单位范围内休戚与共的同事关系和荣辱与共的邻里关系。紧密相依的关系也将单位的内涵由组织层面的管理空间延伸至情感层面的社会动员理想场所。(33)田毅鹏:《“单位研究”70年》,《社会科学战线》2021年第2期。

从我国基层治理单元的演进路径而言,由“单位”到“社区”的转变是一种现代性元素的涌现,居住空间的形态分割、居民身份的异质性是主要表征。较之于单位,当前城市社区几乎丧失了生成一致价值与串联社区成员的“中介”功能,难以激活社区成员的共同体验,社区成员的紧密关系连接也因此无法成型。早期共同体验与单位成员紧密关系的高度关联性业已表明前者的退场实为社区成员关系疏离的催化土壤,对比关系式社区动员形塑社区新关系的作用机制,这一因素的存在无疑会以负向作用的形式为关系式社区动员的过程平添阻力。

(四)交往过程的脱域——互动欠缺的生成源头

现代城市社区成员的交往互动过程较大程度体现出现代性的必然后果——“脱域”,即社区成员间的互动逐步从地域性关联中脱离出来,并在不确定的时空关联中被无限重构,(34)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江苏: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81页。现代交通网络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将社区成员的互动带离了社区实体场域,转而置于互联网等虚拟场域。从现代城市社区协同共治的时代解读来看,其关键内核为社区成员在地参与和社事共治,然而无论居民参与抑或事务共谋,“共时”与“共地”场景下的互动始终是决定性要素,时空间的异化抽离了共时共地性互动的实践根基,进而削弱了社区治理动能。

关系式社区动员表明社区互动问题的实质是社区治理增能问题,着力构筑“关系式互动”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抓手。职责明确、权责统一、步调一致、协力共进则被锚定为社区治理增能的原则遵循,对于关系式互动构建原则的强调凸显了“面对面”“心连心”在社区增权赋能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上述对比指明了关系式动员与社区交往脱域在作用路向上的对立,社区交往的脱域极有可能引致关系式社区动员效能的削减乃至瓦解,成为关系式社区动员实践过程的障碍。

四、内外并举: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实践路径

对关系式社区动员现实困境的深度剖析真切揭示了其践行过程中的可能障碍,但并不意味着这一动员模式的构建仅需扫清障碍,事实上任何手段的预演均需综合考虑过程阻力与实现增能赋能,因此,预设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实践路径必须秉承“外部清障”与“注入动能”的双重原则。

(一)外部清障——基于制度框架与部门链接的“正式”应对

外在于社区治理场域的“负向要素”削弱了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根基,阻滞了关系式社区动员的路径,若无法有效制约“负向要素”,为关系式社区动员增能赋能也无从谈起。从根源上讲,这些外在的消极因素多是过往体制的遗留产物,因此障碍清除过程的首要遵循应是“以理驭情”,以正式关系破解遗留难题。

1.制度化关系为理路——生成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制度性框架保障

党政包办的思维惯性诱致社区实践者与参与者协同错位的过程是关系式社区动员的一个明显阻力,尽管其诱发因素为主观认知因素,但其结果体现为正式性制度问题。此外,学界的诸多考察已经证实,在当前社区动员式微的背景下,现有动员多为社会学意义上的“集体行动”,“感性传染”“秩序不明”是其显著特征。鉴于此,为解决现有协同错位困境,同时避免关系式社区动员向“集体行动”嬗变,必须建立明确的制度化关系,并将制度化关系上升为约束性框架,以此规范关系式社区动员,确保社区动员过程的有序协同。

遵循当前制度困境的生成逻辑,制度关系的引入与上升原则有三:其一,明确基层党政部门与社区基层组织的制度关系,以制度规章形式明确基层党政部门对社区基层组织的引领、服务、培育,明确党政部门作为动员发起者、引领者的重要角色,同时为社区基层组织的发展注入必备要素,提升社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以有效对接社区普通居民,以制度规定形式,为其赋予社区-党政部门的纵向枢纽属性,确保纵向动员路径的顺畅;其二,以制度规范形式明确将社区基层组织定位为关系式社区动员过程中的实践承担者,破除依附思维,提升其在关系式社区动员中的建设性能动作用,明确社区基层组织扮演社区居民利益诉求的收集者、传递者、协调者的重要角色,增赋其横向枢纽的属性,确保关系式社区动员实现从“中枢”到“末梢”的传递后仍有“横向扩散”的余力;其三,从制度层面明确社区居民是关系式社区动员的重要参与者,同时制定明确的规章,以制度约束的形式确保社区居民在党政引导下、社区基层组织激励下有序参与,形成社区范围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

2.组织化关系为根基——提升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整合效能

静态层面的异质性是当前城市社区的一个显著表征,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基本原理也表明异质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是城市社区的“常态”,因此,对关系式社区动员而言,实践主轴应是以组织化关系为基础对这些个性鲜明的个体进行“包容整合”,以社区内部群体紧密相依为基点,将组织化关系融入关系式社区动员,求同存异,提升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整合效能,为打造社区共同体的重要目标奠定基础。

组织化关系的效能着重体现于社区精英与社区居民间、社区精英与社区精英间、社区居民与社区居民间的凝聚程度,为此,构建组织关系须从以下三个层面开展:第一,在社区居民层面,打造一批群众社团、兴趣小组及楼栋小组,逐步激活社区内部的“共性”元素,以趣缘、业缘关系为基础形成对社区居民的分类整合,促成社区成员间的紧密相依关系;第二,在社区精英层面,廓清社区精英的职能分类,引导不同职责、不同属性的精英分子协作互补,以形成社区精英分子间的“有机协同型”组织关系,达成对社区精英分子的整合;第三,在社区层面,以党小组会议、业主会议为契机,将其作为关系式社区动员整合社区成员的可行平台,统合社区精英的专业优势与社区居民的基数优势,进而实现社区居民与社区精英的互补协同,形成社区范围的“有机协作型”组织整合。

(二)注入动能——基于情感联结与道德嵌入的“非正式”驱动

在正式性制度关系与组织关系发挥效用、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根基基本稳固、关系式社区动员的路径连通、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广泛运作创造可行条件后,应以非正式要素为驱动,“以情赋能”。

1.情感联结为枢纽——实现关系式社区动员由“上层发起”转向“底层推动”

正式关系的约束为关系式社区动员提供了明确的路径,奠定了扎实的根系,然而以党政发起——社区基层组织中转——社区居民有序参与为路径的关系式社区动员仍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底层推动型”动员模式。所谓“底层推动型”动员是某一动员模式的底劲所在,它不以社区居民的有序参与为终点,而是在社区居民参与的过程中额外赋予其问题发现者与提出者的角色属性,并通过已有路径层层上传,为应对新问题、新情况而形成新一轮的动员。须知社区新问题、新情况的发现往往出现于非正式的社区居民广泛、持续的意见表达过程中,因此,如何唤起社区居民的持续、广泛互动应是增强关系式社区动员底劲的关键问题。

从现代城市社区本身出发,互动与空间的分离、社区居民的关系疏离是催生互动欠缺的根源。因此,生成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强力底劲就要重塑社区范围内的广泛情感联结,以促成社区居民的持续性在场互动。构筑社区居民的紧密情感联结关键有二:其一,打破居住意义上的空间分隔,促成在场互动的重新回归,而打破城市社区“足不出户”的僵局关键在于创造居民的“出户需求”,这就要求社区基层组织与社区“能人”发挥号召优势,积极举办社区集体活动,营造户外互动场景,激活社区居民的出户需求;其二,消除对虚拟交流空间的过度依赖,消解社区居民的互动异化,着力推进社区内部公共设施建设,为居民互动提供广阔平台。

2.道德嵌入为引擎——促成“被动”动员向“自觉”动员转变

关系式社区动员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城市社区“善治”,亦即社区成员的自发、自觉参与,因此,实现由“被动”动员到“自觉”动员的转变是为其赋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实现社区成员被动行动到自觉行动的转变,关键在于将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行为上升为“应尽义务”。因而,实现社区范围内的“自觉动员”须使社区居民把履行道德义务看成是高于追求自身权利的职事,(35)龚群:《康德伦理学中的道德法则与自然法则》,《学术月刊》2021年第8期。将康德所言的“道德法则”嵌入关系式社区动员,将履行自身对他人、集体的责任作为享受权利的先决条件。

促成道德义务对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嵌入,使其扎根于社区居民之间,发挥其对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助推作用需要:一者,唤醒社区居民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义务与权利是辩证的,社区居民履行自身义务的过程就是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为更好享受自身权利创造条件的过程,而对自身权利的追求则可通过“倒逼机制”提高社区居民履行义务的主动性,因此,在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实践初期须着力解决居民利益攸关的社区问题,促使社区居民不仅意识到社区权利与自身权利的同步性,也让其意识到履行自身义务是维护、扩大自身权利的前提,通过“义务意识”与“权利意识”的互嵌提升其“履责”自觉性;二者,在城市社区场景中营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社区氛围,(36)《习近平:社区建设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2013年8月30日,http:∥www.ce.cn/xwzx/gnsz/szyw/201308/30/t20130830_1369455.shtml。建立以互利共生、奉献社区为核心的居民义务观,生成新时代的“道德法则”,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关系式社区动员的始终,敦促社区居民由“被动服从”向“主动行动”自然转变。

猜你喜欢

关系式动员居民
石器时代的居民
例谈同角三角函数基本关系式的应用
例谈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的应用技巧
国防动员歌
速寻关系式巧解计算题
音乐迪斯尼
明确关系式
高台居民
抗美援朝战争动员的回顾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