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及消防安全管理探讨
2022-11-25安徽省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徽安庆246001
孙 涛 (安徽省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徽 安庆 246001)
商业综合体的概念,源自“城市综合体”的概念,是将城市中商业、办公、旅店、展览、餐饮、会议、娱乐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功能进行组合,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复杂而统一的建筑综合体。现实中则集中体现为集休闲、购物、餐饮、娱乐、住宿等多种商业业态于一体的综合性高层、地下场所。其建筑往往体量大、功能覆盖广、人员密度高、可燃材料多、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本文就商业综合体运行中发现的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继而在消防设计及消防监督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1 商业综合体消防设计及施工存在的问题
通常商业综合体开发及商业运营分别是一个集团公司下面的两个不同体系,由于前期设计开发公司与商业运营公司沟通不够,从而造成建筑设计与后期招商装修二次设计布局不匹配的问题哦,在设计过程中留下先天火灾隐患。
1.1 防火分区超出规范要求
大型商业综合体通常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内商业营业厅最大防火分区面积可以达到4000m2,其他类型场所最大防火分区面积则只能为3000 m2。由于建筑设计通常超前于招商,在商业综合体前期设计时,除了影院等小部分前期已确定的场所外,大部分业态均定性为商业营业厅,招商完成后真实的业态分布和原始设计可能有较大出入,有些原来设计为商业营业厅的改成了餐饮、娱乐等场所,造成防火分区超出规范要求。
1.2 平面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4.4 条要求,儿童活动场所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第5.4.7 条要求,电影院应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如果在建筑设计时没有提前布置此类场所,装修设计进行二次变更时,往往忽略了设置独立疏散设施的要求。
1.3 安全疏散路线设置不合理
在建筑设计时,很多区域都设计成大空间布局,没有专门划出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的入口布置在大空间内。而在招商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大空间又分隔成几百平方米不等的小型店铺,部分疏散楼梯的入口被包在店铺内部,造成在其他商铺内的顾客先疏散到公共走道后还要再进入到有疏散楼梯入口的店铺,增加了在火灾状态下的疏散距离和难度。
1.4 防火分隔措施不合理
由于商业业态空间布局以及视野通透的需要,商业综合体在中庭采用大量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同时部分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长时间运营后,容易出现卷帘下堆放杂物及卷帘自身联动故障的问题。还有些场所采用大面积的防火玻璃隔墙替代防火墙,而在施工中往往选用超出检验报告所送检的玻璃尺寸,且防火玻璃的固定框架和安装方式也未采用检验报告中的固定方式,整体达不到相应耐火极限标准。另外,在火灾状态下,综合体内人流复杂,极易将玻璃挤破,破坏防火分隔的完整性。
1.5 二次装修造成火灾隐患
商业综合体在运营一段时间后,由于整体经营思路发生变化或者部分商户进行调整,业态变化一直伴随着综合体整个经营过程,尤其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一些早期建成的商业综合体减少商业营业厅的面积,增加餐饮、娱乐等体验式消费模式的面积,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有相当一部分二次装修未报住建部门备案,由于在高层建筑中,两种模式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同,往往容易造成防火分区超出规范要求。在二次装修中,有的商户对平面布置也进行了调整,从而造成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距离过长等隐患,有的商户过于关注装饰效果,大量采用可燃材料,造成了新的火灾隐患。甚至出现个别商户在防火卷帘降下后没有安全出口,商铺内人群无法有效疏散的现象。
2 商业综合体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
大型商业综合体体量大、人员密集、空间布局复杂,加上业态种类多、火灾荷载大,给消防安全管理带来许多难点。而且此类场所近年来发展迅猛,运营团队数量大幅增加,运营团队水平参差不齐,消防安全管理也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建筑消防设施损坏
商业综合体的建筑特性决定了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诸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炮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智能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均涵盖在内,由于系统规模大、联动程序复杂,对于系统的维护保养要求较高,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工程的消防设施施工质量不高,加之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对系统不熟,操作不够专业,一些维保单位的维护保养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投入使用后不久就出现较多故障,有的甚至陷入系统瘫痪程度。由于在商业综合体运营过程中,局部二次装修经常出现,为配合装修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改造的施工队伍水平参差不齐,降低了整个消防设施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改造过程中,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局部进行屏蔽或隔离,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关阀泄水,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枝状管网,通常一个防火分区有一个信号蝶阀,一旦关阀,整个防火分区管网无水。在这个时间段万一与二次装修部分同一个防火分区的部位起火,就极有可能出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有效联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无水的情况,势必造成火势迅速蔓延扩大。
2.2 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商业综合体通常设有商业运营公司,负责整个综合体的运营管理,而综合体内的影院、超市以及部分主力店又有相对独立的运营管理团队,两者之间在商业管理方面的分工和衔接一般都很明确,但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往往分工不够明确,有可能出现失控漏管的现象。KTV、影院与超市、百货的营业时间不一致,有可能出现共用的疏散楼梯在超市、百货营业结束后被锁闭的情况,导致KTV、影院人员疏散受阻。二次装修过程中商管公司以及各商户对于施工中的防火分隔、施工安全疏于管理,在营业期间违章动用明火、气割、电焊时有发生,也曾留下惨痛的教训。
2.3 火灾处置能力弱,妨碍灭火战斗因素多
部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秩序混乱,职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不懂消防安全常识,不知本单位的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不会扑救初期火灾和引导疏散群众。商业综合体大多地处繁华地带,商业价值高,综合体外的广场是举办各类活动的好去处,尤其在节假日广场被各种商业活动占据,严重影响消防车靠近建筑物和登高作业。由于二次装修或者货架位置调整,容易造成灭火救援窗从内部封堵,无法从外部进入。
3 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措施
3.1 扎实抓好消防设计环节
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监督检查,严格专家评审范围,严禁超范围运用专家评审规避国家标准规定。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除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原有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要求。
3.1.1 建筑设计提前布局,与招商高度融合
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建设要提前与商业运营加强沟通,及早确定影院、儿童活动场所、歌舞游艺场所的楼层及位置,建筑设计中满足这些场所的平面布置、安全疏散等特殊防火设计要求。认真分析综合体商业业态定位,按照不同业态确定防火分区,对于经营过程中有可能调整经营业态的,按照较小防火分区面积确定。在建筑设计中对大型主力店的平面设计一步到位,独立设置一个或数个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尽量根据店铺平面布置设计回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设计按照店铺平面布置设计走向并增设阀门,使得在局部二次装修时减少关闭消防设施的范围。
3.1.2 认真分析人流,合理布置疏散路线
商业开发部门、设计单位要充分听取商业运营部门的意见,在确定楼层平面布置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人流分析,从而合理布置疏散路线。独立防火分区的主力店内部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应能满足该主力店疏散要求。设置公共回廊的应沿回廊合理布置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应尽量靠外墙设置,在每层的前室入口应延伸到回廊处,便于人们找到。回廊两侧店铺内根据需要合理布置疏散楼梯,此楼梯应只计入本店铺疏散宽度,不应计入回廊及相邻店铺的疏散出口数量及疏散宽度。
3.1.3 严格防火分隔措施
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减少防火卷帘的使用,合理设计空间布局,尽可能采用防火墙进行防火分隔。不应采用大面积防火玻璃替代防火墙或防火隔墙,局部使用时防火玻璃的固定框架和安装方式也为采用检验报告中的固定方式,整体达到相应耐火极限标准。
3.2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2.1 厘清各方主体责任,做到无缝衔接
商业综合体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商业运营公司应总体负责整个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工作,统一管理消防车通道、设计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同时还应与各商户明确各自责任划分和工作衔接要求,避免出现无人管的现象,检查督促商户做好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影院、儿童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也应主动申报,并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责任。
3.2.2 加强二次装修管理,防患于未然
局部二次装修在商业综合体经营过程中不时出现,既是火灾多发的环节,也是容易产生火灾隐患的环节。所有的二次装修在施工前均应向商业运营公司备案,符合消防审核或者消防设计备案的项目,商业运营公司应督促经营单位申报,不及时申报的应报告住建部门查处。规模较小无须备案的项目,商业运营公司应对其平面布置、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综合体要求进行审查,商业营业厅内不应进行业态调整,确需调整应进行申报。严格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施工区域的防火分隔,综合体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电焊气割等作业。
3.2.3 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且正常使用
综合体要与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在二次装修期间,应尽量减少停用消防设施的范围并做好加强措施,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恢复消防设施使用。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应用,对综合体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人员值班情况实施监控。
3.2.4 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商业综合体应高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保障人员和器材装备。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加强员工培训,掌握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逃生,从根本上增强综合体自防自救能力。
3.3 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推动部门联动
消防救援机构应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监督,与住建部门加强沟通,资源共享,对于经过专家评审的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将其整理为检查要点,存档备查,并列入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移交内容。加大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商业综合体消防设施的维保质量。要与住建、文旅、商务、体育、交通等城市综合体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会商研判、联合检查、情况通报等机制,推动落实部门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