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感赋予案例报道生命力
2022-11-23张振华
张振华
在融媒体时代,不管是靠文字还是借助声音、视频来传播,要想获得最佳传播效果,做出独特而深刻的具有感染力、影响力的报道,最重要的就是到一线去,到现场去,拿到第一手的材料,采写出有现场感的亲历式报道。这已成为传统媒体在融媒体时代增强媒体传播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那么,现场感是怎样在报道中,特别是案例报道中体现出来的呢?我以在《方圆》杂志从事采访报道的实践,浅谈一下。
不跑现场,永远也写不出现场感
就我个人来讲,除却因疫情不能出差的日子,我的每一篇深度案例报道都是实打实地跑出来的。
以我的长篇纪实报道作品《白银案实录》为例,自2016 年8 月26 日凶手高承勇落网至2018 年3 月30 日案件宣判,历时近两年时间,我先后六次到甘肃省白银市,十多次反复走访命案现场,五次到达高承勇的老家青城镇,走访高承勇族人、同学。跑得最疯的一次,我独自一人在白银市整整跑了26 天。除此之外,我还行程数万公里,远赴上海铁路公安局、河南省周口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吉林省长春市等地采访当年参与侦办此案的老刑侦专家。几经努力,我成功地在2018 年3 月31 日上午,到白银市白银区看守所,独家面对面采访了高承勇。
也正是通过前期深入实地和亲历事件,我才得以借助《白银案实录》这部作品,全景式条分缕析,展现这起世纪悬案侦查、抓捕、公诉、审判,直至高承勇被处以死刑的全过程。
这些年来,我采写的《人体携毒》《跨国医疗》《跨国解救》《逃亡21 年》《地宫迷案》等《方圆》封面报道,也都是这样一点点跑出来的。
实际上,到达一线、深入现场也只是写好案例报道的第一步。那么,如何传神而到位地写出具有可读性、可听性、可视性的报道呢?
首先,记者到达现场之后,一定要竭尽全力启动全方位的感觉器官和工具,无论是搜集案例资料,还是采访办案人员、嫌疑人、受害者,或者是走访现场知情人、案发场地,都要尽可能捕捉现场感,运用多种感官全方位、多角度地感受现场的事件、人物、环境,深度感受和收集现场的动态、色彩、声响、情感、气味等,不放过一切有利于采访和写作的东西。
在后期的写作中,记者更是要穷尽可能地多花费心思,写出具体、生动、形象、有典型性的情节、细节、场景和感人的画面,精彩的对话,典型真实、有声有色、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这样,读者就能从记者的报道中具体形象地看到案例事实本来的面貌,真实感触和了解当事人的状况和动态,从而尽可能缩短与案例的距离,对案例有更全面的了解和更深层次的认知。
案例报道要及时而生动、有深度、有力度
新闻是易碎品。在这个光速传播的时代,再好的新闻,如果记者不能闻风而动、雷厉风行地采写,就会失去吸引力和报道价值。
案例报道对于新闻时效性要求特别高。在案例发生之后,第一时间跟踪采访,越早越好,越快越好。在采访结束之后,记者应根据采访对象和采访素材情况,抓紧构思,快速完成写作,让作品落地、传播。这样更有利于发出有竞争力与影响力的独家报道。
当然,快采快写不是说要浅尝辄止、粗制滥造,或者说着急应付任务,夺眼球。这与记者深入实践、深入挖掘并不矛盾,我们不能因为追求“速度”而淡化“深度”。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案例报道绝对不单是讲述案件,而是要达到和实现力透纸背,传递一种人心可以感受到的抓力,这才是案例报道最深刻、最强劲的力度,也是我们有责任有态度的媒体的出发点。
每一次一线采访的机会,对记者来说都是一次学习和提升。记者到一线后,那些基层办案单位提供的新鲜案例,本身就是一座新闻宝库。记者一定要积极利用、认真把握好这些资料,结合自己深入一线、融入现场的所看、所想,以自己的亲身体会、细腻的写作手法、真挚的情感流露,讲述出公安民警、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与受害者面对面的鲜活故事,以此奉献给读者。
《方圆》每周召开选题会都会强调,记者写出的报道,内容务必要紧扣社会公众的需求,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写故事,要用个性化的鲜活描写来感染读者,要用平凡人的视角讲述案件,刻画人物,写出有灵魂、有思想、有真情的东西。要避免用官话套话、假大空、八股式的词语,尽最大可能实现有效传播。这都是我采写案例报道的行动指南。
案例报道要有真情、有思想、有希望
当下,不少新闻媒体仅仅满足传递社会热点信息,获取流量和关注度,只满足于“发生了什么”,至于“为什么会发生”“发生了后果如何”、事态平息之后“如何处置安排”等一系列更深层次的问题则不做深入探究和挖掘,只是简单、浅表的技术性处理和展现新闻信息,“吃快餐”。
不少记者更是对案例背后的社会背景及问题发生的复杂性缺乏深入思考的耐心和兴趣,发出来的报道、写出来的文字没有思想和人文精神。如果读者在看报道的时候看不到记者个人的思想和感情展现,自然也就感受不到阅读报道之后,精神层面所获得的意义和价值。
我认为,案例报道一定要有真情实感,要有思想的火花。记者要在报道中充分传情表意,通过自己的文字把这种心灵深处的感受、反思,畅快地倾诉出来,达到情感的输出,以此和读者完成心灵的碰撞。记者的情感越丰富,报道就越能感染人,记者的思想越深刻、独到,也就越有可能超越现实案例,在作品中写出更多的参悟和启迪,从而给读者以更多的思想熏陶和影响。
以我的长篇案例纪实报道《失约的腊八粥》为例,下面是这篇文章中的两段:
在儿子走后的日子里,赵淑芬做过一个梦,在这个梦中,小新瑞长高长胖了许多,跟其他孩子一样穿着崭新的校服,还戴着鲜艳的红领巾,他挺直身板,郑重地给妈妈敬礼,向妈妈汇报说,他当上少先队员了。赵淑芬一高兴,梦醒了。她睁开眼睛,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埋葬张新瑞那天,由于伤心,赵淑芬没有敢去送儿子最后一程,而是从弟弟家接回胖子(儿子养的一只小狗),给它穿上从郑州买来的红色小棉袄,抱着它,怔怔地坐在院子里整整一个下午。晚上,她给胖子熬了一碗腊八粥。
采访结束,驱车离开的时候,一群孩子出现在我车子前方,他们蹦跳着,打闹着,说笑着。同行的司机告诉我,路的尽头就是他们的学校,他们的教室。耳畔书声琅琅,只是,课堂上再也没有了那个叫张新瑞的男孩儿……
在这篇报道中,我是带着丰满的感情描述案例事实的,我本着一种感同身受的态度,把自己的感情倾注笔端,熔铸在字里行间,通过一场梦、一只儿子遗留下来的小狗,写出了一位母亲对儿子无限深情的爱和思念,也写出了一个到达一线案发现场后的记者,走在遇害孩子上学的路上,看到他昔日的小伙伴之后,触景生情的惋惜与心疼,达到了以情动人、催人泪下的效果。
更深层次来讲,案例报道要有思想性,有精神境界,带着光和亮,进入和影响读者的心灵。作为政法记者,我们碰到的案例有不少是负面的,沉重而且痛楚。好的记者绝不会仅仅停留于报道案件本身,要在矛盾、罪恶、怨恨、血腥、悲痛与压抑之外,看到人们面对这一切时所呈现出来的乐观、宽容、坚韧、爱和希望,将办案人员和受害者家属身上所显现出来的这些人性之光,收集起来、展现出来、点燃起来,给自己、给当事人,也给读者以重新拾起前行的勇气和生活的力量,给人们以希望。记者把干事创业、情趣健康、公平正义、倡廉守纪的检察文化价值观融到报道中,让读者的心灵受到熏陶,在全身心的阅读中得到思想升华。这样不断地实践下去,记者本人也会因为采访写作的过程而得到精神和专业的提升,每一次采访、每一篇报道,都是记者成长、进步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