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与绿色金融:机遇、挑战与启示
2022-11-22尹振涛夏诗园
尹振涛,夏诗园
(1.中国社会科学院 金融研究所, 北京 1007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审计科研所,北京 100086)
作为绿色经济的重要支持,绿色金融通过将社会资金汇集于绿色产业,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碳达峰、碳中和元年,研究探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内涵、现状、积极效应、面临挑战以及如何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发展方面的巨大发展潜力,使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绿色金融理论内涵、积极效应及发展现状
(一)绿色金融内涵
早在20世纪70年代,国际市场便对绿色金融进行了探索,但关于绿色金融概念仍未达成国际共识[1]。金融危机发生后,人们普遍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失去信心,导致量化宽松和极低的利率水平,但同时也促使投资者寻找新的更具吸引力的投资机会,被贴上绿色标签的绿色金融投资和气候融资大幅增加,以环境保护为中心的绿色金融成为一种发展趋势,绿色金融领域日益扩大[2]。
绿色融资是实现绿色增长的基本活动[3],和非绿色经济活动相比,绿色融资主要追求经济增长、环境改善和金融产业发展,是绿色经济活动的重要支持[4]。绿色金融是一个更宽泛的术语,包括从贷款和债券到股权融资和点对点贷款的一系列金融资产类别,是在更广泛环境可持续发展背景下提供环境效益的投资融资[5],绿色资金、绿色投资、绿色技术和更多的绿色倡议都可整合称为绿色金融[6]。绿色金融是一种将金融和商业世界与环境友好行为相结合的现象,是包括个人和企业消费者、生产者、投资者和金融贷款人在内的许多参与者的竞技场[5],根据参与者的不同绿色金融可有不同表述,如Al-sheryani等认为绿色金融是一个将业务流程的使用与对环境问题的敏感性结合起来,由参与货物和服务供应链的各方行为界定的概念,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资源提供者、货物和服务的生产者以及货物和服务的消费者[7]。
与传统金融活动不同,绿色金融是低碳绿色增长的核心部分[8],通过绿色金融债券、绿色银行、碳市场工具、财政政策、金融科技、社区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扩大或提供环境效益投资等融资活动可统称为“绿色金融”[9-10]。绿色金融旨在产生积极的环境外部效应[11],减少毁林、运输和工业污染,促进清洁能源、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废物管理计划的实施,引导资金流向,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行业减轻环境损害和风险,以可持续的方式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12]。
(二)绿色金融积极效应
1.绿色金融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一,绿色金融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当前世界金融市场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绿色金融引导公共部门、私营和非营利部门的资金流动[13],促使绿色产业成为新经济增长点,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推动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促进经济复苏;其二,绿色金融加快新旧动能转化。从产业角度来说,绿色金融可积极发挥资本杠杆和资源配置作用,引导错配资源置换,助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淘汰市场上的重污染、落后能源企业,发展绿色产业等新兴产业。同时还能通过“弥补资本劣势”,充分发挥信息优势,帮助形成区域规模经济,提升新动能;其三,绿色金融促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企业收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绿色金融发展之间存在双向互动,金融要素供给侧推动绿色金融加速发展,而绿色金融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推动力。从企业角度来说,各类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业务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生产能力、规模扩大和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降低企业投资风险和融资成本,减少不良资产规模,提升企业收益;其四,绿色金融缓释风险。生态环境资源跨期、跨区域乃至全球配置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高于一级市场交易,不确定性更强,导致交易风险更高。绿色金融通过期货、期权等方式解决生态环境资源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同时,各种绿色金融衍生品创新可有效对冲风险,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跨期配置功能,降低跨时期、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配置的交易风险。
2.绿色金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从外部环境来看,全球气候变化脆弱性增强、经济形势重构叠加新冠疫情的影响给农业生产带来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强,绿色金融能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节约能源,保持健康环境[14],改善空气和水污染、减少工业医疗和家庭废弃物等不当处理导致的环境退化问题,促进生物多样性,减轻贫困[15]。从国内环境来看,我国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其核心是改变只注重经济增长而忽视生态环境资源枯竭的发展模式,把生态环境资源纳入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范畴。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明显,为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产业繁荣,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农村产业体系尤为必要,具体来说:其一,绿色金融拓展农村金融产业资金渠道。乡村振兴和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大量资金投入支持,但农业资本因长期面临投资渠道狭窄、总量小等问题而难以满足绿色产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这就迫切需要金融资本进入到农业领域。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拓宽农村金融产业特别是绿色产业的资金来源,缓解农业资金投入不足困境。其二,绿色金融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当前,一些发达国家为打击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在国际贸易的相关领域设置绿色非关税壁垒。绿色金融可推进农产品“绿色化”,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农业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全链条发展,促进现代农业专业分工和适度经营,提升农业经济效益。其三,绿色金融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随着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持续推进,“两高一过剩”产业向农村转移,加剧了部分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程度。发展绿色金融可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设施建设水平,促进农业生态保护、恢复和建设,提升对生态和经济环保效益以及环保产业的重视,是一种实现经济与环境和谐的良药[16],可达到振兴农村生态环境资源、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农村自然资源的目的。其四,绿色金融有助于农村生态和宜居性。绿色金融通过参与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农产品和副产品资源利用等绿色项目,建设乡村田园综合体、乡村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小镇,将村庄建设成美丽的生态宜居家园,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并力求在减少环境风险和改善生态完整性的同时,改善居民福祉和社会公平[17]。
3.绿色金融提升我国国际形象
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减排活动,如在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大力推动成立“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特别是,新冠病毒肺炎在世界各地依然肆虐,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有利于中国勇敢承担起在后疫情时代培育新经济增长源泉、应对世界气候变化的大国责任,维护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也有利于推动建立全球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提升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等。
(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1.绿色金融政策框架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初步形成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框架逐步完善,2005年《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是我国首个绿色信贷文件,自此我国绿色金融拉开发展序幕,但早期绿色金融发展较为简单和笼统,政策意见也以鼓励性为主,缺乏明确实施准则。随后,《节能减排授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等制度文件的陆续发布,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开始进入快车道,初步形成绿色金融制度体系。2016年,在官方文件《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了绿色金融的概念,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金融逐渐成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2020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大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这对促进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指导作用,为金融业发展绿色产业提出了方向指引和政策遵循。2020年《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作为工作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更是提出要将绿色金融作为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发展支柱。2021年2月,《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并对绿色金融绩效评价提出了相关要求。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包括碳金融在内的绿色金融业务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推进实现以双碳目标为基准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成为我国未来金融发展政策的重中之重。此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部分地方政府还因地制宜推出了贴息、奖励、补贴等政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体制逐渐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明确,信息披露要求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第三方评估和认证加快发展,为全球其他国家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了中国经验。
2.绿色金融产品初具规模,碳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推进
我国现已形成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和市场体系:其一,绿色信贷规模增长迅速。绿色信贷是我国绿色金融最重要的市场,自从2012年绿色信贷开展以来,绿色信贷市场发展迅速。据央行《2021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比上年末高12.7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1.7个百分点,全年增加3.86万亿元。其二,绿色债券发行势头强劲。绿色债券现已成为除绿色信贷之外最重要的绿色金融产品,据央行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6 000亿元,同比增长180%,余额达1.1万亿元。同时,绿色债券期限搭配更为合理,成本优势逐步显现。其三,绿色保险具有巨大发展潜力。总体而言,我国绿色保险产品的种类和发展规模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保险种类、保险资金投入上仍有较大发展潜力。其四,碳金融交易市场不断扩容。自2011年我国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来,我国碳市场覆盖行业和企业范围不断扩大。碳金融品种不断丰富,现已有碳质押、碳回购、碳期货、碳远期、碳基金等20多个碳金融创新产品[18]。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顺利结束,全年碳排放配额成交量累计1.79亿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在《碳中和愿景下的绿色金融路线图研究》中预测,按央行口径,到2050年,我国未来的绿色低碳投资累计需求将达487万亿元,碳市场交易未来发展空间潜力巨大。
3.金融科技技术手段与绿色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应用场景不断丰富
随着数字技术发展和推广,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领域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据《金融科技推动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案例与展望》报告显示:2020年,根植于绿色金融领域的活跃金融科技公司约为59家,涉及ESG投融资、全国碳市场交易、绿色消费、绿色农业等多个领域,如湖州市通过使用金融科技打造了“担保集市”“智慧法院”,升级绿色融资主体ESG评价模型等,可实现对辖区内所有银行进行精准信息统计、全面信息管理和业绩评价,并计划将相关技术下一步在湖州下辖各地市以及长三角地区进行广泛推广及应用。从技术手段的使用角度来说,目前大数据、AI和云计算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使用最为频繁的三项重要技术,如通过数字技术、AI模型等方法可提高绿色识别认证和绿色效益评估,区块链可用来支持绿色资产交易,对绿色信贷资产投向进行跟踪,还可通过数字技术构建环境风险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升客户绿色评级、完善信用体系、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等。
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绿色金融发展政策融合发展、相互依存,双碳战略目标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新一波发展机遇,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将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绿色金融关系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绿色金融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一方面,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持。双碳目标要求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构建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这将促进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重塑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而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撑。单靠财政资金显然无法完全满足投资需求,经济低碳转型急需一种更高标准、更透明的新投资模式相匹配。绿色金融借助市场化手段不断推进碳减排,能有效满足能源、环保等相关产业的投资需求,最终实现企业发展与环境生态、社会演进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新局面,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包括环境保护和碳减排两方面内容,对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引导和服务双重作用。其中环境保护不仅需要减少碳排放,同时还要处理其他环境污染,加强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恢复,改善生态环境。也就是说,绿色金融需要把着眼点同时放在碳排放的存量和增量上,环境保护更多的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减少存量,双碳目标更关注增量,即碳减排。双碳目标的实现为加快绿色发展提供引导,而绿色金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减排的关系,推进经济低碳发展。
2.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
双碳目标下,绿色和低碳产业的发展催生对金融服务的新需求。双碳目标要求高能耗的能源行业实现大幅度减排,发展低碳产业。而低碳产业的发展需要技术研发的支撑,但技术创新所具有的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等特点,使其对投融资配套体系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同时,绿色经济转型要求金融机构整合银行、保险、证券、金融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等资源,发展碳资产托管机构和业务,并且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碳减排。
绿色金融是高耗能产业和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融资手段。其一,除传统信贷业务外,许多高耗能、高排放企业需要通过金融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碳金融创新增加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来源,金融产品的开发和碳金融业务的创新也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和外资积极参与能源企业投资,降低企业低碳转型的融资成本;其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借此机遇积极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努力探索创新发行碳中和债券等更多的绿色信贷产品品种,进一步升级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绿色金融市场需求,推动企业深入参与碳市场建设和交易,推动碳市场基础设施和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其三,借助金融市场可积极引导企业绿色低碳融资行为,规范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行为,防范化解因过度淘汰高碳产业而形成的贷款违约、资产减值等金融风险。
(三)碳中和、碳达峰下推动绿色金融面临挑战
1.绿色金融政策机制、标准规范、风险管理等和双碳目标要求仍有差距
一是,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机制有待完善。绿色金融现有政策文件立法层次较低,多为规范性文件,如《绿色信贷指引》《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等。在法律法规上,虽然2021年3月深圳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成为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但此条例是地方制定的绿色金融条例,仍缺乏全国性绿色金融法律约束。二是,绿色金融相关制度标准不健全、绿色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如当前银行是绿色金融项目的主要融资主体,绿色金融缺乏项目识别政策指引,缺乏权威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将加剧绿色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会使银行无法有效识别绿色金融“伪绿”“漂绿”项目,绿色金融项目资金效率也难以保证。三是,绿色金融风险管理水平不足。当前,有些绿色项目初期投入成本大、还款周期和贷款期限较长,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但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产品只做局部创新,缺乏业务开展的安全、经营风险等硬性制度章程,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有限,无法有效应对和防范风险。
2.绿色金融区域发展不平衡,绿色金融配套基础设施薄弱
其一,从地域角度来说,绿色金融区域发展不平衡。总体来说,东部发达地区的绿色金融环保意识更强,对绿色金融更加重视,绿色投资和减排技术研发投入力度较大,绿色金融的整体发展水平高,而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则相对较低[19],而且,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在促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其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势头明显高于其他非试点地区的困境。其二,从绿色业务分布角度看,绿色信贷业务在银行间分布不均。根据《中国上市银行可持续发展分析(2020)》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总体绿色信贷规模可喜,但国有商业银行仍是发展绿色信贷的主力,诸多区域性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条件较为落后,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绿色信贷业务规模仍较小。其三,缺乏绿色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和信息共享平台。目前,除中国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配套设施建设良好外,大部分省份仅建立了省级环保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缺乏全国性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不利于市场参与者获取和共享相关信息与数据。
3.绿色产品创新不足,疫情影响绿色产品的市场化运作
其一,绿色金融产品类型单一,供需不匹配,创新不足。从融资结构来看,绿色信贷仍占据绝对地位,占绿色金融融资规模的90%以上。但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证券指数化相关产品数量和投资规模仍很小,符合ESG要求的资管类产品占比相对较低,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同时,国内节能减排产品大多涉及中下游环节,绿色金融业务中的绿色信贷中间环节及相关环保金融产品仍处于未充分开发状态,难以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其二,疫情影响绿色产品的市场化运作。从供给角度来看,疫情导致生产流通速度受限,一大批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面临利息结算困难、融资成本高、产品滞销等问题,生产经营容易陷入困境。从需求角度来看,疫情导致部分消费者失业或收入下降,服务型产品消费需求大幅减少,绿色金融市场的需求结构和消费模式由线下转向线上,绿色消费理念强化对绿色金融产品提出更高要求。
4.绿色理念有待提升,地方官员行为扭曲化不利于绿色金融发展
从政府角度来说,地方官员行为扭曲化不利于绿色金融发展。地方政府官员为追求短期政绩,招商引资时金融机构会通过放宽对企业的贷款审核以及上市融资限制等手段,同时也更为关注那些为GDP增长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但这些企业通常资源能耗和环境污染较高、缺乏长期投资规划,违背了绿色发展的初衷。与此同时,绿色金融业务未纳入政绩指标体系,部分地方政府执行绿色金融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导致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停滞不前。
5.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项目动力不足,金融科技领域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项目动力不足受到主客观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主观意识缺乏。大多数金融机构由于认知能力局限或环境责任感的缺乏对绿色金融风险规律、来源认识不够全面和客观,导致金融行为产生错误和偏差。另一方面,客观发展环境受限。从外部支持环境来看,生态环保领域的项目公益性强,项目收入较难覆盖贷款本息,生态补偿资金主要来源于转移支付、财政补贴和财政激励,激励和补贴机制不到位。同时,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大型金融机构,而中小金融机构业务量范围较小,社会资本参与不足;从内部支撑环境来说,绿色金融的发展涉及多个学科和行业,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但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机构内部缺乏探索实现绿色识别、智能评级定价和自动预警处理相关的科创人才;另外,金融科技领域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我国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对金融科技的应用需求快速增加。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监管标准和要求,金融技术应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此外,绿色金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主要停留在传统绿色金融产品和政策激励层面,在金融科技应用相关的案例、技术和产品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仍有待深入。
三、绿色金融发展国际经验及启示
(一)绿色金融发展国际经验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自上而下的绿色金融发展框架
其一,加强组织建设。欧盟通过欧盟委员会统筹,成立高级别专家组和技术专家组协助制定绿色金融具体政策,由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即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以及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协同推进。英国成立绿色金融专家组,加拿大成立可持续金融专家团,澳大利亚成立可持续金融倡议组织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其二,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绿色金融鼓励措施。1969年,美国国会通过第一部综合性环境成文法《国家环境政策法》,标志其环境保护由注重治理向注重预防转变、由单一预防污染向保护整体生态系统转变。此后,更是先后颁布了《超级基金法案》《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环境与金融:金融部门在建设低碳社会中的新作用》《21世纪金融行动原则》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注重金融业环境责任和市场经济导向。欧盟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绿色债券标准》,英国《气候变化法》首次把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明确写入到法律之中。韩国发布的《绿色贷款原则》一系列文件,补充了相关认定标准,细化了基准,其中《低碳绿色增长战略》提出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从能源消耗量大的粗放式制造经济向能源消耗量小的服务经济转变。其三,通过贴息、减税降低绿色项目投资成本,征收碳排放税,规范企业行为。如德国政府通过对复兴信贷银行进行贴息,再通过商业银行以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绿色项目发展。韩国设立多种绿色环保基金,部分国家退休金基金也可用于社会责任投资;另外,政府通过绿色公共采购积极引导绿色消费。如欧盟颁布《欧盟公共采购指令》,特别规定了在公共采购合同的授予过程中如何落实环保要求,助推绿色金融发展。
2.完善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和工具,提升环境相关信息披露和报送要求的兼容性
一方面,完善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和工具。2019年,欧盟连续发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以及《自愿性低碳基准》等多个报告,颁布了《欧洲绿色协议》,明确了相关技术筛选标准,以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强化信息披露,提高环境相关信息披露和报送要求的兼容性。如美国强化公司在绿色证券中的环境信息披露责任,规定其须按SEC发布的《S-K规则》披露包括年度环保重要资本支出以及涉及环保行政或司法诉讼和潜在环境负债等有关信息。日本《环境报告书指南》及其细则要求上市公司以独立环境报告书公开环境信息,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状况、减轻环境负荷等措施,环保历史信息与未来的机会和对策等内容。
3.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性较强,积极推出绿色信贷工具
其一,绿色债券现已成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欧盟绿色金融发展经验较为丰富,自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发行了第一只“绿色债券”以来,绿色债券迅速发展[20],2021年发行了全球最大规模、首只15年期绿色债券,市场认购热情高涨。其二,绿色信贷工具是撬动社会资金参与绿色环保项目的关键推手。英国早在2012年就设立了绿色投资银行,是全球最早设立绿色银行的国家。自其成立以来,绿色投资银行利用融资杠杆有效撬动了社会资金参与绿色环保项目,绿色项目发展迅速。美国先后设立了4家州立绿色银行促进公共资本和私人资本之间的合作,为能源市场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荷兰银行依托绿色信贷的商机,积极开发多项环保金融产品,不仅获得了投资收益,也促使投资者履行环保责任。日本瑞惠银行针对环保型企业创新了“瑞惠环保助手”等环保融资产品。其三,绿色保险是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必要措施。美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推行了强制责任保险,20世纪80年代成立了第一家专业的环境保险公司。近年来,不断扩大保险产品的受险范围,保险产品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绿色保险产品品种不断增加,如加州消防基金保险公司发布的绿色建筑置换更新险,开辟了绿色可持续建筑项目保险的新领域等。其四,碳交易市场是提升国家话语权和竞争力的重要领域。欧盟是配额交易市场最发达的地区,碳交易量占全球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韩国颁布《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公布了碳排放交易制度,并在2015年正式建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
4.金融机构主动践行绿色金融理念,社会组织广泛参与
其一,金融机构主动践行绿色金融理念,积极参与、推广和普及全球性的绿色标准制定,加强国家间合作。如荷兰银行、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等1 000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ISO26000标准等绿色发展协议;美国银行、瑞士信贷集团和摩根大通等近200家金融机构参与签署了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部提出的《可持续保险原则》;高盛投资公司、美林证券和摩根士丹利投资公司等500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赤道原则》;荷兰银行建立了“绿色贷款排除清单”;英国渣打银行参考特定行业的环保的实践标准、IFC绩效标准以及赤道原则,明确了融资企业应遵守的环保细则标准;日本瑞惠银行作为亚洲首家赤道银行,根据赤道原则制定了“行业环境影响筛选表”。其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成为绿色金融领域的推动力量。如2021年9月正式成立的世界14所知名院校“国际可持续金融研究联盟”,旨在推进绿色、可持续金融的跨学科、高质量研究,促进高校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年轻学术人才,实现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其三,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并重。西方国家对环境违法行为法律惩处严苛,为此企业不得不高度重视环保问题,并积极寻求行业协会以及专业人士帮助。如美国1980年制定《超级基金法案》要求商业银行对发放的信贷资金项目承担永久环境保护责任,若项目产生环境污染则需承担连带责任。英国法律规定商业银行若向环境污染项目提供信贷将面临严厉惩罚,巴克莱银行依据环境风险评级制定了一套完善的信贷审批办法,汇丰银行也具有相应的信贷环境评估制度,严格控制环境污染项目贷款。
(二)启示
1.构建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优化部门间协作
其一,建立健全绿色产业发展和监管在内的规范化、法制化政策体系,完善具体办法和细则。加快绿色金融法律环境建设,明确绿色金融和各主体权利义务,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建立绿色债券专业评级公司,对涉及环保、能源等方面的企业或项目展开评级,制定一套统一明确的绿色投资标准,搭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平台,防止由于政策体制不完善导致“洗绿”现象。加快调整现有产业政策,逐步引入“绿色”要素,以产业发展、企业绿色转型、绿色工程实施为基础,注重绿色金融政策与产业转型升级政策的衔接,形成对“两高一剩”产业的约束,推动各产业向“绿色”方向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绿色金融投资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导作用,加大对一些前景广阔、回报周期较长的绿色环保项目给予政策补贴、税收减免、专项奖励等优惠政策。其二,成立“绿色基金”专业部门,牵头推动绿色金融资本投资,加强部门分工和协调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和职责,在其内部建立负责统筹协调的跨部门绿色金融领导小组,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为主的多部门共同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分工、合作与协调。其三,尽快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监督、评估和激励机制。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管理,强化环境保护和能源主管部门的执法权力,加强各部门的执法力度,依法有效地将污染和能源消耗成本的环境风险责任落实到各责任方。其四,降低绿色资本跨境流动的交易成本和监管壁垒。鼓励同世界银行、保尔森基金会、国际金融公司、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等国际机构和组织定期开展深入交流,降低绿色资本跨境流动交易成本、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国外机构投资中国绿色金融项目,提升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完善绿色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绿色金融技术支撑,提高绿色金融实践能力
支持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强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联动,促进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中的应用。完善互联网金融系统和平台的防火墙设计,提升生物识别技术水平,升级绿色金融在线服务系统,提高客户识别准确度和市场渗透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实现绿色金融业务数据报送管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和风险监控自动化,修补潜在技术漏洞,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降低金融系统和平台的信用风险。
3.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步伐,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对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期需求
一方面,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加快发展节能减排相关的金融产品。推进绿色债券、碳基金、碳配额托管等业务的发展,充分借鉴欧洲、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绿色金融市场方面的经验,支持大型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综合运营,积极创新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衍生品,研究市场内互换、掉期、对冲等多种形式风险管理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及时加快产品创新和迭代,拓展绿色金融机构业务[21]。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投资绿色金融市场[20]。构建绿色技术成果转让和产权融资平台,拓宽绿色技术创新融资渠道,鼓励开展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定价机制和创新融资机制研究,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实验区,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国碳市场上交易。
4.加强绿色金融宣传,加大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市场发展绿色金融的动力
一方面,加强绿色金融知识宣传,提升公众绿色金融参与意识。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信息传播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在线宣传平台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客户推广绿色金融产品,扩大宣传广度和深度,多方式、全方面地宣传绿色理念,提升传播效率。另一方面,依托绿色金融领域各级协会和组织定期开展绿色金融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组建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研究室,建立绿色金融人才培养机制,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