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态伦理探析
2022-11-24叶冬娜
叶冬娜
生态环境问题不但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且涉及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它也是一个伦理问题,与国家治理的善性以及合伦理性相关。探索生态秩序、建构人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共生,是现代国家解决生态危机需要承担的新使命,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的一种理性抉择,它是人和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向人和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延伸。马克思指出:“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8页。于此,马克思极力反对将人类视为绝对的主体并把人类置于自然之外的二元分离的思维方式,同时将人和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视为探究人的类本质的逻辑基点,揭示了“人的自然本质”与“自然的人的本质”的概念,致力于构建一个人和人、人和自然之间彼此和谐的理想社会。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是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鲜明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强调生态伦理思想、致力于解决人和自然之间生态伦理问题的重要实践。
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体现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上。于此意义,我国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遵循生态理性,也就是按照生态伦理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准则来治理国家。(2)廖小平、孙欢:《国家治理与生态伦理》,湖南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30页。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不同历史时期探索和实践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且不断地将其中国化与时代化。毛泽东提出“绿化祖国”的实践和号召,邓小平将人和自然的相处理念上升至管理“国家与环境”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上升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倡导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基于管控“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来协调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生命共同体”审视人和自然相处问题,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全新的高度,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蕴含丰富的政治、经济、人口与社会发展内涵,它的发展历经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美丽中国等各个时期,具有长期性和阶段性的鲜明特点,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的阐释能够为生态伦理的社会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生态善治:国家治理的概念及其伦理意蕴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治理方法论,确立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3)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第519页。这就意味着,党和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范畴,把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生态秩序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之一,符合人和自然之间由外部伦理关系向内部伦理关系的转化、人类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迈进的客观规律,赢得了中国人民的普遍认可。就此意义而言,呼吁生态治理是生态伦理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既具备广泛的认同基础,又具备合法性,国家治理也唯有涵盖生态治理才能得到加强并维护其合法性。
(一)国家治理的合法性源自生态伦理属性
关于国家治理的合法性,最简单的理解就是法治。而对于法治最经典的定义则来自于亚里士多德,可概括为两层含义:已确立的法律被人们所普遍服从,同时人们普遍服从的法律理应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2页。但是,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的界定仅仅注意到法治的制度层面,也即是根据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进行治理。而法治应该从理念与制度两个层面加以把握:一是基于理念层面的法治,即国家治理无论在何时理应遵从法治精神以及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唯有如此,凭借国家治理构建起来的秩序才能获得最广泛的认可,使其具备合法性。正如哈贝马斯所言,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的公认价值。(5)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84页。二是在制度层面上,法治只是按照良好的法律来管理。但具体而言,法治实际上是一个全面、立体的国家治理体系。它是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统一,是治国、执政、行政的统一,是国家、政府和社会的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提高法治要求,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法治并非要求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来强迫人们遵守既定的法律,而是要求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生态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一个全新的领域,是在多元主体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构建社会秩序与生态秩序,最终达到生态正义和实现生态平衡。其治理的复杂性和难度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更需要利用法治来确保治理的有效性。
按照传统的政治哲学,国家治理的合法性是由民主政治或公平原则所奠定的,此外,还有另一种合法性——善治。(6)姚大志:《善治与合法性》,《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民主政治提供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认同,公平原则提供的合法性则源于国家内正义的实现。毫无疑问,生态治理的认同基础是不可否认的,它不但是国内多元主体的共识,而且几乎成为全球的共识。在生态治理中,公平原则表现为生态正义的实现。就人和自然的关系而言,人的主观价值是以自然的客观价值为基础的。人类拥有从自然界中取得生产生活物质资料的权利,这是人类的生态利益;人类也需要对自然界担负起相应的生态责任,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此即生态正义。就人和人的关系而言,生态正义体现为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在发展权利以及生态权利上实现的真正的平等。但事实则是各个地区和各个国家之间的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无论是在发展权利还是生态利益、生态权利方面都存在严重的差异和不平等。在唯物史观看来,生产性正义、分配正义、消费正义和交换正义的有机统一才能构成生态正义的全部内容,其中生产性正义是基础,而全面实现生态正义的根本路径是劳动的生态化。(7)徐海红:《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的生态正义》,《伦理学研究》2014年第5期。生产性正义的实现体现为达到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共生,而分配正义、消费正义和交换正义的实现则体现为多元利益主体,简言之,即体现为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共赢。因此,生产性正义与分配正义、消费正义和交换正义共同构成了生态正义的整体。
当前,生态治理是各个国家、地区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需要共同面对的,没有任何国家或地区能够独善其身,自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因此,生态治理体现为一种全球性的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我国的生态环境现状,党和政府确立了“绿色发展”与“生态优先”的全新的发展理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以美丽中国作为奋斗目标,既表明了党和政府力图实现生态正义、恢复生态平衡的坚定决心,也反映出党和政府已经清楚地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的必要性,更反映出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为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落到实处,符合人民群众对生态治理主体的政绩期望;而凭借有效的生态治理手段实现生态正义、恢复生态平衡,则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充分体现。故生态治理符合善治的条件,因而具备善治的合法性。
(二)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生态伦理同构
自诞生之初,国家就并非作为一种抽象的存在物,而是由具体的人、权力机构、土地等元素所组成。国家治理是规定具体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特定的人和权力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及决定土地(资源)如何分配的全部过程与活动。当然,国家治理体系是对这些过程与活动的制度化的体现。国家存在的意义在于调和矛盾,构建人和人之间的社会秩序以及人和自然之间的生态秩序,而这决定了公共性是国家的本质特点。有鉴于此,国家治理的主要目标即是要确保国家公共权力的内在善性。国家治理的伦理性正是由国家公共权力的内在善性决定的,此种伦理性指引国家治理朝着向善、求善和行善的价值目标前进。(8)向玉乔:《国家治理的伦理意蕴》,《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而“善”的涵义并非僵化固定的,在各个历史时期,人类都是基于各个视角来界定善的丰富内涵。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也就是在人类的依附时期,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体现为人身控制或依附关系,人和物之间的关系展现为和谐融洽的状态,“人身自由”被视为是善的,此时,国家公共权力的内在善性的基本核心,即是在于维护人们之间的平等的自由。在人依赖于物的时期,人身依附关系似乎被消解了,而人类同时受到物的支配,逐渐被物化。幸福和财富被认为是善的,而此种善是建构于对物质欲望的无限满足之上的,导致的问题是人与物、人与自己、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对抗,或是造成社会失序、生态失序。现代化是指让人们避免被物的奴役和依赖,恢复人类的主体性,使得人和物、人和自身、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趋于和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点是基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高以促进现代化,这就必须恢复国家建设秩序上的功能,不断维持其内在的善性,此过程也离不开强有力的伦理规约。伴随生态环境问题逐渐成为伦理和政治问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伦理规约也添加了生态伦理的崭新内涵,体现为遵循生态伦理价值理念和根据生态伦理规范的国家治理活动。所以,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现代生态伦理的构建在过程上是同步的,在内容上又是交叉的。
中国现代化的理论和目标的设定绝不仅仅局限于某一方面,而是始终具备渐进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从“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到“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技现代化”,再从“四个现代化”到“五个现代化”以及与“四位一体”“五位一体”的结合,应当认为现代化的进程从未停止,我国的现代化理论必将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发展。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理念,规划了新时代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总体方向和实施路径。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二是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各个时期的国家治理都需要依赖于某种结构性体系,而这些结构性体系功能的作用就体现在国家治理能力上。国家治理体系表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而国家治理能力则表现为运用国家制度来管理社会诸方面事务的能力。事实上,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即是指这些体系能够跟上中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并作为战略体系规划,这些体系应当可以为实现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持续性的、前瞻性的导向作用与保障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更是首次将“绿色化”纳入现代化的涵义之中,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的战略地位,大力倡导绿色生活、促进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改革创新,探索一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9)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版,第245 页。实现向 “绿水青山”的彻底转型。近年来,我国绿化面积逐步扩大,人工林面积跃居世界首位。(10)顾仲阳:《全球增绿 我国贡献最大》,《人民日报》2019年2月25日。与此同时,水体治理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七个河流流域、西北河流、浙闽河流、西南河流流域的水质得到显著改善,湖泊富营养化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长江、黄河、海岸等重要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项目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11)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人民日报》2021年3月13日。在“十四五”规划中,党中央再次强调绿色发展新理念,提出森林覆盖率和碳减排的战略目标,制定了继续完成保护蓝天、碧水、净土的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的新时代任务。
所以,衡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有两个基本标识:一是“市场化”,也就是要有健全的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生态化”或“绿色化”,也就是在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目标的同时,还可以达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换句话说,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为构建生态理性或构建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的过程。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并非先验的,而是人类在探究人和自然的伦理关系、进行生态治理实践的过程中逐步确立起来的。作为一种实践活动,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过程遵循与验证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过程也为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精神与基本原则的孕育提供平台。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和生态伦理的构建过程并非两个完全孤立的过程,而是相互促进、彼此关联、一前一后的同构过程。
二、生态实践: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态伦理体现
每一种理论学说都是对某种政治制度和社会经济的深刻反映。生态伦理学是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结合,它不但是促进个人自我教育、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的一种特殊的精神力量,而且是一种主要的社会控制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态伦理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人和自然关系的生态伦理探索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策略。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摆脱贫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始终重视人和自然的伦理关系,尤其关注人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生态伦理的构建,把生态伦理融入各项工作环节,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进程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逐渐加深对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认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发展和创新。这些经验成果对于实现“美丽中国”、促进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态伦理奠基: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
在1956年《论十大关系》的报告里,毛泽东同志阐明了协调社会主义建设进程各方面关系的基本准则,其中虽然没有明确阐明处理人和自然伦理关系的基本准则,但却为处理人和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冲突提供了方法论指导,这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生态伦理思想的开端。新中国成立初期直至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发展生产力和经济的任务非常繁重,生态环境问题在当时并没有成为人民急迫的需求。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人的本质的实现主要表现为基本的物质需要,此时中国共产党对于协调人和自然的伦理关系主要表现在绿化上。
因此,该阶段没有形成鲜明的生态伦理思想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其时所注重的是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也往往和旱灾、涝灾、乱砍滥伐等这些生产生活的实践活动直接关联,所以生态环境的保护就普遍表现为对旱涝灾害的治理,强调鼓足干劲人定胜天等理念。但这些理念并未反映出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的实质,恰恰呈现出进化论伦理的内涵,而这也正说明了中国的生态伦理思想从近代向现代的过渡。这个时期,人在处理和自然二者的关系中发挥着主导的作用。毛泽东同志在描绘新中国建设蓝图时提出,即将面临的新中国经济建设需要依靠大规模的建设群体,在由于长期战争造成的严重的物质资源短缺的基础上描绘一幅美丽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图景。可以说,这个理念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初步呈现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萌芽。毛泽东同志对于如何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的关注是多方面的,总体而言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在如何协调人和自然二者伦理关系的层面上,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人和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思想;二是就如何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强调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不仅将人视为人类文明的主体创造者,还将人视为自然环境的协调保护者;三是关于人类对自然的态度,他坚决反对人对自然环境的掠夺,注重对大江大河的治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于如何协调人和自然关系的理解基本局限于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和资源控制等方面。
虽然社会主义也产生过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但问题的根源和资本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资本主义环境问题的根源主要是生产关系的问题,而社会主义环境问题的根源则是发展模式的问题。社会主义的环境问题能够凭借转变其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得到逐步改善以至于彻底根除,而资本主义的环境问题则无法在其自身的制度框架内得到根本消解。即便凭借高新科技手段,其内在固有的资本逻辑也决定了资本主义是永远无法解决人和自然之间矛盾冲突的。同时,不同的发展理念形成不同的生态伦理观点。传统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表现为一种非全面的发展。其发展理念仅仅把经济增长视作衡量一切的标准,把发展视为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而将生态环境视为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用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一时增长必然导致人和自然的矛盾冲突。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和改造人和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正确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关系,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协调。
(二)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态伦理探索:科学和法制的重要保障
伴随着改革开放,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缺乏相应的经验,即仍旧是传统的发展理念占据上风。它的发展模式并不能够充分地反映出人的本质特性,这也导致了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冲突。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不断地取得新的成果,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所反映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冲突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逐步得到解决,最终达成目的和手段的一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就我国生态治理现代化而言,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科技的发展,尤其注重科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所发挥的强大作用。邓小平同志指出:“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1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页。邓小平同志坚持走科教兴农之路,强调我国农业发展的路径需要依赖科技手段,以生物技术为核心的当代农业技术的发展模式,必能极大地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再次解放和发展,这就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了科技内涵,使我国的科技事业朝着生态化的方向前进。与此同时,关注环境保护工作,不仅在理论上融入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还在政策上注重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治理。邓小平同志强调:“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1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中国于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中国环保工作逐步迈向法制化的轨道。随后我国陆续颁布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各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大量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可以看出,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但重视生态伦理的建设,而且注重环境保护的法治建设,在不断的艰苦探索中,把党的生态伦理思想从科学、法制和制度上进行了丰富的发展。
(三)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态伦理发展: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
人和自然关系的协调与和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的主题,也是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基本立足点。面对全球化日益加速的国际新形势,面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断加大的国内新情况,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注重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思想。
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综合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努力探求我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人类唯有建立对自然界的正确认识,确立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观念,才能做到真正顺应自然,保护环境。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上升至执政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强调协调好人和自然的关系,“经济发展,必须与人口、资源、环境统筹考虑”,(14)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32、534页。并且将“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视为“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15)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32、534页。这些思想观点遵循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伦理理念,确保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态伦理深化:“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
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充分汲取中国共产党各个时期有关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思想的基础上,适时提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表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认识达到一个崭新的高度。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从本质上摒弃了与自然为敌、与自然作斗争的传统自然观。科学发展观对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的创新和发展表现在其发展模式的转变上。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这里的“人”指的不但是具体的、历史的、现实的生命个体,而且是类存在意义上的人以及群体意义上的人民群众,坚持发展的目的是提高所有人的幸福,满足全体人民群众的需要,充分展现了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科学内涵。
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协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的精髓实质,而统筹兼顾的方法则真正达成了生态伦理的利益和谐。胡锦涛同志提出“五个统筹”,强调“使人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1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4日。为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态伦理创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我们需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牢固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要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崭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1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50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而且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高度总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18)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9页。自然界是一个开放系统的整体,自然环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我们不能在某些地区因为自然环境的破坏而去寻求其他地区的发展,我们不应通过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谋取当代人的发展权利,剥夺下一代人的平等权利。“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思想正是基于大局观、长远观和系统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命高度来看待人和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以此保护自然、维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物质实践活动也发生了崭新的变化,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生活质量的需要。可以看出,伴随社会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的关注不再局限于食品、服装和交通的基本满足感,而是开始逐步地对生活质量以及优美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需要。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党和政府立足人和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高度,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长期争议,把人们对于生命的延续和生活质量的需要内化于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通过价值引导不断地改变人们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党的十八大以前,我国经历了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发展历程,此阶段尤其注重经济社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深刻地认识到自然界的重要性,把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国家公园体制的建立时表示,“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将“草”这个中国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也纳入其中,使得“生命共同体”的涵义更加完整。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以及整个过程之中,并且需要把自然界同时视为如人类一般有血有肉的生命存在,人类必须对自然界心存敬畏、心怀感激,通过不断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人和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健康发展。新时代孕育新思想、培育新道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伦理的重要论述,深刻反映出新时代道德要求的生态伦理世界观,提倡一种与新时代道德要求相适应的生态美德,是人民群众在新的历史时期转变世界观、培育生态美德的道德哲学。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尊重自然”“保护生态”与“责权共担”的新时代生态伦理理念,将自然界作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充分反映出人类对自然界本应具有的道德情感,主张人民群众将此种道德情感内化为其生态道德的动机,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美德,履行人类对自然界的道德责任,向人们展现了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充满生态伦理情感的生命世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中国化的发展进程,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美丽中国”的新目标提供了基本的理论遵循。
基于指导国家治理的理念和策略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而言,自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国家治理的理念与策略的核心主要是围绕着物质文明建设,而对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的构建以及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不够,甚至有时为了换取经济的一时增长而盲目牺牲生态环境。随着科学发展观、绿色发展理念等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的提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开始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正是一种具备显著伦理特点的生态治理实践。其主要体现为:一是绿色发展理念已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构成“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主要内容;二是生态治理已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评价标准。这些生态治理理念与实践都明确地指向一个共同的价值目标,即是生态伦理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绿色发展、生态治理的理念与策略所要实现的价值目标即是“美丽”与“和谐”。毫无疑问,这些生态治理价值目标的设定,才能彰显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合伦理性的特点。
三、生态理性: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生态伦理指引
理性是人类行动的基本遵循,国家理性是国家治理活动的根本法则。总体而言,国家理性是治理的主体可以辨别善的治理与恶的治理,以及实现善的治理的基本途径。国家治理要求国家理性的引导,国家治理过程的本身就是构建国家理性的过程。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就体现为构建一种新的国家理性。(19)左高山、孙娜:《论国家治理中的国家理性及其问题》,《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年第6期。伴随生态伦理理念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指导思想,一种全新的国家理性,即生态理性被逐渐构建起来。根据这一生态理性,善的国家治理不但在于社会正义的全面实现,而且在于生态正义的全面实现。换句话说,良好的国家治理必须按照生态伦理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准则进行。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伦理,不仅反映生态道德建设中的先进性要求,也反映社会道德的广泛性特点;不仅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正确方向,而且还考虑了各个社会阶层共同的道德诉求。
(一)理论旨归:提出适应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道德哲学
生态伦理学是人类对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危机深刻反思的结果,在理论层面上体现为功利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向亲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的转向。此外,在这一反思的过程中,生态正义、代际正义、自然价值和动物权利等新价值观逐渐为更多的人所接受。这些变化表明生态理性的生成,在我国经济理性向生态理性的转变也很明显。生态理性的生成,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中的表现之一,即是生态治理已构成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运行模式和主要内容。基于生态伦理中所面临的实然与应然之间的矛盾,中国特色的生态伦理不仅应当作为一种工具论形态的生态伦理而存在,并立足于民族国家的利益,具备解决和捍卫当前民族国家的发展权利和环境权利的功能;而且还应当作为一种目的论形态的生态伦理而存在,立足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具备守护全球生态环境、提升全球生态质量的特点。由此,决定了中国特色的生态伦理应当具备工具论和目的论辩证统一的功能。当前强调的可持续发展,不再是破坏生态环境的不可持续的发展,而是在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基础上的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这便决定了中国特色的生态伦理应建立在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的基础之上,具有推动各民族国家实现自身发展的工具论功能,同时体现出如何看待发展、如何促进发展与发展的价值归宿三个问题。而当代生态思潮在这三个问题上曾经有过分歧和争论。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二者的关系问题上、在关于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的问题上,“深绿”生态思潮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绝对地割裂开来;“浅绿”生态思潮认为,生态问题需要通过发展的途径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然而“浅绿”生态思潮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只不过是服务于资本追逐利润的发展,而不再是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发展,因此并非真正的发展。
至于如何实现发展的价值归宿和发展的目的,这始终是社会主义生态伦理建设需要回应的问题。实际上,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已经对上述问题作出了科学的解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离了经济发展来谈论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就如同缘木求鱼的幻想,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意义重大,这不但表现在经济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同时表现在此处所谈及的“发展”不再是单纯的数量型发展,而是一种高质量的绿色发展。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模式,使得自然生态资源能够转化为现实的物质生产力,并且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发展理念的人本要求是以人民群众是否满足、是否有成就感作为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标准,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反映出人类对自然界应当具备的一种道德情感,主张人民群众应当将此种道德情感内化为自身生态道德培养的动力,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德性,履行人类对自然界应负有的道德义务,因而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与“深绿”和“浅绿”生态思潮在发展的目的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归宿问题上的根本差异。
(二)实践旨归:提出适应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伦理
新时代面临新的问题,并期待新的解决方案。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回答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价值选择问题,例如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冲突、物种歧视与生命平等的冲突等,为合理规范人和人之间的生态利益冲突,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伦理基础。习近平总书记主张,生命个体的固有价值取决于自然界的固有价值,强调把自然界的固有价值作为全部价值的来源,把自然界的固有价值当作人类价值选择的最终点,从而为人类的价值抉择规定了基本标准,消除了人类内心的迷惑。此外,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促进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建设,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挥根本的实效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一种强制性地调整人和自然之间以及人和人之间的生态利益关系的规范系统,是生态文明思想通往生态文明实践的纽带和环节。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建立奠定了一种“尊重自然”的价值基础,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挥其实效性确立了“生态正义”的价值立场,从而极大地提高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有效性与适用性。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即是要引导国家治理朝着合乎生态伦理的方向。
四、结 语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治理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彰显人类价值观念的变迁和人类文明的根本转型。党和政府的伟大战略布局的调整充分体现出新时代是生态文明的时代,21世纪将是人类由生态危机迈向生态文明的新世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是一个逐步完善的伟大历史进程,在此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并在此思想的指导下,通过协调人类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关系问题不断地解决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且以中国选择和中国行动证明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伟大意义。当人类迈入21世纪以后,生态资源压力日益加剧,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发达国家发展止步不前,并且随之迅速崛起的发展中国家也同样面临着重要的选择:是跟随发达国家的传统工业文明模式,还是有所突破,选择一条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国正处于一个重要抉择的十字路口,而给出的果断回应是开启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不但是中国共产党生态伦理思想的智慧结晶,也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方案,体现了党和政府力图实现生态平衡以及达到生态正义的时代责任和自觉担当。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找寻一条文明发展的新道路,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生态治理发展新模式,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