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推进居保托底工程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22-11-24刘超
文/刘超
达州市通川区辖“五街一委十三乡镇”,户籍人口58.29万人,2019年获全省首批“乡村振兴先进县”称号。近年来,通川区人社局扎实推进居保托底工程,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稳步提升全区居民老有所养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0年,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3326.46万元,发放养老金待遇6468.83万元。
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
年初,通川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着力在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区居保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具体经办,村(社区)协办员协助办理”。同时,将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基金风险防控等工作细化量化,设定目标分值,纳入区政府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扎实推行居保服务快办行动
通川区人社局率先实现零证明办理居保业务,城乡居民凭身份证、户口本便可办理所有正常居保业务。全区有817名90岁以上居保参保群众,其中100岁以上17人,最高年龄为107岁。通川区人社局要求各级经办机构对高龄群众主要以走访慰问等“暧心行动”开展柔性认证服务,特别是在春节、重阳节等节日,对100岁以上老人探访慰问率要达100%。在一些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较远的村(社区),合理规划基层居保服务点位50个,定期开展上门服务、集中收件业务代办等便民行动,直接将业务经办窗口搬到村坝院落、群众“家门口”,搭建服务群众“直通车”。
与部门联动合力服务
城乡居保征缴主体移交税务部门后,通川区人社局“卸任不卸责”,主动联合税务部门共同做好群众参保缴费工作。今年以来,邀请税务业务骨干对全区200余名居保工作人员(村、社区协办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3次,利用逢场赶集日,手把手教群众学会用手机缴费、查询等。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从2016年起,通川区对在任村干部参加居保每年另给予不超过月报酬10%的补贴,通川区人社局适时跟进补贴到位情况,密切衔接财政部门,确保应补尽补。为杜绝死亡冒领和服刑冒领养老金问题出现,通川区人社局与公安、民政、医保等部门建立常态数据筛查机制。5月,经与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批量比对,共筛选出427条疑点数据,通过业务系统查询和实地核查,最终锁定确有9人存在冒领问题。
强化政策宣传和合理引导
通川区人社局充分利用每年春节深入开展“温暖回家路”活动,向返乡群众发放政策礼包,“走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宣讲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居保政策;将重点居保政策制作成10个动漫视频,通过新媒体广泛传播,确保居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对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讲清讲透两种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情况,对参加居保后因就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申请终止参保关系、退还所缴保费等业务方面开通“绿色通道”。目前,有18300余名城乡居保参保群众因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退出城乡居保。
抓好重点参保对象全覆盖
将全区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4万余名困难群众和128名退捕渔民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全覆盖。今年,已全面完成9000余名困难群众政府代缴工作。在全市率先启动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全区目前共有1000余名被征地农民理解支持新的征地安置政策进入居保系统。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的规定(通川区2012年7月启动实施该制度,1967年至1976年期间出生的城乡居民已经年满45岁,如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60岁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通川区人社局详细排查全区1967年至1976年期间出生的城乡居民参保情况,对于既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耐心细致宣传,引导其及时参保缴费;对于极个别因种种原因不能参保缴费的,要求经办机构尽可能将其身份信息纳入城乡居保系统,让超龄群众保有届时补缴居保的机会,尽力减少这些超龄人员的损失。将全区500名村(社区)“四职干部”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将其参保缴费和政府补贴等情况建立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确保其缴费率、政府补贴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