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接再厉 守正创新 不断满足听力语言障碍人群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写在第23次全国“爱耳日”之际
2022-11-22纳新
纳新
听力语言残疾的预防与康复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5年。2021年,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1],既为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指明了方向,又对新起点新历程的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2年3月3日,即将迎来第23次全国“爱耳日”,本次“爱耳日”活动以“关爱听力健康,聆听精彩未来”为主题,目的是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希望通过“爱耳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众个人听力残疾预防意识,让听力残疾预防的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每个人普遍具备的素养和能力,促进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公共服务发展格局,切实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稳步提升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公共服务及保障水平,进一步增进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早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做出更大贡献。
1 正确认识和理解听力语言障碍人群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1.1 听力语言健康是享受美好生活的必要前提
听力损失严重制约个体言语、语言功能以及情绪、心理、社会性的发展[2]。人类应具备的重要能力之一就是能够进行言语交流,进而获得自我身心发展,更好地参与、融入社会,享受美好生活。这一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基本前提就是听力语言健康。因此,早在2014年第6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的历史性决议《世卫组织2014~2021年全球残疾行动计划:增进所有残疾人的健康》不仅将残疾问题作为人权问题和发展重点,而且将残疾问题作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更加侧重于改善残疾人的健康、功能和福祉[3]。
1.2 听力语言障碍人群需要多维且不断变化的服务
从需求性质来看,听力语言障碍人群的需要大致可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物质性需要,即保暖、饮食、繁衍、辅具等生存需要,这是最基本需要;第二层次是社会性需要,是在物质性需要基础上形成的,主要包括安全、康复、教育、就业,以及社会参与、社会保障、社会公正的需要等;第三层次是心理性需要,是指由于心理需求形成的精神文化需要,如价值观、伦理道德、艺术审美、获得尊重、自我实现、追求信仰等。从需求发展来看,听力语言障碍人群的需要是不断变化的,包括儿童早期听力语言多学科康复服务、学龄期听障儿童融合教育和心理健康、听障青少年求学就业、老年听障人群的康复服务。
1.3 满足听力语言障碍人群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新时代赋予的责任与使命
听力语言障碍人群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丰富性和全面性,是自身实现全面发展的前提。全面发展在十九大报告中被多次强调,是马克思主义自由发展思想在当代中国的生动实践和重大发展。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而全面发展又是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安排的主体基础和保障,二者处于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4]。因此,满足听力语言障碍人群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丰富性和全面性的需要,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5]。要求我们在不断满足听力语言障碍人群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奋进历程中,必须时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才能合理引导预期,促进听力语言障碍人群的全面发展。
2 清醒面对和把握制约听力语言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弱项与短板
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保障和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完善。国务院颁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在全国范围建立实施,多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工伤康复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社区康复工作不断深化;听力语言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进一步改善,听力语言康复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通过组织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等,听力语言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超过80%[6]。以上成就说明,伴随我国残疾人事业的整体发展,全国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正在取得持续进步,为下一步更加精进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群众对听力语言健康需求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挑战,我国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与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和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2.1 致病因素的多样性
我国听力损失人数呈上升趋势,听力损失的致病因素正在发生结构性转变,衰老、非传染性及传染性疾病、噪声、遗传等成为主要因素;老年人听力损失问题日益严峻,娱乐性噪声暴露带来的耳聋风险日益加剧。
2.2 资源配置不均衡
优质资源总体短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不尽完善,保障制度、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城市农村医疗康复资源分布不均,儿童、老人存在及时就便诊疗困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干预效能不高,非基本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供给不足,资源整合不到位。
2.3 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不同年龄对象,重点疾病规范性的诊疗流程和标准缺乏统一性,配套专业设施、设备投入不足,配置规范缺失,高素质专业人才保障不足,基层听力语言残疾防治技术服务网络不健全,专业技能培训亟待加强,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4 行业发展特征的多元性
对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发展的总体特征(学科的跨界性、实施过程的联动性、技术方法的多元性、效果价值的溢出性)认识不全面,对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过程特点(专业性与规范性、同步性与同时性、异质性与精准性、现场性与持续性)把握不到位,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评审评价体系有待完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数据采集与利用不充分,严重制约着现代化听力语言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
2.5 科研及转化能力偏弱
相对于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实践需求而言,本土化、针对性、实效性的实证研究偏少,已有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低,转化周期长,严重制约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在实践中的运用、推广和再创新,不能对听力语言康复服务效能系统性、全面性、持续性提供有效支撑。
2.6 服务理念与意识尚未建立
未实现“以残疾为中心”到“以残疾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转变,公众的主动健康意识尚未普遍建立,主动获得持续的听力语言健康能力、拥有健康完美的有声生活品质和良好的有声社会适应能力需不断培养与促进。
3 通过高质量事业发展满足听力语言障碍人群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多层次发展
3.1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调查、掌握听力语言残疾人康复需求,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强弱项,以推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支持保障制度、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以赴实现到2025年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以上的任务目标。
3.2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通过“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的开展,针对各阶段听力语言残疾主要致残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推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提供系统连续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
3.3 完善服务内容,拓宽服务形式
实施听力语言残疾“一纵一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展全生命周期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横向开展以沟通交往障碍为服务内涵,全面拓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业务格局。完善服务内容,启动重点学科建设,以听力残疾预防技术、诊疗技术、听能管理技术、听觉口语康复训练技术、言语及行为异常矫治技术为支撑,完善以听力语言残疾筛查与鉴别、听力语言专业评估与转介、听力语言障碍或残疾的预防、助听辅具设备的选配与监测、个体听觉语言能力康复指导、听力语言康复专业咨询、个体听力语言康复档案管理为主的服务内容,根据残疾类型、等级和评估结果制订适宜的服务方案,开展分级分类的直接服务和支持性服务。拓展服务形式,重心向基层下沉,在明确服务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引导和强化各级各类康复服务机构实现精准对接,探索创立听力语言康复服务链或康联体,通过加强合作,发挥优质专业康复服务机构资源优势,共同培育、打造代表性特色化康复服务品牌,提升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能力,共享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模式,推动深化社区康复服务。
3.4 加快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统筹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软硬件标准要素,重点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明确听力语言康复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加强各级各类标准间的有序衔接,推进专业康复机构标准化管理。通过加大评估督导力度,建立服务质量治理和评价机制,促进机构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升。
3.5 培育较高水平的专业队伍
实施全国专业人才培养战略,建设全国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国家级规范化培训基地为龙头,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探索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3阶段有机衔接的听力语言康复实用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和符合各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实施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以点带面推进高素质人才库建设,为事业发展积蓄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后备力量,逐步形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与国家听力语言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
3.6 推动康复服务科技创新
推进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协同创新,加强跨界合作和多中心合作,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等科技计划实施,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广。促进“互联网+康复服务”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鼓励、支持高水平康复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持续提升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信息化应用水平。认真总结全面康复理论指导业务实践,为全年龄段全生命周期听力语言预防与康复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引进先进的学术思想、教育康复理念、技术手段、设施设备,不断探索听力语言残疾预防、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技术与方法;加强听力语言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科教研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医院、专业康复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企业合作,建立研创联盟,探索建立研、学、用、产联合创新转化链,加快科研创意和科研成果转化;充分利用《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中国听力语言论坛和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等媒介、平台,组织、参与学术分享与交流,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3.7 加强社会宣传
全面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公益资源,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运用各类传播方式、技术,组织开展“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听力语言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和政策宣传,搭建康复成果交流展示平台,增强听力语言残疾人主动康复、主动参与的意识与自信心,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营造和谐互动、共同发展的社会风尚。
总之,我们每个人既是新时代建设的主体,又是共享新时代伟大实践成果的主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人都是创造者;共同富裕美好生活,人人都是享有者。正确认识、把握和不断满足听力语言障碍人群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是时代赋予听力语言康复事业的崭新命题,更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美好生活是干出来的,需要以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持续用力、接续奋斗、久久为功,才能在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促进听力语言障碍人群的全面发展,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国第23次“爱耳日”再出发的集结号已经吹响,让我们以迎接本次“爱耳日”的到来为契机,再接再厉,守正创新,一起携手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