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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及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22-11-27赵贵忠

现代农机 2022年3期
关键词:西北地区电子商务监管

赵贵忠

(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旦马监管所,733200,甘肃天祝)

1 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发展态势

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越来越迅猛,而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在区位上却出现了明显的差异: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东部发达地区,电子商务已经非常成熟,从城市渗透到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的西北地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西北地区农村同样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深入分析当前我国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的发展态势和发展规模,更有利于全方位把握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发展的大趋势。

1.1 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发展环境与规模初步形成但存在差距

随着互联网及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很多电商平台逐步建立,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发展迅猛。现如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我国网民数量快速增加,为我国西北地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大环境。西北地区农村的网络零售额在全国整个网络零售额中占有一定比例,显而易见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的发展是不可忽视的经济要素之一。西北地区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网络使用越来越频繁,网民数量逐年增加,上网、网络购物已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属,许多农村的老年群体也拿起手机上网购物。网络不但成为农村地区人们生产生活的一部分,而且网络购物和网络销售成了当前西北地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模式。从全国农村电商发展规模来看,不同地区因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不同,发展规模也大相径庭,各有差异。2020年,面对疫情巨大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保持稳健增长,市场规模再创新高。国家商务部商务大数据显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网络零售额占全国网络总零售额的77.9%,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的农村网络零售额只占全国网络总零售额的6.4%,农村网络零售额占比前五省份(浙江、江苏、福建、河北、山东)均位于东部地区。由此证明了我国农村电商行业发展在区位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故而推进西部地区农村电商稳步发展是实现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的关键一招。

1.2 农村电商成为西北地区发展农村数字经济的突破口

我国西北地区经济发展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要使农村电商成为西北地区发展农村数字经济的突破口,必须促进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带动城乡商品“双向流通”,推动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与农村的物流配送体系,进而让农村电商成为新的市场主体,使农民的收入得到快速增长。西北地区农村电商利用阿里云服务平台提供的“中国供应商”、快手、抖音等进行网上店铺运营,通过直播电商、网红带货、社区团购、农旅直播等新模式、新业态掀起热潮,手机变成“新农具”,数据变成“新农资”,直播变成“新农活”。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等开展电商销售,为自家农副产品、文旅产品、原生态风光等“代言”,涌现了一批“网红”新农人。2020年,西北地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猛增,是近年来增加最多、增长最快的一年,形成了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妇女4 支创业队伍,更多的返乡留乡人员实现了就地就近就业。据统计,返乡入乡创业项目中,55%运用信息技术,开办网店、直播直销、无接触配送等,打造了“网红产品”;85%以上属于一二三产业融合类型,广泛涵盖产加销服、文旅农教等领域。同时,农村电商行业与圆通、申通、韵达、邮政等物流公司合作进行运送,售卖农副土特产品,取得了良好的收益。

1.3 西北地区农村电商产业基础和形态初步形成

随着互联网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西北各地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良好,农村电子商务产品大都与当地特色有关,产业基础稳固。由于国家对农村电商的政策支持和当地政府的引导,现如今西北地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显著。例如,以甘肃平凉金果、甘肃定西粉条、甘肃天水花牛苹果、甘肃静宁红富士、陕西岐山面皮和山西陈醋等特色农副土特产品为依托的电子商务发展劲头十足,部分农民利用自家农产品获得可观收入。依靠抖音直播带货推广自家农副土特产品的“胖娃娃”,她自抖音直播带货一年以来销售40 万单,带领全村人发家致富。天祝县鼓励电商企业助力乡村振兴,销售花椒、白牦牛肉、高原藜麦、中药材、野菜(羊肚菌、鹿角菜等)和高原食用菌(野蘑菇、滑子菇等)等农特产品,形成“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网红、电商企业和网店帮助农民扩大农产品网上销量,为农民增收作出极大贡献。同时,天祝县积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天祝原生”及3 项子品牌“牦小白”“藜小妹”“仙菇你好”。电子商务作为乡村振兴工作抓手之一,部分电商网红从平台、服务、农产品供应链方面助力发展。例如,天祝县网红“牦牛哥”积极与种养大户、合作社、村(组)对接合作,从单一购销模式转换为集约式统一促销,既推广了地方农产品,也提高了高原产品的影响力。

2 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及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更加注重追求高品质的生活,因此,消费需求向着高质量绿色生态的方向转变。我国的东部与西部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存在很大差距,西北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属于初步发展阶段,电商行业及市场监管存在着许多问题。目前我国西北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商行业监管不到位,监管体系不健全,造成西北地区农村电商交易市场不成熟。

2.1 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存在的问题

2.1.1 西北地区农村电商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农村电商发展主要依靠的是虚拟的网络,买卖双方都是互相不了解的陌生人,在双方交易的过程中消费者不能真实触摸到产品,只能通过卖家的文字叙述和图片来判断,这样就易出现虚拟产品与实物差距甚大的问题。由于部分消费者文化水平不高,维权意识缺乏,对网络商品质量的辨认度也不够高,而电商产品直接省去了很多质量监控环节,易使一些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电商市场,导致农村电商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此外,消费者对运营商的了解只能通过第三方平台的评价,这样当交易发生后易出现交易纠纷。农产品从生产者到达消费者手中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有些农产品的保鲜周期较短,而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会受到物流、天气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这样农产品的产品质量易出现问题,同时增加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交易成本。

2.1.2 西北地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薄弱西北地区农村受到经济实力、技术等方面限制,其网络基础设施还处于建设缓慢且滞后的状态,网络普及率、网民数量等在全国都处于落后水平。截至2020 年12月,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为55.9%,仍低于城镇的79.8%,西部地区表现尤为明显。虽然省市县乡基本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但信息传输在进村入户环节出现“梗阻”的情况仍然存在。西北地区农村地广人稀,网络利用率低导致网络资源和网络设施建设成本过高。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5G 在农村的覆盖仍然任重道远,严重限制了电子商务进一步的发展。同时,农村物流体系末端服务能力不足,降低了电商产品的品质,增加了电商产品的物流配送成本,出现农产品“难以出村”、工业品“难以进村”的双重困境。尤其是生鲜农产品电商,还未形成稳定的冷链运输、冷冻仓储、冷链配送体系,因而极大地阻碍了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规模化发展。

2.2 西北地区农村电子商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2.2.1 监管模式落后,监管难度大市场监管部门已建立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但是西北地区部分县域受到技术开发程度和普及面的影响,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模式整体相对较落后,尤其是在西北地区的农村基层市场监管所,硬件环境和技术手段远不能满足监管需要。同时,因缺乏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和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不能依赖信息化手段实行以网管网的监管措施,仅依靠人力进行筛选辨别,加大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2.2.2 专业人才匮乏,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匮乏,监管任务重。西北地区农村缺少发展电子商务的复合型人才,电子商务是信息技术与商业理论的有机结合。任何行业的发展与繁荣都离不开人力资源的发展,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技术水平、教育资源都比较落后,又缺少先进的技术、充裕的资金和丰厚的待遇。现有的大部分市场监管干部对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有所了解,但真正参与经营业务管理的人员较少,对信息和网络知识的掌握程度还远远不能适应监管市场的需要。另一方面,西北地区农村处于我国内陆,远离市场中心,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都处于劣势地位,对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导致人才流失现象十分严重,而现有的西北地区农村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大多数对电子商务有效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网络知识、市场监管知识和监管手段的深入学习,对推进农村电商监管产生了很大的阻力。

2.2.3 监管存在空白区,工作难度非常大西北地区农村,尤其是甘肃省河西走廊一带因地域呈狭长带状,农村电商具有数量多、规模小且分布散的特征,市场监管难度非常大,存在很多监管的空白区。一方面,因电子商务的准入门槛较低,不同规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涌现,层次不同的经营者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而专门服务于农村电商的监管部门还未成立;当下与电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监管的途径和手段,而农村电商监管涉及的部门比较复杂,各部门之间没有明确分配任务,易出现大量的监控盲区,大大影响了对农村电商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西北地区顺应互联网和电商行业的发展潮流,广告也逐渐成为电商行业宣传品牌和特色产品最重要的方式之一。而一直以来,西北部分地区对网络广告缺乏严格的监管方式,因此,许多商家为了提高产品销售额,在网络上发布各种言过其实的广告,有些甚至直接发布虚假广告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此类现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违反了农村电商市场公平、公正交易的原则。

3 加强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监管的建议

3.1 完善电子商务主体准入制度

因部分农村群众网购能力和消费维权能力都相对较弱,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电商的监管,为消费者消费设置防护网。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准入关的管理,抓好网络经营主体的申请、认证、核准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针对农村电子商务的“简易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农村电商市场准入门槛,使广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者能方便、快捷地进行市场监管登记。

3.2 深化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联动

一方面,西北地区农村大部分分布较散,所以要加强乡镇派出所、食药所、通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对西北地区农村电子商务的综合协调处理机制,共同监管地区电子商务市场和打击各种网络经营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与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工作沟通机制,便于快速调取违法经营者的相关经营数据,进行案件移交。

3.3 加强电商知识的学习和宣传

电商交易有效地规避了传统交易模式所存在的市场盲目性问题,农户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快速接收市场最新的供求信息,农户跨过中间商和营销商直接将产品推向市场,不仅简化了传统的交易方式,而且节省了很多的交易成本。但是,西北地区农村电商交易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监管工作人员的培训,不仅要组织学习相关网络知识、农村电商监管知识和各种技能,而且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出有知识、有能力和思想先进的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各大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电商方面的法律法规,警示经营者知法守法,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创造健康良好的西北地区农村电商市场监管氛围。

3.4 建立专门的农村电商监管队伍

西北地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人力的支持,需要引进与培养。西北地区农村本身位置偏僻,生活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都落后于东部地区,对于高层次的人才吸引力较低。促进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的发展要加强基层电商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信息技术、电子商务、食品药品检测、化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配备专业的监管设施,建立专门的农村电商监管服务体系,合理协调和分配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范围,避免再次出现监管空白的问题。同时,应制定统一、公平、公正的农村电商法律法规,结合目前农村电商行业发展实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商经营者定期进行抽查,规范电商交易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者,推进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

4 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广大农民幸福生活。在乡村振兴背景下,2021 年以来,新农人、新业态不断涌现,农产品线上“品牌+平台化+网络化”发展趋势明显。农业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正在持续推动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数字化发展。农村电商是数字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北地区农村是西北乃至全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开发地和试验地,所以,必须引导作为农村主体的广大西北地区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西北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的技术引导和监管服务,进一步推动西北地区农村电商行业发展,从而为乡村振兴插上腾飞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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