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民族团结的凝聚功能*
2022-11-23林意章
林意章
(广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0)
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对个别西方国家推行的单边主义产生了压力。个别西方国家为达到其不良目的,不断干涉我国内政,他们勾结民族分裂势力,有针对性地在我国搞民族分裂的小动作,以期阻止中国前进的步伐。习近平指出,“民族分裂势力越是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我们越要加强民族团结,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钢铁长城”[1]。筑牢钢铁长城首先要筑牢思想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命题,发挥了我国各族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团结一致的优势。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意识在新时代的演进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我们而言是一个全新概念。学界投入了大量精力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其基础性和应用性方面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当前学术研究的成果看,学者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从多角度进行了探索,在不同程度上丰富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的文献回顾
当前学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定义多样化,取其比较有代表性的概念进行梳理,学者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施以定义的侧重点有明显聚焦。
一是突出核心或目标。陈凤林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①参见陈凤林《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考》,《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第52-56页。,方堃等人认为其“以中华文化认同为核心”②参见马俊毅《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代性内涵》,《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第15-21页。,马俊毅则认为其是“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的治理体系③参见方堃、明珠《多民族文化共生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第9-15页。。二是突出复合形态。青觉等人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表现的是一种“凝聚心态”④参见青觉、徐欣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内涵、要素分析与实践逻辑》,《民族研究》,2018年第6期,第1-14+123页。,苏泽宇表示体现的是一种“综合性集体认同”①参见苏泽宇《认同视阈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构》,《学术研究》,2020年第9期,第65-70页。,孙琳则认为属于一种“共同价值”②参见孙琳《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探究——内涵要素、建构过程与培育路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21年第2期,第115-119页。。
从上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分析中不难看出,目前学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认识,并且鲜有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对它施以定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有的学者在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时,将其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边界形成高度融合。③参见刘吉昌、徐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述评》,《贵州民族研究》,2021年第1期,第28-37页。基于当前研究现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予以科学定义对学界后续展开相关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二)历史唯物主义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新定义
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内涵首先应从民族意识的概念上实施把握。最早对民族意识施以定义的是我国近代启蒙思想家梁启超先生。梁启超提到,“‘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其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2]。梁启超此时所指的民族意识是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④参见李瑞、何群《民族意识初探》,《民族研究》,1991年第2期,第1-6页。,或曰中华民族意识。
民族是中华民族的基础性概念?或亦民族即中华民族?学界也曾为之挠首。⑤参见马戎《中华民族史和中华共同体文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06页。我们尝试从词源学角度对这些疑惑予以辨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对民族施以了狭义和广义之定义。狭义之民族是指国家层面之民族。广义之民族是指自然、历史形成的民族。⑥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第16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第117页。狭义上的民族是指中华民族。广义上的民族是指56个民族。狭义上的民族即国族,中华民族即国族。⑦参见冯育林《从“中华民族”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考察及其建设析论》,《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第8-15页。
“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3]民族意识“是一个民族在一定的历史时代的社会经济状况、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综合作用于民族精神生活的产物”[4]。“中华民族共同体现代含义就是国族称谓。”[5]国族即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的新时代含义。新时代是历史范畴。进而可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指中华民族意识。若赋予其时代意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的中华民族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社会意识范畴。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要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施以定义,切不可脱离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认识。在此基础上可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指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新时代的社会经济状况、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综合作用于中华民族精神生活的产物。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民族团结的基础价值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这一基本原理清楚地解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民族团结的重要价值。这种价值表现于两个层次:首先是促进我国各族人民在思想领域形成共同认识,增强各族人民的情感认同;基于前一层次,情感认同所形成强劲的凝聚力继而转化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行为,汇集成强大的物质力量。
(一)增强各族人民的情感认同
情感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素,是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情感依托。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认同伴随着中华民族从自在民族向自觉民族转化以及自觉民族在新时代实现民族自强的全部过程。在实现民族自强过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民族成员不断催生积极性情愫,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满足其需求和实现其目标的必要基础。
其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夯实各族人民的情感基础。依据费孝通关于中华民族形成论述进一步分析⑧参见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4页。,在民族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是在几千年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作为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中华儿女与西方侵略者抗争中形成的;自觉的民族实体在新时代的进一步发展,催使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形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奋斗目标,也是各族人民在新时代的共同愿望,它汇集了我国56个民族的情感认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激发了各族人民为实现共同愿望的原动力,是增强各族人民情感认同的前提条件。
其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丰富各族人民的情感内容。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孕育、发展和形成所倚重的情感内容,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认同提供了稳定支撑。文化是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承载着各族人民最真实的思想情感,形成了具有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志。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内在要求,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认同的现实表现。“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绵延发展、饱受挫折又不断浴火重生,都离不开中华文化的有力支撑。”[6]可见中华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相随发展,不断为各族人民提供情感支撑。
其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促进各族人民的情感交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我国各民族相互交往的综合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更多地表现在文化交流基础上形成的共同认知。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中华民族的新时代含义,它表现为多元一体格局的总特征。“多元”意味着各民族间存在文化差异,譬如在语言、文字、音乐、舞蹈、绘画、建筑等方面。文化交流使各民族在尊重个体差异的基础上互通有无、共享体验,缩小甚至消除文化认知差异,以此加深彼此认识并深化彼此感情。基于此,习近平表示“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情感上的相互亲近”[7]。
(二)促进各族人民的行为转化
民族意识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进程。熊锡元认为,民族意识经历了从“自在阶段”到“自为阶段”的发展历程。费孝通也表示,民族意识经历了从“自在阶段”到“自觉阶段”的发展历程。这两种“过程论”实际是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表达方式,都表明了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认识从表及里,从感性升华为理性,从存在转化为思维,从低级发展到高级的质的飞跃。从“自在阶段”到“自为阶段”的转化,实际上是民族摆脱民族意识在自在阶段的原生态朦胧状态,其自为活动逐渐显露和增强,直至“自为”取代“自在”。①参见熊锡元《民族意识过程:由“自在”到“自为”》,《黑龙江民族丛刊》,1999年第2期,第13-16页。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在民族自在阶段,民族意识随附于民族生存、发展及其一切实践中,并给予能动反作用。在民族自为阶段,民族意识表现得愈加明显,能动反作用也变得愈加强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民族生活中产生了影响本民族的能动反作用,它不仅是汇集全民族力量的凝结剂,也是推动本民族不断发展的原动力。
其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汇集民族力量的凝结剂。各族人民共同培育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又将各族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质就是‘民族精神共同体’的建构。”[8]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中华儿女对祖国情感的鲜明态度和对祖国行为的积极支持,是中华儿女对中华民族归属感及其文化认同感的统一。当民族遭遇外族侵略时,爱国主义会迸发出强烈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将民族成员紧密联系起来,凝聚成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量。譬如近代以来,我国屡遭外族欺凌,深埋在人们心底深处的爱国主义不曾消失。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使中华儿女团结一致,奋起反抗,最终赢得了民族独立。我国进入新时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继续把各族人民团结起来。
其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推动民族发展的原动力。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熊锡元认为,民族意识在民族间的互动行为表现为: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生存与发展、兴衰与荣辱、权利与得失、利害与安危等的认识、关切与维护。“认识、关切与维护”表现为民族意识对民族成员产生能动的反作用或支配功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亦然:中华儿女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生存与发展、兴衰与荣辱、权利与得失、利害与安危等的认识、关切与维护。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识、关切与维护”指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行为产生能动的反作用。民族意识的能动的反作用在体现为集体意志时表现得更为深刻,会产生一系列相应的观念和意志,这些观念和意志形成后,进而产生强劲的民族行为。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维护民族团结的决心
少数西方国家随意干涉我国内政,蓄意破坏我国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最高利益的内在表现,是实现党的时代使命和满足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的基础条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是党在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面临着一系列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素,中国共产党立足实际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新时代的表达,是对“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的强化,彰显了党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强烈决心。
(一)维护一个中国原则
台湾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的汉族和高山族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但台湾近代以来并不太平。个别西方国家勾结“台独”分裂势力及实施分裂活动,企图挑起两岸人民对立、割断两岸同胞精神纽带的做法不符合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有学者为此曾表示担忧,在西方国家卵翼下的“台独”“将是21世纪中国的心腹大患,‘台湾问题’将成为对中国国家意志的最大考验”[9]。个别西方国家为遏制我国发展,不断设置障碍,在国际上抛出“台湾地位未定论”,不遗余力地炮制“两个中国”论。一个中国原则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是对“两个中国”论的坚决否定,是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强烈表达。维护祖国统一不仅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同时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神圣职责。中国共产党对台湾是中国组成部分的立场不曾变过。毛泽东在《告台湾同胞书》中表明了鲜明态度:“台、澎、金、马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另一个国家。”[10]中国共产党对台湾同胞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的立场也不曾变过。习近平表示:“台湾同胞保持着强烈的中华民族意识和牢固的中华文化情感,打心眼里认同自己属中华民族。”[11]237
(二)巩固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西方国家对我国边疆等地予以了“特殊关心”,不断臆造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问题。他们选择性看不到中国共产党为发展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他们眼中只能看到自己的利益,以破坏和牺牲其他国家的安定团结,来实现他们所谓的利益。西方国家不断为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民族分裂势力提供资金支持,并协助民族分裂势力加入国际非政府组织,试图把我国内部事务炮制成国际问题。中国人民看穿了西方国家实施这些行为的内在本质。个别西方国家的“特殊关心”,本质上是推行及维护其单边主义,欲通过干涉我国内政对我国民族团结的实施破坏,企图以此遏制中国发展。反对西方国家对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当言论及行为,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本质要求,是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根本利益就要做好民族工作。习近平提到民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要置于加强民族团结上来,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掌握反对民族分裂的主动权,坚决反对任何势力在我国制造不稳定、分裂和动乱。为此,习近平强调“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共同构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12]。
(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不断遭受列强侵略,软弱无能的封建统治阶级不断妥协,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三座大山”沉重地压在人民头上。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屈辱史。人民渴望民族独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迎敌,缔造了新中国。人民富裕、国家富强是各族人民的愿望。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建设人民富裕、国家富强的中国不断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党的使命和责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最伟大的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是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是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个力量就是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人民的力量能办大事。民族团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各族人民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梦想而凝心聚力,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习近平指出,“把我国56个民族、13亿多人紧紧凝聚在一起的,是我们共同经历的非凡奋斗,是我们共同创造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培育的民族精神”[13]。
四、发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新时代民族团结的凝聚功能
习近平2014年5月在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中指出,要“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年9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提出,要“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习近平的讲话中不难看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树立”,到“培养”,再到“铸牢”,三个层次阶段分明、相互衔接、逐步深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和实践的完整过程,三个阶段在发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功能的建构路径上形成了严密逻辑。
(一)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平等交往交流交融,营建共同的互动平台
“没有真正的民族平等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族融合,因为民族平等是民族融合的必要前提。”[14]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的是消除民族隔阂。消除民族隔阂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实现各民族平等。“两种主义”是破坏民族团结的大敌,对其予以坚决反对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主张。
毛泽东在1953年认为我国还存在比较严重的“两种主义”。针对此问题,毛泽东提到汉族和少数民族要搞好关系。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克服大汉族主义,同时也要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15]。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运用到处理“两种主义”上:“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16]江泽民也提到要正确解决好“两个主义”,他认为“为了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在全国,要注意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17]。胡锦涛指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18]。习近平同样也做了多次强调,“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要不得,狭隘民族主义也要不得,它们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大汉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产生民族歧视,狭隘民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滋生离心倾向,最终都会造成民族隔阂和对立,严重的还会被敌对势力利用”[19]。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提出,要“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种主义”是挑破民族团结的刺刀,是冲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离心机。要通过破除“两种主义”,建立各民族平等关系。在此基础上,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1],通过这一系列互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二)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夯实共同的思想基础
以教育改造思想是我们党一贯的主张。教育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功能,“是人类传承文明和知识、培养年轻一代、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11]191。习近平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20]。习近平此番讲话,不仅把教育作为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途径,同时也为之提供了两个关键信息:一是明确了教育类别,二是明确了教育内容。
第一,明确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类别: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习近平表示,要把民族团结贯穿于各类教育。领导干部是社会精英,他们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能对全社会形成辐射作用。青少年教育一般是指学校教育。青少年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向前发展的接力军。思想政治教育要“把下一代教育好、培养好,从学校抓起、从娃娃抓起”[21]。社会教育是指除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以外的教育,是当前教育领域的重要构成。把民族团结融入到这些教育环节中,民族团结之根才能常发,民族团结之花才能常开。
第二,明确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内容: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等。习近平指出,要通过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等教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人民的思想深处。习近平还指出,“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22]。正确的祖国观是指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祖国分裂。正确的历史观是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客观历史过程。正确的民族观是指要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自觉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利益。正确的文化观是指正确对待中华文化,筑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正确的宗教观是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认识宗教问题。在教育中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是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容。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认同,构建共同的文化形态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本质、最深层、最稳定的因素,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梁启超曾提及的“文化枢系”对他而自觉为我①参见梁启超《梁任公近著第一辑》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24年,第45页。指的就是文化认同。可见,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基因。习近平提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23],以此构建共同的文化形态,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华文化融合共生。
其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战略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党的政治实践高度结合,极大地推动了中华优秀文化创造性、创新性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生动展示,它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和合”“中和”“泰和”“大同”等传统思想的深度结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又表现为对中华优秀文化的继承、发展,是中华优秀传统思想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是各族人民共同认可的新型构建的文化形态。
其二,继承革命文化。革命文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诠释。革命文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而进行革命斗争的精神产物。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各族人民与革命文化共生共融共长。革命文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各族人民在争取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中创造的,在主体上体现了人民性。争取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以实现人民利益为最终的价值追求,在目的上体现了人民性。革命文化是激励各族人民前进的宝贵财富,它所体现的革命精神“跨越时空、永不过时,是砥砺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不竭精神动力”[24]。
其三,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现实支撑。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随着经济对外往来,中西方文化交流也日益频繁,此时西方各类不良思潮不断涌向我们,在中华民族面前“是一个古今中西各种类型的价值主张相互激烈竞争和博弈的思想场域”[25]。要强化“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的文化认同,针对这个“思想场域”有必要设置“安全阀门”,通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行性质甄别,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
五、结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武器
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个别西方国家却与之背道而驰,他们随意干涉他国内政,在全球大搞单边主义。中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日益增强,主张的多边主义影响到个别国家推行的单边主义。为遏制中国发展,削弱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个别西方国家对我国内政“关切”显得过于“热情”,不断炮制虚假谎言,甚至将之置于国家战略高度,并以政策法案等形式予以“高度重视”,试图破坏我国领土统一和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发展的永恒话题。中国与个别西方国家的关系更像是一场博弈。团结能干大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凝聚人心的重要保证,民族团结是这场博弈制胜的强大力量。要在这场博弈中占领优势地位,首先要筑牢我们的思想防线。用思想将我国各族人民凝聚在一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觉反映,是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