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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稳迈进

2022-11-25

江西农业 2022年11期
关键词:项目区高标准管护

江西是传统农业大省,是全国13 个粮食主产省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 年、2019 年两次亲临江西视察,作出“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重要指示要求。粮食生产的基础在耕地,要害也在耕地。江西耕地数量偏少,农田基础设施偏差,全省耕地面积(二调)只占全国的1.8%,只有湖南的3/4、湖北的3/5、安徽的1/2、河南的1/3。截至2016 年底,我省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保有量的25.3%,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是我省稳粮食产能、保粮食安全的突出“短板”。补齐这个短板,最迫切的任务在于落实“藏粮于地”,最根本的途径在于提升耕地质量,最有效的措施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2017 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聚焦在更高层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抓手,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扎实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2017 年—2020 年,全省新建成高标准农田1176.88 万亩,累计建成2305.7 万亩,占全省耕地(三调)的56.5%,2019 年、2020 年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2021 年获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先后10 余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为全国贡献了“江西方案”,提供了“江西经验”。韩正副总理、胡春华副总理视察江西期间,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四五”工程 建管有力

以机制创新为动能,建立项目推进“五统”机制。为解决以往管理机制不统一、建设标准偏低、建设内容不全等问题,创新建立“五统一”项目实施推进机制。一是统一资金筹措。建立“省级统筹整合、县级集中使用”的农田建设资金管理新机制,统筹各涉农部门农田建设资金,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二是统一投入标准。制定了全省统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确定亩均3000 元投资标准。三是统一规划布局。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一确定建设区域及连片建设地块,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四是统一组织实施。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市、县(区)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多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五是统一验收考核。建立“县级自验、市级验收、省级抽查”验收考评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列入市县政府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和督查重点。

以规划设计为源头,建立项目建设“三新”路径。一是创新建设模式,走集中规模之路。优先在“三线一区”即高速、铁路、国省道和贫困地区安排项目,注重相对集中连片、规模流转。二是创新建设理念,走生态环保之路。始终遵循“少硬化、不填塘、慎砍树、禁挖山”的绿色生态理念,科学构建生态沟渠和塘堰湿地系统,大力创新农田设施生态建设模式,积极推广生态环保新材料和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三是创新建设内容,走服务发展之路。将新增耕地和产能提升列入设计目标,充分开发项目区内未利用地、荒芜园地、废弃地等,扩展新增耕地来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建立项目监管“三严”标准。一是严实施,创优良。项目设计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对接产业需求;工程施工依法选定施工单位,严格按建设通则、规范施工;项目验收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进行。二是严督导,抢进度。坚持每周四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即时排位、全省通报;对进度偏慢项目县,采取电话、信函、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组织成员单位和省农业农村厅挂点领导及百名处长深入项目县开展督导。三是严监管,保质量。构建由高标办、乡镇、监理、质量监督小组和村级义务监督员组成的多层次、全过程监管网络。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和整改销号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以综合效益为重点,建立管护利用“四有”保障。一是有管护。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管护机制,由省财政安排建后管护奖补引导资金。各项目县制定了管护制度,落实每亩5 ~20 元不等的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鼓励各地探索“田保姆”、委托第三方、纳入乡村基础设施一体等管护新模式。二是有保护。坚持良田粮用,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禁项目资金用于项目外工程,强化粮食产能约束。三是有利用。建成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引导项目区土地有序流转,鼓励建前流转,推动项目区规模化生产。四是有考核。将管护利用作为农田建设考核重要内容,提高考核权重,激励各地加强管护利用。

提质增效 成果丰硕

提升了粮食产能。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格田规模扩大,机耕道路连通,灌排设施畅通,防涝抗旱能力增强,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宜机化率提升明显,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提高0.5个等别,亩均增加粮食产能50 公斤以上,对粮食连年丰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助推了转型升级。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与土地规模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相结合,推动农业集约化、集群化发展。2007 年—2020 年项目土地流转率达78.72%,超出全省平均近30 个百分点;引进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0000 余个;累计新增耕地超10 万亩,新增指标收益超150 亿元,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带动了农民增收。优先选定贫困地区进行建设,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基础条件,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群体收入。2017 年—2020 年,全省在1289 个贫困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37.6 万亩,惠及贫困户5.99 万户。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种田成本亩均降低200元以上,规模流转租金亩均增加150 元以上。

举措得力 稳步推进

高位推动是关键。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等考核内容;省委书记易炼红、省长叶建春亲力亲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深入田间地头明察暗访。省政府专门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整合资金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省农业农村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全力抓好抓实各项工作。

资金投入是根本。坚持“省级统筹整合、县级集中使用”的农田建设资金管理机制,将原发改、财政(农开发)、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管理的“五大类”农田建设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分配,做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从源头上破解农田建设投入渠道分散、资金碎片化问题。对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要求,结合江西丘陵、山区多的实际,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资,从根本上解决建设标准不一、建设效果不佳的问题。

制度建设是前提。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将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印发了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方案、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为项目推进提供了机制保障。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建设规范、资金管理办法、“先建后补”办法、负面清单管理、加强项目管理意见、设计指导意见、验收细则、省级抽查办法等规范性办法制度,为项目实施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提供了制度保障。出台了创新模式工作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土地流转指导意见等,为项目建后管护,保障长久效益提供了政策支持。

群众参与是基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项目设计严格实行“三进三出”,保障设计科学实用:一进项目区了解情况,测量水系、出现状图;二进项目区征求意见、出设计图;三进项目区再次征求意见、出施工图交村组、农户签字认可。项目实施聘请村组干部、热心乡贤和群众等组成义务监督小组,进行日常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项目验收引入群众评价,每个县从不同项目区抽取50 个以上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进行满意度评分,确保建成工程实用、发挥效益、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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