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〇回本《红楼梦》中有关袭人结局之疑论
2022-11-26郭帅
郭帅
(太原开放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4)
《红楼梦》的版本归纳起来主要有抄本和刻本两个系统, 二者最明显的不同是抄本只有80 回,刻本有120 回; 刻本是在抄本基础上经后人增补整理完成的, 当今通行的版本一般是以120 回刻本为蓝本。 经过增补整理的120 回本尽管在保持小说情节的完整性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 但在某些情节上存在的“顾此失彼”“丢三落四”等的纰漏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有关袭人结局的安排上,仅在袭人别嫁蒋玉菡后便戛然而止显然是欠妥的。
对袭人结局的研究文章并不很多, 但研究者都是红学领域的大家, 其研究成果也十分具有代表性: 如白先勇先生从宝玉与蒋玉菡的特殊关系出发,认为袭人和蒋玉菡的结合“最后替贾宝玉完成俗缘俗愿,对全书产生重大的平衡作用”[1]着重于解读袭人结局的意义; 梁归智先生则从原著和续书的角度,通过后二十八回佚稿之袭人结局“汗巾子姻缘嫁优伶,不忘旧主情义深”和后四十回续书之袭人结局 “通房丫头未守节, 无聊比附息夫人”对比,得出了原著和续书是“是雅俗之别,仙凡之异”[2]的结论。 尽管二者研究重点不同,但都以《红楼梦》前八十回作者所留伏笔为据,认可蒋玉菡与袭人喜结连理的结局, 只是都无对袭人结局的完整性有进一步探究。 袭人既是贯穿全书的一个重要人物, 也是作者倾注笔力尤多的 “心头之爱”,在塑造袭人的形象方面,既有浓墨重彩的正面渲染,更不乏轻描淡写而又别具匠心的伏笔。 故欲对袭人结局有客观且全面的认识应将作者所留的伏笔“隐线”加以重视,同时也应重视袭人形象的“隐喻和象征”[3]意义。
一、一二〇回中袭人结局的合理性
据统计, 前八十回中提及袭人结局的伏笔共有三回,分别为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关于袭人的判词、 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所行酒令及第六十三回袭人抽到的桃花签。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4]43——第五回金陵十二衩又副册对袭人的判词
“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 女儿愁,无钱去打桂花油。女儿喜,灯花并头结双蕊。女儿乐,夫唱妇随真和合。”[4]232——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所行女儿令
“可喜你天生成百媚娇, 恰便似活神仙离云霄。 度青春,年正小;配鸾凤,真也着。 呀! 看天河正高,听谯楼鼓敲,剔银灯同入鸳帏悄。 ”[4]232——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所唱酒面
“花气袭人知昼暖”[4]232——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所唱酒底
“武陵别景”“桃红又是一年春”[4]496——第六十三回袭人所抽桃花签签题及签语
判词中“公子”指宝玉,“优伶”指蒋玉菡,“优伶有福”“公子无缘”暗示袭人离开宝玉,与蒋玉菡喜结连理的情节。 蒋玉菡所行的女儿令本是一首诉说平常女儿悲欢曲的应景行酒令, 因为酒底诗句含有“袭人”二字被薛蟠道破后便成了袭人的身世之曲,“灯花”句后“佳谶”的脂批即暗示袭人再嫁的事实,“夫唱妇随真和合”“活神仙离云霄”“同入鸳帏悄” 之句是对袭人再嫁蒋玉菡后美好生活的描述。 其实第二十八回中除了有蒋玉菡在宴会上所行酒令暗示与袭人的缘分外,宴会间隙,一见如故的宝玉和蒋玉菡私下互赠的礼物松花汗巾和茜香罗大红汗巾更加明确了袭人与宝玉和蒋玉菡之缘。 松花汗巾原是袭人送给宝玉之物,因蒋玉菡赠给宝玉茜香罗大红汗巾之故, 宝玉自作主张将袭人赠与自己的松花汗巾转赠蒋玉菡; 之后面对袭人的盘问,宝玉又感不妥,第二次自作主张将蒋玉菡所赠的茜香罗大红汗巾转赠袭人。 汗巾本是寻常物品,借助宝玉之手,无意间便成了袭人和蒋玉菡姻缘的信物, 尽管袭人将无奈收下的宝玉转赠的茜香罗大红汗巾随手掷在一个空箱子里安置,但很明显袭人依旧没有掷掉这段姻缘,因为袭人信手抽到的“又是一年春”的桃花签再次印证了袭人不能从一而终的婚姻。 故一二〇回本中对袭人的别嫁及别嫁对象为蒋玉菡的推测是合理的。
二、一二〇回本中袭人结局的不完整性
第二十八回除了文中有对袭人的脂批外,在回首也有“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者,非泛泛之文也”[4]225的脂批,茜香罗影射蒋玉菡、宝玉及袭人三人,红麝串影射宝钗,琪官是蒋玉菡的小名, 从以上批注中可知后续的情节中还应有蒋玉菡和袭人共同供奉宝玉和宝钗的内容, 而现通行的一二〇回本中只在最后一回袭人嫁与蒋玉菡后便匆匆收尾的结局是合理而不全面的。
另外, 判词中提到袭人的美好品德之前所用的“枉自”“空云”这样的修饰语及判词前的鲜花配着一床破席的意象也是对袭人的悲剧命运的伏笔, 袭人与蒋玉菡的美好婚姻只是插曲而不是结局。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表面之意是写袭人与宝玉无缘,与蒋玉菡有缘,实为互文手法,暗示袭人与宝玉、蒋玉菡都将是先“有福”后“无缘”。 “又是一年春”的签语似乎在暗示袭人命运会有转折,然“武陵别景”的题词将“桃花”意象代入“桃花源”意象,桃花源是“不足为外人道”,且“不复得路”,终“无问津者”的虚拟世界,桃花源易逝,暗示袭人与蒋玉菡看似和谐美满的婚姻也将是“镜中月,水中花”式的虚幻存在。 另桃花源还有避秦乱的一层功用, 可以合理推测袭人离开贾府的又一可能缘由是为避祸。
通过以上线索可以断定, 袭人结局不会止于别嫁,应该还有后续,且定以悲剧收场,因为即使没有前文所论及的伏笔,袭人也属薄命司中人物,不会凭借别嫁就完成命运突变, 这样也是有违曹雪芹本意的。 那么下面的研究重点便在袭人悲剧性结局的几种可能性探究了。
三、袭人结局的可能性探究
(一)意象对结局的暗示
1.桃花源意象对结局的暗示
六十三回中袭人所抽到的桃花签签语 “桃红又是一年春”出自南宋著名爱国诗人谢枋得的《庆全庵桃花》,全诗为:“寻得桃源好避秦,桃花又见一年春。 花飞莫道随流水,怕有渔人来问津。 ”[5]诗人饱受战乱及杂事纷扰, 渴望能有如桃源般的避难场所为其身心提供庇护,过一种“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洒脱逍遥的日子,然一句“怕有渔人来问津”直接将诗人从幻想中拉回现实,即便诗人自己可以放下民族责任与担当, 主动约束自己不去过问世事, 奈何总有多事的渔人前来骚扰, 此处“渔人”代指“元人”。 换言之,“危巢之下,安有完卵”,不安定的时局下,怎会有这样的乐园存在呢?
将“桃花源”“避秦”“渔人”三者结合分析,具体到袭人,本书中的“桃花源”既可指曾经为所有美好生命提供庇护的大观园, 还指后来接纳她的蒋玉菡家;“避秦”指“避贾家的反对派们”,“渔人”指“贾家反对派的爪牙们”。 贾府“忽喇喇似大厦倾”[4]46后,正如“树倒猢狲散”[4]98谶语所示,贾府上下都开始颠沛流离的生活, 女子大多被卖为人奴或妾。 袭人因为“准姨娘”的尴尬身份,在宝玉离家后,便被早一步安排“嫁”给蒋玉菡,也算因祸而暂得福免去被卖的命运。 但是好景不长, 贾家败落后,“反对派们”为防止贾家死灰复燃,开始了对贾家斩草除根式的赶尽杀绝, 下人奴才们在贾家发达时也不过在 “不朝打暮骂”[4]151的氛围中受人驱使,在贾家蒙难时却要作为罪家之奴与主家“一损俱损”,袭人作为贾府曾经能排上号的丫头自然不能幸免,袭人在担惊受怕中讨生活。
据此推断, 袭人嫁给蒋玉菡的一种可能是本就为避祸,这在书中也有伏笔:第三十三回忠顺王府长史官来贾府找宝玉索要当时还是叫琪官的伶人蒋玉菡, 宝玉从听见琪官那一刻开始就跟长史官打起了马虎眼,说自己不知“琪官”为何物,还用哭的行为来转移长史官的注意力, 奈何长史官并不好哄, 他先借别人之口指出琪官与宝玉相交甚厚, 然后又用宝玉有琪官的茜香罗大红汗巾做为物证,逼宝玉就范。 宝玉为避免他说出更多的事情来,只好用琪官在东郊还有房子将长史官打发走。宝玉一听琪官的表现首先是“唬”了一跳,这是比较反常的行为,而他说的不认识琪官更让人生疑,除非他确实知道琪官的下落。 琪官的出走应与宝玉有关系, 甚至是他伙同冯紫英等人为琪官提供了藏身之处, 故才会有以上不合常理且欲盖弥彰的行为。 而且可以确定,宝玉为长史官提供了假信息,琪官并不在东郊的紫檀堡,所以宝玉并没有出卖琪官。 然此处宝玉提到的紫檀堡,却绝非闲笔,是为贾府落败袭人避难埋下伏笔: 宝玉曾倾力相助蒋玉菡逃离火海, 那么最为宝玉看重的身边人袭人蒙难, 蒋玉菡绝不会袖手旁观, 定有回报之举。 为掩人耳目,蒋玉菡假借与袭人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以紫檀堡为据点,先为袭人提供庇护,后与袭人一起供奉过前来投奔的宝玉夫妇, 此推测既是对第二十八回回首脂批“供奉玉兄、宝卿”之文的印证,又是对后四十回未提到情节的补充。 相聚时间不长,宝玉再次离家直至出家,袭人苦等宝玉无望,又念及蒋玉菡对之体贴之情,才终与蒋玉菡喜结连理。
蒋玉菡乃低贱的伶人出身, 伶人在 “三教九流”中排名末九流,比娼的地位犹不及。 且看第二十八回蒋玉菡的出场是与唱曲儿的小厮、 妓女云儿并列,第二十二回,黛玉因为湘云说她长得像伶人龄官而大动肝火就都是伶人地位低的明证。 一般人家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让自己的后代踏上伶人这条路的,因为一旦有人做了伶人,其本人及子孙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 故伶人之职实是祸及子孙的行当。 照此推断,袭人嫁与这样的男子本身就是悲剧,不仅不能改变自己的奴才身份,反而更比奴才往下了一个层次。 但以上只是印证了作者对袭人“桃红又是一年春”签语之谶,而袭人的悲剧远不止于此。
2.袭人其名对结局的暗示
袭人之名源于陆游《村居书喜》诗“花气袭人知骤暖”①句,由诗句论及诗人,陆游不仅为我们留下了积极抗金, 誓死保卫国家的精神财富以及忧国忧民,满怀爱国情怀的大丈夫诗篇,还为我们留下了他与表妹唐婉凄美哀怨的爱情故事以及缠绵悱恻的小儿女篇章。 陆游与唐婉本为郎才女貌的一对璧人,因陆游之母厌弃唐婉,两人被迫分离。由袭人名字之典到陆游与唐婉的爱情悲剧可知袭人所嫁蒋玉菡或是良人,但婚姻难得长久。
袭人还有一个别称是“花解语”,源自唐玄宗和杨贵妃的典故[6],他俩也曾海誓山盟,然不免马嵬坡之别。 无论陆游和唐婉, 还是唐玄宗与杨玉环,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先甜后苦,在客观阻力的介入下被迫生离死别, 暗示袭人与蒋玉菡的婚姻也会在外力的作用下, 悲惨结束。 “花气袭人知昼(骤)暖”的酒底②是蒋玉菡在看到席上木樨花后的灵感之作,木樨花即为桂花,花香浓郁,叶片四季常绿,是崇高美好、忠贞不屈、富贵吉祥的象征。 袭人的象征花是桃花,显然此桂花并不指袭人,而是暗伏薛蟠之妻夏金桂, 夏金桂的品行显然有悖于桂花的品行, 故本处桂花的香气除了引出陆游和唐婉的典故外, 正如桂花对夏金桂的反衬作用那样,又用桂花的忠贞不屈与袭人不得已“嫁二夫”形成对比, 用桂花的富贵美好与袭人婚姻并不能善终形成对比。
(二)袭人多病形象对结局的暗示
袭人位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第二,初次在书中亮相就已经是宝玉的大丫头,她温柔可人,深受宝玉喜爱;她老实本分,尽职尽责,提前被王夫人内定为姨娘[7];她宽容友善,温柔敦厚,在贾府有着良好的口碑和人缘。 但正如吴宓所论 “至善之人,不免有短处”[8],袭人看似稳妥可靠、安分守己的美好形象背后也有身体并不十分健康的不足之处,而这也埋下了她悲剧结局的伏笔。
1.袭人身体有恙早逝
有关袭人的身体状况,作者多处设置伏笔,如第十九回、二十回、三十回及三十二回都提及袭人生病,单从生病的频率来论,仅居最体弱多病的黛玉和年高体弱的贾母之后,具体论之,袭人的病逝除了身体上的病痛外, 还有心里所遭受的不可承受之重创。 第十九回,袭人劝谏宝玉到三更,不过比往日睡得晚些使了些心力,次日清晨便“身体发重,头疼目胀,四肢火热”[4]153,可见袭人本身体质并不好;接着因卧床养病怠慢李嬷嬷而遭谩骂,李嬷嬷的“哄宝玉”“妆狐媚”“配小子”之骂不仅将袭人弄得“又愧又委屈”[4]157,连“批书人”都“吓杀了”[4]157;不仅惊动了宝钗黛玉,还惊动了凤姐平儿;不仅宝玉左右为难,晴雯趁机还“落井下石”,本应静养的病中袭人遭受无妄之气, 她内心的委屈和压力可想而知。 袭人一向宁愿委屈自己换得息事宁人,但往往事与愿违, 袭人冷笑且说的 “要为这些事生气, 这屋子一刻还站不得”[4]158之言也可见袭人所处生存环境的恶劣,这些都与病体无益。 第三十回袭人遭宝玉误踢, 着实伤得不轻,“肋下疼的心里发闹”,睡梦中痛醒后还吐了一口血痰出来,然袭人念及宝玉不是“安心踢他”[4]248,怕宝玉羞愧难当,又怕事情闹大,让宝玉落个苛待下人的不是,并没有正经请医问药,只是要求宝玉“打发小子问问王太医去,弄点子药吃吃就好了”[4]249。 而所问的王太医并没有对袭人进行望闻问切的仔细诊治, 只是根据宝玉的描述,认定“不过是伤损”[4]250,说了个丸药的名字,让自行简单调治了事。 此处便已埋下影响袭人身体健康的“定时炸弹”,紧接着爆发了晴雯舌战宝玉和袭人事件, 伶牙俐齿的晴雯以袭人的尴尬身份攻击袭人,将袭人说的“又是恼”“又是愧”[4]250, 不留情面的言语使病中袭人多添一层心病。第三十二回又有袭人自己说“身上不好”[4]257的情节,尽管人吃五谷杂粮生病实属平常,但作者多次强调袭人的病也不能简单以闲笔视之。 对比第五十三回同样是晴雯生病,尽管病症很重,但因晴雯素来“使力不使心”[4]412,静卧结合服药调理,不几日病便好了。 而袭人惯于“使心又使力”,本就容易积劳成疾,加之隐忍又惯于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不良情绪不能发泄更易“积气成疾”。 宝玉离家,袭人遭弃,又给袭人心灵带来致命一击。 既然袭人的身心在别嫁蒋玉菡之前就备受摧残, 那么嫁给蒋玉菡之后的早亡也在情理之中。 故袭人身体有恙早逝是对袭人与蒋玉菡生离死别结局之死别的一种推测。
2.无子嗣被逐
仍是第三十一回袭人遭宝玉误踢吐血情节,她望着自己吐的鲜血,当时表现就是冷了半截,再想到“少年吐血,年月不保,纵然命长,终是废人了”,更有了“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4]249的痛苦醒悟。 “争荣夸耀”的心思是袭人的精神气,然此处却成了灰,这定是受了致命的打击。 结合第六十三回袭人抽到的桃花花签,“桃花”作为“中国古典文化中的传统意象”[9],除了“美人面”的象征意义外,桃花之后还有桃 “子”,《诗经·风·周南·桃夭》“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10]中就借助桃多子的意象表示对新嫁娘的祝福, 而袭人只与桃花意象发生关联,与桃子并无干系,所以桃花意象便还有反衬袭人无子之用。 袭人在宝玉身边立足的资本暂时就是貌与德,然想要长久,还要有子嗣。 一口鲜血吐出后,袭人之绝望可想而知,女人没有好的身体,怎么能绵延子嗣? 没有子嗣,就没有依靠,更那堪荣耀? 政老爷身边毫无存在感的周姨娘便是典型的例子,“不见人欺他,他也不寻人”[4]470已然就是没有子嗣的周姨娘的最好生存状态,反观赵姨娘,因为生育了贾环,即便“行出来的事总不叫人敬伏”[4]470,只要她没有大错也能在贾府比较体面地生存, 所以同理做宝玉姨娘的袭人也不能没有子嗣。 而嫁做蒋玉菡之妻的袭人更不能没有子嗣,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蒋玉菡及家人凭此一条就可以将袭人逐出家门。 凤姐也算女中豪杰,也还生有一女,不也因没生育男丁而不得不对贾琏偷腥、偷娶行为忍气吞声? 何况是一向温柔和顺、识大体顾大局的袭人,一旦因子嗣问题而被蒋家人质疑,相信她既没有应对的勇气,也没有应对的策略,唯只遵长者或蒋玉菡之命一走了之,这是对袭人与蒋玉菡生离结局的第一种推测。
(三)袭人成长经历对结局的暗示: 缺乏理家之才被弃
退一步思考, 袭人作为当家主母不能生育也有很多解决办法,比如纳妾,但是所有的办法都不免触动袭人无处安放的心灵, 触发她被自己半生经历反复捉弄经验的回忆、验证及认命,袭人不想再次体验失败的感觉, 她在任何一点困难面前都选择缴械投降。 她半生的痛苦经历不仅摧垮了她的身体,也摧毁了她的心理,随之产生的“习得性无助”行为更加让她失去了自救的能力。 “习得性无助”不仅有对过去经验的总结,也包含有对未来的态度,而且两者之间还有一种直接的因果关系,因为从过去的经验中一直遭受失败, 习惯性推测出将来也必将遭受失败, 故将来就不必继续努力改变;既然失败是注定的,那么不管将来的条件如何变化,任何努力都是徒劳。 多次努力而不得,袭人的无助心理就会转化为失望,进而自我放弃。 袭人的以上行为源于其成长经历, 又在屡次失败的经历中不断验证和固化。
年少被卖, 由贫苦女儿变为被剥夺自由的奴隶;为奴多载,几经易主,终见弃于主,由地位颇高的心腹大丫头、准姨娘到贾府中无法容身的“尴尬人”及至不得不被迫离开贾府的“弃子”。 第十九回通过袭人之口交代了自己被卖为奴的经历, 对此脂批给出可见袭人“幼时艰辛苦状”[4]151之批语。 尽管无法见证袭人的卖身契, 但是据北京历史博物馆馆藏的一张清代道光十三年的卖身契可见端倪, 大意是父亲左有库和嫡子左邦德将十二岁的四儿子左群儿卖与徐国定家为奴,其中提到的“自卖之后任凭徐宅管教,如不受训,只至打死无渝,左有库并不找扰尸骨, 如若逃跑拐骗财物舛错等情,自有左有库同长子左邦德、中保人三面承管。恐后无凭,立此卖字为证”[11]足见被卖之人之惨状,被卖之人全面与家里人脱离关系,不仅没有自由,没有生命权,一旦犯错,生杀予夺之权都在新主人手中。 该契文也从侧面印证了脂批中所提到袭人的不易,袭人本卖的是死契,而袭人的家人在看到贾府的慈善宽厚后, 竟又动了把本卖的是死契的袭人再赎回来赚“身价银”的歪心思,实属贪得无厌。 袭人的原生家庭如此不堪,袭人只能凭借自己的努力换得活下去的资本, 而且她也从未放弃过努力:遭父母抛弃后,她凭借言少能忍、恪尽职责赢得了贾母的青睐; 被贾母赏赐给宝玉, 她凭借“柔媚娇俏” 成为了宝玉身边第一得意大丫头,受王夫人恩典,又坐稳了宝玉“准姨娘”之位;宝玉绝然离家,给予袭人致命一击;王夫人、宝钗、薛姨妈安排袭人离开贾府更是她不可承受之重, 屡败屡战、屡战屡败中,袭人终于对自己的生存状态形成了一种无可奈何、失望乃至绝望[12]的消极心理状态,尤其袭人始终找不到自己失败的原因,不仅失去了努力的方向, 更使自己陷入了自我怀疑和否定的死循环。 宝玉误踢的那一脚给袭人的身体以重击,宝玉离家、贾府本质上的抛弃又摧毁了袭人原本充满追求,积极向上的精神世界,在努力——失败——努力——失败的循环中, 袭人看不到“生”的希望,故选择了无所谓地“活”,“习得性无助” 成了袭人的生活常态和最终造成袭人悲剧结局的本质原因。
蒋玉菡迎娶袭人时的阵势只是感动了本性善良的她,并不足以唤醒限于“习得性无助”中的她。相反婚后任何一点不利因素都将继续加深袭人“习得性无助”的信念,袭人会顺从于命运的安排而不去怀疑,甚至她早就预设好失败而静候结果。对于未来她不存任何幻想,更莫说斗志,袭人已然是一个废人了。 这也是袭人的悲剧本质,由悲剧的被动接受者变成了悲剧的无意制造者, 并不自知而沉溺其中。 袭人的丫头出身决定了她在贾府所能企及的最高目标便是姨娘, 于是乎服侍好宝玉及应付贾府的人际关系便是她生活的全部, 而她可亲可敬的性格及恪守本分的形象也确实令她在贾府过的如鱼得水。 但是别嫁蒋玉菡成了当家主母后,随着生活环境和身份的改变,她在宝玉身边养成的不善理财的生活习惯和因为本性老实,不善辖治下人的性格就成了她的致命缺陷。 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更是要求女主人在家庭生活中不仅能与男主人并肩作战,最好还能独当一面。蒋玉菡在戏台上是通过反串唱旦角“卿卿我我”式地讨生活, 现实生活中他势必比常人更急于改变这种状态。如何才能改变?趁着年轻积累更多的财富, 并完成财富的升值。 蒋玉菡完成财富的积累后,袭人却起不到贤内助应有的作用,久之袭人便会陷于诸如不善理财、 无力辖治下人及经营婚姻生活等琐事而产生的家庭矛盾中无法自拔, 于是夫妻间忿怨横生,最终两人走向貌合神离、离心离德的结局。 或者婚后蒋玉菡对袭人或许会一如既往地体贴,但是周围的人不一定会“爱屋及乌”,袭人本身又有很多供人指摘的“硬伤”,如果袭人拥有健康的身心,这些中伤尽管诛心,但也不足以压垮她,恰袭人已被命运折磨得毫无还手之力,内心早已接受甚至认定自己的人生只有失败, 所以这种指责无疑会成为压垮袭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蒋玉菡或许会更加疼惜和理解袭人的悲痛, 但是蒋玉菡愈是护着袭人, 就愈添周围人尤其是长辈们对袭人的一份不满,进而愈加速二人的“生离”。 这是对袭人与蒋玉菡生离结局的第二种推测。
四、结语
有研究者指出 “袭人的悲剧性正是一个个人‘向上爬’的典型,换个角度说是大观园中个人奋斗者的典型, 是不可能逾越社会阶层严格界限与鸿沟的悲剧人物”[13]。 可见袭人之不幸正是时代之不幸, 那个时代鲜有逆袭。 正如尽管平儿有勇有谋,也只有“扶正”一条路;晴雯敢于反抗,难逃被诬遭遣屈死的结局;鸳鸯刚直有贾母庇护,贾母归去后,终不免自杀的命运。
袭人作为宝玉身边第一得意之人, 也是作者心中的“白月光”,作者眼见袭人越努力越不幸,越上进越堕落,无力感与幻灭感油然而生。 作者在悲叹袭人不幸命运的同时, 也试图寻找这种破坏袭人福祉的非常力,终究发现是徒劳,不能为袭人的不幸提供注脚,又徒增一层抱憾之情。 近代大家王国维曾对悲剧有过精彩分析, 他所述的第三种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 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 且这种悲剧,“则见此非常之势力, 足以破坏人生之福祉者,无时而不可坠于吾前;且此等惨酷之行,不但时时可受诸己,而或可以加诸人。 躬丁其酷,而无不平之可鸣,此可谓天下之至惨也”[14]正中袭人悲剧命运之核心,可谓曹雪芹旷古一知音。
注释:
①陆游的《村居书喜》全诗为:红桥梅市晓山横,白塔樊江春水生。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坊场酒贱贫犹醉,原野泥深老亦耕。 最喜先期官赋足,经年无吏叩柴荆。
②据刘敬林在《“酒面、酒底”新解》(《红楼梦学刊》2016 年第三辑第338 页)一文中对酒底的解释为:是酒后酒令的“缩略”语词,即酒后所要“说”的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