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至民国青藏高原东缘虫草的商品化与贸易流通
2022-11-23王海兵马永吉
王海兵,马永吉
(1.浙江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2.北方民族大学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虫草①清代汉文文献中关于虫草的称谓并不固定,《古厅集》《青藜馀照》《本草纲目拾遗》《书隐丛说》均作“夏草冬虫”,《边州闻见录》称“冬虫夏草”,《柑园小识》则为“春虫夏草”,诸说中以称“冬虫夏草”最为普遍。参见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五《草部》下“夏草冬虫”条,同治十年吉心堂刻本。藏文文献《甘露本草明镜》将虫草写为dbyar rtsaw dgun vbu(夏草冬虫),别名rtsaw vbu(虫草)或vbu(虫)。参见嘎玛群培编著:《甘露本草明镜》(藏文版),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7页。至于“虫草”这一汉语称谓直到清末才出现并逐渐流行。川边改土归流时期,程凤翔向赵尔丰汇报进军杂瑜沿途情形时称,杂瑜“悉产黄连、虫草、贝母、知母等药与熊、豹、狐狸等皮。又产獐子,可取麝香。杂民耕耨之暇,或锄药,或猎兽,以取余资”。参见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编:《清末川滇边务档案史料》(中册),中华书局,1989年,第568页。主要产自青藏高原东缘地区,作为汉藏传统医学的珍贵野生药材,虫草进入汉文文献及中医体系仅有300年,却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因其功效、价格等因素而备受关注。目前学界对18~20世纪中西方文献中的虫草记载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为后续相关研究奠定了基础②主要研究成果有:祝振纲:《冬虫夏草考》,《上海中医药杂志》1956 年第10 期;陈守常:《虫草考证》,《农业考古》1993 年第1 期;芦笛:《古代汉藏文献所载冬虫夏草研究》,《西部学刊》2014 年第2 期;芦笛:《20 世纪初以前西方学者对中国冬虫夏草的记载和研究》,《菌物研究》2014年第4期;芦笛:《〈青藜馀照〉、唐方沂和夏草冬虫综考》,《上海高校图书情报工作研究》2015年第1期。。本文在清代以降国人对虫草认知发展的脉络中,探讨虫草的商品化趋势与汉藏贸易商品结构的确立,进而勾勒出近代青藏高原东缘虫草等药材的采挖及商贸流通的基本图景。
一、清代以降青藏高原东缘虫草的商品化进程
15世纪藏医名著《千万舍利》(man ngag bye ba ring bsrel)中就有关于虫草的记载①《千万舍利》载,冬虫夏草“生于高寒山区草丛,夏季变为草,冬季地下部分变为虫,花状如阿娃花,秋末地上部分状如茴香”,“味甘,微涩,消化后味甘,性温”,能“清‘龙’及‘赤巴’病,补精液”。参见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药物研究所编:《中华本草》(藏药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第147~148页。,但直到18世纪初,虫草才进入文集、方志、游藏纪程等汉文文献中。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浙江钱塘人朱樟被补授为龙安府江油县知县,在西蜀为官期间(1706~1716年)创作了《古厅集》,其中记载:“夏草冬虫,产化林坪,夏为草,入冬化虫,长三寸许,下趺六足,脰以上绝类蚕,羌俗采为上药,功与人参同。客未达,不敢尝也”[1](134)。1712~1722年,唐方沂在《青藜馀照》中也提及“夏草冬虫”[2]。《边州闻见录》亦载:“冬虫夏草,出打箭炉”,“雪消始见”,“盐水浸制无灰,酒服之,贵人要药。……根蠕蠕泥土中”[3](144)。该书作者陈聂恒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奉调四川长宁、成都等地为官,雍正元年(1723年)赴京,升任刑部主事,其所记当为宦游蜀中期间的历见亲闻。雍正、乾隆年间,随着清廷对青藏高原统治的加强,汉文文献对虫草的记载明显增多。雍正《四川通志》载:“冬虫夏草,出拨浪工山②康区理塘的拨浪工山是清代著名的虫草产地。民国理化县县长贺觉非称,“康属盛产虫草,而以理化为最,理化又以博浪工(即清代文献中的拨浪工)所产为最佳。清特于博浪工设官领其事,备贡品也”。参见贺觉非:《西康纪事诗本事注》,林超校,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38页。,本草不载,性温煖,补精益髓。”[4](174)据《滇黔志略》载,“西藏有药,曰冬虫夏草,长二寸许,上草而下虫,谓冬则虫生伏地,至夏而发草数茎也”[5](116)。上述记载表明,清代前期内地士人对虫草的功效和药性已有一定了解。当时,虫草已经以贡品的形式进入紫禁城,并参与医疗实践。来华法国耶稣会传教士巴多明(Dominicus Parennin)称,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川陕总督觐见康熙帝时所携带的物品中就有虫草。虫草还出现在清宫的处方中[6]。康熙年间,京城的药铺已有虫草售卖。至乾隆初年,“苏郡渐有”[7](525)。由此可见,虫草已在医药领域开启了商品化进程,其流通范围逐渐扩大。
乾隆年间,虫草被载入中医典籍。乾隆二十二年(1757 年),吴仪洛编著医药名著《本草从新》,将虫草列入“草部”之“山草类”[8](2),指出其具有“甘平保肺、益肾止血,化痰已劳嗽”[8](17)的功能。然而,唐秉钧认为《本草从新》对虫草“保肺益肾”的鉴定“不道从何考据,余仍疑之,未敢轻尝”。随后一则医案改变了唐氏的看法。桐乡乌镇人孔裕堂“述伊弟患怯,汗大泄,虽盛暑,处密室帐中,犹畏风甚。病三年,医药不效,症在不起。适戚自川解组归,遗以夏草冬虫三斤,遂日和荤蔬作肴炖食,渐至全愈。因信此物之保肺气,实腠理,确有征验,嗣后用之俱奏效,因信此品功用,不下人参”[7](526~527)。由于使用虫草的案例增多,虫草的功效不断得到验证和发现,使用方法也进一步丰富。据《本草纲目拾遗》载,“粤中鸦片丸,用夏草冬虫合鸦片、人参合成,乃房中药也”[9]。纂修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 年)的《茂州志》称虫草有“固精补髓”[10](351)之效。此外,虫草还可以泡酒和制成药膳。据《柑园小识》载,虫草“以酒浸数枚,啖之,治腰膝间痛楚,有益肾之功,以番红花同藏则不蛀。或云:与雄鸭同煮食,宜老人”[9]。《金川琐记》载,虫草“味甘平,同鸭煮,去滓食,益人”[11](64)。《本草纲目拾遗》指出虫草“炖老鸭”的具体方法:“用夏草冬虫三五枚,老雄鸭一只,去肚杂,将鸭头劈开,纳药于中,仍以线扎好,酱油酒如常,蒸烂食之,其药气能从头中直贯,鸭全身无不透浃,凡病后虚损人,每服一鸭,可抵人参一两。”[9]虫草炖鸭也由此成了经典药膳。1925 年,上海冠生园在《申报》发布广告:“用(冬虫夏草)与鸭共炖,因其配合得法,能双补气血,互助阴阳,将汁冲酒和饮,其效尤速,诚冬令之良好补品,且味甚为鲜美,颇受各界欢迎,销数甚广”[12]。
在康雍乾时期的汉文文献中,冬为虫、夏为草以及虫、草互变是冬虫夏草的主要形态特征。《青藜馀照》云:“太史董育万宏,偶谈四川产夏草冬虫,根如蚕形,有毛能动,夏月其顶生苗,长数寸,至冬苗槁,但存其根,严寒积雪中,往往行于地上。”[7](525)绍兴朱莱仲言,云南中甸“岀冬虫夏草,其草冬为虫,一交春,虫蜕而飞去,土人知之其取也有期,过期无用也”[9]。《柳崖外编》对虫草的描述更为传神:“入夏,虫以头入地,尾自成草……交冬草渐萎黄,乃出地蠕蠕而动,其尾犹簌簌然带草而行。盖随气化转移,理有然者。”[13](23)虫草的这种自然形态十分契合清人的“化生”观念及中医阴阳学说。赵学敏认为,“物之变化必由阴阳相激而成,阴静阳动,至理也。然阳中有阴,阴中有阳,所谓一阴一阳,互为其根”,“夏草冬虫乃感阴阳二气而生,夏至一阴生故静而为草,冬至一阳生故动而为虫,辗转循运,非若腐草为萤、陈麦化蝶,感湿热之气者可比。入药,故能治诸虚百损,以其得阴阳之气全也,然必冬取其虫,而夏不取其草,亦以其有一阳生发之气可用”[9]。
近代有关虫草的科学知识形成后①19世纪以前,中西方社会对于虫草的认知均未能进入“真菌”范畴。1841年,英国昆虫学家韦斯特伍德首次将从虫草虫体中长出的那部分“草”鉴定为真菌。1874年,法国学者苏贝伊然和杰森称,虫草是一种寄生在蝠蛾属(Hepialus)虫体上的真菌。1883年,意大利植物学家萨卡多将虫草的学名写成Cordyceps sinensis(Berk.)Sacc。参见芦笛:《20世纪初以前西方学者对中国冬虫夏草的记载和研究》,《菌物研究》2014年第4期。1908年出版的《生物界动物篇》认为,“冬虫夏草,古人皆以之为虫化为草,然实不外菌类寄生于虫体耳”。参见刘大绅编:《生物界动物篇》,京华印书局,1908年,第50页。《清稗类钞》将虫草归入“菌类”。参见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十二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5947页。民国时期有关虫草的科学认知更加清晰,并形成如下看法:虫草是属于子囊菌类的一种真菌生物。子囊菌在冬季寄生在鳞翅目幼虫体内,吸收虫体养分,直到整个幼虫为菌丝占据,幼虫遂死,但躯壳尚存,来年春夏之交,子囊菌发育出土,由幼虫头上生出菌座,此时若连同土中虫体一起挖出,即为虫草。,国人对于虫草的传统认知仍然得以延续。据清末成书的《本草问答》载:“采虫草者,看雪中有数寸无雪处,一锄掘起,而虫草即在其中,观其能化雪,则气性纯阳。盖虫为动物,自是阳性,生于冬至,盛阳气也,夏至入土,阳入阴也,其生苗者,则是阳入阴出之象,至灵之品也,故欲补下焦之阳则单用根,若益上焦之阴则兼用苗,总显其冬夏二令之气,化而已。”[14](17)周寿昌称,虫草“物性有不可解者”,其“动与植性随时异”[15](236)。近代有人认为虫草“也知道避人,且其感觉极灵敏”,“科学家就其标本观之,谓为寄生菌,恐非确论”[16]。明仲威云,虫草“总不外阳化阴,阴化阳,二气相感,互换成形,而生生化化,化化生生,天地生物之妙,诚匪言喻矣”[17]。
概言之,清代前中期诸书的记载奠定了内地社会对虫草的基本认知,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特别是赵学敏编订于乾隆三十年(1765 年)的《本草纲目拾遗》广泛征引《古厅集》《本草从新》《青藜馀照》《文房肆考图说》《柳崖外编》《柑园小识》《药性考》等有关虫草的记载,采择潘友新、张子润等人说法,是清代汉文文献关于虫草的集大成之作。中医典籍将虫草的功效和药性进行总结,对虫草的商品化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文房肆考图说》《本草纲目拾遗》等文献的记载也表明,当时虫草业已流通至浙江、广东等地。乾隆年间,滇西北地区的虫草买卖已出现。福建建宁人谢圣纶曾在1757~1761 年任维西抚夷通判,其称藏族群众时常携带虫草“于中甸、维西出售,服之能补血气”[5](116)。清代前中期虽然有关虫草的传统知识已基本完备,且具有广泛的文化基础和社会共识,但虫草的流通范围及规模均非常有限,商品化程度也不高。这种情况直到清末才得到根本改变。
鸦片战争后,通过口岸外销成了近代虫草商贸的显著特点,同时国内市场的虫草贸易也趋于频繁。据《蜗寄庐随笔》载,虫草“其性燥热,云南丽江、中甸亦产之,滇垣药肆皆有售者,因市侩欲索高价,故妄自为补品,实则服之转能致疾”[18](51)。由此可见,清末滇西北的虫草已经在昆明药店普遍销售,同时也存在着商人为谋利而炒作虫草的现象。由于青藏高原东缘与内地长期的交往交流,近代以来逐渐形成了汉藏贸易的基本商品结构。清末打箭炉商务繁华,有“小成都”之称,输到关外者以茶叶为大宗,哈达、旗布(经幡)、针、线、布匹等畅销于涉藏地区,绸缎、食品、器具等销于康区的汉藏民众,输到关内者以鹿茸、鹿角、麝香、黄金、狐皮、羊皮、豹皮、虫草、贝母及西藏之红花、藏香等为大宗[19](2336~2337)。近代,进出打箭炉的货物总值约为300 万元,其中虫草值五六万元(年100 余驮)[20](114)。在川西北边地,运往关外销售的主要为茶叶、绸缎、布匹、铜铁器、瓷器、食品等,输入关内的以羔羊皮、羊毛、麝香、鹿茸、虫草、贝母、大黄等为主[21](89)。在滇西北,从中甸输出的商品主要有贝母、虫草、川芎、鹿茸、豹皮、麝香、羊皮、酥油等,输入当地的外来商品主要有茶叶、糖、盐、布、纸、铁器、哈达等[22](56)。虫草由此成为青藏高原东缘输入内地的典型商品。
二、近代青藏高原东缘采药业及虫草采挖
近代以来,随着内地及海外社会对优质中药材需求的激增,包括虫草在内的青藏高原东缘采药业和药材贸易兴起。民国时期,川西北边地的松潘、懋功、理番孟董沟、维关、瓦钵梁子、茂县马厂、康区的二道桥、雅江、理塘、德格八乌、昌都、白玉、泸定、炉霍、道孚、丹巴、阿墩子、维西、中甸以及玉树的格吉、札武、囊谦、苏尔莽等地均是青藏高原东缘著名的虫草产区。其中,康区产量占近代虫草产量的70%~80%。此外,云南的鹤庆、丽江、腾冲、永北、凤仪、下关、永胜等处亦有出产。药材是近代川西北屯区①1927年,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八军军长邓锡侯在茂县设置四川松理懋茂汶屯殖督办署(简称屯署),办理川西北的松潘、理番、懋功、茂县、汶川五县以及抚边、绥靖、崇化三屯的屯殖事宜,故以上各地又被称为屯区。该区域内的军政、民政、财政等事务由屯殖督办商承邓锡侯统一办理。最主要的输出物产,采药也成了屯区民众最重要的辅助性生计手段,直接或间接赖此营生者不下2 万人。采药者俗称药夫,屯区各地药夫的来源有所差别。懋功、抚边、绥靖、崇化的药夫多为本地汉藏民众;松潘以藏族为主,亦有外来的汉族;茂县产药较少,主要是本地贫民从事采挖;理番、卓克基、松岗、党坝多由当地藏族群众自挖;杂谷脑以西来苏九沟、梭磨五沟以及黑水各沟除了本地的药夫外,还有来自川北之安岳、乐至、遂宁等县的民众,人数恒以千计[23](8~9)。
为规范药山秩序、加强监督,屯署于1930 年在理番来苏沟牛厂设置官督商办的药厂,并在来苏九沟建立9个药棚,厘定药棚管理规则,征收药产税,收税以贝母为准,由厂方向棚长征取,上中下等棚长每人每年分别缴纳31 两、27 两、20 两干贝母。根据挖药技能,药夫被分为四类:上等药夫俗名“大挖手”,中等为“二挖手”,下等为“红足杆”,不满10岁的儿童名为“猪耳朵”,其中上中等和下等药夫分别拿出11两、8两干贝母送给棚长作为津贴②参见邓锡侯编:《四川松理懋茂汶屯区屯政纪要》,1936 年刊印,第139 页;庄学本:《羌戎考察记》,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印行,1937年,第214页;中国工程师学会编:《四川考察团报告·药物制造》,中国工程师学会印,1936年,第105页。。川西北边地山高谷深、道路险峻,药材多生长于高山之中,远离人烟,因此药夫的后勤保障和采药争端等事宜须有专人协调办理,此为药山实行棚长制的主要原因。棚长一般从商人或有资金和经验的药夫中推举担任。每年九十月间,棚长向土司、土目等山主租得药山后,即纵火烧山,以减除病虫,增益肥力,提高药材产量。等到次年二月,棚长开始垫款修路、搭棚、运柴,购备米面、清油、盐巴、猪肉、烟叶等日常用品运入药山,以供药夫之需。药夫则向棚长缴纳若干药材以偿还上述开支。外来的药夫入棚,须先征得棚长允许。棚长招收药夫的名额以及药夫的隶属关系,需要事前商洽确定。至于川西北边地的本土居民则有各自传统的药山,只需准备所需物品,自行上山挖药即可[24](211)。
药夫入山多在农历二三月间,依据药材垂直分布特点,先挖海拔3 500米以上高山草甸的虫草,次及贝母,再挖羌活、大黄、五加皮等杂药,直到七八月,才能全部挖完。由于虫草、贝母的价格较贵,川北各县的药夫多特地前来挖药,等到虫草、贝母挖完,大部分药夫即相继离山。怠惰且技艺粗糙的外来药夫入山一次有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收入,勤奋而技精者可得七八十元乃至百元[23](9)。同时,药夫也受到诸多压榨。棚长垄断药材价格,加以奸商、劣绅的剥削,药夫往往陷入穷困境况。理番药厂虽派稽查员查禁赌博、豪霸、哥老等,规定药价以保护药夫,但药山普遍弊病仍积重难返。
近代康区各地的采药活动亦十分兴盛。康区虫草、贝母等药材多集中于森林、草原或雪山附近,虫草采挖时间一般在阴历四月积雪初融、春草萌发之际,贝母在五月初至六月。每年采药季节,药夫“自带食粮,携布帐,结队入山,每阅旬月,采集一担,始同回家,无帐房者,则于老林采薪结庐,为暂时室家,朝携铁锄以出,晚负药物回庐”。药夫以汉人为多,但需习惯野外生活,“如数十日不举火,掬溪水咽干粮,露宿林岩,以衣为被,石为枕等,皆非汉人所素习也”。药夫多预支药商钱款,并以采到的药材偿还。汉人药夫有时也雇请藏族群众,帮助采挖药材[25](第97条“药夫子”)。挖药也是康区民众的重要副业。据理塘粮务同知查骞称,虫草“杂生蔓草内。夷女于春夏雪融后觅之,伏地斜睨,因芽及根……岁四月杪、五月初,可采取。太早则蛰虫未变,过时则变成草,不能辨识矣”[26](卷二)。康区各县的药夫或猎人也要缴纳数量不等的“执照费”。康定县规定,采挖虫草者每人每月缴纳藏洋2元,挖贝母者缴纳藏洋1 元,挖知母者缴纳藏洋3 角[24](297)。1933 年,瞻化县县长范昌元制定征收“产地税”办法:在划定的区域内,按照人数及所采货物之贵贱缴纳税金。挖取虫草、贝母者每人每月缴纳藏洋2元,猎取鹿茸、麝香及各种兽皮者每年缴纳藏洋8元[27](229)。
由于滥采滥挖,至1937年,川西北边地药材产量已不及从前最高产量的半数[28](5)。但另一方面,浓厚的宗教氛围对青藏高原东缘药材采挖起到了抑制作用。打箭炉关外民众“畜牧之外,亦有猎獐吊鹿,击狐狸,挖金沙,掘取虫草、贝母者。然土酋、喇嘛,每以触犯山神为禁。拙其生计,勒令服役”[26](卷一)。木里土司所辖山地被称为“喇嘛山”,虫草等药材丰富,但土司不许百姓上山采药[29]。玉树“称多境内虫草甚多,藏民谓系山神之虱,掘之,山神必怒,于牛羊不利,故禁止采掘”[30](649)。据《玉树县志稿》载,玉树“出知母、贝母、冬虫草,华商多货焉,以故采掘者多,番酋不便也……据高僧推,莫再掘药,断地脉之故”[31](128)。1948 年,西藏昌都噶伦拉鲁发布藏文告示,要求当地寺庙开放山地,准许民众采掘虫草[32]。这也从反面印证了寺庙对虫草等药材采挖的封禁。
三、近代青藏高原东缘虫草的贸易流通
近代川西北屯区商人以药材商为多,药夫采挖之药材凭个人直接运往灌县销售者较少,大都由药商赴松潘、茂县、理番、杂谷脑、懋功、抚边等处以低廉的价格采购。松潘商帮有草地帮、西客帮、河南帮、陕西帮、重庆帮,“各帮字号以丰盛合、本立生、义合全、杜盛兴开岸最早,聚盛源、裕国祥、协盛全次之,老号二三百年,余皆百数十年不等。资本雄厚,交易和平,尤重信义,不似内地商场之刻薄”[21](89)。屯区各地的药秤并不统一,贝母在松潘以19两2钱为1斤,懋功、杂谷脑以20两作1斤,抚边、两河口以22两为1斤,木香、羌活、大黄等在杂谷脑以150斤作100斤,虫草则全部以16两为1斤。药商将药材转运到灌县后,存放在素有交情的药店,通过药店发售给水客或其他各地药商[33](281)。
打箭炉为商旅荟萃之地。1926年以前,康区商人主要分为三大帮,有商号200余家,每年营业总额七八百万元。1928 年商会改组,商人分为24 帮。至1935 年时,康区商号不到100 家,其中成都帮仅存5家,转销川、广、苏杂货、布匹等;川北帮有20余家,经营洋、广杂货;汉源帮专办油米、杂粮,尚有10余家;云南帮五六家,运销普洱茶、土货,并采办贝母、虫草等山货;建昌帮有5家,专办生金、药材;邛布帮有12家,销售旗布、土布等物。若以经营之商品划分则有雅茶帮、荥茶帮、天全茶帮、名邛茶帮、广货帮、麝香帮、药材帮等10余帮,各商帮总资本七八十万元,年营业额150万元左右[34]。
药材是关外输入打箭炉的大宗商品,藏商运来之货物以麝香、虫草、贝母、大黄为主,打箭炉药材商以德泰合、云发行、大兴店、德义生、泰和长等商号的生意最盛。规模较大的商号多系数家合伙经营。德泰合是陕商创设的著名商号,总号在打箭炉,收购麝香、虫草、贝母、鹿茸等主要出自康区草地的货品,同时将内地的茶、布、绢、绸等商品发售于关外。德泰合还在全国各地设有分号5处,雅安分号采购茶、布,成都分号办理汇兑,重庆分号负责“炉货”出口、装运、报关等事宜,上海分号发售麝香、贝母、毛皮等出洋货物,西安分号专司汇兑红息、周转成本之事,各分号统受打箭炉总号指挥[25](第172条“德泰和掌柜”)。此外也有一些资本较少的散商出关贸易,零星收购康区药材,转贩于内地。
每年五月,康区东部的高日寺山会举办虫草会,药夫和购买虫草的商人携带帐篷、粮食等,“相地支屋,就近采买,其他产虫草之区,亦如之”[24](364)。在甘肃文县,每当虫草采挖季节,“津、沪客商来此采买者,络绎不绝,以今最盛”[35]。云南虫草主要来源于阿墩子等地。阿墩子居民以藏族为主,其余多为滇西鹤庆、丽江、剑川三县客商。阿墩子市场上的土货以羊毛、虫草、麝香等为大宗。丽江、大理也是云南虫草的重要集散地。丽江街面上的货品除各地来的杂货外,大多售卖西康、西藏、青海的毛织品、山货、药材,如羊毛、虫草、酥油、麝香、皮革等。每年阴历七月,康藏商人携带麝香、虫草等土产,赶赴狮子山背后的骡马会,贸易额巨大[36]。大理下关是滇西货物汇集、转运的码头。由丽江运来的以药材、牛羊皮、骡马为大宗。每年“三月街”期间,各地商贩云集,康藏商民携金银、麝香、药材等来下关换购棉纱、布匹[37],下关全年运销虫草约100斤。
青藏高原东缘的虫草按照两大主要集散地——灌县和打箭炉,分别被称为“灌草”和“炉草”,炉草的品质优于灌草[38](39~40)。按照产地不同,1 斤虫草有1 700~2 000 余根不等[39],每年集于灌县的虫草2 000 余斤[40](87)。据打箭炉关统计,1930~1932 年康区虫草输出51 575 斤,年均17 192 斤[41]。云南虫草年产约300 斤。在实际流通中,虫草价格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且随市场行情时有波动。清末川边改流时,康区的1 两毛壳麝香值藏币10 余元,虫草每斤值藏币十八九枚,贝母每百斤值银七八十两,羊毛每驮100 斤约值藏币8 枚,虎皮每张约值藏币30 枚[26](卷一)。1918 年,甘孜县虫草9 元1 斤,大小金川一带每斤则卖16元[42](258)。1939年,打箭炉市场的虫草每斤约13元藏洋,贝母每斤8元,麝香每两三十四五元[43](17)。1939年,曾昭抡在九龙县遇见一位药商售卖贝母和虫草,每斤分别要价12元、15 元藏洋[39]。灌县虫草每斤7~13 元[44](27)。1934 年,在嘉绒1 元川洋可买虫草一百四五十根[45](128)。大理下关市场的虫草价格为每斤12~15元。在原产地,虫草可以用来直接交换其他物品,如在1949年的打箭炉,一捆(50根)虫草可换取半升米[46]。为了方便运输,药夫将挖好的虫草晒成八分干后装入麻布袋,外用篾包捆扎,每件120斤,山价1 300元,运到重庆后,价格涨到1 400元[47](47)。
重庆是近代青藏高原东缘以及川滇陕甘等西部诸省药材总汇之地。青海南部及川西北屯区药材多集中于灌县;康藏药材先汇聚于打箭炉再运往雅安;滇黔北部药材在叙府(宜宾)汇集;江油中坝为北路药材的集中地;甘肃文县的虫草以及洮、岷、西和一带出产的鹿茸、麝香、党参、甘草、当归、大黄等大多在碧口集散。各路药材多水运至重庆,再由长江转销国内外。民国时期,流通渠道的多元化使得重庆市场的药材集聚数量要少于清末。碧口的当归、大黄、甘草等药材一部分由汉中输出至汉口,或由三原出潼关。集散于打箭炉的贝母、虫草等除了输往重庆外,一部分则由会理出云南,或由乡城出缅甸[47](28)。据重庆市药材业同业公会的药材出口统计,1931~1933年,当归、川芎的出口量较大,总计均超过450 万斤;大黄、党参、羌活等达到100 万斤以上;贝母为142 787 斤;虫草为29 473斤,年均9 824 斤。虫草均价较高,每斤为8.76 元,分别比贝母、大黄的价格高出2 倍和31 倍多。事实上,每年至少有三成药材直接打包邮寄出口,不经重庆海关,灌县、打箭炉的麝香邮寄比例很高,贝母、黄连等仅有10%~20%运往重庆,加上内销部分,实际药材产量远超上述统计数量。至于内销药材量,重庆药材公会认为约有二成,但此说并无确实依据。灌县、中坝药材公会称,虫草等“尽销外路”,“其他各药内销用岔路为多”[47](24,34,37)。
近代青藏高原东缘虫草的销场主要在上海、江苏、浙江、北京、河南、湖北、湖南、福建、台湾、广东、香港等地。台湾地区民众称虫草为“春虫”,“作为治肺病之药品,药铺中出售者渐多,不若昔日之珍贵矣”[48](24)。南洋各地的虫草以香港地区为总销处。香港地区的中药材主要来源于华北、东北等地的“北头货”以及西南的“川滇货”,北头货大多以天津为集散中心[49]。光绪十五年(1889年),云南蒙自正式开关,由蒙自关转运越南及我国香港等地再行运往南洋的对外贸易快速发展。据代理蒙自关税务司三等帮办魏阿兰(A.Wilson)呈报,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蒙自海关出口土药材减少50%以上,主要原因是冬虫夏草(Tung-ch’ung-ts’ao)缺货,导致香港地区市场每担虫草价格值关平银200 两,造成有价无市[50](526)。1937 年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的对外贸易渐形凋敝。1938 年,日军占据冀、察、绥、鲁、晋五省及华北沿海各埠,控制长江下游,直达汉口,由重庆出入长江下游之货物大为减少。广州失守后,虫草等药材改由滇省各埠经越南海防运往香港。因长途跋涉,贩运困难,数量十分有限,使得香港市场药材售价高昂。1940年,滇越铁路(1910年建成通车)被日军截断,药材行情愈发疲软[51]。1941 年,沙渔涌、南澳、汕尾等地相继沦陷,内地与香港的贸易改趋广州湾(湛江)与仰光一路。二战结束后,虫草的外销市场逐渐恢复。1948年,香港市场的虫草批发价每斤约为16 元,略低于药店零售价[52]。1949 年5 月,由于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以及泰国、新加坡、缅甸、印尼、越南等国对药材需求的增加,香港市场的虫草等药材价格飞涨[53]。武汉、上海、重庆、万县等地相继解放后,长江航道恢复畅通,川滇药材经水路直达上海并转输香港地区,从而保障了香港地区药材市场的稳定。
四、结语
早在虫草为内地民众熟知之前,青藏高原东缘民众即已将其作为贵重药材加以使用。康熙年间,随着清廷对青藏高原统治的加强以及汉藏交往交流的密切,虫草开始进入汉文文献。乾隆时,虫草被载入中医典籍。同时,内地医案的增多,使得虫草的功效被不断发现。尤其是通过《本草纲目拾遗》的系统化、经典化,虫草知识在内地的传播得到增强,在形态、功效、药性等方面建构出充满神奇色彩的虫草形象。康雍乾时期,内地民众对虫草认知的发展为虫草的流通及商品化创造了基础。鸦片战争后,由于汉藏贸易发展、商业网络扩大以及社会需求的激增,虫草等青藏高原东缘药材成为输入内地甚至海外的重要商品。虫草的商品化过程也折射出青藏高原东缘与内地之间贸易商品基本结构的形成过程。
采挖虫草等药材已成为近代青藏高原东缘汉藏群众的重要辅助性生计手段。一些内地民众会在每年的特定季节前往青藏高原东缘采挖药材,药夫大多为底层百姓,采药异常艰辛,收入微薄。由于大量人员涌入药山,往往因争夺药材资源、越界采挖等滋生事端,而且药夫的后勤保障也亟待解决,棚长制正是因应此类情况而设立。棚长为增加药材产量而烧山,药夫在挖药过程中的掘土、踩踏等行为,无疑对药山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大规模无节制采挖使得青藏高原东缘的野生药材资源急剧减少,而传统藏族社会中的山神观对虫草等药材资源的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
虫草是青藏高原东缘民众以物易物的重要媒介。虫草被挖出后,或在产地交易,或集散于文县、灌县、打箭炉、阿墩子等地外运。由于虫草等药材主要来自山区和草地,因此,内地的茶叶、布匹等货物也相应地流向产药区,从而达成农牧之间的商贸交流。近代虫草的采挖量虽明显增多,但并没有形成独立的产业链,虫草一般与贝母、鹿茸等被纳入药材的流通渠道。与清代前中期相比,近代虫草的价格虽有所下降,但因资源稀缺、总体产量较少,虫草仍然比青藏高原东缘的大多数药材昂贵,其消费群体的数量也相当有限。与青藏高原东缘的麝香主要输往欧美、日本等区域不同的是,近代虫草的销场集中于我国及东南亚部分地区,这说明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虫草的认知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虫草的流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