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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斑峰书院存碑释考

2022-11-22贲小梅黎文宗

广西地方志 2022年1期
关键词:碑文光绪书院

贲小梅,黎文宗

(1.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广西 桂林,541006;2.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广西 桂林,541000)

斑峰书院(又名“般山书院”“般峰书院”)位于今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新兴社区刘圩街刘圩中学内,临斑山(也作般山、斑峰)而建,是一座三进式、硬山顶砖木结构建筑,始建于清光绪四年(1878)。书院原存有石碑多块,内容多记载书院的历史及各时期捐修书院的善士名录。这些碑刻除了《般峰书院记》见录于民国[1]及1995年版《邕宁县志》[2],其余各碑均为史料所不载,其具体年代、内容均不详。2019年5月,笔者对斑峰书院内的碑刻进行调查,共发现石碑5通计9方,均嵌于门楼明间左右两侧墙体上,其中右侧有碑4方,自右而左依次为进支数目碑、《般峰书院记》、斑峰书院劝诫规条例碑、斑峰书院院产及首事捐资名录碑;左侧有碑一通共5方,题为《复办斑峰中学记》。这些碑刻的内容均与斑峰书院有关,对于我们了解斑峰书院创办过程以及其后书院的发展历史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斑峰书院碑刻的基本情况及内容

(一)清光绪十一年(1885)钟德祥撰《般峰书院记》

碑为青石质,呈长方形,高1米、宽0.66米。原碑在“文革”时期已被破坏,碎裂成许多小块,后为当地乡民重新拼合并嵌入墙体保存。碑文楷书阴刻,共400余字,右首直书题有“般峰书院记”五字,正文内容为:

咸丰中,官府政法敝坏,盗大起,郡邑乡里相贼杀攻剽,环般山数百里无宿夕安枕,十余年稔而后无事,诗书礼仪之矣。里人、长老、善者、胶庠之儒,慨叹风俗之日下,思有以兴其。乃裒集诸同心劝分,率人出财,创建书院。度地般山之西,肇工光绪戊寅十一月,踰年落成,从来所未有也!将于此讲诵经籍、儒先之书,而课试其人才,兴学厉行,矜式闾尚阝,决始乎书院,功甚伟!德祥时官京师,实闻而敬之。今年春,被命出视南关,便道过般山故居,与立亭罗先生、晈湖黄先生相见,且徧见少时诸同、研席、友旧、道故,同宿书院中,观经始缔造之难,复窃喜读书彬雅者之日众,诗书之气、礼仪之俗,庶几乎亲见其盛。而遭逢太平,可从容修业而有余。异日有魁垒闳达儒者,出而发树名业,为时经纶,吾道之不孤,后来者责也!老友黄玉吾、介生昆季及谭筱元诸君,实首创书院事,来请记。德祥去般山三十年乃归,而得之望外者也,喜焉,记诸石,以贻后之人。①碑文中带□字在原碑中已缺失,不可辨识,今据1995年版《邕宁县志》补充。又,“俱荡然矣”之“俱”在民国《邕宁县志》中作“几”,“徧见少时诸同”之“徧”在民国和1995年版《邕宁县志》中作“遍”。

光绪乙酉三月三日钟德祥驻军龙州记并书

此碑作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碑文见载于民国及1995年版《邕宁县志》中,内容记载了般峰书院创建的起因和过程,以及钟德祥受命作记之事。根据碑文所载,般峰书院的创建乃是因清咸丰中期“官府政法敝坏,盗大起,郡邑乡里相贼杀攻剽”,以致般山周边数百里俱无宁日,乡绅士子“慨叹乎风俗之日下,思有以振兴其衰”,因此在般山(即斑山)之西创建了般峰书院。般峰书院始建于清光绪四年(1878),第二年(1879)落成,工期历时一年。光绪十一年(1885)春,钟德祥因奉命出镇南关巡视抗击法国侵略者的清军而途经南宁府时,曾专程回了一趟刘圩旧居探望,并受邀与罗立亭、黄晈湖等同窗旧友相聚,留宿于斑峰书院中。

钟德祥(1849—1904),字西耘,号愚公、大愚,晚号耘翁。清宣化县斑峰团刘圩(今属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清同治五年(1864)举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曾先后出任国史馆编修、帮办福建台澎防务等职。中法战争时奉命出镇南关视师,和议后,任江南道监察御史。光绪二十九年(1903),调任广西帮办防务,后因与左江道台余诚格不洽,遂辞官去广州,次年病故。钟德祥素以刚直敢言著称,在任监察御史时,不畏权贵,曾上疏揭发大学士李鸿章、弹劾四川总督刘秉璋及候补道徐春荣等。

钟德祥的少年时期是在家乡刘圩度过的,他的旧居就位于斑山附近,其年少时也常至斑山的一个山洞——尧洞中纳凉读书,直至16岁时才离开家乡,前往桂林参加郡学考试并求学于秀峰书院。由于这段少年时期的经历,他对家乡的感情很深。当他受命巡视南疆之时,便顺道回了一趟家乡。此时斑峰书院已建成近六年时间,为当地培养了一批文士学子。钟德祥有感于“读书彬雅者之日众,诗书之气、礼仪之俗,庶几乎亲见其盛”,又受黄玉吾等旧友所托,便为书院题写了这篇碑记。据碑文记载,钟德祥作此碑记时,乃是光绪十一年的三月初三日,当时他正随军驻扎于龙州。碑文写完后,钟德祥即托人辗转送回了书院。一个月后,钟德祥启程返回北京,又为书院重新题写了门楣上的榜额,此即光绪乙酉年四月题“斑峰书院”。正因碑记和榜额分别作于不同的时间,故碑记和榜额中分别将书院写作“般峰书院”和“斑峰书院”。

另,此碑碑文以楷书撰写,然笔划间却带有明显的隶书味道,笔力劲透碑面,犹如斧刀凿刻,让人印象深刻。这是钟德祥独创的一种书法字体,也是其书法的代表作之一。

(二)清斑峰书院劝诫规条例碑

此碑高0.96米、宽0.67米,碑文楷书阴刻,无题名落款,碑的主体在“文革”前后已被人为破坏,碎裂成许多小块,后又经重新拼合,复嵌入墙体保存,但局部碑体的残块已遗失,部分文字无存。

此碑前无题名,后未见落款,内容均为斑峰书院的劝诫规条,似乎不完整,应为一组通碑中的一块。目前残余碑文可统计的规条共计13条,涉及书院的管理、奖惩规定以及德孝约禁等方面内容,尤以对学生德行的劝诫、约禁为主。此碑内容均为书院院规、学规,很可能是书院创立之初针对书院的管理及约束学生德行而立。

(三)清光绪五年(1879)斑峰书院院产及首事、捐资名录碑

此碑宽0.66米、高0.96米,碑文楷书阴刻,内容包括书院田产、首事芳名、乐捐芳名三大部分。记载了斑峰书院的院产情况,以及首事芳名、主要捐资人名录。此碑无年款,但碑文载有张秉铨、程德沛、杨茂清等人,按杨茂清为蒲津乡人(今属南宁市邕宁区蒲津镇),于同治九年(1870)中庚午科武举[3];程德沛为蒲津乡人,为光绪己亥年(1899)岁贡[4],则此碑当镌刻于清末同治、光绪年间。又,张秉铨为福建侯官人,进士,光绪五年(1879)出任宣化县知县[5],而至光绪七年(1881),张飏康已继任为宣化县知县,则此碑的镌刻年代又可限定为清光绪五年至六年间(1879—1880)。又,斑峰书院落成于光绪五年(1879),则此碑的年代当为光绪五年(1879),而碑文所载院产及捐资情况,均为斑峰书院初创时的院产情况及修建书院的捐资人情况。

(四)清光绪五年(1879)斑峰书院进支数目碑

此碑高0.94米、宽0.68米,碑文楷书阴刻,主要记载一些收支数目。碑面留白较多,碑文仅占碑面1/3左右,无款识、题名、年代。但从碑文所列支出项目判断,这些支出大部分为建筑费用,其中砖石、瓦料、木料等材料的支出为大宗,其次是木工等人工费用,此外还有部分税钱、纳息钱、董事食用钱等。据钟润棠1991年《复办斑峰中学记》记载,斑峰书院自清光绪四年创建后,至1984年复办斑峰中学止,期间并未经过大规模的重建或重修,则此碑所列建筑费用不太可能是书院建成后所支出,因此此碑所载应是斑峰书院于光绪四年始建时用于建筑书院的收支情况。又,斑峰书院始建于光绪四年,次年才落成,则此碑的年代当在光绪五年(1879)。碑文上有承文,后无款识,或是某通碑文的末碑,或与前面的斑峰书院院产及首事、捐资名录碑为同一通碑刻,两者均为斑峰书院创建初所立。

二、碑刻所反映的斑峰书院历史

根据现存碑文及一些史料记载,我们大致可梳理出斑峰书院创建的过程和发展的历史。清光绪四年(1878),黄玉吾、罗立亭等感慨于当时的政法弊乱、贼盗四起,故而于斑山西麓创建了斑峰书院,以振兴地方文教、革除时弊、改易旧俗。在地方士绅和乡民的踊跃捐资下,斑峰书院于光绪四年十一月兴工修建,历时一年,至光绪五年(1879)落成。斑峰书院的得名源于斑峰。斑峰也称般山或斑山,“遍山皆石,其色朱殷,继以黝泽,故名斑峰”。斑峰“三峰突起,陟椒远眺,颇具独尊之象,有甘泉、尧洞、仙掌、梅崖诸胜”,[6]历来便是当地士子墨客往来赏游的名胜之地。选择在般山西麓兴建书院,亦有择名胜灵气之地以聚文气之意。

光绪十一年(1885)春,钟德祥受命巡视南疆,途经家乡宣化县,再返旧居,与黄玉吾、罗立亭、黄晈湖等同窗旧友一起重登斑峰,复游尧洞,在斑峰山巅石岩上留题摩崖,最后夜宿于斑峰书院中。黄玉吾等便请钟德祥为书院题名并作记,钟德祥欣然应允。在这一年的三月,钟德祥随军驻扎于龙州时,便提笔为书院书撰了一篇碑记,并托人捎回书院,最后镌刻成碑,这就是嵌于头座明间侧墙上的《般峰书院记》。同年四月,钟德祥又为斑峰书院题写了榜额,即今嵌于书院头座门楼门额上面的“斑峰书院”四字。

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廷下旨“将前乡会试、岁科各试,概行停办,原有书院义学,著即变更,创兴学堂,厉行新制,名曰新学”[7]。民国元年(1912),经李星海、黄以增等“乡人父老商议,将书院田产及积下的资金全部用来创办刘圩第一所高等学校①邓敏杰《广西书院钩沉(五)》一文谓此学校名为“斑峰高等学校”,而钟润堂碑文及民国《邕宁县志》均作“斑峰高等小学校”。按,1912年斑峰书院改制后,主要“接收各村国民基础初等学校的毕业生”,而“国民基础初等学校”即初等小学校,也称国民学校,也就是所谓的“初小”,初小的毕业生将升入高等小学,接受为期2年左右的“高小”教育,这与《邕宁县志》所载斑峰书院“今改作小学校”相同。是则1912年斑峰书院改制后的称谓应是斑峰高等小学校。,接收各村国民基础初等学校的毕业生”[8],此即斑峰高等小学校,仍“以书院原有谷租、款项为经费”[9]。民国四年(1915),因刘圩发生旱灾,导致资金、生源困难,斑峰高等小学一度停办。民国六年(1917)②此从民国《邕宁县志》所载。邓敏杰一文作1918年,此为又一说。复办,旋改名为斑峰高等补习学校。民国二十八年(1939)③邓敏杰一文作1938年。按,斑峰初级中学的建立始于1938年,当地乡绅提出拟利用斑峰书院开办中学校的倡议和申请,但直至1939年9月,广西省教育厅才正式批复准许其办学。,当地士绅利用斑峰书院旧址创办了邕宁县私立斑峰初级中学,一直到1951年,这所私立初中才因改制而被并入邕宁县第一中学。1984年时,在刘嗣轩等人的倡议下,又经旅外同乡会和刘圩群众代表会的推举,斑峰中学董事会成立,在斑峰书院原址复办斑峰中学①邓敏杰一文认为斑峰中学的复办时间应为1991年。。1991年,钟润棠等将斑峰中学复办的经过以及为中学的复办而慷慨解囊、乐捐善资的人员名录镌刻成碑,立于斑峰书院头座明间内墙上,以作纪念。不久之后,斑峰中学又被并入公办的刘圩中学,成为刘圩中学的第二校区。

三、斑峰书院的运营和管理

关于斑峰书院的运营和管理,史料缺载,但通过现存碑文的只言片语,我们仍然能窥见当时书院对学生的管理以及书院运作情况之一斑。关于书院的管理情况,主要载于“劝诫规条例碑”中。从内容看,劝诫规条例碑载有禁约十三条,涉及书院的管理、奖惩规定以及对学生的德行约束等,既是院规,也是学规,而以学规为主体。院规是书院的组织管理制度,主要是规范书院的管理、祭祀、教学、经费等。学规是侧重于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多是针对教学方面的具体问题。

在十三条规定中,有关书院的管理条例仅三条,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设置了书院管理人员,即总理和副理各两人。这四人就是书院的核心管理人员。当然,这四人主要是负责书院的运营管理,至于书院的教学管理,则仍由山长之类管理。其次是对每年祭祀、甄别、月考的时间和方式予以明确的规定,即每年二月初祭祀文昌帝君,中旬考甄别,十月十七日考幼学。这是教学方面的管理内容。最后一个则是规定了书院租田管理和租金收取问题等。书院租田收入是维持书院运营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因此,书院对于租田极其重视,在院规中对租田的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如规定要“亲查租田”,八月初一统一征收旱谷租,十月初一统一收水田租等。而在有关学生德行、孝悌、治学持正等行为的规范方面,则有七条规定。七条学规基本上是在伦理孝悌、进德明义、修业读书等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修养进行约束和管理。在伦理孝悌方面,它要求学生尊孝悌、敬兄长,不许忤逆父兄,不得浇顽滋事;在进德明义方面,它要求学生在生活中明礼知义,不唆使、包庇,敢于抓贼缉盗,伸张正义;在修业方面,则要求学生“读书要明正道”,治学持正,若宣扬“曲学异端、骇人惑世”,便要被严惩,甚至“送官究治”。从这些内容我们不难看出,斑峰书院的学规更加注重的是德育方面的内容,而在治学上则是以引导为主。此外,在十三条规定中,还有两条内容为奖惩条例,一是对捐献产业给书院的,准许立碑并享受祭祀;二是对出身书院且及第登科或名彰于外者也给予一些奖励,这些奖励大多为精神奖励(立碑扬名),而非物质奖励。这两条规定实际上也属于书院管理的内容,可视为院规。

总之,从留存的劝诫规条例碑判断,斑峰书院的院规大多是围绕和保障书院的正常运营而设,如设置有总理和副理共四个管理人员,是以简单的组织管理书院事务。又如设置了鼓励捐赠和管理租田的规条,则是为确保书院的资金来源,以期书院能长期运行下去。而对祭祀和考试时间的规定,则是对教学时间的一种统筹规划和管理。书院学规方面的内容则侧重于对学生德育的教化和引导,尤其重视发挥德育的导向作用。这些学规中虽然大部分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学生的德、行而设,但其中大部分又与乡村教化相联系,它与社会现实息息相关,它所约束的已经不仅仅是书院中的学生,而是书院的学生以及学生所属的家庭成员,甚至于学生所属宗族的成员。从某种意义上说,斑峰书院的一些学规已经明显烙上了同时期某些乡规民约的印子,带有乡村教化的意图。如在这些学规中,对于盗窃和窝藏盗贼的明令禁止以及对缉捕盗贼的倡导,显然是基于“官府政法敝坏,盗大起,郡邑乡里相贼杀攻剽”的现实需求,而“伸公愤”“卫良善”“相守望”等则带有普遍教化性。

四、斑峰书院的经费来源

明清时期广西地方书院的经费来源大体有三个途径,一是官府的拨款(主要是官办书院),二是私人的捐赠,三是书院本身田租等收入。一般而言,书院草创时的主要经费多是来源于私人的捐赠,待书院正常运营后,则多赖田租等院产收入进行维持。斑峰书院未受官府资助,故其经费来源也主要依赖于私人捐赠和院产田租等收入。从留存的斑峰书院院产及首事、捐资名录碑碑文中,书院的院产主要由田产、地和池塘三部分构成,以田产为主,池塘次之,地最少,计有田产38处、地1处、塘3处。这些院产虽未注明来源,但“乐捐芳名”中有载,书院建院的院地是由刘佩瑚捐献的,李献思则捐出了那铺田五十担,此那铺田即院产名录中提及的“那铺村井边田”。这就表明,书院院产的一部分是士商直接捐赠给书院的,其他一些或是利用捐赠结余的资金购买。从书院初创时的捐资名录碑判断,书院资金的大部分是依靠私人捐赠的,仅在残存的芳名录中就见有捐资人22人,总计捐赠了148万500文钱(未包括张秉铨捐的十大银员),占到了总捐款数的62.9%(收入总数235万3500文)。从中也可以看出,斑峰书院的主要捐资人为当地的官员、士绅和商人,来自普通民众的零散捐资则明显较少。这些私人捐赠的钱财大部分被用于书院的创建,也有部分结余资金被投入书院的运营和管理中。正是因为书院的经费来源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士民绅商的捐赠,因此书院的劝诫规条例(院规学规)中特意明文规定捐赠的善人“或能捐业归院,均准立碑陈祀”,鼓励大众为书院捐资捐产。

由于斑峰书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私人捐赠以及田租等收入,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书院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书院在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灾变时先天不足,发展过程中多呈现出不稳定态势。自清光绪四年斑峰书院创建后,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书院再未曾做过增扩建,这说明当时书院的办学规模也未扩大过。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很多,但长期依靠募捐和田租等资金来维持运营的模式,缺乏扩大规模的资本,守成有余却难促发展,当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民国四年,即斑峰书院在改制为斑峰高等小学校后的第四年,便因刘圩当地爆发了范围广大的干旱灾情,田租等收入骤减,导致资金不足,最终不得不停办,这也证明书院在应对灾变时的无力。此后,斑峰书院的办学停停办办,最大的原因便是因为资金不足,这导致其发展呈现出磕磕绊绊的趋势,最终只能并入公立学校。

五、关于“一榜三举人,一门三进士”的辨析

斑峰书院自创办后,先后培育了一大批人才,为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关于斑峰书院的育才情况,史料所载并不多,1995年《邕宁县志》谓:“此书院育才颇众。”[10]《南宁文物》则谓书院曾产出过一榜三举人、一门三进士。南宁市政府于1998年所立的文物保护标志碑也提及:“一百多年来,斑峰书院培育了不少人才,光绪二年(1876年)曾出现过一榜三举人的佳话,即钟德祥、谭筱园、梁润堂三人同榜中举。”这也是当地至今仍为人所津津乐道的“一榜三举人,一门三进士”。

然则,据民国《邕宁县志》记载,钟德祥高中举人是在同治三年(1864)[11],这一年的科榜上同为宣化籍的举人仅见钟德祥、莫以芳、班瑞兰、曾履谦四人,并无谭筱园、梁润堂。梁润堂中举是在光绪十一年(1885),这一年中举的士子还有钟德瑞、谭可经[12]。梁润堂,字德卿,刘圩人,曾经任左江书院讲席、江苏盐大使[13]。谭可经,字筱园,刘圩人,曾任蔚南书院讲席[14]。钟德瑞,字叔凡,刘圩人,御史钟德祥之弟,曾任广东封川知县、辛卯乡试同考官,花翎同知衔[15]。由此可见,“一榜三举人”是指钟德瑞、梁润堂、谭可经三人同中光绪十一年乙酉科举人。至于“一门三进士”,则是指钟氏一门的钟德祥、钟德瑞、钟刚中先后考中进士之事。钟德祥于光绪二年中进士,其弟钟德瑞于光绪十六年庚寅科中进士,其子则于光绪二十九年先中举人、三十年再中进士[16]。因三人为兄弟、父子、叔侄关系,同出钟氏一门,故被誉为“一门三进士”,也被视为斑峰书院培育人才中的佼佼者。然而若细细思量,钟德祥是光绪二年的进士,时间在斑峰书院创建之前,且其于1865年16岁时就已赴桂林秀峰书院读书,早年与斑峰书院没有交集。钟刚中早年跟随父亲钟德祥居住在北京,中举时参加的也是顺天府乡试,实际上也从未接受过斑峰书院的教育。因此,钟氏一门三进士中,只有钟德瑞早年可能与斑峰书院有所交集。在“一榜三举人”中,谭可经为斑峰书院的倡建者之一,在书院创办前就已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士子,他与钟德祥为友,亦与钟德瑞相识。三人中榜时,斑峰书院已创建多年,又是刘圩当地唯一的一所书院,三人作为当地士子,或曾共同于书院中聚会、温习,因此,三人或可视为受到书院文化影响而涌现出的地方科举人才。而钟德祥、钟刚中则未曾在书院读过书,他们并不是书院培育的人才。因此,“一门三进士”并不能视作斑峰书院培育人才的体现。

实际上,通过对民国《邕宁县志·选举志》所载人物的统计,清光绪四年以后,刘圩籍举人、五贡的人数亦是寥寥,除了钟德瑞、梁润堂、谭可经、钟刚中,仅见光绪庚子年(1900)恩贡黄瑞麟[17]一人而已。由此可见,斑峰书院自创建至科举废除(1905)的二十多年间,真正培育的举人、贡生类科举人才应是极其有限的,它更大的作用还是在于推动地方文化教育事业的兴起和发展。

六、结 语

斑峰书院是南宁市现存为数不多的清代书院之一,有着一百多年的历史。书院现存石碑5通,均嵌于头进门楼明间左右墙体上。这些碑刻的内容大多与斑峰书院的历史有关。其中,《般峰书院记》作于1885年,内容主要是记载斑峰书院创建的起因、经过以及钟德祥受邀题字作记之事。劝诫规条例碑、院产及首事捐资名录碑、进支数目碑虽然均未书写年款,但是经过考证,应都是斑峰书院创建之时所立,内容分别记载斑峰书院的院规和学规、书院创建之初的院产及捐资情况、创建书院时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等。而《复办斑峰中学记》则记载了斑峰书院自创建以来直至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发展过程及复办斑峰中学的历史。

此外,从这些碑刻中我们也能一窥斑峰书院初创之时的运营管理情况以及资金的来源等。从残存的劝诫规条例碑判断,斑峰书院的管理主要包括书院的组织和教学管理、租田管理、奖惩条例等内容,其中又以约束学生德行的学规为主,而且这些学规在一定程度上已带有明显的现实需要性和乡村教化性。从捐资名录碑的内容看,斑峰书院的修建资金主要来自地方士绅、官商等私人捐款,其维持运营的资金则依赖于租田收入。正是由于斑峰书院主要依赖私人捐资和租田收入来维持运营,使得其发展规模受到限制,应对灾变的能力较弱。斑峰书院建成后,对当地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它的影响和推动下,地方文化日兴,出现了“一榜三举人”,即钟德瑞、梁润堂、谭可经同中光绪十一年乙酉科举人。至于钟氏“一门三进士”,钟德祥、钟刚中均与斑峰书院没有直接关联,更多地表现为地方文化涵养的产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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