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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现状及问题对策

2022-11-27杨小刚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2年1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制度环境

杨小刚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苏州 215000)

国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公众参与机制,不过近几年来,这种机制逐渐变成企业自行负责监督与处理环评工作。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具体落实,仍着重依赖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条例,尽管当前颁布的法规制度要求较为严格,但欠缺创新性,不过通过国家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改进,目前实用性得到提升,现已确立较为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模型分析

波特五力模型是由美国的一位学者—迈克尔·波特所于上世纪80年代提出的,其针对行业间的竞争情况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并指明行业竞争并非局限于竞争对手之间的较量,还在于和竞争者的竞争能力、潜在竞争者进入的能力、替代品的替代能力、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与购买者的议价能力这五项因素展开竞争,并将其称作波特五力模型。这一模型理念的提出给整个行业的发展与相关公司确定战略决策带来了深远影响[1]。此五类竞争要素会对行业中的竞争情况起到决定性作用,同时五种力量之间的彼此组合与碰撞会产生出不同的效果,给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带来了较大的推动效果。综合实际发展需求来看,国内若是想要有效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率,就应当深入探究了解与掌握波特五力模型的竞争要素,分析其会对我国环境领域带来何种影响。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开始实行,相较于国外所采取的以公众参与环评为主的方式而言存在一定区别,我国环评制度主要是由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评工作的。我国于197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首次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新建、改建以及扩建工程项目,一定要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保部门与其它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之后方可开始设计规划。1981年5月,相关部委联合颁布了《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在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在保护环境层面必须要严格遵从的各项原则以及落实环境报告书制度的详细处理方式。1986年,相关部委联合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在此条例之中,将环评实施范围由基本建设项目扩宽至了技术改造与区域开发项目领域。1998年,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让环评制度的法律地位获得了进一步巩固与提高。在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其中对于建筑项目的环评要求做出了详细规定。从此便开始创建了以环境影响评价法为基础,结合有关行政法规制度以及部门条例、地方性规章制度一同构成的环评法律机制。

3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

3.1 公众参与环评项目制度不完善

当前,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体制之中,社会大众的参与是十分关键的要素。在具体项目实施前,应当让政府先收集了解大众的意见,如此便能让政府在制定决策时更加符合民意,提升决策的民主性。不过就实际情况而言,国内当前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尚且不太完善,人们对于环评也不够重视。造成此现状的主要原因为未能制定有效的政策、实行科学引导,政府相关部门不太注重采集民意和号召群众参与。

3.2 环境评价人员素质不高

有关调查结果表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能够体现从业人员的资质,但却无法保障其专业能力与工作水平。国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尽管当前都有严格的环评工程师签字审批,但由于环评人员大部分都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合理开展环评工作有待加强。一般而言,需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相关的评价方式与技术,而且要对国家实施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范标准做到全面掌握[2]。就实际状况来看,国内环评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因而也就会使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3.3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不健全

就目前国内环境影响评价具体状况而言,环境影响评价审核批准制度的不健全也是制约要素之一,由于此问题而引起的各类问题也会直接降低环评工作的实际效果。其主要体现在下述几大方面:(1)审批信息公开程度不高。在开展审批工作期间,有关部门不会面向公众汇报其所要履行的义务与职责,也不会主动的向群众提供有关环评资讯;(2)审批监督制度不健全。一般而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往往只是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来负责审核,欠缺有关的监控制度,这便存在一定可能性使得行政审批权力太大而滋生腐败问题,并且,在有关规定中关于审批决定的依据也未加以详细规定,在此背景下,也就可能会发生审批不太公正合理等问题;(3)审批结构救济制度不健全。在广大民众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普遍存在的背景下,环境保护诉讼却面临着重重阻碍,现有的诸多制度都会对其带来限制,司法救济工作的开展也十分困难,部分环境污染管理部门的办事流程与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洞,从而导致公众不能保障自身权利[3];(4)环保奖励与惩罚机制不够健全。在这一状况下,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未能获得充分激发,也不能及时对环境受损情况做出惩罚、实行约束,进而就会导致环境破坏的状况愈发严重。

3.4 未形成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

根据国务院实行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有关规定,应当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环评工作的引导与约束,建设工程需要满足规划环评之中的“三线一单”的要求,即需明确建设工程和生态红线、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负面清单之间是否匹配。而若是只对区域环境容量展开分析探究,轻视了区域范围内已经存在的污染问题具体程度与环境承受作用,那么就可能发生污染物过量排放,从而使得环境面临超出可承受负荷的情况,使区域环境调节功能面临巨大的冲击,大幅降低了环境的承受能力与调节效果。

4 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优化策略

4.1 分析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政策

环境作为人类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空间,不管是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人们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保护,使之不受到破坏。新形势背景下,环境保护政策主要具备下述几项特征:(1)整体和区域相融合。环境属于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连接着较多不同的部分,不可对其进行单独分析,也不可把环境和其它事物区分对待,而是应当把和环境之间存在联系的部分视为一个整体,之后方可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过,在不同地理位置下,所具有的环境或多或少存在一定区别,对于不同的地域环境,需要对环保政策实行区域划分,如此方可确保环保政策的合理性、有效性;(2)环保政策应当同时考虑灵活变动和稳定性。由于自然与社会环境均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下,环境本身具备一定的调节和修复能力,这便要求把变化把控在环境自身可以调节的限度以内,即对于环境整体来说,应当保证其稳定性。

4.2 提出合理的大众参与建议

为取得更好的质量效果,在实行决策之时就需要仔细落实好采集广大民众意见的有关工作,要提升大众在此方面的积极性。由此创建民主且合理的环评机制,同时因为听取了公众意见,形成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专业化机制,激发出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环保工作的强烈热情,既能够维护民众的参与权利,并且也能推动社会长久效益的有效提升。有关部门与企业应当积极深入到群众内部采集有关意见,确保工程有序、顺利进行,改进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与相关工作流程,创建健全的参与机制。

4.3 提出合理的培训建议

国内在环评方面尚且缺乏专业人员,这就会对整体质量带来影响。而且环评工作牵涉到较多的专业知识,会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较高要求,若是不具备较高水平也就不能担任此项工作。特别是对于当前人才匮乏的情形,我们更应当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与专业水平,严格把关进入这一行业的资质。而且在工作中可多加创办座谈会与交流会,进而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创建合理的奖惩机制,将每项责任确切的落实到个人,并优化改进人才培养制度。

4.4 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在对国内环评工作加以完善期间,还应当对环评审批制度加以改进,主要可从下述几方面开展:(1)改进环评审批流程。为确保环评制度的充分落实,有关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遵从对应的法律规范条例来开展环评文件的审批工作,保证审批流程更加规范合理,根据行政法规原理来对其展开审批与评价,基于全方位的考量来确定其能否实施;(2)有效加强环境监测力度。当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核批准以后,还应当对工程施工期间存在的各项环境影响要素加以监测了解,根据结果来分析此项目有否可能会给环境带来影响,若是存在此种可能性,就应当对其作出整改,从而有效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际效果;(3)加大对违背相关规定的惩罚力度。针对未能遵照环评规定实行施工作业的公司,必须要对其严格惩处,使其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并在日后实际施工作业中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促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得以顺利落实。

4.5 强化未批先建执法力度

由环保部门所颁布的《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之中,确切指明了未经批准就实施建设的项目所要接受的惩处,并且也对其适用单位与处罚追溯时间做出了规定,意见指出,若是违法行为在两年以内没有被发现,那么就不用再作出惩处。所以,有关环保部门更应当强化对于未批先建这一行为的监管力度,防止工程项目脱离环评的控制。针对发现的未批先建工程,有关环保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的一系列手续流程,并且按照国家相关环保规范条例与《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各方面规定,要在指定时间内将环评报批工作处理好。基于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这一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受理与审批未批先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确保所有的工程项目都能被合理纳入环境管理范畴[4]。

4.6 加强并实时监督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规划环评对于项目环评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项目环评不能与规划环评产生冲突。即规划环评的原则或者是指导思想、环保的整体要求需要在项目环评之中得到体现。对此可以从园区着手,甚至可从区域层面着手,全面分析建设工程项目环评与“三线一单”的匹配性,着重考虑生态红线的空间约束性、区域环境质量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在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阶段,生态红线可按照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红线规划要求加以比对,质量底线也可利用区域的环境质量检测来展开详细分析,针对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与负面清单的工程项目,则要严格勒令其不得予以实施。在区域环境质量已经超出规定标准或是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超出了总标准时,需要按照环境质量优化目标,制定出合理区域或行业的污染物减排计划,并促进指定减排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对于产业结构的有效改进,提高工艺水平,有效落实节能、节水及污染物控制等策略。

5 结语

目前,我国正面临着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要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同时也对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便需要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注重对生活环境的有效保护,防止破坏环境行为的发生。此外,要分析环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合理的解决策略,提升环保工作的质量,促使我国更好地实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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