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路径研究
2022-11-25邸君珠陈阿兴
邸君珠,陈阿兴
(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蚌埠 233000)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有着重要意义[1]。我国是农业大国,但耕地资源有限,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难以实现经营规模化。农民作为农产品和工业品原材料的供应者,具有小而散的特征,在市场竞争中较为被动,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民组织化,有利于小农户直接与市场对接,提高农民应对市场挑战的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协调生产资料的供需关系、完善合作经济的交易模式,在组织农户、提供服务以及衔接市场等方面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为推动农村市场繁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了坚实力量。自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践行者,同时,其运行和发展一直受到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国家也一直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经济生产制度为基础,提高了乡村经济水平,治理了乡村生态环境,完善了乡村治理体系,不仅优化了农业发展环境,还在城乡协调发展道路上搭建了沟通桥梁。因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聚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困境与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对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深远意义。
1 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机制分析
1.1 通过主体带动作用实现产业兴旺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产业融合的关键力量,可通过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实现产业交叉融合,推动“农业+”多业态发展模式。截止2020年底,全国共有222.1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新登记17.1万户,总数已辐射带动将近一半的农户,成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坚实力量。例如,白城市联城村的红干椒种植专业合作社,从只从事辣椒种植工作到现在逐渐延伸到辣椒加工、销售等多项业务,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果。目前吉林省长白山附近的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在大力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通过果树采摘、农家乐、乡村民宿等方式,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2]。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入,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推进农业产业快速升级是产业兴旺的必然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农业市场主体的角色,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以优化产品结构,解决粮食安全问题,顺应市场的变化。同时,地方政府通过指导合作社规划农产品的生产区域结构,推动农产品的生产向优势区域聚集,充分发挥生产的地域专业化优势。
1.2 通过合作共享机制实现生活富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零散的农业生产无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品牌,连接分散小农户,打造“农户-合作社-市场”经营模式,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合作社间各成员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进行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可以有效解决农户生产过程中成本较高、规模较小以及农产品积压等问题。如舒兰市的农丰水稻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种子肥料、统一收购加工销售,带动农户进行生产,每年能使每户社员平均增加约5000~10000元收入,显著提升了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如吉林玉米、长白山人参、汪清黑木耳等都是吉林省的特色产品,合作社能引领农户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进行生产,并通过参加农博会、绿博会等扩大品牌影响力,逐步打造区域性农产品知名品牌,从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3]。
1.3 通过民主参与模式实现乡村有效治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职能为乡村治理提供了物质保障,同时衍生出农民民主意识自主提高等社会职能,对乡村治理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与乡村治理模式高度契合,都是逐步筛选出具有管理能力和经验丰富的领导者,进行能人领办、主导治理。合作社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的运营模式,在提高农民参与合作社管理活动积极性的同时,也为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经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的民主管理,能够给农民提供一个实践民主思想的平台,有利于培养社员民主管理的政治意识。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能够吸引优秀的社员加入党的队伍,壮大党的力量,确保合作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合作社与党组织、村委会和其他社会组织抱团发展,有利于推动形成协同共治机制,实现现代乡村治理有效[4]。
1.4 通过组织文化建设实现乡风文明
合作社通过组织技术培训和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素质水平和合作意识,培养农民对发展合作文化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培养具有服务精神的农民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带头人,弘扬乡贤文化和文明乡风。如吉林白城的凤丽美化植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不仅带领花农致富,每年还会为县里举办的运动会提供鲜花装饰,并为科技工作者和百岁老人送水果和鲜花,在当地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带动了乡风文明建设[5]。此外,合作社的发展能够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得农村闲散人员减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现象,能够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
1.5 通过集中规划机制实现生态宜居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分散的小农经济下,农民盲目的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过度使用化学肥料、滥砍乱伐,导致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而合作社可以通过示范效应,引领绿色发展,对农民生产进行的合理规划和科学指导,合理地配置农业资源,推广节水、节药、节肥的等技术避免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合作社可水利兴建灌溉设施,在保证节约用水的前提下,满足农户对灌溉的需求。此外,不少合作社通过环保的治理模式达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如西北干旱区的生态果业,建立了果园生产系统、水资源系统、养殖系统等多系统相互关联的循环农业种植模式,许多畜牧专业合作社在大型沼气池中发酵粪污,转化出来的沼气用于生活用能,沼液用于灌溉农田,沼渣用作肥料,形成一种畜禽养殖-废料资源化-种植业的良性循环系统,提高了资源利用率,达到良好的生态治理效果,促进农村地区实现生态宜居[6]。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飞速发展,规模不断壮大,截止2020年底,全国共有222.1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全部市场主体的1.6%,县级以上示范社约18万家,国家示范社8500多家,合作社农民成员中农民占比98.2%,合作社理事长中农民占比91.2%。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模式逐渐多样化,主要包括四种类型:乡村精英领导型,由经验丰富的专业大户和村干部牵头,联合农民自发创立;龙头企业带动型,由农户负责生产、公司负责加工和营销、合作社负责服务和联系业务,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二者之间通过合同保持长期利益联结关系;集体经济依托型,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依托村、镇、社区等组织吸引周边地区居民共同建立农民合作社,实现一定程度上的专业化生产和企业化管理;政府引导型,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政府行为号召农民,并对合作社的建立进行指导和帮助。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领域逐渐拓宽,从简单的从事同类农产品的生产服务合作,到现在逐渐渗透到其他产业中,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加工运输业、农机服务业,并在此基础上向物流合作和品牌营销等领域逐步延伸。有关数据显示,从事瓜果蔬菜种植、粮油种植、畜禽养殖、农机服务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占比48.7%、26.6%、24.5%、11.9%,同时,合作社也在不断地拓展新业态,从事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的合作社分别占比52.1%、29.0%、37.4%[7]。此外,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工作人员组织农民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如定期开展培训班,使农民掌握科学的经营管理理念,从而引导合作社科学规范发展,并且通过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合作社发展,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各种服务。
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稳步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发展规模日益扩大、发展实力不断增强、发展体系逐步完善,但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当下需要不断地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着力提高合作社的效率,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全面乡村振兴过程中应发挥的效能[8]。
2.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2.2.1 “空壳社”现象严重 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作为农民规模经营、连接市场的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许多地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但质疑声不断增加,认为能真正有效发挥作用的合作社并不多。首先,近年来政府通过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培训服务等方式不断增加对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许多合作社的成立是为了获取税收优惠,有套取政策红利的动机,一部分运营不久就停止运营,还有一部分流于形式,根本没有发展任何业务活动。其次,一些农民在不了解合作社真实作用时,盲目从众注册成立合作社,侵占了真正合作社的财政资源,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再次,一部分已停止运营的合作社,由于存在债务,其主动退出注销的积极性较低,还有一些已停业的合作社,对政策持有观望态度,虽然不再运营,但仍然每年参加年报公示[9]。
2.2.2 市场竞争力低,缺乏合作社再联合 近几年,我国合作社的发展重数量、轻质量,导致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新技术与新设备的支撑,组织规模较小,且经营类型主要与种植养殖为主,大多数只是从事生产管理环节的服务,涉及加工、销售等方面的服务较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难占据主导地位。如约70%的农机合作社仅在耕种、收割季节提供服务,其余时间社员均外出打工,合作社处于季节性松散状态。由于大多数合作社提供服务的经济附加值较低,所以很可能引起同一区域内的恶性竞争,为争抢市场打价格战。此外,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以小型合作社为主,平均社员不足百户,其所能提供的服务种类有限,势单力薄的单个合作社在市场中没有话语权。合作社之间缺乏联盟与合作,没有形成紧密的市场联结,不能共享有效信息,难以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参与有效竞争。因此,大力发展横向基础上的同类合作社联合社或者纵向基础上的配套合作社联合社,服务范围会更加广泛,对市场的把握也会更加准确。
2.2.3 融资难度大,渠道单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用长远的眼光统筹规划和有序管理,而合作社在运营中往往更关注眼前利益,重视资金的分配,忽视了资金的积累,不利于合作社的永续发展。随着合作社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其需要不断由资金融入,建立稳定的资金链,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由中小农户构成,资金主要依靠社员交付和自身积累,且大部分社员是以仓库、农机等实物资本入股,导致实际可运营资金较少。同时,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扶持机制,财政支农资金又有限,拨付给合作社的扶持资金较少,导致合作社资金不稳定,影响合作社扩建厂房、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无法满足合作社发展需要。1994年以来,我国信贷政策重心逐渐向城市转移,基层机构的信贷额度逐渐萎缩,当合作社需要资金时,大多数以小额质押贷款为主,而合作社本身积累有限,大型农具又难以抵押,导致贷款难度加大,没有其他组织愿意为合作社提供担保,农村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考虑到风险,也不敢为其贷款。
2.2.4 内部治理机制不成熟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民主参与的有效机制,虽然大部分合作社能够实现一人一票的表决权,但还有部分合作社的管理权和决策权集中在个别人手中,普通社员的权利无从保障,在组织的管理决策中没有存在感,会抑制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虽然多数的合作社都设立了监事会,但其实际运行状况并不理想,很多监事会受制于理事会,无法发挥其管理者的监督与约束作用,容易造成“一人合作社”的现象。大部分的合作社以股份合作为运营模式,由于农民投资份额较低,导致其利益回报不高,利益大部分集中在龙头企业和大农户手中,容易出现“大农吃小农”的问题。
2.2.5 发展不能与时俱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数字乡村战略结合缓慢,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张使得电子商务正逐步由城市向农村下沉,成为刺激农村居民消费、振兴农村市场经济的新引擎。合作社对电商缺乏科学的认识,没有很好的利用互联网平台,数字乡村战略给合作社带来的红利尚不明显,尤其是互联网+下合作社农产品的营销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农产品的生产、营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域和季节的限制,对物流和销售环节的要求较高,同时还受到营销能力较低和营销渠道单一的限制。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政府的主导作用及相关企业的支持,导致难以培育出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进程缓慢。同时,合作社规划发展不清晰,重视经济指标完成,忽视了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务的宗旨,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过程中起到的促进作用不明显[10]。
3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路径
3.1 规范管理,推进“空壳社”清理
2019年2 月,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联合颁布《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工作清理方案》,并在全国开展“空壳社”清理工作。各级政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空壳社”清理工作[11]。对有意愿退出的合作社进行及时清理,没有实际运营的合作社,无需走税务程序,简单注销即可,运营过的合作社,可简化注销法人资格的程序,并协调减免相关处置费用。具体的实施措施需在村、镇对合作社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后,由市清理小组确定清理结果:无实质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专门人员上门劝其注销;对虽在经营但内部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由专门人员指导其运营,并限期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运营的合作社,相关部门需坚决处理到位,实施相应处罚措施。
3.2 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合作社再联合
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力。首先需结合当地地域优势和特色产品,因地制宜实现种植和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同时,提高品牌意识,严把质量关,加强对特色产品的推广宣传。加强合作社产业配套建设,拉长加粗产业链,在种养殖业基础上,通过农旅结合等模式,向二三产业延伸,扩大合作社的经营覆盖面,实现产业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再联合,能够整合包括人力、物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资源,能够节约内部治理成本和外部交易成本,规避合作社内、外部市场风险,以联合社为主、合作社为辅的双轨运行格局对合作社的发展有重要意义[12]。政府应大力支持联合社的发展,明确联合社的合法地位,颁布相关政策文件扶持其发展。合作社的联合具体可从三个层面推进:一是从同业角度对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合作社进行整合,促进生产加工的规模化与标准化,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二是从产业链角度对从事上下游产业业务的合作社进行整合,以更好地衔接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的各个环节;三是从区域角度对同一地域内的合作社进行整合,以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区域品牌。
3.3 强化资金投入,打通融资渠道
乡村振兴背景下强化合作社运行的经济支撑,需从政府、合作社自身、金融机构三方入手,首先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专项财政经费保障机制,适度逐年增加财政预算资金,提供更多优惠鼓励政策,充分考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定位,协调好金融机构和合作社之间的关系,为合作社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和招商引资路径。其次,合作社应“走出去”,尝试与科研机构合作,主动与金融机构洽谈,注重资金的支持作用和科技的促进作用,通过制定长期发展方案,用自己的特色产业吸引金融机构,以提高信贷额度。此外,金融机构应降低门槛,简化合作社贷款手续,健全担保机制,实施定点精准扶持,根据合作社的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13]。
3.4 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建立完善的参与管理制度,确保职责范围的全面覆盖,严格遵守一人一票的原则,保证所有成员参与决策的权利和机会,提供更多的发表意见、监督管理的平台。秉持财务公开原则,监督每一笔财务资金的去向,并定期进行审计。强化监事会的权利,赋予其弹劾、罢免违规管理者的权利,合作社中的党员也应协助监事会监督合作社的运营管理。建立公开信息机制,及时向农民公开合作社的运营状况,确保合作社发展的透明度[14]。另外,需提高管理者的薪酬,建立绩效机制,管理者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工作得到相应的报酬,激励管理者与合作社成为利益共同体。同时,提高农民的投资比重,并对在合作社交易中积极性高、成交量大的农民提供额外的奖励,吸引农民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中。
3.5 把握互联网发展机会,推动冷链运输专业合作社建设
乡村振兴战略中有一点是要借助互联网发展新农业,“互联网+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更快、更广、更准确的搜集市场信息,推动传统产销模式更新换代,将农村商业、营销、物流有效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抓住电子商务发展的机遇,搞活农产品流通,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首先应培养电商人才,加大对农民的网络使用和电商交易的专业技能培训,为大学生提供优惠政策以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并鼓励大学生村官掌握电商技能,带动专业人才为农村电商发展的领头羊。其次,为解决农产品运输难、运输损耗大等问题,保证生鲜农产品的运输质量,应增加田头小型保温冷藏设施,加大冷藏车和保温设备的投入,建立专门进行冷链运输的专业合作社,合力建设冷库储藏、冷链物流,建设高标准的冷链物流运输配送体系,加强智能化、数据化建设,利用实时监控运输过程。同时还要丰富营销手段,利用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拼多多、淘宝等电商企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致富的机会。
3.6 建设“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体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综合改革供销合作社,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试点工作。合作社“三位一体”的改革策略是从实践中逐步摸索出来的,例如2015年由区供销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和农商行共同出资建成的温州瓯海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个建设“三位一体”农合联体系的公司,其建成不仅丰富了“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模式的结构,还展示了“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政策前瞻性[15]。稳步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模式,要以生产合作为基础,整合农村生产要素,推动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以供销合作为主导,用流通实现生产成果转化,推动农户与市场衔接;以信用合作为支撑,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提高生产、供销合作的效率,推动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工作,要引导各类合作组织拓展服务功能,促进农业与供销、金融等领域资源整合,最大化集成共享,构建协同发展机制,同时还要立足于实践,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特色等因素,创新发展更符合实际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践形式,让“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体系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