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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的历史生成
——“体育基本原理”基于教材文本的学科反思

2022-11-24王广虎冉学东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历史教材生命

王广虎,冉学东

体育作为人类社会一项相对独立的活动,不是既有的事实,而是历史的产物。因而对体育的认识“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1]无论体育“原理”的揭示,还是体育“理论”的建构,都应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在充分认识体育历史生成的历史条件和历史意义的基础上,明确体育的活动对象、活动本质、活动特征,从而使体育的认识达成历史和逻辑一致性。但我国“体育基本原理”教材所呈现的对体育及体育学的认知,大多缺乏历史哲学的认识高度,使内容的学理论述流于表浅,更缺乏历史思维的认识深度,使内容的内在联系止于表象。因此,为适应当下“新文科建设”的发展要求,应对“体育基本原理”进行一次深刻的学科反思,这不仅是其作为体育学下的三级学科自身建设的需要;更是其作为体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理论构建的需要。

1 教材文本——“体育基本原理”的学理审视

我国高等院校体育专业的创办始于近代的1903年[2]。在百余年发展进程中,“体育基本原理”经历了由最初单纯的课程向学科化的转化。由于“体育基本原理”的课程性质和学科属性的不同,不同历史时期的教材呈现,不仅名称称谓差异较大,而且内容体例也大相径庭,具有以下阶段特征:

1.1 在学校教育理念下以“原理”为文本标识的教材编写

近代西学东渐,中国经历了“废科举、办新学”的教育大变革,艰难地步入了教育现代化转轨征程。为适应逐步兴起的高等体育教育专业的发展需要,20世纪20-30年代陆续出版发行了宋君复、方万邦、吴蕴瑞和袁敦礼各自编著的《体育原理》等。这些以“原理”为标识的文本,不仅解决了“体育原理”课程设置的教学之需,也可视为中国“体育学”学科发展开理论之先河,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值得反思的是,无论是作为“教材或是视为“专著”,这些文本都冠以“原理”,而“原理”系对“本原”探索和“学理”阐释,以此为尺度来衡量,上述“文本”不免显得内容粗疏、认识片面、见解表浅且逻辑混乱。这一“标识”与“文本”不相称的现象缘于历史和时代局限。19世纪末“体操”与“体育”先后经由日本留学生引入我国,作为对西方体育的指称,但“体操”因与先期传入与并大力推行的“兵操”具有较大的相通性,因而较之“体育”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如晚清政府于1904年颁行的《奏定学堂章程》,明文规定“各学堂一体练习兵式体操”[2];故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实施中,大都通用“体操科”作为课程名称[2]。伴随着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在我国的影响逐步扩大,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行了所谓《新学制》,并在次年推出的《新学制课程标准》中,宣布废止具有“兵式”特征的“体操科”,取而代之的是具有“教育”取向的“体育科”。[2]这一称谓上的变更,其意义不仅在于“体育科”对“体操科”的取代,也标志着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对西方体育的认识取得了统一的概念表达。“体育”概念,不仅被官方高度认可、并运用于政策文本中,具有了法定地位和权威性,而且被学界广泛接受、并运用于学术文本中,具有了学科地位和规范性,进而被民众逐渐熟悉、并运用于日常生活中,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平民性。

对这一阶段以“原理”为文本标识的教材编写,当然不应该有太多的苛求,而应强调在这样一个从淡化和远离“兵式”理念、并转向亲近和融入“教育”理念的观念更新期,“体育原理”教材的出版发行堪称与时俱进,为“体育”的理论探索提供了文本范例,因而具有不容置疑的启蒙意义;也不应该有太多的责难,而应强调在这样一个废止具有清王朝烙印的“体操科”、并由具有“新学制”思想的“体育科”取代的课程改革期,“体育原理”教材的运用推广可谓与时俱新,为“体育科”的教学实践提供了文本依据,因而具有不容置喙的现实意义。

1.2 在体育事业理念下以“理论”为文本标识的教材编写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迅速改变“东亚病夫”的民族印象,为迅速显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优越性,党和国家明确提出“体育是关系六亿人口健康的大事”,制定了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大政方针。在有力地推动“体育”实践蓬勃兴起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体育”认识的理论化和体系化建设,并在1961年出版发行了我国第一本体育学院本科通用教材——《体育理论》。

这一在体育事业理念下以“理论”为文本标识的教材编写,有以下特点:其一是有可依傍的文本参照。苏联与新中国同为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其体育事业的发展对我国有借鉴效用,而且其对体育的理论认识也对我国有参照效用。1955年,苏联的体育理论权威依·格凯里舍夫教授受邀来中国讲学,其讲稿译文以《苏联体育教育理论》为名于翌年出版发行,为之后我国《体育理论》的编写提供了文本范例。其二是有可依托的文本积累。1956-1960年,我国的6大体育学院以及一些师范院校的体育系,在学习苏联“体育理论”的基础上,联系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国情民意,结合我国体育教育开展的教学实际,各有择重地独立编印了用于课程教学的“体育理论大纲”或“体育理论讲义”,为摆脱“照搬”提供了不同体例的文本探索。其三是有可依循的“文本权威”。《体育理论》通用教材由教育部组织、钟师统牵头、遴选体育界优秀学者集体编写而成,其不仅因“通用”而具有服务体育教学的“理论”普适性,成为当时体育院系的规范教材,从而对新中国体育科学的体系化理论建设具有开启的学术意义;也因“统编”而具有指导体育实践的“理论”权威性,成为当时从事体育事业的工作者提高理论素养的必读书籍,从而对促进新中国体育事业由传统的经验示范向科学的理论示导转轨具有奠基的学术地位。

但时过境迁,用“理论”的标准重新审视《体育理论》,不难发现其“理论体系”的构建存在着“先天不足”的“理论缺失”:一门理论教材的形成,要有自己独创性的理论作为立足根基,然而《体育理论》却没有独创性的理论作支撑;一门理论教材的体系,要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作为建构依据,然而《体育理论》却因内容庞杂难以保持首尾思想的一贯性,因结构松散难以保证前后论述的一致性;一门理论教材的价值,应有“理论的超前性”作为存在的理由,然而《体育理论》仅停留在对一些体育现象的简单归纳而缺乏理论分析,仅止步于对一些体育经验的简单概括而缺乏理论提升,故面对我国体育事业突飞猛进的发展,陷入了滞后实践的理论尴尬[3]。

1.3 在学科分化理念下以“概论”为文本标识的教材编写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加速了我国体育科学的学科分化和学科建设,在较短时间内涌现出了一大批新的学科名称或新的课程名称。在这一大潮中,《体育理论》“大包大揽”的内容体系,首当其冲地被分解为“体育概论”“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等,致使“体育基本原理”走向了以“概论”为文本标识的新阶段。但面对这一变革,《体育概论》如何跳出《体育理论》的窠臼,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

从“机遇”上讲,学科分化直接导致“体育概论”对“体育理论”学科地位的替代;课程改革直接要求《体育概论》需围绕体育本体认识进行教材编写。1989年由全国体育学院教材委员会组织编写的《体育概论》,作为“体育学院通用教材”以解决本科“体育概论”课程的应急之需。1994年作为“高等学校教材”出版发行了鲍冠文教授主编的《体育概论》,以适应师范类和综合类大学体育院系的教学之需。这两本《体育概论》教材,均去掉了学校体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等内容,使得问题认识相对集中、结构搭建相对紧凑,较之《体育理论》,有焕然一新的面貌;而且出现了“体育学院教材”与“高等学校教材”的分野,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体育学的理论探索突破了“统一思想”的禁区、学术探讨打破了“统一认识”的禁锢。

从“挑战”上讲,学科分化迫使“体育概论”立足学科定位回归对“体育”进行本体认识;课程改革促使《体育概论》立足课程规范回归对“体育”进行本体论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体育事业发展,主要依托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群众体育三大基石,据此,《体育理论》教材也相应形成三大板块作为基本的内容架构,其中的学校体育主要以教育学的理论为支撑,竞技体育的内容以运动训练的实践为支持,群众体育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为支柱,三大板块的内容体系虽有联系却也相对独立。故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体育学学科分化和高等教育课程改革的大潮中,《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群众体育学》自立门户,这样留给《体育概论》的几乎是一个毫无实体内容的空壳,不足以在此基础上以增补填充的方式进行体系搭建,而是必须重新确定自身的学科地位,重新确认自身的研究对象,重新开启体育的本体认识,进而重构具有“基本”理论要求、“原理”理论属性的内容体系。以此反观“体育学院通用教材”的《体育概论》和“高等学校教材”的《体育概论》,都远没有达到这一“基本原理”的编写标准。坦言之,以“概论”为文本标识的“体育基本原理”,面对学科分化和课程改革的挑战,缺乏一种积极应对的学术自觉和革故鼎新的学术勇气,表现出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消极被动,使其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的阶段特征。

1.4 在学科规范理念下以“基本”为文本取向的教材编写

1997年“体育学”升格为一级学科,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二级学科。“体育基本原理”作为“体育人文社会学”的三级学科,具有了相对独立的学科地位。这不仅标志着“体育基本原理”由课程门类进入了学科建设的发展规范,也明确了“体育基本原理”的教材建设须为“体育学”的学科建设提供更扎实的理论基础。事实上,在“体育基本原理”以“概论”为文本标识的过渡阶段,体育学界已不得不重新思考“何谓体育”和“体育为何”的基本问题,并引发了一次波及面广且涉及度深的、关于“真义体育”的“体育争议”。这次学术大讨论对应当重视体育“基本理论”或“基本原理”研究达成了共识,从而确立了在新学科体系下“体育基本原理”以“基本”为取向的教材编写。

以“基本”为文本取向的教材编写,不再强调以统一的名称作为文本标识,而是更注重教材内容对“基本”的追求,不仅力求对“体育”基本概念、基本观念和基本问题的“原生性”认识,也力求对“体育”基本假设、基本思想和基本规律的“理论性”表达。这一阶段比较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教材有:成都体育学院周西宽2004年主编的《体育基本理论教程》(2007 年修订时改为《体育基本理论》);华南师大杨文轩2004年主编的《体育原理》;熊晓正2008年主编的《体育概论》。这三个教材文本,虽然名称不同,结构各异,但都积极致力于新学科体系下教材建设的学科规范,不仅具有以“基本”为认识取向的“正本”自觉,也具有以“本原”为探究旨趣的“清源”自觉,在内容体系上有较大突破。

但也须认识到,此阶段“体育基本理论”的教材编写:虽有回归“基本”的学术意识,但对体育基本概念、基本假设、基本问题的认识,相对“本原性”的一般认识尚有较大差距;虽有回到“原点”的学术自觉,但对体育基本观念、基本见解、基本思想的表述,相对“根源性”的学理表述尚存较大落差;而缺乏哲学高度的思考和历史厚度的思索是导致这一现状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进入新文科建设的新时期,“体育基本原理”的学科规范和教材编写,应进一步坚守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立足体育的历史生成,深化对体育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认识。

2 自身自然——体育历史生成基于本体论的对象认识

“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4]“体育基本原理”作为对体育存在最终本性的把握,其本体论亦必须首先明确研究的对象以及由此形成的特殊的矛盾性;而要明确研究的对象,既不能臆想也不应教条,必须从现实的人的活动出发考察体育的历史生成。

2.1 从自身自然与身外自然的分离中认识体育的对象

考察体育的历史生成,一方面要认识到:“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1]另一方面要认识到:“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1]也就是说,体育的对象性认识首先应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入手。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劳动并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岁月而逐渐形成的。在这一进程中,一方面外部自然逐渐成为人的对象;另一方面人作为人逐渐形成并构成人的社会,如恩格斯指出:“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5]需注意的是:劳动确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从自然中逐渐分离出来的对象性关系,表现为人的自身存在与外部自然的一种对立关系,即通过人自身的活动使外部自然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具有支配外部自然乃至征服外部自然的活动特征。最初始的劳动直接是一种以身体活动为表征的人的活动,表现为“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蕴藏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6]在这种通过劳动形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进程中,“自然”出现了“身外的自然”与“自身的自然”分化:劳动的对象是身外自然,劳动的性质是对身外自然的一种能动的改造;自身自然以及由此产生的自然力,不是劳动的对象而是劳动赖以进行的手段或工具,虽然在劳动中人的自身自然也得到了改变,人的自然力也得到了提升,但这种改变是一种被动的、不自觉的改变,这种提升是一种基于生物“用进废退”法则的一种局部的、不充分的提升。因此,对自身自然的认识,不能直接地归结为人的肉体组织,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人的有机身体,而应视为劳动的产物,是一种伴随人的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历史生成。

自身自然与身外自然的分离,虽然为直接改造自身自然的人的活动的历史生成提供了对象性的前提条件,但要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使自身自然成为人自觉地、能动的活动对象,使改造自身自然的活动成为人类社会相对独立的人的活动,又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在“体育基本原理”的教材编写中,对“体育的产生与发展”的认识,应避免把劳动既作为“体育产生”历史回溯的起源,也作为“体育发展”历史回顾的动因。虽然,劳动作为人类活动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体育作这种历史回溯在逻辑上不存在错乱;劳动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体育作这种历史回顾在观念上不存在混乱。但必须指出的是:从人类活动发展的历时性看,以“第一个历史活动”的劳动为起点,人的活动在形式上不断扩展,在内容上不断丰富,使劳动与人的其他活动无一例外地存在着历史生成关系;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共时性看,以“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的劳动为基点,不仅形成了人类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上层建筑,使劳动与人的其他活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历史现实关系。如果在理论探讨中,把“体育产生”简单地归结为劳动、把“体育发展”简单地归因于劳动,那么“体育”以外的诸多其他活动、“体育学”以外的诸多其他学科,都可以作类似的历史回溯和历史回顾,其结果势必导致学科历史认识的教条和理论认识的苍白。强调自身自然的对象性认识,对体育的本体论跳出这一思维定式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因为:自身自然何以成为体育的对象,不仅取决于自身自然的受动性质,也取决于与之相适应的人的活动的能动性质,更取决于在这种受动性质与能动性质的关系中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活动方式;自身自然何时成为体育的对象,不仅需要以物质生活为基础的历史前提,也需要以社会需求为基础的历史条件,更需要适应时代发展的历史机遇;而对这些问题的历史哲学考察,有助于对体育历史生成的认识由一种表象的具体达到由许多规定构成的理性的具体。

2.2 从人的类存在与类活动的属性中认识体育的本质

体育是以自身自然为对象而相对独立的人的活动,故对其活动性质的认识,一方面应明确:“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他自身的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做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种事物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因为人把自身当做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1]另一方面应强调:“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也就是说,对体育的性质认识应立足人的生命活动,揭示其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类特性。

体育的本质可归结为对自身自然的改造。所谓“改造”有以下内涵:其一是强调活动的能动性,使其与动物的本能活动相区分。体育活动的外在形式表现为身体活动、内在机理依存于能量代谢,然而动物的活动是一种更纯粹的身体活动、更完全的能量代谢。但“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1]可见只有依据活动的性质,如能动的或被动的、自觉地或本能的,才能把体育活动与动物的活动直接区别开来。其二是强调活动的全程性,使其与人的其他具有明显身体行为的活动相区分。人的活动随着劳动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而逐渐地扩充和丰富。在人诸多的活动中,不止是体育具有以身体活动为表征的活动特性,特别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有很多人的活动都具有身体活动的外在表象。认识体育的本质,须把体育与这些活动区别开来,充分认识体育是把人的生命活动本身作为自己的活动对象,进而形成了高度的生命自觉和强烈的生命意识,并在体育的实践中提升生命的质量和彰显生命的意义。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个体的生命活动是一个从生到死的过程,体育的改造不是一时兴起或冲动的短暂行为,而是贯穿生命全过程的持续不断的自觉活动,进而形成一种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勇于进取的生活方式。其三是强调活动的系统性,使其与虽服务不同目的但却具有对自身自然进行强制性干预的活动相区分。如:在以体力劳动为主体的生产活动中,为提升生产力而对人技能进行的强化培训;在以冷兵器为主打的军事活动中,为提升战斗力而对人体能进行的强化训练。要把体育与这些活动区别开来,不能简单地用活动目的不同而一言蔽之,还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自然是人的一个有机的生命系统,对自身自然的改造:不是局部的,而是人的形态结构与生理机能的高度统一,人的以身体为基础的个体与以心理为基础的个性的高度统一;不是片面的,而是人的生命、生存、生活重叠的集中体现,是人的全面发展理念下在具体的体育实践中的集中体现。其四强调活动的实践性,使其不仅与意识形态的观念活动相区分,也与精英的、具有项目特征的运动竞技相区分。在体育的历史生成中,逐渐形成的对自身自然的改造,是一种在人的类存在前提下、不具有排他性的类实践活动。一方面应从人的类存在的整体出发,认识体育何以成为人类相对独立的社会活动的实践意义;另一方面应从现实的、活动的个体入手,认识体育何以能实现对自身自然进行改造的实践价值。在这一进程中:伴随着体育实践的历史生成不可避免会产生出相应的体育观念,但须明确,应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体育观念出发来解释体育实践,而是从体育实践出发来解释体育观念的各种形态;伴随着体育实践的历史扩展不可避免会呈现出不同的体育形态,如精英的、具有项目特征的运动竞技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体育形态,被冠之为“竞技体育”,但同样须清楚,应始终站在一般认识的基础上,从一般性的体育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特殊的体育形态,而不是从体育实践的特殊形态出发来解释一般性的体育实践,甚至用体育实践的特殊形态来遮蔽或替代一般性的体育实践。

“体育基本原理”的教材编写,应避免从外部赋予体育的实践属性或理论价值,否则容易在“原理”的阐释中,带有较重的“文件”精神领会的解读痕迹,在“基本”的认识中,含有较多的“政策”贯彻实施的执行要求。“体育基本原理”作为“体育学”一般性的理论基础,不能仅停留或满足于这种“外生性”的理论认识和理论阐释,而应立足于“基本”和“原理”进行“内生性”的认识深化和理论建构。因此,基于体育的本质认识,从概念的内在性出发揭示体育的属性,具有以下理论价值:改造的能动性表明体育的自觉性,即体育具有不是自在的而是自为的,不是自发的而是自觉的活动属性;改造的全程性表明体育的终身性,即体育具有不是果决性的而是过程性的、不是阶段性的而是一生性的活动属性;改造的系统性表明体育的全面性,即体育具有不是片面的而是兼顾的、不是局部的而是整体的活动属性;改造的实践性表明体育的全民性,即体育具有不是阶层的而是人类的、不只是国家的而是世界的活动属性。

2.3 从体育与劳动存在的互补关系中认识体育的意义

自然的存在因人的活动分为身外自然和自身自然。劳动是对身外自然进行改造的人的活动;体育是对自身自然进行改造的人的活动。身外自然加自身自然才是完整的自然,故在人类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中,体育与劳动存在着一种对象性的互补关系。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存在以下认识和实践误区: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对身外自然的认识上,忽视了对自身自然的认识;把活动的重心放在对身外自然的改造上,忽视了对自身自然的改造;把劳动地位的认识设置在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的基点上,忽视了对体育地位的认识也应采取同样的立场;把劳动意义的阐释放置在人类文明起源与进步的进程中,忽视了对体育意义的阐释也应用同样的方式。对此,首先应充分认识人的自然属性,即:“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7]其次应高度重视自身自然与身外自然关系的互补性,从而参照劳动地位和意义的认识,重新确立体育地位认识的立场,重新选择体育意义阐释的方式;进而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由狭隘的人与身外自然的认识,拓展为人与身外自然和自身自然的认识,重新思考如何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再次应在明确自身自然与身外自然互补的前提下,区分两者不同的自然属性,从而更多地在体育的历史生成中,揭示其生命生产和生命表现的生命意义,更好地在体育能动性与受动性的历史统一中,揭示其敬畏生命和热爱生命的生命价值。

人类的存在因人的活动分为有机的身体和无机的身体。因为“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是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7]体育对自身自然的改造,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对人有机单体的改造;劳动对身外自然的造改,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对人无机身体的改造。有机的身体加无机的身体才构成人类完整的身体,故在人类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中,体育与劳动存在着一种“人本性”的互补关系。然而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人们把身外自然仅作为人类外在的活动对象,因而在劳动中:致力于对身外自然的征服,却缺乏把其作为自身无机的身体的认识自觉;热衷于身外自然的利用,却缺乏保护自身无机的身体的行为自律。故不仅造成了人与身外自然的严重对立,也遭致身外自然对人无度索取的报复;更有甚者,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在私有制的前提下,出现了劳动的异化,而异化劳动不仅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他的类生活,他的无机的身体,也把人的自我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正是对异化劳动的批判,对私有制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的社会主义,同时也历史地赋予了劳动“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的意义;劳动“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的意义。[7]同样,对体育意义的认识,应对体育历史生成的生产关系予以反思,应对体育历史生成中的异化现象予以批判,从而为其意义的认识提供具有一般性的历史现实基础;同理,对体育意义的阐释,应从“人的全面发展”出发理解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应从“人的解放”出发理解向合乎人性的人的真正复归,从而为其意义的阐释提供具有思想性的科学理论基础。

“体育基本原理”的教材编写,不仅应避免从体育的功能出发揭示体育的意义,如增强体质以提高劳动生产力、增进健康以提高工作出勤率、强化体能以提高国防战斗力、扩大影响以提高国家软实力等;还应避免从体育与其他活动的关系出发揭示体育的意义,如体育与政治的关系、体育与经济的关系、体育与社会的关系、体育与教育的关系等。这种从功能出发的意义揭示,带有较强的功利性目的,不仅局限了意义的认识,也难以达到“基本”的理论认识要求;这种从关系出发的意义揭示,具有较重的隶属性倾向,不仅弱化了意义的认识,也难以达到“原理”的理论诉求。

3 工业革命——体育历史生成基于认识论的动因辨析

体育形成相对独立的存在形态,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观念形态,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是“体育基本原理”认识论的认识基点。但作为一种历史的产物,还必须明确其形成的历史条件、历史动因、历史表征,才能更好地认识其现实的、具体的形成过程,才能更深刻地把握和理解体育的历史生成。

3.1 体育具有独立存在形态的历史动因

在“体育基本原理”及其他体育人文社会学科的教材编写中,程度不一地存在一个误区,即没有把“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存在”与“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相对独立的活动存在”区别开来,在内容表述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混淆了两者的关系,甚至直接地用前者涵盖后者,由此不仅造成了对体育认识的思想混乱和理论偏差,也妨碍了从人类社会总体出发,认识体育何时“相对独立”的历史节点、何以“相对独立”的历史动因。

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存在,指在人的活动中具有明显走、跑、跳、投、掷、攀、爬等身体活动特征的行为表象。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相对独立的活动存在,指在人的活动中:一方面具有与劳动、军事、宗教、教育等并列的独立地位;另一方面具有自己的活动对象、活动目的、活动方式,并构成相对完备的活动形态。体育作为一种现象存在,历史悠久;特别在人类历史早期,这种现象的存在越普遍,身体活动的特征越突出,在活动中的地位越重要。如在人类的蒙昧时代,人类的活动主要是对现成的天然产物的获取,活动方式几乎完全建立在人体的基本活动机能上,表现为一种以身体行为贯穿的、形式完整的体育现象存在。体育作为一种活动存在,历史短暂:就人类社会而言,不可能出现在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只能出现在文明时代;就文明时代而言,不可能出现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只能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因此,体育的活动存在,既不是由体育的现象存在自然、平稳地转化而来,而是人为的、具有特定时代动因的历史生成;也不是由体育的现象存在自发、渐进的衍生而来,而是自觉的、具有确切时代节点的历史生成。在思想上应明晰和重视体育的现象存在与体育的活动存在的区分,否则会不自觉地陷入认识误区。如:因蒙昧时代弓箭的发明,而把现代奥运会射箭项目的设置追溯到蒙昧时代;因野蛮时代铁剑的运用,而把现代奥运会击剑项目的设置追溯到野蛮时代。弓箭对于蒙昧时代,铁剑对于野蛮时代,无疑既是重要的生产工具,也是决定性的战斗武器,但却断然不能认定为是专项的体育用具。

体育的现象存在与体育的活动存在的关系,如同“劳动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关系:劳动阶级一向就有,并且通常都是贫穷的;但作为无产者的无产阶级并不是一向就有的,是由于工业革命而产生的。[1]体育作为一种以身体活动为表象的现象存在,也是一向就有的;但体育作为一种以自身自然为对象的活动存在,并不是一向就有的,也是由于工业革命而生成的。“正是由于这种工业革命,人的劳动生产力才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以致在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创造了这样的可能性:在所有的人实行明智分工的条件下,不仅生产的东西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丰裕的消费和造成充足的储备,而且使每个人都有充分的闲暇时间去获得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科学、艺术、社交方式等——中一切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并且不仅是去获得而且还要把这一切从统治阶级的独占品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并加以进一步发展。”[5]可以说,工业革命为体育的历史生成,提供了历史动因,确定了历史节点。但对工业革命提供的历史动因的理解,不能仅停留在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和物质生活资料的极大丰富的层面,还必须充分认识到工业革命在产生资产阶级的同时也产生了无产阶级,在无产阶级代表人类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对资产阶级进行的斗争中,为体育的历史生成提供了社会需要。具体地说:无产阶级为生存需要而进行的斗争,为人们争取到较多的闲暇时间,如英国无产阶级在19世纪30年代为争取十小时工作日的斗争,1866年国际工人协会在日内瓦代表大会上要求确立八小时工作日,并以此作为全世界工人阶级共同行动的纲领等;无产阶级为享受需要而进行的斗争,为人们争取到较多的人之为人的权利,使谋求“政治解放”的工人运动扩展为谋求“人的解放”共产主义运动;无产阶级为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斗争,为人们争取到较多的自由发展的机遇和较好的充分发展的条件,促使人们逐渐摆脱“物的依赖关系”走向人的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正是由于工业革命带来的这种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发展需要的提升,推动了集生存、享受、发展为一体的近现代体育的历史形成。

3.2 体育具有独立存在形态的历史条件

资本主义的工业革命,一方面因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和物质生活资料的极大丰富,为近现代体育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因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产生的无产阶级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进行的斗争,为近现代体育的形成提供了社会基础。此外,还应认识到资本主义为近现代体育的形成提供了以下历史条件:

一是世界市场的经济基础。体育的活动存在要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具有相对独立的活动形态,必须是具有世界属性的活动存在。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市场开拓,把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变为世界性的,各个国家越来越普遍的相互交往和越来越紧密的相互依赖,打破了地方的自给自足生存状态,摧毁了民族的闭关自守心理防线,为近现代体育作为一种积极的世界交往方式创造了条件。二是世界历史的认识基础。世界市场的形成,标志着人类社会的历史进入了世界历史的新阶段,由此各个人的存在与世界历史直接相联系,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人的各类活动的实践也与世界历史直接相关联,成为世界历史性的实践。正如“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只有在“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行动中才能体现其历史价值;体育的活动存在也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只有在世界性的普遍交往中才能体现其历史价值。三是人文主义的思想基础。14世纪至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唤起了人的觉醒,促使以神为中心的历史转化为以人为中心的历史。16世纪的宗教改革,解除了天主教对思想自由的束缚,打破了神学对科学发展的禁锢,确立了“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人文理念。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是一次更深入的崇尚理性、批判愚昧的思想解放运动,使自由、民主、平等成为不可逆转的思潮。这三大世界历史性的运动,为近现代体育作为一种人的生命活动的表现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展示,奠定了思想基础。四是民族国家的组织基础。民族国家是近代以来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独立运动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国家形态。一经出现就强势而迅速地在世界范围普及开来,是当今支撑世界格局的基本单元和承担国际事务的基本主体,是当今国际社会唯一承认的主权组织,为近现代体育的非政府组织运作提供了可依托的政府组织。五是活动分化的行为基础。工业革命促使人的活动发生了急剧的分化,并且在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上出现了极大的更新,为近现代体育运动形式的选取、训练手段的选择和锻炼方式的选用,提供了行为基础。如:劳动由体力劳动转化为机器大工业生产,原初的劳动形式为体育运动形式的形成提供了参照;军事由冷兵器时代进入到热兵器时代,最初的体能强化为体育训练手段的形成提供了借鉴;宗教因科学祛除了愚昧进入日常生活,古朴的敬神祭祀为体育竞技交往的仪式化提供了启示等。

“体育基本原理”的教材编写:既要避免从地域性出发,认识体育产生的历史背景;又要避应免从单一的民族出发,揭示体育产生的历史条件;更要避免从运动项目出发,论述体育产生的历史脉络。体育的形成:不能笼统地归结为历史的产物,还必须确认形成的历史阶段和历史条件;不能简单地视为因分工而出现的一种行业分化,而应清醒地认识到是在工业革命推动的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人的现代化发展形态。因此,不仅要在人的全面发展理念下理解体育的“全面性”,还要在世界历史意义下理解体育的“全民性”,使“体育基本原理”因“普适性”而更具有“基本”的一般性,因“人的回归”而更具有“原理”的根源性。

3.3 体育具有独立存在形态的历史表征

奥林匹克运动的兴起是体育相对独立的一个重要历史标识。1894年,《奥林匹克宣言》的发布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的宣布,是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相对独立的一项活动的标识性历史事件,由此拉开了体育全球化发展的序幕。相对以世界贸易为基础的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体育的全球化发展,不仅速度快捷,更为重要的是进程平和,少有暴力与血腥相伴;不仅涉及面广,更为重要的是影响深入,少有阴谋和欺诈相随。在这一因达成共识而采取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历史行动中,顾拜旦等人的历史作用和功绩是毋庸置疑的,但与其说是顾拜旦等人倡导的奥运理念得到了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不如说他们为公平竞争、团结友好、和平共处的时代呼声,提供了一条各国都能接受也愿意接受的、以体育交流为载体和以运动竞赛为方式的积极途径,由于这条途径具有较弱的意识形态对立和较少的经济利益冲突,并蕴含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憧憬和希冀,因而迅速演变成席卷全球的奥林四克运动。在此之前,虽有德国体操、瑞典体操和英国的户外运动流行欧洲,但因缺乏普遍接受的共同理念,只能是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并未形成世界性的运动;虽有1881年国际体操联合会的成立,但因单一局限的项目属性,只能是一个国际性的单项体育组织,不能成为世界性的体育共同体;虽有始于1859年的泛希腊奥运会,但因具有太强的民族情结,只能是昙花一现的历史花絮,不能引领蓬勃兴起的历史潮流;虽有身体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在世界范围被制度化确立,但因具有太多的活动限制,只能是教育领域内的体育开展,不能成为全社会的体育普及并构成与教育并列的人的活动。《奥林匹克宣言》在某种意义上,可谓是体育的“独立宣言”。但需注意的是,作为旨在强调奥林匹克运动理念、立场和设想的“宣言”,不可避免地带有宣传和鼓动的热情。1908年通过的《奥林匹克宪章》,才作为正式的“纲领性文件”,“阐述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确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目标,界定了奥林匹克主义、奥林匹克精神、奥林匹克理想等重要概念,从而奠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思想基础,为奥运会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健康发展和如何促进国际社会的和平进步指明了方向。”[8]

现代奥运会的举办是体育相对独立的一个重要历史标志。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在希腊举办,是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相对独立的一项活动的标志性历史事件,由此吹响了奥林匹克运动全球化推进的序曲。1896年的第一届奥运会,参赛的国家仅有14个,参赛的运动员仅有311名,参赛的项目仅设9个大项;到2021年的第32届奥运会,参赛国家和地区共有204个,参赛的运动员共有11 669名,参赛的项目共设有33个大项、339个小项。现代奥运会已成为蔚为壮观的世界性盛会,使体育为推动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举世公认的贡献。但正如顾拜旦所言:“奥运会只是奥林匹克运动最具号召力的一种集中活动形式,而非全部内容。奥林匹克运动的根本目的,是要促进各国公民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在此基础上推动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全面发展,增强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8]也就是说,现代奥运会的辉煌,是奥林匹克运动更为深层伟力的集中体现,故对体育历史生成的认识,不能过分强调外在的“标志性”事件,却忽略或轻视了内在的“标识性”事件。

古代奥运会的挖掘是体育相对独立的一个重要历史追忆。从公元前776年第一届开始,古代奥运会历时1169年,举办了292届,是人类历史上令人叹为观止的历史奇迹。对于古代奥运会,无论怀有多么深厚的历史情结,无论寄有多么美好的历史思念,都不为过,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之把古代奥运会与现代奥运会直接联系起来,却忽视了其间的时间断裂和文化区别。古代奥运会的终结与现代奥运会的发端相隔1502年,其间的联系只能凭借遗留器物的考古发现和遗存资料的考证研究,表现为一种历史的追忆。古代奥运会在形式上是祭祀竞技赛会,在本质上是一种宗教活动。事实上古希腊早在奥林匹亚的古代奥运会之前,就形成了祭祀竞技赛会的风气,继其后又出现了与之齐名的有伊斯特摩斯、德尔斐和尼米亚,共同构成具有全希腊民族意义的四大祭祀竞技赛会。古代奥运会与现代奥运会的关联,应归功于古代奥运会遗址、遗迹、遗物的考古大发现,具有历史偶然性。现代奥运会不是为了神、而是为了人举办的竞技赛会,在本质上是集中体现奥林匹克运动的、一种全新的体育活动。如果仅仅从“竞技赛事”的运动形态来看,古代奥运会属于“比较简单的范畴”,现代奥运会属于“比较具体的范畴”。“比较简单的范畴,虽然在历史上可以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之前存在,但是,它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充分发展恰恰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而比较具体的范畴在一个比较不发展的社会形式中有过比较充分的发展。”[6]

4 人的活动——体育历史生成基于方法论的特征解析

体育作为相对独立的活动存在,较之人的其他活动存在具有什么不一样的活动特征,这不仅是如何认识的认识论问题,也是怎么认识的方法论问题。体育的历史生成,不仅意味着体育作为人的活动中一项相对独立的活动存在,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也体现了体育作为依附人的其他活动的现象存在,是较长历史时期内的表象。因此,就方法论而言,“体育基本原理”对体育活动特征的认识,应以“人的活动”为上位概念,并置入其具有一般意义的分析空间,才有可能解析出体育有别于人的其他活动的特征,从而使体育的概念认识更加明确、更加具体。

4.1 人的活动一般性分析空间建构

人的活动是人的存在和发展方式的统称;而各种具体的存在和发展方式构成人的相对独立的活动。体育的历史生成,也就是说体育成为了人的活动中一种特殊的存在和发展方式,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意义。因此,“体育基本原理”必须基于人的活动的一般性,认识体育活动的特殊性,使析取的体育活动特征具有与人的其他活动相区分的可比性。这种抽象的方法:有利于避免从个别民族国家的利益出发,赋予体育活动特征不必要的功能特性和民族习性;有利于避免从世界区域的局部利益出发,赋予体育活动特征不恰当的文化特性和地域特色;有利于避免从历史进程的特定阶段出发,赋予体育活动特征外在的时代特性和事件标记;有利于避免从体育活动的竞技实践出发,赋予体育活动特征狭隘的项目特性和运动表征。

就方法论而言:人的相对独立的各类活动,都应以人的活动的一般形式为参照系,即纳入依据人的活动的基本要素——目的、主体、客体、方式、结果构成的五维系统分析空间,进行特征析取;如此析取的各类活动特征,因尺度统一在表述上更加确切明晰,因具有可比性使各类活动的区分更加清楚便捷。

就五维系统分析空间而论:其一,活动目的是活动本质在观念上的集中体现。活动目的的有无,直接地把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即本能的活动与能动的活动区别开来;活动目的的不同,使人的活动在实践中逐渐地分化为相互区别的各类活动。因此,活动目的是评判各类活动属性的基本尺度。其二,活动主体不仅是活动的发动者,而且是活动的控制者,在活动中始终处于主动的地位。对于人的活动,人是不容置疑的活动主体;但人在活动中“发动”的目的性是否明确、“控制”的驾驭力是否强大、“主动”的进取心是否积极等,却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各类活动的能动性和自觉性。其三,活动客体是活动的指向物,亦即活动的对象,在活动中处于被作用的地位和承受被改造的命运。活动客体是由活动目的所规定的,因而不同类活动的活动客体是具体的,存在着较明显的对象性区分。其四,活动方式包括活动手段和活动方法。活动手段作为联结活动主体与活动客体的中介,一方面作为活动的承载物使活动目的在活动过程中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作为活动的运作物将拥有的力量作用于活动客体。活动方法是使活动手段有效发挥中介转换作用和力量转化作用的具体操作,亦即人的活动作为一种现实的“活动过程”而被“活化”的行为规范。活动方法依据活动手段而创设,并随着活动手段的不断更新而创新;活动方法一经确立,就会以“法”的形式约束和规范活动手段的运用,确保活动手段能在活动过程中发挥最佳的功效;活动手段与活动方法在活动过程中的有机结合,具体地呈现出活动主体与活动客体的相互作用方式,故统称为活动方式。其五,活动结果是活动过程终结的直接产物。相对于观念性的活动目的,活动结果是现实的、具体的,并表明活动目的在活动中是否被实现,或在多大程度上被实现;相对于活动主体与活动客体,活动结果不仅是活动过程中活动主体客体化的物质性见证,也是活动过程中活动客体主体化的人为性见证;相对活动方式,活动结果实践地检验着活动方式的效果和效率,效果是活动方式中介转换作用针对性强弱的有效性判据,效率是活动方式中介转化作用进程性快慢或运作性难易的功能性判据,进而依据活动的效果改革具体的活动方式,依据活动的效率革新具体的活动方式。显然,“体育基本原理”对体育活动特征的认识,也应纳入此五维系统分析空间,才有可能使所析取的活动特征,不仅具有区别于人的其他活动的“特殊性”,也具有确立其在人的活动中相对独立的“表征性”,从而有助于教材编写的理论建构更“基本”、理论阐述更“原理”。

4.2 体育历史生成的活动特征析取

特征一:“生命至上”的基本活动追求。依据活动对象的内设与外置,人的活动可分:内向型和外向型两大类。人的内向型活动基于活动的性质可分为三亚类:一是自身思想改造,以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取向的活动;二是自身文化改造,以经验的累积和知识的学习为取向的活动;三是自身自然改造,以人的生命系统的稳定与活力为取向的活动。体育是典型的对自身自然进行改造的活动;劳动是典型的外向型活动。劳动的活动对象是身外自然,虽也涉及有生命的对象,但这些生命的对象通常是他者的、本能的生命存在,对其进行的改造通常是一种利用而不会是一种系统的改造。体育的活动对象是自身自然,是直接针对自我的、有意识的生命系统,是一种强化系统稳定和提升生命活力的系统改造。因此,体育的活动目的,是一种“生命至上”的生命追求。这种生命追求的目的性,不是空洞的说教或虚假的说辞,而是应切实地贯穿于体育的活动属性中:对于体育的能动性和自觉性,不仅表现为立足生命肯定的一种更直观的生命活动,主张生命张扬的一种更直接的生命表现,还体现在为丰富生命乐趣的一种更主动的生命活动,深化生命感悟的一种更自由的生命表现;对于体育的全程性和终身性,不仅表现为具体的对青少年生长发育的促进、对中年人强身健体的推进、对老年人延年益寿的跟进,还体现为对生命的认识、对生命的敬畏、对生命的珍惜、对生命的热爱的逐渐增进;对于体育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仅表现为在实践中坚持形态结构与生理机能的统一、活动能力与心理状态的统一、“野蛮其体魄”与“文明其精神”的统一,还体现在思想上对生命的意义、生存的价值和生活的美好的认识统一;对于体育的实践性和全民性,不仅表现为奥林匹克运动坚持“体育为人民大众服务”的理念与实践,以及各民族国家积极响应而推行的各种全民健身运动、大众体育运动、群众体育运动,还体现在基于尊重生命的体育参与,基于“以人为本”的体育普及,基于共同命运的体育交往。

特征二:“主客同一”的基本活动表征。依据活动对象是人或是物,人的活动分单边和双边两大类。单边活动的活动主体是人,活动客体是物,是人与物发生的相互转化。双边活动的活动主体是人,活动客体也是人,是人与人发生的相互作用。体育的活动主体是人、是“我”活动客体也是人是“我”,是我对我的自我改造,是一种活动主体与活动客体“同一”的特殊双边活动。生物的生命存在,是一种不受自身调控的生物进化;人的生命存在,却是在生物进化的基础上,更多和更强地表现为一种文化进化,而文化进化不仅是人为的、可调控的,也是人不断成其为真正的人的历史动因。在体育的双边活动中,活动主体的能动性与活动客体的受动性因文化的力量而直接地统一于同一种生命活动中,并通过这种生命的自我较劲彰显生命活力,赋予生命“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内在精神;活动主体的主动地位与活动客体的被动地位因文化的作用相对地转换于同一种生命活动中,并通过这种生命的自我较真丰富生命内涵,赋予生命“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内在秉性。

特征三:“身体活动”的基本活动方式。人的活动分化为各种不同的、相对独立的活动,有赖于基本活动方式的形成。虽然,人的各类活动,都会在各自的实践中循着增强效果和提高效率的路径,革新活动手段和更新活动方法,从而改变活动方式的具体结合形式,但由活动目的作为规律所决定的活动基本方式是始终不会更改的。如:劳动的基本活动方式是工具性活动,虽然在人们的生产实践中工具不断演进,使工具的形态和运用的方法发生了巨变,却未能改变工具性活动的基本方式;军事的基本活动方式是武器性活动,虽然在人们的战争较量中武器不断升级,使武器的规模和使用的方法发生了突变,却不能改变武器性活动的基本方式。身体活动是体育的基本活动方式,这不仅因为身体是活动主体与活动客体同一的共同载体,使活动主体与活动客体的中介联结只能是活动的身体、相互作用只能是身体的活动;而且因为:在一般地遵循“生命在于运动”的生物学原理的前提下,只有通过自觉的身体活动来表现生命的活力、来提升生命的活力;在一般地遵从“用进废退”的生物学原则的前提下,把握“进退”有度的科学性和“进退”有据的人文性,能够调节和组织的只能是身体活动的内容,能够调整和设计的只能是身体活动的形式。无疑,对自身自然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途径很多,如整形手术,基因工程和克隆技术等,但最流行的途径当数医药、食物和体育。就最流行途径的作用机制而言:医药途径的作用机制是化学式的;食物途径的作用机制是生化式的;体育途径的作用机制既是生物式的、更是文化式的,其作用虽显缓慢但直接安全,更为重要的是在其过程中能积极地体验生命的意义、生存的价值和生活的美好,由此决定了体育是人类改造自身自然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独立活动。

特征四:“躬亲实践”的基本活动要求。人的活动是一种对象化活动。人为了在活动中实现活动目的,通过具体的活动方式,一方面使活动主体客体化,另一方面使活动客体主体化,而这种双向转换过程终结的直接产物,则为活动结果。体育是活动主体与活动客体同一的双边活动,是生命生产与生命消费相统一的生命活动,其活动结果不可能以物化的产品来呈现,而只能是以累积的生命方式凝结在活动主体的身体中,既不能交换,也不能占有。因此,要想获得体育的活动结果,身体力行、躬亲实践是其基本的活动要求。正如颜习斋所言:“一人动则一身强,一家动则一家强,一国动则一国强”[9]。体育活动结果这种内在的实践性要求,不仅决定了体育个体参与的终身性,也决定了体育社会普及的全民性。“体育基本原理”的教材编写,应系统地从人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出发,来认识和理解体育实践对于生命、生存、生活的意义和价值。虽然生存需要的内在驱动和发展需要的社会驱动,对于体育的全球化普及十分必要和重要,但不能因之忽略或轻视享受需要的能动作用。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体育实践作为人的生命存在的自我展现和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展示,如果不具有一种内在的乐趣并成为一种生命的享受,那么对个体的体育参与而言,就不可能成为自愿选择的生活内容并一以贯之,成为一种终身亲力亲为的体育实践;那么对社会的体育普及而言,就不可能成为自觉认同的生活方式并人人践行,成为一种全民身体力行的体育实践。从人的活动结果看,不是终身性的体育实践,是不完整意义上的体育实践;不是全民性的体育实践,是不完全意义上的实践;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如何更自觉、更积极地走向终身性和全民性的体育实践,正是“体育基本原理”不容回避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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