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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突发事件情况下公民违法行为的认知研究

2022-11-22魏崇昊韩卓雅

法制博览 2022年21期
关键词: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公民

魏崇昊 韩卓雅 王 颖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当社会出现突发事件时,国家职能部门会发布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以快速稳定形势,恢复社会秩序。但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有时会影响到公民正常的日常生活,部分人由于无法适应而产生了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本文拟结合司法机关发布的突发事件处理案件和相关典型案例,结合笔者实地调查和走访问卷情况,对突发事件情况下公民违法行为的认知状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

一、公民对突发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认识现状

当社会发生突发事件情况时,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针对性法律法规及应急处理紧急措施对公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公民对突发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认知现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其一,由于我国公民间出于各自职业、受教育水平、生活地区、所处环境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不同的公民对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法律法规理解程度存在一定差异,形成了部分公民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不配合的情况。笔者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数据统计反映,大约有13.6%的人对我国现行的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理解。其二,随着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网络上的各种谣言也对公民认知产生着负面的影响。其三,随着突发事件日渐平息、公民生活转向正常化后,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逐渐淡出公民视线,部分公民因此在心理上放松了警惕,当社会再次出现突发事件情况反弹时,部分公民因此出现违反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现实社会中,上述违反国家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2005年松花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由于J工厂在爆炸事故灭火过程中大量未充分燃烧的苯类物质溶解于消防用水,形成有毒污水,当事企业无视国家对此类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未经处理的毒污水直接排入松花江造成污染事件[1]。上述情况表明,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大部分公民对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但还有部分公民对突发事件情况下的违法行为认识不足,导致社会上违反突发事件情况下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时有发生。

二、公民对突发事件违法行为在认知上存在的问题

当社会上发生突发事件时,国家职能部门为应对突发状况、保障社会稳定,从长远考虑会发布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因此会对公民的日常生活方式造成一定影响。导致部分公民对突发事件中违法行为的认知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有对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履行不敬畏、学习不主动、掌握不系统等。

(一)对履行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敬畏、明知故犯

在社会出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存在个别公民轻视相关法律法规、明知故犯的情况,甚至为了私利而故意犯罪的事件偶有发生。例如,2019年1月,瑞安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生猪产品6.5吨。经温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部分冷鲜猪肉“非洲猪瘟”病毒呈阳性。经查,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联系河北籍养殖户王某某,委托其办理生猪屠宰的相关手续及屠宰公司进行屠宰等事宜,王某某串通河北某动物检验检疫站工作人员李某某虚开动物检验检疫证,将部分生猪从河北某食品公司屠宰出栏,主要销售至浙江某蔬菜批发市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2]。这些案例证明即使在政府已经发布了针对性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仍有公民在利益的驱动下,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明知其违法违规的情况下仍然做出错误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突发事件的处理进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

(二)对学习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不主动、自以为是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部分公民对政府针对性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主动学习的动力,误以为自身存在的先天优势完全可以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或者是有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所积累的“经验”,或者是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或人际关系,或者是有深厚的学识或智慧,无形中降低了对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动力和掌握需求,从而导致对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和错误认识,造成了对自身法律义务认识不清、法律责任认识不明的结果,在不经意间做出对他人侵权的行为,产生不良法律后果,影响了社会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对掌握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不系统、理解不深

当前我国公民大多能够认识到国家颁布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但存在着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认识不清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到位,仅是对部分影响较大的法律法规条款有一定了解掌握,对相关法律法规整体全貌的认识碎片化、不系统、不全面、不具体,对违背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后果认识不到位、掌握不准确。其二,对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刻,受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负面信息尤其是网络谣言影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产生了认知偏差或错误,将自身正确的认知转化成了错误的行为。

三、公民对突发事件违法行为在认知上存在问题的成因

公民对突发事件违法行为在认知上存在问题的成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是在多种主、客观消极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

(一)公民自身因素

我国现阶段人口众多,每个公民情况各异。受公民自身因素影响,对突发事件违法行为在认知上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四类。一是公民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认识水平千差万别,对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在配合执行应急处理工作过程中会无意间对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二是有的公民文化程度虽然较高,但政治信仰坍塌,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现实主义思想严重,有时会在社会应急处理工作中违规违法。三是公民所处的地域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当从突发事件管控措施较轻的地域转入管控较为严格的地域后,对较严格的应急处理相关法规政策不理解,对应急处理工作造成一定妨碍。四是公民的工作、生活环境在不断变化,心理自控能力和个人情绪都处于变化当中,这些变化因素时刻影响着公民对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关注程度、遵守程度和履行程度。

(二)社会因素

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使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力度显著加大,法治社会进程不断加快,依法治国思想不断深入人心。但我国的法治建设又是一个漫长的、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同时又受到社会伦理、传统文化等社会观念的影响,这些变化和交织的社会因素共同决定着公民对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

(三)网络负面因素

在不同类型的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公民所关注的信息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分类标准和体系。例如,部分学者根据信息是否反映事件实时状态,将社交媒体信息分为情境信息(受影响的人群、设施以及应对措施等)和非情境信息(事件原因、捐赠和事后分析等)[3]。这些种类繁杂的信息通过各式各样的网络平台发布,真假不一,真伪难辨,其中很多用户发布的网络文章多为当事者身处一线的感受,虽然较官方信息缺乏一定的可靠性和客观性,但由于发布迅速、发布渠道多、发布范围广,渗透力强又带有一定片面色彩,在官方信息尚未发布时更容易引起身处突发事件之中公民的好奇和信任,这其中也夹杂着不法人员借机散布的网络负面信息。这些负面信息严重干扰公民对突发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误导公民做出错误的行为,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带来阻力。

四、提升公民在突发事件中违法行为认知水平的对策

公民在突发事件中对于违法行为的认知水平提升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应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信仰三个层面综合推进。

(一)利用各种传播媒体,持续推进普法宣传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对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利用大众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大众传播媒体具有信息来源的广泛性、普遍性、通俗性等特征,要广泛调动社会团体、法学相关团体、民间群众团体等积极参与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编写适用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法治宣传教育读本,制定不同的宣传方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宣传过程中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以宣传对象的特征为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手段,以期实现较好的宣传效果。二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方式进行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活动,渲染社会氛围[4]。以较为轻松愉快的方式在寓教于乐中进行法治思想教育,提高公民对法治思想宣传内容的接受度,引导公民主动了解应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推进法治思想普及,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1.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推进法治思想普及。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加强基础法治思想的宣传培育,提升公民底层思维中法治思想观念,培育法治素养和法治情怀,提高公民对突发事件情况下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水平,强化公民对突发事件中违法行为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2.重视法治理论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郑重提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要求。强化法治理论教育,是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在法治理论教育的过程中,一要高度重视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大力培养法学人才,厚植宣传、传播、深化法律意识的人才基础;二要吸收各行各业中知法懂法的各类人才参与,使法治理论宣传教育工作更贴近民生,通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潜移默化中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三)打击造谣传谣,培育法律信仰

1.加强网络舆情监管,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突发事件情况下,能够方便公民信息交流,但也同时存在着网络上故意制造、散播与突发事件有关谣言的不良现象[5]。打击网络谣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其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监管,运用高新技术提升网络信息管理水平,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网络违法犯罪成本。同时,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威慑力,不仅要及时澄清谣言,还要依法严惩造谣者和相关平台。其二,要大力宣传网络谣言辨识常识,让公民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保持冷静,多一些理性思考,不盲目跟风,不陷入造谣者精心设计的陷阱,促进公民正确配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其三,要扩大官方信息发布的范围和渠道,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官方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增加官方信息发布频次,同时要及时辟谣,充分揭露谣言的目的和本质,让正确的应急处理措施相关法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在公民之间传递,全力杜绝网络谣言对公民认知的影响,确保公民能够严格遵守社会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相关法律法规。

2.维护法律尊严,培育法律信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广大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律信仰提出了严格要求。具体到每一次办案中,要注意说服引导公民相信和尊崇法律,要让公民真切感受到公正文明高效的审判带来的实惠和便利,让依靠法律、信仰法律成为全体公民在突发事件中自觉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五、结语

目前我国处理社会突发事件的机制和经验已经日渐成熟,法治强国建设正全面推进,突发事件情况下公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不断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减少。但是,在突发事件情况下,公民违法行为的认知能力时刻受到社会、经济、个人素养、价值观和突发事件本身等的影响,是一个受综合因素影响不断发展变化的“运动体”“突发事件情况下公民违法行为的认知”是一个长期的命题,值得广大科研工作者和法律人士不断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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