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防范决策风险的实践与思考
2022-11-26杨立强
杨立强
(中国石化纪检监察组广州工作局,广东广州 51062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环境复杂多变、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要针对企业存在的决策体系不健全、决策监督不到位、领导人员决策思维不跟进、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讲政治、看长远、管根本、抓落实,促进国有企业规范决策行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提高决策水平,切实有效地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 国有企业防范决策风险的重要意义
1.1 防范决策风险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
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定位,决定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国有企业必须履行好的首要政治责任。因此,国有企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科学民主正确决策,把决策失误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确保企业改革发展方向不偏航、经营管理合规合法、创新创效高质量,当好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骨干力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1.2 防范决策风险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需要
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国有企业安排重大项目投资、使用大额资金等都有明确的制度要求,必须按规定程序通过咨询、论证、评估等环节,分析经营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最终进行集体决策,从而有效避免因个人或少数人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3 防范决策风险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国有企业的权力过度集中容易产生腐败。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不能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必须充分发挥企业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要用强有力的制度来约束和监督权力的使用,最大限度的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1.4 防范决策风险是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
国有企业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重大决策失误,不仅事关企业的生存发展,更会损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企业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把职工群众的诉求和愿望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慎之又慎地做到民主科学决策,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2 国有企业在决策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有明确要求但落实不到位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按照“必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要求,党组织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与“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在防范决策风险中管方向、保大局、抓落实。
2.2 有制度规定但实施不严格
部分国有企业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对决策制度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的界定,没有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流程规范,细化、量化不够;有的企业对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指引,决策形式、程序、规则及形成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格。
2.3 有思想认识但意识不深刻
防范决策风险的关键性因素是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多数企业“一把手”民主作风好、大局意识强、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实行科学决策;但也有少数领导人员有较强的权力欲,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再加上一些腐败的成因,就会造成决策个人化、专断化现象的发生。
2.4 有监督机制但力度不够强
虽然国有企业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监督体制机制,对防范决策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党内监督渠道不畅、监察监督难以深入、巡视巡察监督不够全面、民主监督流于形式等情形,使监督的质效大打折扣。
2.5 有考核措施但作用不凸显
国有企业相关决策制度中虽然对形成决策后的相关要求作出了规定,但对决策实施的后评估未提出具体明晰的操作办法,也未建立或纳入考核体系,因而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无法实现有效的奖惩,尤其是对因决策失误或对决策执行不力而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影响,如何依纪依规进行问责追责,缺乏定性依据和处罚标准。
3 国有企业防范决策风险的主要举措
3.1 健全完善决策体系,构建防范决策风险的“保护网”
3.1.1 规范决策机制
国有企业科学决策首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出发,形成有效的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权力运作各环节的分工制约,改变企业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混同、监督机构隶属于执行机构的现象。
3.1.2 规范决策程序
一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及形式,严格遵循必要程序,规范决策行为。二是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将“一把手”对人事任免、财务、招投标等事项“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有效做法制度化;议事过程中,“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都要明确自己的意见,并全部记录备查。
3.1.3 规范考评奖惩
一是建立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制度,明晰企业决策层人员的职权范围,明责履责、知责担责、承责尽责。二是加强执行决策跟踪和考核奖罚,建立完善决策事项的持续跟踪和考核评价机制,尤其要将“一把手”年度业绩考核与决策事项的后续发展情况挂钩。
3.2 强化决策有效监督,形成防范决策风险的“隔离带”
3.2.1 加强党组织监督
一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通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不定期与下级“一把手”谈心提醒、谈话警示等方式,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性。二是建立对“一把手”问责事项清单、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通报曝光等制度,以精准问责推动责任传导到位。三是党组织巡视中把“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作为头号对象,专门报告在决策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加强对问题线索核查及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
3.2.2 加强权力制约
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完善“一把手”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二是坚持“一把手”任期及离任审计,发挥专业化、直接性监督作用。三是探索建立全流程追责倒查机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的决策行为坚决查处。四是制定加强同级监督“一把手”的制度与程序,明确和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等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特别要明确发现问题后如何反映的渠道和方式,调动同级监督“一把手”的积极性。
3.2.3 加强专业监督
一是强化决策流程监督。完善事前调查、咨询、论证、预警以及表决;事中通报、调查、追踪以及中止;事后报告、纠错、问责以及追究的流程监督机制。二是强化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事务机构,将法律审核贯穿于决策全过程。三是强化风险评估。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定制风险评估流程,进行事前预测,制定应对方案。
3.3 树立正确决策思维,常用防范决策风险的“杀毒软件”
3.3.1 责任意识
一要记宗旨。牢记“为党工作、为企业分忧、为职工谋利”的初心,时刻把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二要顾大局。既要敢于坚持原则,又要着眼全局。三要勇担当。在位谋政、行权尽责,事不避难、主动作为。
3.3.2 民主意识
能否运用民主意识进行决策,关系到决策的成败,标志着决策者科学决策水平的高低。一是克服“个体化”决策导致的主观主义。决不能自认为是内行,关起门来搞决策。二是克服“经验化”决策导致的经验主义。三是克服“长官化”决策导致官僚主义,不能因不正常的个人崇拜而全凭“一把手”说了算。
3.3.3 监督意识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要通过正面教育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使领导干部把组织监督、职工群众监督和其他形式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虚心接受批评,带头接受监督。二是自觉自我监督。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警觉意识,摆正个人与组织、权力与法纪、为公与为私的关系。三是强化相互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3.3.4 法律意识
把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提交集体决策。对决策中遇到与法律、制度出现矛盾甚至冲突的情况,主动征询专业法务人员的意见,把控决策中的法律风险。
3.4 完善民主决策机制,筑牢防范决策风险的“防火墙”
3.4.1 确保职工表达权
一是把为职工群众谋福利、办实事、做好事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力求做到企业重大决策、职工切身利益重要问题、职工福利重大事项、领导干部评议等“四必议”。三是坚持先调研后决策,从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深入基层,诚恳听取民意。
3.4.2 确保职工知情权
一是建立健全决策行为公开制度,在信息公开等方面为群众监督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二是把决策前征求职工意见纳入决策程序。三是将“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提高权力运行公开度。
3.4.3 确保职工评判权
一是坚持“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工代表大会述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制度。二是上级“一把手”在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工作的同时,多听取基层干部、普通党员、职工群众的看法。
在经济变化日益革新和市场竞争逐渐加剧的今天,国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企业风险特别是决策风险工作。要在正确的政绩观和方法论指导下,从战略研究、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主动作为,逐步完善,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正确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升企业的核心实力,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