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举国体制下我国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构建研究
2022-11-28刘慧南邹纯龙
刘慧南 邹纯龙 王 今
(1.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2.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3.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2022年2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22年美国竞争法案》,该法案是《2021年美国创新和竞争法案》的延续,旨在推动高科技研究及制造,强化美国对中国的竞争力。与此同时,2022年3月,李克强总理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等”。由此可见,中美之间战略竞争已逐渐迈向科技创新领域。在这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充分发挥科技情报工作的“耳目、尖兵、参谋”作用,是支撑和保障科技事业发展的关键之举。
严怡民教授提出,科技情报工作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将国内外有用的科学知识和科研成果,以一种有组织、有目的、及时且准确的方式提供使用的交流科学情报的工作[1]。纵观建国之初、改革开放以来以及大数据技术飞速发展的阶段,依据中国自身情况形成的中国特色科技情报工作事业,为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实践、科技创新发展和国家科技安全维护作出重要贡献。因此,当我国科技发展水平由“跟跑”迈向“跟跑、并跑、领跑”并行之时,亦是全球科技格局重塑之时,立足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传统,探讨遵循科技发展规律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是应对中美科技博弈,找寻破局之道的关键[2]。
鉴于此,本文在回顾和总结中国科技情报工作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结合全球经济和竞争格局的变化以及中美科技博弈的历史机遇与时代要求,分析新型举国体制特点及在新型举国体制框架下构建科技情报工作制度的必要性。从而对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情报工作制度建构进行系统思考,提出了包含制度理念、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3个方面的建设思路。
1 科技情报工作制度发展历程及相关研究
1.1 发展历程
中国科技情报工作起始于1956年,科技情报的产生是应国家科技战略需求,随国家科技导向与社会经济发展而调整[3]。在初步建成阶段,科技情报工作的开展是基于对情报本质的认识,为支持和服务国家发展赶超战略,解决科技情报资料获取困难等实践问题而发展,充分发挥着情报的“耳目、尖兵、参谋”作用。其中,“耳目”指及时侦查、搜集和告知情报;“尖兵”指事先摸清情况、把握态势、进行预测;“参谋”指综合信息、辅助决策[4]。这3个概念作为思想红线贯穿于我国情报事业发展的始终,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情报工作的独到理论与实践价值。
改革开放以后,科技情报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该阶段,科技情报工作系统逐渐得到恢复,明确了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工作任务,并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彰显了改革精神。在面向改革与市场需求阶段,科技情报工作贯穿国家改革方针,重点在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适应,并重新确立自身功能地位。该阶段科技情报工作的主要任务在于加强经济建设服务,因此,在科技文献资源体系的完善与标准化建设方面持续调整,不断提高文摘、目录、索引等基础信息服务产品的质量[3]。
1996年,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正式开通[5]。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提高,信息用户的需求和行为习惯逐步发生变化,技术冲击对科技情报工作模式产生较大影响。在技术推进创新服务阶段,数据技术水平飞速提升,围绕新一代信息环境的基础架构,科技情报工作模式发生根本性改变,由此带来科技情报体制的变革。面向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科技情报工作不断拓展服务和创新发展路径,从多元化服务模式到“人—机—网”结合的智能服务模式,再到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情报与信息服务。
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十九大”的召开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情报的战略意义作出明确阐述,为情报学发展指明了方向。“耳目、尖兵、参谋”的重要使命在新时代,更彰显了我国情报学及科技情报工作的特色与本质。根据“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全面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革命的发展态势,是当前科技情报工作的首要目标[6]。因为在这一阶段乃至更长的时间里,我国的科技创新会逐渐进入无人引领的颠覆性创新阶段,更需要强有力的科技情报支持才能准确识别并有效推进重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7],因此,科技情报工作的重任也将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与此同时,科技情报工作所依托的信息环境在这一阶段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乃至数字孪生等新一代技术正驱动全领域的变革,受到技术冲击的科技情报工作模式亦需因时而变,因此,在该阶段科技情报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1.2 相关研究梳理及述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于如何落实好该重大战略部署,情报界学者们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研究,具体包括科技情报工作的理论创新研究、国防功能研究、科技情报服务研究及工作体系研究4个主要方面。
理论创新研究视角,学者们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对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时期科技情报工作及理论演进历程进行梳理和对比分析。如王亮等[8]重点探究俄罗斯科技情报工作发展历史,还原俄罗斯认知体系中科技情报工作的理论特征,并在机构、制度、方法等层面进行理论创新,回应国家发展的深层次需求。陈海彬[9]主要梳理了日本国家科技情报治理的理念变迁与生态内容,提出在科技情报治理理念中融入社会服务思想、平衡治理生态、完善科技情报法制、推进体制集约化改革、推动科技情报治理国际化。赵志耘等[10]沿着“历史镜鉴与现实分析相结合,理论构建与应用有效性相统一”的逻辑线索,在总结和分析科技情报理论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复杂信息环境下科技情报理论探索的要求、研究构成进行分析,提出科技情报理论体系的构建设想和质量标准。
国防功能研究视角,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使科技情报在军事领域的应用逐渐加强,国防科技情报研究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学界对国防科技情报工作的优化和创新发展思路进行大量探讨。如刘庆龄等[11]从大国竞争、国防科技信息资源、国防科技情报等基础概念出发,综合解构大国竞争下国防科技情报工作机制,提出国防科技情报工作在大国竞争下面临的复杂特征与时代要求。张代平等[12]分析了国防科技情报研究所处的技术与需求环境变化,解析了创新发展的内涵要求和核心能力。
情报服务视角。科技情报服务是伴随服务经济逐渐形成新的业态。孙志腾等[13]针对当前科技情报服务研究的不足,运用创新生态系统理论,从两个原则及3条思路构建了创新主体、创新资源集聚、技术支持与保障、服务交付与实现、服务跟踪与反馈的科技情报服务体系。王益成等[14]应用协同过滤算法,通过用户画像的方式挖掘科技情报用户情报需求与偏好,以实现不同场景下的科技情报服务个性化推送服务。
情报工作体系。陈树等[15]基于对中美局势的分析,提出我国国家科技情报体系构成要素,进而构建了包含理念文化、组织机构、情报资源、人才培养、理论方法与技术供给、制度保障6个因素的国家科技情报建设体系。
综上所述,当前已有学者围绕包括科技情报工作的理论创新研究、国防功能研究、科技情报服务研究及工作体系研究4个方面展开研究,但面向科技情报制度的研究尚未成熟。制度要素是科技情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保障,是为了国家科技情报体系建立的一套关于科技情报管理的各种正式或非正式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纲领,能够协调情报体系各要素间关系[15]。可以说,在新时代发展阶段,为有效应对科技创新需求及技术环境的变化,应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优势,以“新型举国体制”为内核,打造更高层次的科技情报共建、共享、共治、协同的工作模式,有效整合各层级、各行业科技情报机构和力量[16]。然而现有研究和政策还缺乏对科技情报工作在这一阶段制度建设的系统思考,如何在新型举国体制下构建出符合我国国情和未来发展需求的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鉴于此,本研究将探索在新型举国体制下构建我国科技情报工作制度。
2 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构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传统举国体制的主要缺点是资源过度集中和管理僵化。新型举国体制要求政府和市场相结合,构建由国家引领的战略合作创新系统。在此情景下,解释科技情报工作制度在这一时期的历史机遇和时代要求,本研究将从举国体制到新型举国体制的演进特征,以及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构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2.1 从举国体制到新型举国体制
“举国体制”顾名思义是依仗全国的力量来应对某一领域的问题。这一概念的提出源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由国家体委结合我国优势体育项目的发展经验提出。从定义来说,举国体制即将国家利益视为最高目标,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倾斜、资源支持和精神鼓励,动员和运用全国财力、物力、人力达成国家既定目标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17]。在社会主义背景下,举国体制的实践具有良好的政治、社会、文化土壤。但不同发展阶段,举国体制具有相应差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占据主导地位,这一阶段的举国体制实践有一定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特征。党的十八大之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举国体制实践从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因此,为加以有效区分,普遍将前阶段的举国体制称之为传统举国体制,后阶段为新型举国体制,中间时期可作为过渡与磨合阶段。从传统举国体制到新型举国体制,发展过程传承了传统文化集体主义的价值逻辑,不仅具有集中社会主义力量办大事、技术攻关效果显著的特点,同时可以有效发挥不同类型资源的协同优势。随着学界和实务界对该理念的广泛认同,举国体制被广泛应用于科技创新等大规模项目建设。
科技创新融入举国体制的最初构想可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家计划委员会制定《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提出“任务带科学”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科学发展需要,确定科学技术发展任务,把各个科学部门的力量集中在同一目标下,大力展开研究,并带动其他部门。在此制度支持下,我国在原子能、电子学、半导体、自动化、计算技术等新兴科学技术取得重要进展,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建设科技创新的新型举国体制奠定基础。
2006年,新型举国体制被全面引入科技创新[18],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将集中国家力量与配置市场资源有效结合,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是实施“大科学项目”的必然选择,同时保留了“小科学项目”的生存发展空间,既有效保障体制的绩效,又具有一定风险容错能力[18]。例如向社会资本开放建设月球背面探测嫦娥四号工程,即是探索新型科技创新举国体制的一次成功实践[19]。
与此同时,作为国家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科技情报工作制度建设亦需因时而变,因势而变。随着数字经济与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加速推动数据要素的支撑作用。并且,基础科学研究不断深入,前沿技术创新出现多点群发势头,科技攻关的难度大幅提升,跨学科交叉融合趋势增强。多元化众创主体及数据资源,催生出日益复杂的科技情报生态系统。在此情景下,新型举国体制框架对于如何展开科技情报工作,以平衡各方利益主张,协调跨界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2 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当前全球经济格局和竞争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规模不断增长,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20]。相比较而言,美国在全球经济比重下降明显,对中国崛起产生警惕,两国间的科技和贸易保护摩擦与攻击事件日益加剧,敲响了国家安全的警钟。美国加大对中国科技企业的围堵打压,意图通过技术“脱钩”掐断两国科技领域的供应链。此外,美国还借助自己在全球的霸主地位,以国家安全为由,通过政治方式野蛮干预高科技的市场竞争。瞄准以华为为代表的中国高科技领军企业和前沿领域,狙击和遏制中国高科技的崛起和超越,从而达到长期垄断的优势地位。我国需要对科技创新体制进行反思,因为在市场化应用下,国外企业会通过价格优势锁定研发市场,使我国投入巨大研发资金却无法令产品在市场具有竞争优势,当我国技术水平处在“跟跑”阶段,以“买”代“造”的模式尚且可行。然而,当“卡脖子”问题日益暴露时,这种科技创新体制就面临巨大危机。
自2012年以后,我国科技发展水平较之改革开发后有了明显提升,与欧美发达国家(地区)的差距日益缩小[21]。在科技竞争格局中,中国也已经从“跟跑”阶段逐渐跃升为“跟跑、并跑、领跑”并存状态。我国已然不能再依靠“跟跑”阶段由于技术落差形成的红利优势进行发展,因为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领跑”“并跑”,并没有太多经验能够借鉴,甚至研究方向都模糊不清,加之霸权主义之下很多国家(地区)对我国展开技术围堵,因此亟待打通“内循环”,建立和强化面向国家重大技术需求的科技情报支撑体系,为国家实现颠覆性创新和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提供行之有效的服务。在此情景下,“新型举国体制”正当其时,在新型举国体制逻辑下践行科技情报工作,能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和多元化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结合起来,通过一系列措施和制度对科技情报相关的组织、人员和信息资源进行管控,既确保政府部门科技情报主导者地位,也能系统规划协调布局,形成不同主体间顺畅的情报交互机制及信息处理平台,从而为技术攻关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科学知识与成果。
2.3 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构建的可行性
我国科技情报的产生是应国家科技战略需求,随国家科技导向与社会经济发展而调整,始终发挥“耳目、尖兵、参谋”的关键作用,体现出中国特色的科技情报工作的独到理论与实践价值。1958年,科技情报工作的第一个法令性文件由国务院签署《关于开展科学技术情报工作的方案》,为我国科技情报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同年11月,第一次全国科技情报工作会议召开,在会上提出基于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科技情报工作建设方案与相关政策。在国家整体统筹安排下,至20世纪60年代,我国科技情报系统和情报网络初步建成。
1980年,由国家科委主持召开第五次全国科技情报工作会议,会上强调科技情报工作的重心应适应经济建设与发展,并通过了《关于加强科技情报工作的意见》,科技情报工作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转变,开启了科技情报的新起点。到1985年,以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为核心的全国性情报工作系统基本形成。可以说,面向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在举国体制政策框架下,科技情报工作不断拓展服务和创新发展路径,向着技术、经济、社会等多领域延伸,能够与时俱进,具有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和较强动态性等特征,为构建新型举国体制下我国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提供可行性基础。
在新时代发展阶段,为有效应对科技创新需求及技术环境的变化,更应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深化改革开放40多年来已经形成的良好科技创新基础,要继续发挥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优势,有效整合各层级、各行业科技情报机构和力量,以“新型举国体制”为内核,打造更高层次的科技情报共建、共享、共治、协同的工作模式,发挥科技情报在实现国家利益、引领决策、服务战略规划的价值。
3 我国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构建研究
根据新型举国体制的建设要求,以及我国科技情报任务环境与要求的变化,锁定目标定位、参与主体并探寻发展模式,从而构建完善的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是举国体制在科技情报工作领域的创新和应用,也是本研究最重要的议题。新型举国体制下的科技情报工作制度,致力于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和有效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运用一定理念,对科技情报工作相关利益主体和情报资源进行管理,确保科技情报工作能在一个系统的框架下高效有序地开展。结合郑大庆等[22]和王乐锦等[23]的观点,认为实现科技情报工作有序运行的活动与过程涉及诸多内容,基于价值、结构、运行3个核心要义,本研究提出应从制度理念、组织结构和模式设计3个方面进行科技情报工作制度构建研究。其中,制度理念是科技情报工作制度的价值取向和任务导向,是建立和调整整个科技情报工作体系的逻辑起点。组织结构是对科技情报工作相关主体及其构成的动态网络的描述,包括不同行动主体及在不同影响力下形成的明确关系与权责。模式设计是以科技情报工作为核心的完整过程,各级情报工作主体将科技知识和科技成果通过组织加工后,准确、及时地提供给使用者,具体如图1所示。
3.1 制度理念
制度理念是科技情报工作制度的逻辑起点,体现了价值取向和任务导向,是建立和调整该工作制度的基础。新型举国体制下的科技情报治理理念须遵循科学的逻辑规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治”为治理理念的基础,体现“国家力量”和“市场机制”的统一性。结合Teece D J等竞争优势的相关理论[24],根据“定位—路径—过程”战略分析框架,从治理理念的目标定位、路径关系和整合过程3个方面着手,提出国家战略需求导向、科学性、协调性3层理念内容。
首先,国家战略需求导向体现了新型举国体制下构建科技情报工作制度,要先明确其目标定位,即是以国家利益和国家意志为核心,以满足国家重大事务为根本。现阶段,兼顾国家安全与发展,突破西方国家的技术封锁,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与共性技术,实现技术自主可控是国家重要战略目标之一[25]。在此基础上,厘清哪部分科技情报工作需要依靠举国体制力量完成,从而聚焦科技情报工作要解决的科学问题与要完成的重要任务,使相关资源在国家战略需求导向下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廉思秋等的观点[26],本研究提出以重大战略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为核心的国家战略需求导向。其中,重大战略技术源自国家遇到经济、社会、国防、生态等方面的危机或挑战,其中涉及的科技问题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因素[27]。因此,重大战略技术具有较强政策导向性,并包含一定国家机密。关键核心技术涉及前沿工艺、核心部件和关键的系统架构,往往处于技术的前端并需要长时间的资源投入,需要多主体参与,具有更强的市场适用性[26]。产业共性技术不仅需要国家层面进行战略识别,也需要依靠市场主体及资源提高效率。
其次,科学性体现了新型举国体制下构建科技情报工作制度,要准确把握关键原则,厘清政府与市场有效协同的实现路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等多元因素是促进举国体制转型的力量,而市场化是根本因素[25]。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体现出我国具有的制度优势,即在“为各领域的科技创新提供情报支撑和安全预警”的框架下,兼容政府力量和市场能力。政府和市场可以发挥各自优势,政府重在集中决策和主导推动作用,市场提供差异化资源向目标领域配置,形成组织化协同攻关的治理理念。如我国政府具有中长期规划和资源整合的能力,在重大战略技术的部署和开发方面具有优势;市场具有更强的动态属性,能够对环境形成敏锐的洞察,并向新的增长点趋近。新型举国体制能够将二者结合,充分获取多路径科技情报资源。
最后,协调性体现了新型举国体制下构建科技情报工作制度,要在政府主导下,对我国相关资源进行全面整合、高效调配和有序组织,以达到特定目标的整合过程。结合我国科技情报需求导向的差异,本研究提出政府主导的协调过程可分为举国配置过程、产学研多领域融合过程、社会化过程3种。其中,应急攻关的举国科技情报配置过程,主要使政府成为科技情报资源配置的核心,充分赋予其协调一切社会资源的能力,在最短时间内形成联动供给,并在支撑层面为科技情报具体工作组织打通沟通链条,有效形成应对方案。基于国家战略力量的产学研多领域融合过程,主要面向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形成以国家力量为核心的跨界产学研用协同科技情报工作体系,从而充分释放各领域基础研究和底层技术在科技情报工作中的作用。核心科技情报机构为主导的市场化与社会化过程,主要强调微观市场主体的参与,使之成为科技情报资源开发的关键成员,真正意义上成为国家科技情报工作的中坚力量[28]。
3.2 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体现了科技情报工作制度的行为逻辑。一般来说,结构关系的变革体现在级、层级、部门和职能,组织是其重要表现形式,不同层级主体之间应具有明确的关系与权责[29]。本研究认为,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情报工作的组织结构体现为“伞型”模式,表现为科技情报委员会统筹,科技情报中心协调,各级科技情报组织具体工作的纵向联系,与情报中心平台的横向联系,共同组成科技情报工作的“伞型”结构。接下来将从统筹机构、协调机构、实践机构和情报中心平台4个方面进行论述,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我国科技情报工作制度的组织结构
首先,统筹机构为科技部下设的科技情报委员会,作为科技情报工作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应由科技部常务副部长兼任负责人,向上对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国家科技情报工作是一项整体性和全局性任务,科技情报委员会作为协调、整合情报界的重要机构,负责指导整个科技情报界工作和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根据对国家安全威胁、国家利益的认知,以及科技创新情况的综合考量,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总体要求,以服务国家科技领域中各主体的决策、行动和评估等工作为着力点,形成不同科技情报战略方向,落实国家科技情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制定,并通过有关的制度、法规和标准等方面的建设,对我国科技情报工作机构实施宏观管理。
其次,协调机构为科技情报委员会下设的省部级科技情报中心,包括30个省及直辖市,以及与科技创新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委,如商务部、国防部、教育部等。在整个科技情报体系中,不同职能和区域的科技情报机构或单位拥有不同的特色科技情报优势,该级科技情报中心的职责在于协调,对上服务于隶属的科技情报委员会,承担上级工作任务;对下负责任务协调,以最大限度调用、活用和利用好科技情报具体工作机构的资源,建立网格化情报流动渠道,弥补下设组织部门内部、区域间以及领域间的沟通缺口。该层级的科技情报中心,要强化部门间的科技情报数据共享,制定合作台账,将共享与共创作为一种责任机制进行落实。
第三,实践机构为省部级科技情报中心下设的地级市及相关职能定位的科技情报工作机构。根据工作职能与定位的不同,可分为科技情报咨议机构、科技情报职能机构和科技情报事业机构[30]。咨议机构的职责为讨论科技情报工作的方针政策,向政府提出建议或规划,发挥着科技情报智库作用;职能机构是设在政府科技情报部门中的权力机构,负责科技情报工作的具体规则设计、经费分配、交流培训、业务研究等具体工作;事业机构承担着文献、数据等科技情报的收集、审核、利用等责任,各地存在的科技情报研究所、信息中心和科技图书馆等均可纳入科技情报具体工作机构。
最后,科技情报中心平台作为科技情报资源的共享体系,遵循归集、共享、开放、安全等标准化管理办法,对跨层级、跨领域和跨行业的科技情报资源实行有条件交换共享。在“伞型”组织结构下,明确了科技情报委员会和各级科技情报中心、机构的职责权利。由科技情报委员会领导形成“伞型”结构的伞顶,省部级科技情报中心协同配合,地市级科技情报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伞型”结构的伞摆,由此组成了伞型治理的纵向结构,对应各部委和地市级情报中心、机构建立科技情报中心平台,把各个部门科技情报业务条线串联起来,形成了“伞型”的横轴,协同推动科技情报工作的系统开展。
3.3 模式设计
模式设计体现了科技情报工作制度的运行逻辑,是对科技情报工作有序运转的顶层设计及制度保障。通过描述科技情报工作为核心的完整过程,以便为各级情报工作主体,将科技知识和科技成果通过组织加工后,准确、及时地交付使用者提供可选方案,其中包含目标及任务的确立、任务执行与输出的链式路径。与传统科技情报工作相比,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情报工作运作机制涉及市场化力量的引入,影响整体工作任务的确立及执行,尤其在任务设计过程中。与传统科技情报工作一致的为任务执行和输出过程中,对科技情报资源进行整合的流程体系,包括需求分析、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情报产品生成、情报产品传递等[31]。因此,本研究将重点论述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情报工作的任务确立与设计过程,可分为科技情报的任务确立、任务分拆、问题转化及融合、任务错峰管理4个环节,具体如图3所示。
首先,科技情报任务确立。科技情报工作具有多维度、多面向的开放式格局,因此,科技情报任务的确立需考虑与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类情报工作的关联。具体可包含4类情报任务,基础科技情报任务、专题科技情报任务、科技情报重点任务和区域科技情报任务。其中,基础科技情报任务包括主动情报、精准情报、可信情报3类;专题科技情报任务主要包括经济、国际关系、军事、国内秩序4个方面,其中,经济为最重要的战场[32];科技情报重点任务主要结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来确立;区域科技情报任务则依照需求类型、权责属性、价值主张等进行类型合并。
其次,科技情报任务分拆。一般而言,国家战略需求导向或地方区域的科技情报总任务往往比较庞大,必须通过省部委科技情报中心或地市各级科技情报机构进行任务切分,直到该子任务能够被现有的科技情报活动单元有效执行。
第三,科技情报问题转化及融合。市场化力量引入后,由于各行业、各地域科技情报工作能力与资源的差异,某些科技情报任务优势难以直接在目标组织执行,需要对其进行情报问题的转化,从而突破目标机构的政策边界限制,并使其能够以合适的方式执行,从而提高效率,防止任务失败。如当前存在的“卡脖子”技术问题,可转化为目标组织的理论、方法、应用等科技情报问题。与此同时,涉及国家安全的科技情报任务,可使各级科技情报机构、中心以投资身份、科研身份、企业合作身份等角色进行介入,保障国家安全与工作效率。
最后,科技情报任务错峰管理。科技情报任务的执行会受到时间、地域和条件的限制。一些科技情报任务无法在短时间内或一次性执行完毕,还有些科技情报任务需要通过拼接不同时间段和不同场景的工作才能积累并有效开展。因此,需要对科技情报任务实行错峰管理模式,根据时间和地区等差异打包子任务,并通过拼接完成总任务目标。
4 结 语
新型举国体制不仅创新社会主义的制度逻辑,而且在资源配置市场化、参与主体多元化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际科技竞争博弈加剧与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构建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情报工作制度,不仅符合国家科技战略需求,而且有助于准确定位科技情报工作使命。与此同时,新型举国体制是对国家力量与市场力量的有效融合,良性的科技情报工作发展有赖于各个主体力量的发挥。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导向,形成一种科学、协调的政府、企业界、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组织结构,可促进多方合作共创[33]。在科技情报工作社会化过程中,通过政府的科技情报任务集成与多样化运作方式,能够建立包括科技情报的任务确立、任务分拆、问题转化及融合、任务错峰管理4个环节的社会化科技情报工作模式,有效提高科技情报运作效率,并保障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