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名录制度》政策解读
2022-11-24
近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名录制度》(以下简称《名录制度》)(赣农字〔2021〕62号),为方便有关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名录制度》,现就有关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名录制度》的出台背景
《名录制度》是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实现无盲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等精神,结合全省实际工作而制定。
二、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包括哪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是指全省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
三、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体事项有哪些?
指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需强化监管对象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加强检查指导,督促监管对象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产品追溯、合格证开具、信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以及“三上墙”标识制度(即操作规程上墙、投入品科学使用上墙、风险等级上墙),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
四、明确了怎样的新型监管模式?
提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本级监管对象纳入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依托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按照抽检合格率、巡查满意率、追溯达标率“三个维度”,对监管对象进行风险等级评定。
五、风险等级评定具体分为几级?
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低、B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一般,C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高。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多久评定一次?
风险等级每年度评定一次,并如实在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哪些农业项目的认证认定、参选参评,需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挂钩?
1.各类农业农村项目申报。
2.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各类认定、评先评优。
3.赣鄱正品以及公共区域品牌等各类认定。
4.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和基地创建认定,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等。
5.各级各类农业展示展销。
八、监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什么问题一律不予参与农业项目的认证认定、参选参评?
1.监管对象未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纳入智慧监管平台但不接受随机巡查、抽检的。
2.监管对象上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为C级的。
3.监管对象上市农产品未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
九、监管对象遇到监管事项方面的异议,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反馈?
可拨打12316三农服务热线进行反馈。
十、《名录制度》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
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