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十条”: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
2022-11-25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积极应对农资上涨和新冠疫情等不利影响,在确保完成517.36万亩粮食播面任务和42.9亿斤粮食产量任务的基础上,扩大油菜、大豆及绿肥种植面积。2022年南昌市共安排资金7000余万元,用于早稻生产补贴、大豆油料及绿肥奖补、农机购置、集中育秧、示范片建设、农业巨灾保险、农作物品种创新后补助、社会化服务等方面。
(一)大力支持早稻生产。为确保全年粮食丰产丰收,要全力稳住双季稻播面,重点抓好早稻生产。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600万元,根据全市194.3万亩任务因素分配法下发至各县区。由各县区根据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后,统一用于补贴早稻生产者。
(二)鼓励大豆油菜扩面。为推进大豆、油菜及绿肥等作物提质扩面,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1050万元支持冬种生产,分别按照2022年大豆任务面积、冬种油菜任务面积以及绿肥任务面积因素分配法下达至县区,由各县区统筹用于扩种油菜、大豆、绿肥,鼓励加大双低三高油菜推广力度和稻稻油模式,优化油菜种植结构,提高油菜籽产量和品质。
(三)突出高质高效示范。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推广,建设18个以粮油生产稻稻油、稻再油、稻油为模式,应用钵体育插秧全程机械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技术为核心的高质高效千亩示范片,市级补助900万元,即每个示范片补贴5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机具、农资及绿色防控物资购置,作业补贴,测产测效验收,专家咨询,技术指导与培训,项目管理等方面。
(四)强化农机累加补贴。积极引导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倡导农田保护性耕作,加快补齐南昌市水稻生产机械化短板,促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江西省确定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对水稻插秧机、秧苗移栽机(水稻有序抛秧)、旋耕机(履带自走式)三个品目共11个分档产品实施市级累加补贴,累加补贴金额不超过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
(五)支持集中育秧累加补贴。在全市各地建设一批“安全、先进、适用、宜机”的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在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项目中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建设规范合格且投入使用的育秧中心按照中央财政补贴额度的50%开展市级累加补贴。
(六)建立农业巨灾保险。为加强农业生产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资金保障,2022年市级安排400万元投入农业巨灾保险,充分做好应对洪涝灾害、低温冻害、干旱灾害、降水过多等自然灾害风险的准备。
(七)实施品种创新后补政策。为支持在南昌市注册的种业企业开展品种创新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对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每个品种奖补10万元;登记品种每个品种奖补1万元,每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品种登记)的品种,第二年据实核验进行奖补。
(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早稻育秧、机插纳入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结合实际,按照不超过市场价格的30%确定补助标准,鼓励县区适当提高为小农户服务的补助标准,引导小农户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九)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各地要严格落实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双季稻轮作等上级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者手中,稳住农民种粮积极性。要求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的各项补贴、救灾和保险理赔资金落实到种粮者手中。
(十)加大粮油生产补贴力度。各县区要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配套落实相关资金,产粮大县要将国家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粮油生产,有条件的乡镇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粮食生产。稳定双季稻种植,扩大油菜、大豆生产,充分提高广大农户种植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