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这十年:有关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2022-11-22
社会救助——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成
问: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刘喜堂: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第一,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这个体系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综合高效。低保和特困供养这两项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成熟定型,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相应问题,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急难社会救助为临时遇困人员排忧解难,可以说,城乡群众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都有相应的制度进行保障。
第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制度性保障。大家耳熟能详的低保制度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主体制度安排,目前低保在对象认定、收入核算、办理流程以及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方面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规范,也更加具有包容性,更有温度。比如将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增加了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规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整合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成为与低保制度并行的一项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突出“救急解难”,重在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2021年,全国共有4680多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全年实施临时救助1198.6万人次。
第三,社会救助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这十年,各级财政累计支出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04万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低保资金和其他救助资金都能及时足额发放。
第四,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兜底作用。在脱贫攻坚期内,全国共有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低保或者特困供养,占全部脱贫人口的19.6%。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继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将277万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保或者特困供养,巩固了脱贫成果。
第五,实现了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民政部基本建成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这个平台归集了6200多万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大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4%。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健全了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帮扶,使各项救助政策更有针对性、时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拓展应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创新优化救助服务,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问:2020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针对疫情影响采取了哪些措施?未来在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刘喜堂:党的十八大以来,有两个法规文件对社会救助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个是2014年颁布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另一个就是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意见》印发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落实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要求,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大大增强了社会救助的包容性、可及性、便利性和精准性。
第一,政策制度更加合理。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制度都做了相应调整完善。低保实行了“单人保”,将按户保和按人保结合起来,使低保制度更有温度。特困放宽了认定条件,规范了无劳动能力的认定方法,将制度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临时救助制度实施了小金额先行救助,突出了救急解难功能。
第二,综合救助格局基本形成。现在的社会救助不是民政部门一家“单打独斗”,是各部门统筹实施,实现了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综合救助。低保、特困是一个圈层,往外是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再往外是所有临时遇困人员。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政策共同发力。为此,建立了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县级层面都成立了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了救助资源统筹。
第三,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算更为科学。调整优化了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进一步健全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放宽了在保人员经济状况复核频次等。
第四,社会救助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乡镇(街道)还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各级民政部门开通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针对救助申请能力不足人员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越来越多地区开通了“一部手机办低保”等服务,这些变化非常具体,使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更加贴近困难群众。
针对突发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调整政策,出台了一批应急性救助措施。比如向生活困难未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阶段性扩大补贴范围,降低启动条件;突破户籍限制,在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这些政策对于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
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下一步,民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机制,创新优化救助服务,有力推进社会救助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精准化,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问:健全和完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体系关系民生福祉。这些年民政部在这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李保俊:社会福利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完善老年人福利。推动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了省级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分别惠及3069.5万、447.9万和78.9万老年人,已有70.2万老年人享受综合补贴。强化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已有1420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371.7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帮助他们安享晚年。
二是深化拓展儿童福利。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养育孤儿16.9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28元和1288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77.9%和83.1%,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惠及残疾孤儿近22.3万人次,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力8万多人次圆了大学梦。着力提升孤儿养育质量,制定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拓展保障范围,将34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制度保障,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关爱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国共配备5.5万名儿童督导员、66.7万名儿童主任,常态化为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三是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推动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普遍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截至目前,两项补贴分别惠及1181.2万困难残疾人和1532.2万重度残疾人。推动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2012年—2021年,“福康工程”累计为中西部地区福利机构中的残疾人免费发放康复辅助器具14.3万件。加强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累计安排69亿元实施新建、改扩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或者社会化照护工作,增强了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制度、强化服务、提升水平,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迈向共同富裕提供更为有力支撑。
慈善和社会组织——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社会组织舞台广阔
问: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是有别于市场和政府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蓬勃发展,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抢险救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詹成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这些成就和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对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的全面领导得到加强。这十年,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到去年年底,全国共建有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17.1万个。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遍纳入了社会组织的章程。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已经成为常态。
二是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发展的环境不断优化。这十年,国家制定了慈善法、民法典、《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正在修订完善之中。国家及有关方面持续完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公益股权捐赠、社会组织的会费免税、捐赠票据使用等一系列政策。中央财政连续多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国务院明确规定,在制定有关行政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这些都为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的生存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是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不断焕发生机和活力。这十年,729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69699家地方性行业性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实行了“应脱尽脱”,培育发展了一大批老百姓直接参与的社区社会组织。互联网慈善蓬勃发展,通过互联网募捐的款项每年增长率均超过20%。
四是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发挥作用的舞台越来越广阔。这十年,是社会组织发展最快的十年。目前,我们已经登记的社会组织是90余万个,这个数据如果进行比较的话,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万倍,是改革开放初期的150倍。我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目前已经超过1万个。2020年,我国慈善捐赠额突破2000亿元,较2012年增长155%。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类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扶贫项目初步统计是9.2万多个,引导投入各类资金1245亿元;社会组织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参与制定了2499项国家标准和364项国际标准。目前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占全国养老机构的44.7%,这个数量是很大的,切实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
十年来,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发展取得的成就,归根结底在于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我们相信这条道路也会越走越宽广。
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 构筑民政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
问:近年来,民政部部署实施多项改革创新举措,比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婚俗改革,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性进展?
詹成付:结婚是一件美好而幸福的事情。但是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婚俗领域存在一些不好的现象,比如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低俗婚闹,还有较高的随礼,这些现象和问题都成了群众沉重的负担。人民群众非常期盼我们对婚俗领域的这些不良现象进行改革,扭转社会风气。从2018年开始,民政部将婚俗改革纳入日程重点推进,并于2021年4月、9月分两批次在全国确立了32个婚俗改革实验区,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了一些地方性婚俗改革实验区。从目前来看,各地所做的实践工作有以下几点可圈可点。
第一,治理高价彩礼等婚嫁陋习。有的实验区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大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婚嫁陋习危害的宣传力度;有的是出台一些规章性制度;有的是用一些示范的方法,比如举办集体婚礼,为群众提供服务;还有的是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来对高价彩礼进行规范。
第二,倡导文明家风。很多实验区采取多种方式让好的家训、家风、家教传承开来,成为人人学习、遵守的好风气。
第三,加强婚姻家庭辅导。目前全国75%以上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立了婚姻辅导室,这样可以依托行政机关力量向婚姻当事人提供咨询、辅导,从而使夫妻关系更加和谐美满。
目前来看,各个实验区开展的改革工作确有成效,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好评,最突出的是各个实验区的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得到有力遏制。从民政工作角度看,婚俗改革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最近两年我们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在七个省进行改革试点,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评价。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让更多群众受益。加强婚姻登记设施设备建设,特别是不断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尽快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全部电子化。我们会进一步加快进度,让婚姻登记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多人。
李保俊:这个问题我做一下补充。改革是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之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把有利于增强人民获得感的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求民政部门坚持改革创新,更好履行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完善制度机制的顶层设计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结合,主要取得了三方面成效。
一是坚持制度引领,构筑起民政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十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修订慈善法等民政领域相关法律9件,国务院制定或修订民政领域行政法规7件,报请出台的中央文件13个、国务院文件19个,制定具有重要改革创新价值的文件100多个,建立了7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建立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8+1”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等顶层设计;推进建立了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了加强行政区划工作管理、地名管理等法规制度,党领导新时代民政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关切。十年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部署推进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非法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殡葬业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等十余个专项行动,点面结合、集中力量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针对普遍性、根源性、深层次矛盾,加快建立健全补短板、填空白、强监管的制度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更好转化为人民群众的福祉。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十年来,我们在社区治理服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等领域部署推进了一系列的改革试点项目,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持续优化“互联网+民政服务”,指导地方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探索实施低保审核确认权委托下放、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改革创新,加强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全面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使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更好履行新征程上民政工作的使命任务,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社区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为基层放权、赋能、减负
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十年来,民政部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面都取得了哪些进展?
陈越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工作,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彰显了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一是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中央先后出台和修订一系列党内法规,健全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体系,构建了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村(社区)“一肩挑”比例达到95.6%和93.9%,比换届前提高了29.5和30.2个百分点,党在基层的旗帜高高飘扬。
二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成熟。赋予村(居)委员会特别法人资格,延长了村(居)委会任期年限,由3年调整为5年,基层民主由“四个民主”发展为“五个民主”,“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成为人民当家做主的鲜明时代特征。
三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夯基垒台。这些政策文件规格高、含金量足、可操作性强,体现了党中央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筑牢了新时代国家基层治理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四是为民服务更加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由82%提升到100%全覆盖、农村由31.8%提升到79.5%,分别增长18和47.7个百分点。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不断增强,抽样调查显示,群众满意度达87.6%。
五是地位作用更加突显。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为基层放权、赋能、减负,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落到城乡社区,开创了新时代党统一领导,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在脱贫攻坚中,有脱贫任务的农村社区将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团结带领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全国3.5万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加强治理服务能力建设,助力960多万搬迁群众过上新生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全国400多万城乡社区工作者在防控一线拼搏奉献,筑牢了社区疫情防控阵地。
六是队伍结构更加优化。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立健全职业体系。村(居)委会主任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分别达到46.4%和82.6%,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成为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底色,党中央授予“七一勋章”的29位同志中有8位长期在村(社区)工作。
回眸这十年,我国能够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基层基础很关键。我们有习近平总书记基层治理重要论述为指引,确保基层治理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保证基层治理始终行稳致远。我们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最大程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确保人民当家做主。我们坚定不移把城乡社区基础筑牢筑实,始终聚焦中心、服务大局。
问:近期,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旨在补齐社区治理和服务短板、推动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在实践中如何推动这三个目标的相互促进?下一步有哪些主要工作方向?
陈越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区工作,每到地方考察必进村或社区,并作出重要指示。今年以来,民政部报请中央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做好社区防控专岗设置等政策意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指引、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指引。这一系列“组合拳”的推出,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指导各地补齐社区治理和服务短板,筑牢疫情防控社区防线,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城乡社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在三个目标之间的相互促进上,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衔接、同向发力。
一是以常态化防控优环境。加快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健全社区防控网络,阶段性建设社区防控专岗队伍,增强社区防控工作力量,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平急转换工作机制,积极动员社区防控志愿力量参与,筑牢群防群控人民防线。
二是以专业化队伍建设促发展。把好社区工作队伍入口关,持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者年度招聘工作。完善社区工作者保障激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三是以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强弱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服务的短板仍在农村。我们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福祉,把村为民服务阵地建设好,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服务功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丰富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切实兜牢农村地区基本民生保障,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新需求,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共同富裕。
四是以信息技术提效能。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的社区治理服务新形态。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集约建设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构筑社区数字生活图景,推动大数据在社区应用,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为社区防控、社区治理服务各项工作插上信息技术的翅膀。
我们也看到,基层治理现代化始终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社区下沉,为社区赋能、提质、减负、增效,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养老服务——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步显著
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门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
李邦华: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一段时间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又对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民政部狠抓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不断完善。这十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涉及养老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养老服务政策文件10余件,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制度90余件、国家和行业标准50余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截至目前,全国有1420万老年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370多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惠及近3700万老年人,推动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三是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加强。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万个,床位812.6万张,床位数是2012年的近2倍。出台了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逐渐形成。
四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国共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2万个,占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的88.9%。大家比较关注的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关爱巡访、“时间银行”、老年餐桌等老百姓身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创新和推出。
五是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为期四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治服务隐患42万多处,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民政部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努力实现“四个进一步”:一是推动养老服务立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二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三是加快长期照护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让老年人在养老服务中能够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安享幸福晚年。
问:我们发现养老诈骗正在严重威胁着老年人晚年幸福,为此全国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能否介绍一下民政部负责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行动的进展?下一步还会在哪些方面持续发力?
李邦华: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给老年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人民群众反映非常强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强调要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今年4月,经党中央批准,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12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民政部是其中一个部门,主要负责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和隐患。目前专项行动实施将近半年,取得了较好进展。
一是开展了全面的宣传发动。我们按照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总体要求,公布了投诉举报平台,印发了一批政策指导读物,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同时开展了系列专题报道。结合养老服务领域的诈骗手段、特点,我们广泛进行了政策宣传和识骗防骗常识教育,做到了宣传发动进家、进院、进社区,上墙、上媒体、上网络,吹响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号角。许多地方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也广泛动员老年人参与防诈宣传,提高了老年人识骗和防骗的能力。
二是开展全面摸排。截至8月底,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开展了至少两轮的摸排,累计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27万多家,梳理出950家存在风险隐患点的机构和场所。其中,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或者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黑机构”有576家。
三是开展全面整治。按照风险隐患等级,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了“红橙黄”风险隐患管控名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开展了集中整治。目前950家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和场所,累计取缔、关停510家,立案81家,判决48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91家,其余的也都在甄别和调查中。养老服务领域涉诈的存量风险隐患正在有序化解。
下一步,民政部将按照全国专项办的部署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一方面,加快推进存量风险清仓见底,另一方面加强建章立制,有力遏制增量风险。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也有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加强预警监测和协同处置;二是聚焦风险隐患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规范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的相关举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老年人养老服务更加安全、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