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体系探析
2022-11-23齐卫
齐 卫
(宁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 宁阳 271400)
宁阳县是农业大县,丰富的农业资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了雄厚的基础条件,已逐步形成了县级指导,全县专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发展态势。随着“全国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百县”的成功创建,这种发展态势将进一步明朗化。
1 宁阳县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状
1.1 现状及发展情况
宁阳县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有284个,其中省级以上示范社21个、家庭农场7个,日服务能力5 000亩以上的大型服务组织6家,实现服务面积30.9万亩,被服务对象1.7万余人。
1.2 进展做法
一是开展面向小农户生产的土地托管服务。2020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达到284个,主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小农户生产提供从供种管收全流程或半托管的服务。宁阳县崛起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对500多亩土地实行托管和统一服务等方式,全村175户农户比自己直接经营户均增收440元。
二是积极推广农业技术,提升集约化服务数量。联合农业相关部门,分别开展了测土配方培训班、果树预防病虫害培训班等培训,提高托管服务组织的技术能力,使服务社成为接受、吸纳、试验示范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服务平台。如鹤山镇的泰安丰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推广应用粮食生产新技术:一是种子公司合作繁育高产良种;二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采用氮磷钾14-10-16小麦专用测土配方肥作为基肥,小麦返青期追施尿素15 kg/亩,后期“一喷三防”;三是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培肥地力,耕地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得到提高。通过土地托管服务农业生产,两季作物化肥投入每亩降低成本50元,农机劳务服务优惠10%,亩均产量提高10%左右,订单玉米和优质小麦的回收价格均较市场上每斤高出0.10元,每亩综合收益增加400元左右。
三是抓好平台建设,对称供求信息。为解决托管服务组织的需求矛盾,充分发挥机械化程度高的优势,同时向农户推送托管信息,我县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在实现农村产权交易的同时实现土地流转、托管服务供求信息的发布、定价、交易等服务。每位农户均可发布土地托管信息,各乡镇审核后通过终端录入信息平台,托管服务组织可以通过网络浏览托管供求信息,取得联系方式,议价,定价。宁阳县新燕畜禽养殖合作社建立了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引导社员合理安排生产,使服务高效便捷。
1.3 取得的成效
一是创新农业方式,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了一家一户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生产的有效衔接,实现了土地与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的有效结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增强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托管服务组织重新将农村分散零星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服务,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推进了生产流程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利于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增强农业竞争力。
二是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拓宽了农民综合收益途径。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利于推广良种良法,进行标准化、品牌化生产,有利于提高机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设施利用率,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三是培养了农业技术人才,改善宜居环境[1]。由于全方位的农技托管服务需要,托管服务组织须依托基层培训机构、农技推广部门等,大力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农村农技人员数量及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同时,实施统一的农资供应和专业化防治服务,施用高效低毒无残留农药,控制肥料和农药用量,降低了农业投入品的面源污染,提高了粮食品质。通过机械化作业和仓储加工托管服务,减少对土壤过度翻耕,作物秸秆全部还田,增加了土壤有机质,有效地培肥了土壤,减少了水土流失,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1.4 存在的困难
一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难以统一。地区差异比较严重。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没有统一,基本都是口头商议决定。服务质量没有统一控制标准。耕种播收等各个程序没有控制标准,耕地耕多深,种植多少密度,浇灌次数和水量,以及收获时节等无法控制。
二是农业生产社会化与小农生产之间的服务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规范路径。服务合同内容不规范。不管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合同,对协议内容仅有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一旦出现纠纷,合同中对纠纷的解决缺少可行性条例。合同管理不规范。服务合同签订后,一般都由服务组织保管,但是服务组织自身建设能力水平有限,对于合同的保管能力也受到相应的限制。极易造成合同的损坏甚至丢失。农业社会化服务活动是一种社会化现象,是一种市场行为,现行的管理体制无法实现有效管理。
2 构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政策体系的设想
2.1 指导思想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将农业产业政策、农村改革政策、农民素质提升政策等紧密结合,形成比较完备的扶持政策体系。按照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遵循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质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推进农业新业态建设,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高素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2 主要目标
立足宁阳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别是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为契机,以农业生产“十统一”社会化服务实施为抓手,以服务全面、小农户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融合发展,在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托管模式以及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合同等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系。
2.3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2.3.1 引导加快培育多元服务主体
大力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重视发挥好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做好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工作,组织小农户对接市场化服务组织接受服务;二是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组建农业产业联盟或农业产业联合体,促进功能互补、利益均享、融合发展;三是注重发挥服务龙头企业和大型合作社的骨干作用,以龙头带产业,推动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2.3.2 引导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支持他们兴办农业企业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实现融合发展,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引导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拓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统一播种、加工储存、土地深松、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一喷三防等服务。逐步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在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大力开展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重点开展农业机械化、病虫害专业化防治、良种(苗)供应、农产品加工等生产性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服务组织与服务的农户开展全程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在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将服务区域向外扩展,推动该区域的农业社会服务向更高层次发展。
2.3.3 引导加强行业管理
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成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4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2.4.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分配上,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参与相关农业项目建设和实施。对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采用购买服务、大型设备购置补贴等方式进行扶持。通过项目扶持方式,引导各类主体延伸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4.2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取得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奖补资金,根据国家税收有关规定落实优惠政策。落实服务组织在产、供、加、销各个环节及用地方面的税费优惠,强化宣传培训、纳税服务、申报征收、后续管理等,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质效。
2.4.3 优化金融信贷服务
充分发挥“农担贷”的优势,为服务组织排忧解难。在投资单位方面,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选择经营管理比较规范、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收益相对稳定的组织。在投资方式上,对符合投资的组织,简化审贷流程,尽最大可能减少审贷和审批时间,确保其合理信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发挥信贷资金的作用。在投资方向上,信贷资金投资重点用于支持服务组织购置农机具、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等扩大农业生产和加工能力的设施设备,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2.4.4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财政投资建设的各类小型农业设施,优先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组织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允许其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新产业,鼓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农业设施。
2.4.5 积极拓展市场营销
支持服务组织注册农产品商标,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知名品牌创建和申请专利,打造农产品产品品牌。鼓励其拓宽销售渠道,采用超市销售、社区定点销售、采摘体验、会员制配送等直供直销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和经营收益。实施“互联网+品牌”创建专项行动,支持应用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入驻“山东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等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和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手机应用技能和信息化意识。
2.4.6 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继续做好现代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培训。在此基础上,着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机制,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创新培训模式,构建上下贯通、数据共享、高效互动、服务快捷的农科教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产业专家、合作社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对服务组织的服务指导。做好农科驿站建设和星创天地维护工作。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发挥自身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创办领办服务组织。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各类技术人才参与拔尖人才、领军人才的选拔,引导他们组建产业技术团队承担相关的科研课题,推动产业技术创新。
2.5 健全保障落实机制
2.5.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政府组织协调、部门指导参与、乡镇管理督导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确保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运转正常。明确各部门和乡镇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节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方式,全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新工作。
2.5.2 强化宣传引导
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安全和价格监管,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QQ等媒介,对涌现出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和经验总结进行广泛报道和宣传,引导同类型的服务组织规范其服务方式和内容。同时,借助媒体的宣传,引导一般农户接受服务组织的全程或某一环节的相关服务,融入到社会化大生产中去。
2.5.3 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监督机制,做好业务指导和日常检查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社会化服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把项目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及时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