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分析与碑志文献释读举隅*
2022-11-22董宪臣
董 宪 臣
(西南大学文学院)
提 要 对文是古代文献中一种被广泛使用的修辞表达手段,在碑志铭文中尤为常见。对文分析是石刻文献研究的常规手段之一。妥善利用对文,有助于碑志铭文的正确释读,具体表现在指明原石误刻、补足缺泐字词、校正录文讹错、辨析疑难字形、判别结构属性五个方面。
“对文”指句读内部或句读之间相互对称的结构形式中,在相对应位置上采用意义近同或相反的词语。它是古书中一种常见修辞表达手法,又称“相对为(成)文”“对言”“对举”“对仗”等。古代学者如东汉郑玄、北齐颜之推、唐孔颖达等很早就注意到典籍中的对文现象,并开展了利用对文进行训诂的初步尝试①这些成果散见于郑玄《三礼注》、颜之推《颜氏家训》、孔颖达《五经正义》等著作。。至清代,高邮王氏父子、段玉裁、俞樾等朴学大师利用对文辨析词义、考订文字,解决了很多校勘、训诂方面的难题,成效卓著②这些成果散见于王念孙《读书杂志》《广雅疏证》、王引之《经义述闻》《经传释词》、段玉裁《经韵楼集》、俞樾《古书疑义举例》等著作。。当代学者杨琳(2006)对这种利用对文考求词义的方法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总结,称之为“对文求义法”。
我国石刻文献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作为一种文体,碑志铭文自东汉中期正式形成之初,便呈现骈俪化的倾向,演至南北朝,政权虽然处于对峙的状态,但两地作家在追求骈俪的文风方面趋于一致(马立军,2015:197)。此后历经各代,骈散并行、崇尚对仗被逐步确立为碑志文体的一个写作范式并得到继承发扬。因此,历代碑志铭文保存了极其丰富的对文辞例,既是对文产生的一大渊薮,也是对文训诂实践的绝佳材料。实际上,至晚在清代,金石学家已有意利用对文提供的信息来明确碑志疑难字的身份。在当今的石刻文献研究领域,毛远明(2009)、梁春胜(2012;2018)、周阿根(2015)、章红梅(2017)、赵家栋(2020)等学者继踵前贤,妥善利用对文,综合各种考释方法,解决了不少疑难字词问题,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遗憾的是,目前学界似尚未对这种手段予以专门讨论。
与传世文献相比,碑志文献(包括拓本)的特殊性在于更大程度地保存了当时文字的真实样貌,具有极强的文字学价值;其后往往又经各家迻录、注释,形成“次级文本”,兼具语义学及校勘学价值。因此对于碑志文献来说,对对文的利用并不单纯地体现在“求义”上,也体现在匡补字形、释录校正等诸多方面。因此,我们不妨将这种利用对文分析语义、校勘文献的方法称为“对文分析法”,以更广泛地涵盖其多维度的利用价值。
以下试参考历代碑志拓片、释录①本文所引碑志例证均注明出处,斜线前的数字表示册数,后表页数。为求行文简洁,部分文献采用简称:《北图》指《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校注》指《汉魏六朝碑刻校注》,《集成》指《南北朝墓志集成》,《墨香阁》指《墨香阁藏北朝墓志》,《字典》指《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隋唐汇编》指《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唐汇编》指《唐代墓志汇编》,《唐续集》指《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以上著作详情见参考文献。及相关研究成果,对碑志文献释读过程中对文分析的利用加以初步总结。
1.利用对文指明原石误刻
程千帆、徐有富(2020)在总结古人校勘成果的基础上,将书籍文字的错误归纳为讹、脱、衍、倒四种基本类型。由于文字系统自身复杂性及刻工文字水平参差等原因,碑志原石或原拓中亦存在上述诸类型的误刻之处,尤以讹、脱居多,其中有些可参考对文提供的信息加以指明。
从对仗的角度看,“悴绿于樤间”与“摧红花于枝上”字数不协,当有衍脱。核对拓片,此段录文除“樤”外别无它误。品读文意可知,原志或在“绿”下脱“葉(叶)”字,“绿叶”可与“红花”对仗,或在“红”下衍“花”字,“绿”可与“红”对仗。
(2)唐显庆三年《王法墓志》:“故休琏裁书,高子雍之宿德;伯喈倒,异仲宣之逸林。”“孝惟桥梓,林架椅桐。”(《唐汇编》274页)
前段文字“宿德”“逸材”对言。“休琏”句暗含用典,指曹魏时应璩(字休琏)在写给曹长思的信中褒扬王肃(字子雍,曹魏著名经学家)素有德行①《文选·应璩〈与侍郎曹长思书〉》:“王肃以宿德显授,何曾以后进见拔。”。“伯喈”句化用“蔡邕倒屣”的典故②据《三国志·魏书·王粲传》,王粲(字仲宣)少有才名,为蔡邕(字伯喈)所赏识。有一次他听说王粲到访,因急于迎客,忙乱中把鞋子都穿倒了。志中“倒”下一字拓片局部残泐,据文意当是“屣”或“屐”的异体。《唐汇编》录作“”,备参。。“宿德”“逸材”皆偏正结构,“宿德”指积久之德,“逸材”又作“逸才”,指卓越出众的才华。
后段文字“孝”“材”对言。“桥梓”即“乔梓”,指乔木、梓木两种高矮不同的树木。《尚书大传》卷四《梓材》:“商子曰:‘乔者,父道也。’……‘梓者,子道也。’”后因以“乔梓”称父子。“椅桐”指椅树、梧桐,木材皆可制作器物。两句志文乃是赞誉墓主事父孝敬、才堪大用。
(3)北齐天保四年《元贤真墓志》:“羲和莫按,望舒罕留。始言避,奄送侵丘。八珍图设,四马停辀。”(《墨香阁》102页)
按:《集成》(648页)录文亦同。此段为四言韵语对仗格式的铭辞,然“始言避”仅三字,恐有脱文。核对原拓,录文无误,当属原石漏刻。结合“始言”句的结构及各词词性判断,“始”与“奄”皆副词,“言”与“送”皆动词,“侵丘”充当“送”的宾语,故疑缺字当在“避”下,“避□”充当“言”的宾语。
再结合对文所表达的内容来看,“侵丘”即“寝丘”,古地名,在今河南固始、沈丘二县之间,土地贫瘠。春秋时期,楚国令尹孙叔敖临终前嘱咐自己的儿子将来不可接受楚王封地,如果推辞不掉,就请求把寝丘封给自己③事见《吕氏春秋·异宝》:“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禨,可长有者其唯此也。’”。墓志援引此典,一方面喻指志主的死亡,一方面暗誉志主个性俭素。故缺字似当补作“世”,“避世”谓隐居不问世事。“始言”句的大意为“刚打算避世隐居,就忽然与世长辞了”。
2.利用对文补足缺泐字词
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的破坏,很多碑志材料存在不同程度的残损。如果残损伤及字形,就会造成残字,给释录带来困难。另外,时代较晚、质量不高的拓本,以及经过缩印的拓本的图版,与较早的善拓和清晰的图版相比较,残损也往往更为严重(梁春胜,2018)。结合对文,或可补足原石或拓片中残损缺泐的字词。
(4)唐永徽四年《周藻墓志》:“彭泽□□之篇,缘情染翰;潘岳闲居之作,寓目披文。”(《唐汇编》185页)
按:核对原拓(《北图》12/96),两个缺字已完全泐失,只能依据文意补足。“潘岳闲居之作”指西晋文学家潘岳所作的《闲居赋》,该赋表达了作者厌倦官场、渴望归隐的心情。“彭泽”与“潘岳”对举,此处应代指东晋文学家陶潜(曾出任彭泽令,故名);“彭泽□□之篇”中缺文当系陶潜的某篇文学作品名,且中心思想与《闲居赋》相近。综合这些线索并考察唐代墓志文例,可知缺文当补作“归去”。“归去”即《归去来兮辞》的简称,此文作于作者辞官之时,也是一篇脱离仕途、回归田园的宣言,正与《闲居赋》主旨契合。唐志常引此文赞誉墓主的隐逸情怀。开元八年《杨琏墓志》:“抚郑君之风俗,政是用和;忆陶令之田园,欻歌归去。”(《北图》21/138)天宝三年《范如莲花墓志》:“慕梁竦之平生,恐劳郡县;咏陶潜之归去,遂乐田园。”(《唐汇编》1561页)
(5)唐麟德二年《张满墓志》:“嗣子伏奴之悲阳乌易逝,魂暨年代而迁讹;阴菟难留,马方陵谷而销贸。”(《唐汇编》432页)
综上,《张满墓志》“塊”上所脱字当为“鸟”“雁”或“燕”。“鸟(雁、燕)塊”亦代指坟茔。
(6)唐贞观五年《□谅墓志》:“陈榻长悬,□琴罢弹。”(《唐续集》9页)
“陈榻长悬”典出《后汉书·徐稺传》,东汉陈蕃为太守,在郡不接宾客,唯徐稺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牙琴罢弹”典出《吕氏春秋·本味》:“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两句皆悲叹知音已去再难得,旨在表达对墓主的痛悼。此处“陈榻”“牙琴”对举,分别指陈蕃之榻及伯牙之琴。唐代墓志中,两则典故常以对文的形式出现。唐永徽四年《赵爽墓志》:“徐樽虚湛,牙琴长绝。”(《北图》12/86)延和元年《萧贞亮墓志》:“悲隙光而易谢,陈榻长悬;嗟逝水难留,牙琴永绝。”①原志“逝水”后当脱“而”或“之”字。(《北图》21/1)
3.利用对文校正录文讹错
碑志原文释录是石刻文献整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但由于历代碑志文献资料纷繁且异体蓁芜,各家在迻录过程中难免存在讹错之处,主要表现在误点句读和字形确认失误两大方面。参考对文在字数、词性、结构、意义等方面的对应关系,有助于校正录文的疏误。
(7)东魏武定六年《张遵墓志》:“明珠夺照,锥剑无光。”(《墨香阁》74页)
(8)北齐天统三年《李淑容墓志》:“玉苽永閟,金珥长沦。”(《新见北朝墓志集释》157页)
按:“玉苽”费解。此处“玉苽”“金珥”对举,“金珥”指镶金的珠玉耳饰,则“玉苽”似乎也应该是一种饰物。依字书及文献,“苽”字形兼二用:一指茭笋(《说文·艸部》:“苽,雕苽,一名蒋。”);二是“瓜”的加形字,碑志用例甚多。文献可见“玉瓜”一词,指传说中的仙果名。东晋葛洪《抱朴子·祛惑》:“(昆仑)有珠玉树,沙棠、琅玕、碧瑰之树,玉李、玉瓜、玉桃,其实形如世间桃李。”但此“玉瓜”显然并非饰物,与“金珥”意义不协。核对原拓,“苽”实作,当即“花”的俗写。北魏景明元年《杨缦黑造像碑》“花”作(《校注》3/332)、北齐天统四年《谢思祖夫妻造像记》“花”作(《校注》9/286),字形皆与近似,可资对照。“玉花”,此处盖指玉制的花朵形首饰,即玉钿,又称花钿。钿、簪、珥在古代多为高贵妇女的首饰,常用作女性死者随葬饰品,这在志文中亦有体现。东魏兴和三年《祖子硕妻元阿耶墓志》:“簪珥备陈,牲牢具宰。”(《北图》6/74)唐咸亨三年《严朗及妻燕氏墓志》:“金钿响灭,□□声终。”(《隋唐汇编》洛阳卷13/12)。
4.利用对文辨析疑难字形
碑志文献中存在着数量不少的疑难字,它们为铭文的正确释读和使用增加了难度。妥善利用对文所提供的线索,有助于确认疑难字的大致身份,缩小推测范围,进而与其他字形进行认同和别异,提升考释的准确度。
(11)东魏武定七年《李府君夫人郑氏墓志》:“斯言无玷,容止何。”(《校注》8/106)
综上,“諐”是“愆”的异体,文献有证,若释作“侃”则于义无取。《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377页)、《集成》(587页)录文皆作“侃”,并误。《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修订本)(476页)录文正作“愆”,是也。
(12)唐龙朔元年《房宝子墓志》:“湫隘有居贞之慘,沉冥得大隐之情。”(《唐汇编》348页)
5.利用对文判别结构属性
互为对文的成分通常具有相同的结构形式和语法功能。对照处在对文位置上已知方的结构和功能,有助于明确判别另一方的内部结构关系及语法属性,防止将词组误析为词或将词误析为短语。
(13)东汉建宁元年《杨统碑》:“武稜携贰,文怀遐冥。”(《校注》1/269)
(14)北魏永安三年《元彧墓志》:“纲纪邦国,舟楫生民。”(《校注》6/314)
按:《字典》(378页)“楫”字头下义项②“救济”引该志为例证。依此作解,则“舟楫生民”是主动宾结构。实际上,“楫”本身指船桨,无救济义,“舟楫”泛指船只,此处活用作动词,犹言“救济”。参考对文,“纲纪”与“舟楫”对言,“纲纪”本指法律制度,此处亦用作动词,义即治理,故《字典》宜删除“楫”的“救济”义项。
(15)北齐天统元年《天柱山铭》:“民猷鄙薄,风物陵迟。”(《校注》9/191)
按:《字典》(1115页)“猷”字头下义项⑥“通‘猶’,欺诈”引该志为例证。依此作解,则“民猷”是主谓结构的词组。参考对文来看,“民猷”与“风物”对举,“风物”谓民风、民俗,“民猷”犹言“民德”,指民众的道德。两句互文见义,大意是“民德鄙薄,民风衰败”。故“民猷”当是偏正式复合词,“猷”表道德义,不表欺诈义。
以上通过举例的方式探讨了对文分析在碑志文献研究中的利用价值。杨宝忠(2005:870)指出:“词语所处的上下文对词语本身具有制约作用,对词语的意义具有体现作用。记录某词的字音义不详,利用该词所处的上下文,对其语法关系、语义逻辑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有助于确定字义并对疑难字进行辨识。”对文分析是语境分析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对于碑志铭文这种大量使用骈偶句式的特殊文体来说,对文所提供信息的重要性尤为突出。但对文分析有其局限性,它通常只是提供了发现问题的线索。对文的语言形式只是给我们提供了理解字词的一种可能,并不具有必然性。因此,对文分析的结论要具有合理性及可验证性,利用对文所推测出来的碑志误刻、缺字、录文讹错、字词形义等结果,要契合字形演变、词义引申、骈体行文等通例,要验之他处皆可通,如此方能更大程度上避免主观臆断,提高结论的可靠性。
猜你喜欢
——评《唐代诗人墓志汇编(出土文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