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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教学实践中避免专家盲点问题研究

2022-11-28赫,孙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盲点专家学科

钟 赫,孙 娜

(贵州警察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一、教学中的专家盲点问题

很多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对教师教学的观察中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师生之间的知识和能力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双方对同一知识内容的感受不一致,教师带着“专家”的有色眼镜看待教学内容,往往会觉得太简单或太“理所当然”,导致其会用“专家”思维取代学习者的思维,这时的“专家”身份会蒙蔽了教师的双眼,从而给教学带来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就是被学者经常提及的教学中的专家盲点问题。

卡内基梅隆大学教授Kenneth R.Koedinger 等人提出专家盲点(Expert blind spot)问题是一种假说,并通过实验验证了这种假说,他们认为专家盲点是指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较专业知识的教育者更惯于以有力的组织原则、体系、方法进行分析,并以此作为指导与培养学生形成相关学科概念的基础,而不是从初学者的个性发展与学习需要出发(Koedinger& Nathan,1997;Nathan,Koedinger,&Alibali,2001)。华东师范大学庞维国教授指出:无意识、有能力的专家遇到了无意识、无能力的新手,结果导致专家盲点问题。专家盲点问题,更容易在学科专家或新手教师中出现,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无意识,有能力”。“无意识”是指没有教学法的知识,没有用学习者角度进行思考的意识。他们往往看不到学习者学习新知时理解上的困难。“有能力”是指有相关学科的系统知识,有学科领域系统性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有时会成为专家更好教学的阻碍。专家在面对他们的专业领域任务时,往往不会察觉其认知过程的记忆痕迹(Ericsson& Simon,1984)。因此专家就会忽略学习者的认知过程,而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孙世武在其文章中对专家盲点下了定义:教师由于缺乏学生意识而导致在教学实践中既没有事先察觉与预防,而在出现后又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的问题[1]。

二、专家盲点问题的负面影响

专家盲点问题,使教育者在某些方面表现出劣势,并且给教学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相关研究,专家与初学者尽管有类似的认知架构,但其认知会表现出不同的知识组织结构,知识洞察力以及问题解决过程(Ericsson& Smith,1991)。在某些问题上,例如在不相关概念中总结出联系,专家与新手相比,往往表现出劣势(Wiley,1998)。究其原因,Wiley 进一步解释,专家会对专业领域知识形成思维定式,这会导致其对解决创意性问题时,固着于效率低下的路径,与此相反,新手往往展现一定的灵活性。在课堂教学上,专家与新手对教学环境的观察,双方计划的多寡与方式有所不同,并且专家对知识架构的组织会更倾向于便利其教学计划的开展(Borko& Livingstion,1989)。

在专家与新手的比较研究中,我们知道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专家并非在所有领域都优于新手,甚至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一定的劣势,这些劣势当然不是从双方对某领域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的角度出发,这些劣势是不自觉地客观发生的,并且是很多专家不自知的。因此成为其“盲点”,这些盲点会导致:忽略学生感受,影响教学效果;忽略课程知识的前提,认为某些内容不言而喻,不经意间错过了更加有效的讲解;忽略以学生为中心和实施差异化教育。

三、避免侦查学教学中专家盲点的对策

根据发展心理学的理论,大学阶段的学生,进入了青年中期(18-25 岁),他们的心理趋向成熟,智力发展进入全盛,能够进行一定的思辨。他们迈入大学后的第一年,往往要进行一定的通识教育,以侦查学专业为例,学生要在第一、二学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形式逻辑等基本素养课程,以及宪法、刑法学、民法学等公安法学基础课程。这些课程是学生学习专业课程的基础,培养学生的基本人文、法律、政治素养,并且促进学生养成一定的思辨能力。在他们进入如前所述的专业课程模块前的大学教育中,当然也面临着专家盲点问题,但我们在此处仅以专业课程中的核心课程模块为例,探究侦查学教学中出现的专家盲点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解决专家盲点问题的对策,既有一定的特殊性,亦即要适应侦查学教学的特点,也可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期寄能够给其他学科课程以及各教育阶段的教师提供一定的参考。

侦查学是研究侦查主体对刑事犯罪进行侦查活动所采用的各种侦查技术、措施和方法的学科。它所涉及的知识体系是复合式的,所涉及的知识既有制度性知识又有技术性知识,并且存在大量的非可言传性知识,这也是其学科特点之一,亦即强实践性。对于此专业的教师,往往要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并且侦查学下属的某些专业课程有学科交叉属性,所以也要求某些教师具备除法学知识外的复合型知识,如心理学知识、计算机知识、社会学知识等。除此之外,在侦查学教师的知识结构体系中,实战技能知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这部分知识大部分由非可言传性知识构成,需要学生在实践中边“做”边学,反过来说也就要求教师在“做”中传授与指导。教师在侦查学相关领域的知识,是在较长时间的学习与实践中形成的。如前述论证,侦查学教师也会存在某些思维定式,如教学多以侦查视野出发,一定程度忽略犯罪嫌疑人视角以及法学视野等。与没有侦查思维定式的学生相比较,学生思维频谱较为广阔,经常会跳出侦查视角思考。这些专家劣势,或者专家盲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侦查学相关学科的教学中。追求有效教学,就要求正视专家盲点,克服专家盲点。

(一)提升学科教学法

专家教学行为高度倚靠两个要素:一是专业领域知识,二是教育学知识。专业领域知识是教师安身立命的基础,是教学的基础,其重要性不断被强调,但如何教的知识,对其重要性的强调往往不足,并不是所有教师或学者都具备。教育学家约翰·杜威指出,科学家的学科知识与教师的学科知识是不一样的。因此教师在精讲专业领域知识的同时,还需要不断研究学科教学知识。也就是如何用通俗的、有效的方法将知识传递给学生,这需要教师对专业知识进行解构、加工,从学习者的角度认识知识,从而避免教学中存在专家盲点。

(二)深入挖掘学科知识背景与原理

对教学知识的强调,不是对专业知识的忽视。在高质量教学中,往往存在由于教师对专业知识把握不足的问题。这与专家盲点的理论并不相违背,因为专家虽然在某一领域受过长时间的训练,具备专业素养,但专家也无法穷尽其学科的所有知识,在初学者面前虽然教师存在一定的专业知识不足,但仍然足以产生专家盲点问题。例如,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中,需要辨认人在照片对角线处捺印,虽然各地执法规范略有不同,教师会告知学生要在照片四个方位捺印,这成为教师教学定式,没有深入挖掘为何捺印,以及四角捺印的必要性问题,从而导致学生学习中存在疑问而无法解答,或因只讲规范不讲原理而导致学生对知识掌握不牢的问题。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专家盲点问题,并非必然受累于教师的教学法,而更多应该归因于教学法与学科知识结合不足等问题。

(三)稚化思维

要使教学法与学科知识有机结合,需要教师进行稚化思维。稚化思维是指从学生角度看待专业领域问题,以初学者角度结合其认知水平,把教师自己的认知稚化到学生水准,通过梳理思维脉络,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创新提供方案[2]从而促进有效教学,避免专家盲点的一种教学思维模式。稚化思维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发展的需要,稚化思维要尽可能将所谓专家权威隐蔽起来,对于侦查学教学,不可避免的要使用专业术语,但我们应当尽可能多对专业术语做解释,用学生更容易理解的语言进行讲解,避免通篇使用专业术语。关于专业术语在大学教育中的使用,有一定争议,有些学者认为应该减少使用,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加强使用。考虑到大学生的知识体系与认知程度,笔者认为在教学中要用初学者的语言模式,解释相关术语,在教学中逐渐使用一定的术语,而不能不考虑学生接受程度完全使用术语从而导致学生的厌倦感。因此要避免专家盲点,需要进行思维的稚化,在侦查学教育中,提倡高阶问题思考,低阶语言讲授。

(四)差异化教学

学生存在“稚化”程度不同的问题,由此引出以何种程度进行稚化思维的问题。每个学生的学科背景、认知水平、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不同,如何保障每位学生都能够有效的学习,我们需要进行差异化教学。差异化教学简言之,就是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不同选取不同的教学策略,以达到教学效果和目的。差异化教学要求了解每一位学生的知识水平,了解专业课程开设之前的所有基础课程知识,了解学生在实习、见习中的收获。诚然,精细了解每一位学生的情况,并不现实,也不必要。我们要做的是对学生差异进行归类认知,根据不同知识水平、不同认知程度进行思维稚化,并且寻找对应教学策略,从而避免专家盲点问题。

(五)交流与反馈

专家盲点问题中,有这样一个现象,就是被专家在教学中忽略的内容是部分学生理解问题的前提,而学生个性特点不一样,一些学生选择继续听课,而错过了提问的时机,或学生因无意识而未发现被专家忽略的内容,导致其茫然无措。因此,加强交流与反馈是提升教学有效性的必要方法,也是避免专家盲点问题的有效方式。根据学生的特点,可以在课堂上设问提问,让学生进行讲解。例如,在侦查讯问课程中,让学生回答双方立场差距对说服效果的分析,会发现教师经常忽视一些背景或前提知识,而导致学生理解困难。另外,现在的大学生网络化程度较高,所以可以加强与学生课下针对所学知识的网络互动,可以在社交平台采取“知乎”的互助模式,经常性关注学生的问题并给予及时反馈。

(六)问题导向

交流和反馈,其实是问题导向具体化方法之一。在这里,问题指的是学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很多专家盲点就隐藏在这些问题中。以问题为导向使得侦查学教学逐步转向“以学生为教学中心”的崭新态势[3],我们可以采取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是指课堂中教师与学生角色的转换,即在现代技术的支持下,教师在课前将教学内容通过多种媒介传递给学生,学生在课前自主完成学习,在课堂中则通过教师的指导,主动探索、实践所学的知识。这种模式符合侦查学专业知识结构特点,让学习更多地挪到课前,让练习与实战更多地放到课上,因为侦查学专业非可言传性知识多,所以在练习中学,在实战中学更符合这种知识的学习。因此,在翻转课堂的练习与实战教学中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新的思路[4],给教师更多机会发现学生的问题,避免了很多专家盲点的出现。

(七)反向作用

为了避免专家盲点的出现,我们从专家也就是教师自身出发,采取了前述的一系列措施。或许,解决专家盲点问题,还可以从学生角度提出解决方案。学生的学习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在教师的引领下向“专家”迈进的过程。随着专业知识的逐步丰富,稚化思维等专家盲点的解决办法会显得愈加不适用。我们需要提升学生的思辨能力,缩小学生与教师的差距,因此对于侦查学专业学生在其大学生涯的后半段,需要逐步提升课程的“两性一度”,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这是教育部对金课标准的要求。通过较高水平的课程快速促进学生在侦查学知识领域的快速追赶,从而,从反方向间接避免专家盲点问题的出现。

(八)持续总结

避免专家盲点的出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在教学中不断总结,在每一学期的教学中总结出的盲点问题,在下一个学期就能够得到避免。这要求教师在精讲专业知识和教学知识的基础上,收集问题,总结问题,最后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专家盲点问题,从而更有效地开展教学,为实现侦查学专业优质全生命周期教学创造最大化价值[5],提供有益的参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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