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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农村经营管理 2022年7期
关键词:收益分配用地村庄

我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有65.5亿亩(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水域以及未利用土地等),约占整个国土面积的45.5%;我国人口的城镇化率即便达到了75%甚至更高,也还有三四亿人将在农村生产、生活。如此规模的自然资源要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总要找到其有效的实现形式;如此数量的人口要在农村生产生活,既要不断增进他们的福祉并完善乡村社会的治理,又要使他们承担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传承并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社区性的、综合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不能缺位。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在《农业经济问题》2022年第5期发表文章指出。

未来的村庄发展可能有三条不同的路径:一些村庄发展得比较好,人口规模不断扩大,集聚规模不断提高,下一步应该向城镇方向发展;还有一些继续作为村庄;第三种类型的村庄可能随着人的减少,就被整合、合并或者消亡了。因此,下一步需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村庄布局的调整优化。二是要根据常住人口来不断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布局。三是要通过多种途径对农村闲置的各种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再利用,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近日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专访时表示。

土地制度安排对城镇化的发展至关重要,拉美各国的教训说明,高度集中的土地制度是其陷入城镇化陷阱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继续实行农民进城落户不以退出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为条件的政策,使进城农民没有后顾之忧。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土地审批制度,提高土地集约度,严守耕地红线。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制度,完善农民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为进城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有偿转让提供制度保障。

——华中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宋洪远、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江帆在《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发表文章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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