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物伦理观的特征与意义
2022-11-25董世魁赫凤彩郝星海任继周
董世魁,赫凤彩,郝星海,史 航,任继周
(1. 北京林业大学草业与草原学院, 北京 100083;2. 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20)
中国劳动人民在长期农业生产实践过程中,与作物、家畜、林木等农业生物产生了密切而复杂的关系,形成了对农业生物的道德表达与判读即农业生物伦理观[1]。中国的农业生物伦理观蕴含了丰富的生态智慧与朴素的道德观念,“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是自古以来中国劳动人民期盼农业丰产的高度总结,更是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中国人向往幸福生活的真实写照。
但是在农业工业化的进程中,如何有效促进生产、繁荣经济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同时,更加合理、科学地对待自然和保护生物,从而更好地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生物之间的关系,将是当前农业伦理学必须研究和探讨的话题。藉此,梳理中国农业生物观的特征并揭示其现实意义,对缓解农业工业化带来的日益凸显的环境问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 种植作物的伦理观
中国的主要作物泛指为“五谷”,即稻、黍、稷、麦、豆。由于南北地域的差异,北方常种小麦(Triticum aestivum)、 大 豆 (Glycine max)、 高 粱(Sorghum bicolor)和小米(Setaria italica);而南方则以水稻(Oryza sativa)、麻、桑(Morus alba)等为主[2]。中国的传统作物种植一直注重农业伦理,遵循“夫稼,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为之者人也”的思想,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中国生态伦理思想融会于种植业,以保证“地、天、人”的和谐关系。
小麦是中国北方地区种植的主要作物之一,从古至今一直受到人们的重视,小麦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的全过程中,充分体现了“重时宜、明地利”的农业伦理观。如《农政全书》强调小麦种植的时宜性和地宜性:凡麦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谨摩平以待种时。五月耕,一当三。六月耕,一当再。若七月耕,五不当一。得时之和,适地之宜,田虽薄恶,收可亩十石[3]。《四民月令》强调了小麦田间管理的“顺天时”伦理思想:凡种大、小麦,得白露节,可种薄田;秋分,种中田;后十日,种美田。惟蓣古猛反,大麦类。麦,早晚无常。正月,可种春麦,尽二月止[4]。《氾胜之书》也强调了小麦收获的时宜性伦理观:五六月麦熟,带青收一半,合熟收一半,若候齐熟,恐被暴风疾雨所摧,必至抛费,每日至晚即便载麦上场堆积,用苫密覆以防雨作,如搬载不及即于地内苫积[5]。
大豆也是中国北方地区广泛种植的作物之一,历代先民在大豆种植中形成了明确的伦理观。《齐民要术》强调了大豆早种晚收的时宜性伦理:二月中旬为上时(一亩用子八升),三月上旬为中时(用子一斗),四月上旬为下时(用子一斗二升);此不零落,刈早损实;叶不尽,则难治[6]。这种认识充分表现了“不违农时”的伦理思想,不合时宜的种植或收获活动会显著降低大豆的出苗率和产籽量。《齐民要术》还强调了种大豆不求地熟的地宜性伦理观,即“秋锋之地,即稊种。地过熟者,苗茂而实少”。另外,《杂阴阳书》强调了大豆生长的物候节律,豆‘生’于申,‘壮’于子,‘长’于壬,‘老’于丑,‘死’于寅。这些文献古籍从大豆播种时间的选择、播种方法到田间管理和收获作业等多个方面[7],强调了“顺天时、明地利”的农业伦理观。
水稻是最早在我国南方种植的作物,在生产实践中先民们总结了种植水稻的先进经验和伦理思想。《齐民要术》强调了水稻种植的地宜性,即选地欲近上流,地既熟,净淘种子,浮者不去,秋则生白;同时《齐民要术》也强调了水稻种植和收获的时宜性,即三月种者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中旬为下时;霜降获之,早刈米青而不坚;晚刈,零落而损收[6]。可见,农业伦理思想体现在水稻种植、田间管理、收获和储藏的全过程。这些先进的农业伦理思想的传承和发展,不但保证了水稻种植历史在我国延续千年、经久不衰,而且也将水稻种植相关的优良中华传统传播至海外、造福全人类。
中国古代十分重视麻的种植和生产,将其列为“五谷”进行培育管理。在麻的栽培、抚育和收获等管理方面,中国先民形成了先进的伦理思想。《齐民要术》记载了物种搭配混播的“尽地力”的伦理观:与谷楮混播,秋冬仍留麻勿刈,为楮作暖,即起防寒作用。同时,也强调了麻种植管理的“时宜性”伦理:纤维麻宜早播,籽实麻不宜播[6]。《农政全书》记载了麻抚育管理的“时宜性”伦理:“今年压条,来年成苎[3]”。《农桑辑要》记载了麻田间管理的伦理观:“收苎作种,须头苎方佳[8]”,头苎养分完全集中在母株上,可使麻的籽实生长更好。这些农业伦理观传承至今,持续指导麻的高效生产。
中国的作物种植以“道法自然”为基础,做到顺天之时、因地制宜、循物之性,积极发挥人的作用,集万物之时利,即遵循中国农业伦理学的“重时宜、明地利、行有度、法自然”的多维结构和基本原则,促进天、地、人的和谐统一。
2 养殖动物的伦理观
“六畜”(即马、牛、羊、鸡、犬、猪)是中国养殖业的主体。在《三字经·训诂》中,对“此六畜、人所饲”有精辟的评述:牛能耕田,马能负重致远,羊能供备祭器,鸡能司晨报晓,犬能守夜防患,猪能宴飨速宾。中国的动物养殖自古就有伦理思想,据齐文涛总结,中国古代动物养殖活动的伦理观主要包括4 个方面:第一,有爱重之心,尊重畜养对象生理天性,并对其用心照顾、呵护关爱;第二,重视放牧散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放养禽畜,采食新鲜食物;第三,营造循环系统,建立养殖与种植互利循环的农业系统,畜禽可获得天然饲料,养殖过程不产生垃圾与污染;第四,取系统盈余,收获动物产品时不影响畜禽的个体生存或种群繁衍,使系统持续提供服务[9]。这四大伦理观促成了传统养殖业的高福利、低污染、可持续的特质[9],对现代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六畜中,牛的饲养管理中爱重之心、重视放养散养、营造循环系统、取系统盈余的四大伦理观体现最为明显。《王祯农书》记述:“视牛之饥渴,犹己之饥渴。视牛之困苦羸瘠,犹己之困苦羸瘠。视牛之疫疠,若己之有疾也。视牛之孕育,若己之有子也[10]”。这充分体现了从饮食、困苦、疾病、孕育等多个方面,古人对牛的伦理关怀和爱重。在牛的饲养和役用管理中,特别注重时宜性,根据季节和气候的变化选择调制好饲料,初春新草未生之时,要“取洁净藁草细剉之,和以麦麸、谷糠或豆,使之微湿,槽盛而饱饲之,豆仍破之可也”。在隆冬牧草枯萎时节,则要“处之燠暖之地,煮糜粥以啖之即壮盛矣……天寒即以米泔和剉草、糠麸以饲之[11]”。夏季天气炎热,要在役使前喂饱耕牛,乘太阳还未出时使役,就能力倍于常;当中午天气炎热时把牛放到阴凉的树林里,下午天气转凉时再使役[11]。此外,还要讲究牛的卫生,牛厩需要每日打扫,厩外积肥,以使厩中保持清洁,“夜夜以苍术、皂角焚之”,以防疾疫。常对耕牛心怀感恩,当其“羸老,则轻其役而养之”,形成了“度饥渴、体劳逸、安暖凉、慎调适”的爱重之心,构建人牛同甘共苦、和谐共处的伦理观。从古至今,人们非常珍视牛的放养散养管理。在耕种时节,放牧要为耕作让路,但在耕作空隙仍强调放牧“至明耕毕,则放去”,“夏耕甚急,天气炎热,人牛两困,已收放外”。种养结合、粪肥还田的自然循环模式,在牛的饲养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种植绿豆、蚕豆等豆科植物为牛补充营养,同时将牛的粪便制作堆肥还田,同时促进种植业和畜牧业的高效发展,这些做法对我国当前的“粮改饲”政策有诸多启示。
马作为骑乘和役使兼用家畜,其饲养管理中四大伦理观的作用也十分突出。《齐民要术》概括了养马的基本规则“饮食之节,食有三刍,饮有三时[6]”,强调因时因地给予饮水和草料。同时,古人还有“盛夏午间必牵于水浸之,恐其伤于暑也;季冬稍遮蔽之,恐其伤于寒也”的关爱之举,强调夏“毋群居”,冬“须曝日”的养殖伦理,形成了“慎饥渴、顺寒温、惕好恶、量劳逸、老不弃”的爱重之心伦理观[9]。此外,在马的饲养管理中,古人十分重视放养散养,“十日一放,令其陆梁舒展,令马硬实也”,“春末,宜放山野,令舒精神”都是马放养散养的伦理经验。与作为役用的马相比,骑乘为主的马常在长途骑行的过程中进行牧养,专门放牧的机会较少,但也特别重视其放牧,强调“饮后宜骋骑,使精神爽快”,尽管当前马的役用功能已被弱化,但这些伦理观的传承价值不容忽视。种草养畜、粪肥还田是马饲养业中营造循环系统的主要体现,清代祁隽藻的《马首农言》一书中有马的圈粪可以肥田的记录。这种养殖与种植的有机结合,不仅提高了物质的高效利用,还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马的骑乘和役使,常会强调“不穷其马力”,防止“五劳”,即心、肝、脾、肺、肾五脏的劳损,充分体现了仅取盈余的伦理思想。这些伦理思想也是中华民族强调的“厚德载物、仁民爱物、民胞物与、厚生养德”的优良品格。
羊作为肉用和奶用家畜,其科学饲养管理也应遵循四大伦理观。在长期的养羊实践中,先民形成了“度饥饱、知冷暖、思好恶、量体力”的爱重之心伦理观。牧羊一定要让羊群缓缓前行,这样才会使养肥壮[12]。圈养管理时,羊圈选址要顾及羊“怯弱”的特点而“与人居相连”,人居要开窗对着羊圈,便于观察、保护生性怯弱的羊群;羊圈构造要尊重羊“喜燥恶湿”的天性,形成“作棚宜高,常除粪秽”的养殖习惯,使羊生活得舒适。除考虑时宜性、地宜性外,还要根据羊的品种或体质进行分类管理,例如白山羊产后要留在圈里2~3 d,然后母子一起放出去;而黑山羊产后,母羊留在圈里1 d 就可以放出;冷天要将羊羔放到坑里,等母羊回来再抱出来喂奶,15 d后羊羔能够吃草后就一起放牧。放养散养是羊的养殖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伦理思想,先民在羊的放牧实践中形成了“应起居以时,调其宜适”的伦理观[12],并总结出了相应的管理经验:春夏早起得阴凉,日中不避热则秋冬季就会生疥癣;秋冬晚起避霜露寒气,不避则羊容易生口疮、得腹胀病。在羊的饲养管理中,“仅取盈余”的伦理思想从选种、育羔和饲养等多个方面保证了其健康生长。《齐民要术》中记载了选羊(留种)的准则:“常留腊月、正月生羔为种者上品” “非此月数生者,毛必焦卷,骨骼细小” “其三、四月生者,草虽茂美,而羔小未食,常饮热乳,所以亦恶” “其十一月及二月生者,母既含重,肤躯充满”。冬羔的母乳好,母羊在秋季草肥时怀孕,牧草资源丰富,膘肥体壮,乳房膨大,小羊羔出生后,虽没有青草,但母羊还有膘,母乳充足,待小羊断奶时,青草已长出,羊羔可吃上新鲜青草,可以留种。这不仅充分体现了家畜对饲草的营养需求与植物物候的协调统一的自然法则,而且也充分体现了家畜饲养过程中“仅取盈余”的伦理观念。目前,我国西北地区仍传承这一伦理思想。
猪是我国饲养量最大的家畜之一。在漫长的养猪历史进程中,先民总结出了一系列成功经验和伦理思想。尽管《齐民要术》记载的“圈不厌小、处不厌秽、泥污得避暑”养殖模式具有严重的小农意识,并未对猪的饲养给予充分的伦理关怀,但在养猪实践的诸多方面,充分体现了爱重之心的伦理意识,例如,猪圈搭建的时候要能够让猪避雨雪;饲喂猪要放牧兼喂糟糠,春夏混饲;8 月、9 月、10 月只放牧不喂糟糠,把糟糠存起来留到寒冬和初春用;初产母猪应特别照顾,要“煮谷饲之”。尽管中国的养猪方式以圈养为主,但也十分珍视放养的作用,古文献记载中常可以看到牧养猪的实践活动,如“(公孙弘)牧豕海上” “(吴祐)常牧豕于长垣泽中” “(孙期)牧豕于大泽中” “(梁鸿)牧豕于上林苑中”。另外,根据季节变化实时调节舍施和放牧的结合方式,常有“春夏草生,随时放牧,八、九、十月放而不饲” “豕入此(八)月即放,不要喂,直至十月”的饲养规律。营造循环系统的伦理观在猪的养殖管理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用农作物副产品如麦麸、谷糠、豆秸、楮叶等饲喂猪,用猪粪沤肥还田、提高地力是中国特色的种养结合的最佳例证。在猪的饲养和留种实践中,冬天出生的小猪,由于神经中枢缺乏体温调节机能,故需要用笼束缚住蒸一下,增加体温,防治冻伤猪脑,这与现代大型养猪场用灯供暖有异曲同工之处,充分体现了先民取盈余的智慧。时至今日,有爱重之心、重视放养散养、营造循环系统、取系统盈余等伦理思想仍对我国养猪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以鸡为主的家禽养殖管理中,从古至今中国人也形成了明确的伦理观。从建窠到卫生管理,充分体现了爱重之心的伦理意识,选址建窠谨防天敌骚扰致其惊恐,充分遂顺鸭“不喜陆居”的天性而择近水处饲养;窠窝要“数扫去屎”,保证环境卫生。对于家禽的饲养,古人也有放养散养的伦理思想,如“据地为笼,笼内着栈”、“屋下悬箦”、“于厂屋之下作窠”等记载,虽有笼、栈、窠,但家禽的实际活动范围较广,不仅有“别筑墙匡,开小门;作小厂,令鸡避雨日”,而且“设一大园,四围筑垣。东西南北,各置四大鸡栖,以为休息”。中国自古至今的家禽饲养管理实践中,充分体现了营造循环系统的伦理思想。用稗等饲鸡、鸡粪肥田的种养结合模式,在中国古代农业种植中发挥了举足轻重作用。在家禽的饲养和留种实践中也强调“仅取盈余”。据《齐民要术》记载:“鸡种取桑落时生者良”,这种鸡“守窠、少声、善育雏子…,雌雄皆斩去六翮,无令得飞出。常多收秕、稗、胡豆之类以养之”。这种饲养方法,不仅利用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剩余残料(“取盈余”),而且家禽不怕鹰、狐狸等天敌,减少了人力的投入。
除规模化养殖的牛、马、羊、猪、鸡(禽)等家畜外,水产养殖中也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有爱重之心、仅取盈余及营造循环系统的农业生物伦理观。例如,养鱼要注意“安定鱼心”、混群养殖时要注意物种相容性“内鳖,则鱼不复去,在池中,周绕九洲无穷,自谓江湖也”、“草鱼之粪,又可以饲鲢鱼”的观念[13],都充分体现了关爱水产动物的伦理思想。再如,“作羊圈于塘岸上,安羊。每早扫其粪于塘中,以饲草鱼”的循环养殖理念以及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14],都充分体现了营造循环系统的伦理观。又如,“三池”养鱼法主张将鱼池分作大、中、小3 类,小池鱼长大移至中池,中池鱼长大移至大池,而“每食鱼,只于大池内取之”[13]、“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这些思想观念充分体现了仅取盈余的伦理思想。
中国人在长期的动物养殖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有爱重之心、重视放养散养、营造循环系统、取系统盈余的四大伦理观,不仅透射了中国农业伦理学的“时、地、度、法”四大特征,即在农业养殖中一定要遵循“重时宜、明地利、行有度、法自然”的基本原则。而且与英国农场动物福利委员会(Farm Animal Welfare Council)于1979 年提出的“5 个自由”的动物福利标准不谋而合,即动物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生活无恐惧和无悲伤的自由,以及表达天性的自由。这些伦理观从生理和心理两个层面,充分保证了养殖动物的福利,使其健康、舒适、安全、快乐的生活,实现人与养殖动物的和谐共生。
3 培育林木的伦理观
在林业生产实践中,中国先民形成了经营与发展“取之有度”的伦理观,做到“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从古至今,中国人遵循可持续、循环的伦理思想,发展多种林业种植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
种植果树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自古以来也得到了人们的青睐,形成了各类果树种植的先进经验和伦理思想。《齐民要术》总结了种枣的“时宜性”伦理“正月一日日出时,反斧斑驳椎之,名曰‘嫁枣’(不椎则花而不实,斫则子萎而落也)”[6]。意指正月初一太阳出来时,用斧背在枣树上到处捶打,这样枣树才可以开花结果,在其他树种中依然适用,而且传承至今。古人也总结了梨树种植的伦理经验“杜如臂以上,皆任插;先种杜仲,经年后插之”,意指胳膊粗的杜梨树才可以作砧木来嫁接,故要先种杜树,一年后再嫁接。古人对李树的嫁接也形成了一定的伦理经验“正月一日,或十五日,以砖石著李树歧中,令实繁”。意指将砖块石头放在李树树枝中,或用拨火棍放在树枝间使李树多结果子,利用了开张角度,促进营养生长向生殖生长转化。中国先民总结的伦理学观念对现代果树等经济林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除培育经济林的伦理学思想外,先民们还形成了保护林木资源的诸多伦理思想,如“孟春之月,禁止伐木”,“孟夏之月,无伐大树”,“季夏之月,树木方盛。季秋之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意指人们要尊重树木生长规律,使之生长达到最理想状态。中国自古就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人们注重砍伐林木时要“有砍有植”,做到取之有度,还要通过严防山火来确保林木的安全,以最终实现林业生态的平衡。林木资源丰富的地方每年都要进行封山,常在进山路口悬挂表示封山的“草标”,禁止上山砍树[15]。解封砍伐树木时,要有意识地保留长的粗壮的植株留种;同时禁止连片砍伐,避免出现水土流失问题。这种统筹伐木,有侧重、有选择的思想一直沿用至今。为更好的保护林木资源,人们遵循“五不烧”的原则,即“不开火路不烧,人力不足不烧,未经批准不烧,中午夜间不烧,风大不烧”。若有违背者,除进行一年的种树还山处罚外,还要根据损失量进行赔偿[16]。在制定防护政策的同时,进行多渠道防火,通过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双重约束,保证林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些伦理学经验和思想是我国现代林业可持续经营的基础所在。
4 我国农业整体的生物伦理观
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中国历代先民充分利用生态系统能量流动、物质循环的原理,创造出了复种轮作、种养结合、农牧互补的诸多生态农业模式。这是当地劳动人民长期生产实践经验的结晶,也是中国农业生产系统最具特色的整体生物伦理观,对实现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会发挥积极的借鉴作用,非常有必要对这些凝聚了历代先民智慧与汗水的生产经营模式进行保护、研究和推广[17]。近年来,我国学者总结了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的一大批模式,如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系统、甘肃迭部扎尕那农林牧复合系统等,成功获批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GIAHS)”,为保护和传承我国优秀的农业生产模式、农业文化和农业伦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5]。这些生态农业模式通过农业生物见的共生或互补效应,充分体现了中国农业伦理学的“时、地、度、法”的多维结构和基本原则。
种植业的整体生物伦理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复种轮作。它是指在同一块田地上按不同时间依次轮种(一年多熟)的多种作物,实现土地、光、热、水、肥等资源的错时利用,又可分为间作、套作、混作等多种形式。复种轮作是对中国汉代的《异物志》中“一岁再种”的双季稻和《周礼》“禾下麦”(即粟收获后种麦)和“麦下种禾豆”的耕作方式的更新和改进,也是对北魏《齐民要术》中“豆类谷类轮作”的养地和用地相结合的农学思想的提升和强化。目前,中国复种轮作的主要类型有华北地区旱地的小麦-玉米两熟或春玉米-小麦-粟两年三熟模式;江淮地区的麦-稻或麦、棉套作两熟模式;长江以南和台湾水田的麦(或油菜)-稻和早稻-晚稻两熟模式、麦(或油菜、绿肥)-稻-稻三熟模式;旱地的大(小)麦(或蚕豆、豌豆)-玉米(大豆、甘薯)两熟,部分麦、玉米、甘薯套作三熟。这些模式的推广使我国耕地的复种指数提高150%以上,为我国的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18]。
养殖业的整体生物伦理观是家畜的搭配组合和水草资源的季节调配。“逐水草而居”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游牧民族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生态智慧和农业伦理,在草地资源利用、家畜品种搭配、农牧生产耦合的空间格局优化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被列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之一的“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农牧生产系统”中,牧民根据牲畜的食草特性以“绵羊/马-牛-山羊”的次序进行分群放牧,以实现草场资源的错时利用和有效保护。青藏高原高寒地区传统的牧业生产体系中,牦牛和藏羊混群放牧,藏羊采食高草,牦牛舔食低草,可以实现草地资源的同期充分利用;夏季(5 月-9 月)在高山上放牧, 喜凉怕热的牦牛和藏羊等家畜适宜这种气候, 又能充分利用牧草资源;秋季(9 月下旬-10 月中旬)牧草已结籽并成熟,在中山地段育肥牦牛和藏羊(俗称“抓膘”)。冬春季(10 月下旬-来年5 月),在低海拔、避风向阳的草场放牧,保证牦牛和藏羊安全越冬。这种基于时宜性和地宜性的牧业生产、生活方式,充分体现了动物和动物之间、动物和植物之间整体的生物伦理观,具有很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19]。
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解决畜禽粪便污染问题的根本出路。中国先民早在商代就已经开始给农田施用粪肥,西汉《汜胜之书》记载“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稻鱼共生系统、桑基鱼塘系统、稻鱼鸭共生系统都农业文化遗产是种养结合的绝佳模式,也是“共生、互补”中国农业整体生物伦理观的最佳例证。在林业生产实践中,中国先民们发展了林-粮(油)、林-菜、林-菌、林-草-畜等多种林下种养模式,多资源整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20]。林-粮模式是指在林下种植小麦、大豆、花生、棉花、绿豆等低秆作物,这些作物要与林木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损伤幼树根系、竞争土壤水分,实现林木和作物间的空间互补和营养互补,提高林地整体的生产和经济收益。林-菜模式则根据蔬菜的生长季节差异、喜光性,选择适合林下种植的蔬菜品种,实现林木和蔬菜间的空间互补和时间互补,不仅可以熟化土壤,而且可以增加经济效益。林-菌模式是在水源干净的空闲林地,利用树荫、散射光照、通风、温湿度等条件,种植食用菌,增加生物多样性,增加生态和经济收益。林-草-畜模式是在郁闭度80%以下的树林里种植苜蓿(Medicago sativa)、黑麦草(Lolium perenne)等优质牧草,同时在林下饲养牛、羊、兔子等家畜,家畜的粪便可以作为树木的肥料,林下种草供家畜食用,从而实现空间互补和营养互补,节约饲料成本且能促进禽畜生长,也能保证林木良好生长,形成了良性循环系统。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农业伦理观“重时宜、明地利、行有度、法自然”的核心思想。
5 我国农业生物安全的伦理学反思
尽管中国现代农业继承和发扬了部分优秀的传统农业伦理思想。但是,当前工业化的种植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造成土壤板结和农药残留,外来商品种的广泛使用导致本土优良种质资源丧失,耕种土壤和灌溉水体污染后造成“镉大米”、“毒小麦”等问题,不仅危及了种植业的生物安全,更是殃及了全社会的食物安全[17]。究其原因,工业化的种植业片经营方式和发展模式,违反了农业生物伦理观的时性、地宜性、行有度、循自然的本质,亟需将中国农业伦理学的优秀思想与工业化时代的先进技术结合起来,以中国农业伦理学的“时、地、度、法”多维结构和特征为准则,推进种植业“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农业科技创新与增产增效并重”[18],实现作物生产“少打农药、少施化肥,节水抗旱,优质高产,保护环境”的绿色种植业发展模式。
当前工业化的养殖业也存在诸多伦理问题:集约化的狭小养殖场使牛、羊、猪、鸡、鱼等家畜家禽水产动物失去自由活动的空间,配方化的饲草料限制了牛、羊、猪、鸡、鱼等家畜家禽水产动物的自由选食,不当的饲料添加剂导致速生鸡、健美猪、红心蛋、激素鱼等问题动物产品,不良的饲养环境催生“泔水猪”、“垃圾猪”和“臭水鱼”等不安全动物产品,不仅严重威胁了我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严重危及了我国的生物安全和食品安全。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就是农业生物伦理观的严重缺失所致,亟需用中国农业伦理学的优秀思想纠偏改错,在养殖业的工业化进程中,要重塑爱重之心、重视放牧散养、营造循环系统与取用系统盈余,给养殖动物良好的福利保障和伦理关怀,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和以及人性的处置,实现人与饲养动物的和谐共生和民安国富。
当前规模化的林业发展也存一些伦理问题:单一林木(果)种植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和水土流失,造林密度过高造成地下水的过度消耗,非宜林地造林导致“小老头树”或林木死亡,林下清除“杂草”导致径流增加,果树种植比重过大造成生态功能下降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与伦理观缺位有密切联系,亟待加强规模化林木培育过程中的农业伦理学思想引领,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草则草,宜沙则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
6 结语
中国农业在悠久辉煌的发展历史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农业伦理观。在近代农业工业化恶果凸显的困境中,需要充分认识中国农业伦理观对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和借鉴价值,必须汲取中国农业伦理思想智慧的精髓,以有效促进中国农业的绿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作物种植的农业生物伦理观强调重时宜、明地利、用有度,动物养殖的农业生物伦理观强调关爱动物、重放牧散养、取盈余、有循环,培育林果的农业生物伦理观强调生态保护(尤其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林牧耦合生产的农业生物伦理观强调共生和互补,对促进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中国农业生物伦理观的传承和包括:第一,继承和发扬中国农业生物伦理观的思想精髓,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大力宣传并践行中国农业生物伦理观。第二,促进现代农业技术与中国农业生物伦理观的统紧密结合,在生产优质、高产、安全的农产品的过程中,将农业生物伦理观作为基本原则。第三,注重种养结合,农林牧并举,以农业生物伦理观的视角全面审视农林牧生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自觉将增殖五谷、繁育六畜、栽种桑麻、发展果蔬、植树造林与生态文明建设和谐统一起来。第四,充分借鉴中国农业生物伦理观的思想理念,在农业生产实践中中,保护自然资源,注意生态平衡,充分借鉴传统生态农业经验,适度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