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抑或调节:手机现象学技术哲学之经验分析
2022-11-22孙发友
孙发友 祁 媛
“技术不是简单的手段,而是已经变成了一种环境和生活方式。这是技术的实质性的(substantive)影响。”①美国技术哲学家阿尔伯特·伯格曼(Albert Borgmann)1984年在《技术与当代生活的特征:一种哲学探讨》中的观点非常精准地预言了现代技术作为现代人“根本性境遇”的现实。手机正是伯格曼所说的这种技术。它深刻嵌入人类生活,业已成为我们的环境和生活方式。然而手机作为一种技术人工物,与人类及其周围的现实形成了怎样的关系?怎样牵连了各种事物?又怎样遮蔽了事物牵连的整个世界?其作为技术人工物的本质是什么,该如何在技术本体论的基础上理解手机的本质,正是本文试图要探寻的问题。
一、现象学技术哲学:从本体走向经验
现象学作为动态的哲学运动有其漫长的历史渊源和依据,当代意义上的现象学于20世纪初由胡塞尔(Edmund Husserl)创立。②现象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相关性研究的哲学,意识与某物(世界)的相关性、意识对某物(世界)的构造是胡塞尔现象学最核心的内容。③“朝向事情本身”(back to the things themselves)是在现象学中被公认的一个基本原则,“‘事情本身’并不是世界上存在的某一事物,而是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这一点无论是在胡塞尔,还是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和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那里都是如此”④。技术哲学并不研究意识问题,但现象学分析意向活动的关系性思维可以用来分析技术与生活世界的相互关系。技术人造物产生、形成于生活世界,与生活世界有密切的相关性,离开技术与生活世界的相关性就不能从始源性上理解技术,也不能真正理解我们所生活的世界。⑤
1877年德国哲学家卡普(Emst Kapp)出版《技术哲学导论》,标志着技术哲学的诞生。其后,技术哲学研究经历了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经典技术哲学和以伯格曼、唐·伊德(Don Irde)等为代表的经验指向(empirically oriented)两个阶段。技术哲学从对技术的宏观、抽象的整体性研究转为对特定技术的复杂性与丰富性的适当的经验描述。⑥
“从技术哲学存在的正当性来讲,没有对具体技术活动及其发展的经验描述,有关技术的哲学问题就不能获得真正的有价值的反思。”⑦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并非要将这门哲学分支变为经验科学,而是将哲学分析与经验调查相结合,把实际技术和技术发展作为哲学的出发点,“经验指向”的技术哲学在某种意义上是“来自技术”的哲学。⑧
以伯格曼为代表的哲学家们并未把技术人工制品当作既定的被给予之物,而是分析它们具体的发展和形成过程,这一过程牵涉到许多不同的行动者;他们没有把技术描述为自主性的力量,而是探讨技术与社会的共同进化(co-evolution)。⑨维贝克(Peter-Paul Verbeek)作为技术哲学荷兰学派的代表人物,担当起了当代技术哲学“第三次转向——伦理转向”的使命,其核心理论技术调节(technological mediation)论具有经验哲学的特征,继承并发展了在技术哲学发挥重要作用的经验转向。本文对手机的现象学技术哲学分析主要是描述手机是其所“是”与手机之所以“是”,以为认识手机与人及世界的关系提供经验基础。
二、“装置范式”论与“技术调节”论
伯格曼作为新海德格尔主义的典型代表,继承了海德格尔对现代技术的批判性,但反对以超验主义的方式接近技术,他把技术理解为一种范式,一种人们生活方式的模式,并区分了两种技术,一种是作为装置范式(device paradigm)的现代技术,另一种是作为焦点物(focal thing)的前现代技术。伯格曼说:“在我们生活的整个结构中存在着一种特征和约束模式,这种模式以主导的方式继承了现时代我们适应世界的方式。这种独特的接近现实的方法,我称之为(现代)技术。”装置(device)是现代技术最具体、最明显的体现,比如电视机、集中供热设备、汽车等。装置包括机械(machinery)和用品(commodity)两部分,机械作为装置范式的手段出现,用以提供可用性,实现装置的功能;用品就是“装置之为何”,即装置的功能或用途。
“焦点物”的概念是在海德格尔的“物是物所居留的四方的聚集与反映”,即在天、地、人、神的四重一体的思想基础上提出来的。焦点(focus),拉丁文的原意是火炉(hearth),从火炉引申到焦点,正是火炉在前技术时代作为“物”聚集了火炉的世界,从而成为一所房屋和家庭的活动中心。“火炉维持、指示并会聚了房屋和家庭。”16世纪德国天文学家约翰尼斯·开普勒(Johannes Kepler)第一次将“焦点”用作几何学和光学术语,并用“聚焦”一词表示相对透镜移动物体,或相对物体调整透镜组合,以便呈现一个清晰明确的图像。因此,聚焦某物就是将某物置于焦点,就是让它成为中心,呈现出它与所在与境(context)的诸多关联,让其清楚明白。
从“焦点物”转变为“装置范式”,不仅是技术上的逻辑改变,更重要的是涉及到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的变化。人们在得到设备可用性的同时还卸除了诸多负担,这一过程隐匿了人及技术人工物的社会性、文化性及每个人的个性。人们使用技术人工物的过程就是对手段和目的的“点状的、无逻辑的拼凑,即将一个非常有限的人类需求与相等的、无与境的、紧密装配起来的用品拼凑在一起”。在这种简单拼凑中,之前通过使用焦点物获得可用性所形成的对事物的聚集与社会性嵌入将消失殆尽。
伯格曼对现代技术批判的目的并不是要回到前技术时代,而是提出一种对人们生活中技术模式的补充——焦点实践(focal practices),即以焦点物为中心,“参与”到世界中,通过“参与的实践”挑战现代技术的规则,保卫居于实践中心的焦点物,使其免于被割裂为目的和手段。
维贝克在承认伯格曼“装置范式”理论合理性的前提下,从技术自身入手,展开对人、技术、世界关系的微观研究,并提出了“技术调节”论,用“调节”的概念说明技术如何塑造人与世界的关系。维贝克指出,人与现实的接触总是被居间调节,技术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调节形式。人类是其所是与世界是其所是都是通过技术调节而获得的。
三、手机现象学技术哲学之经验描述
手机,是现代生活最典型的技术人工物。从1984年世界上第一台商用移动电话问世至今,根据不同的通信系统,手机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时期:第一代(1G,20世纪80年代—90年代),模拟制式,单一的语音通话功能;第二代(2G,20世纪90年代—20世纪末),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语音、文字、图像等多媒体传播形态;第三代(3G,21世纪第一个十年),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结合,可浏览网页、收发邮件等,手机正式进入移动互联时代;第四代(4G,21世纪10年代—20年代),集4G与WLAN于一体,快速传输数据,能满足几乎所有用户对于无线通信的要求,手机进入智能时代;第五代(5G,21世纪20年代至今),超宽带,超高速,超低延时,万物互联。
能否接入互联网对于手机而言,意味着其召集身体参与、关联世界的程度与结果完全不同。据此,上述五个时期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1G—2G时代,手机尚不能接入互联网,还是一个以通话为主的功能机,称之为功能机阶段;第二阶段,即3G时代及以后,无线通信与互联网耦合,手机成为一个综合的个人信息终端,称之为智能机阶段。
(一)功能机阶段的手机——沟通目的与手段割裂
处于1G、2G时代的手机,主要凭借声音、语调、语气等形成的听觉空间和由此构造的想象空间进行交流,其沟通交流目的的实现取决于信号传输与交流情境的畅通。这一阶段的手机对使用者的要求主要是操作键盘,此种要求基本不会对使用者形成负担,但键盘作为人机交互界面仍然醒目存在。对沟通者而言,无需物理位移,无需亲自到场,只要双方都置于通讯网络中并持有手机,具备声音传播的可能性,那么沟通可以随时随地展开。
前手机时代以面对面沟通为代表的交流,把交流双方的血缘、地缘、社会关系及其背后的文化、历史、传统等因素共同嵌入并当场形成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这样的交流是人与现实的互动,确切地说是人与人,并与其背后的社会现实的互动。此种互动将人的身体要素、自然界信息与社会系统等聚合于“彼时彼地”的当下。相较而言,功能机阶段的手机互动主要调动声音及听觉器官,大部分身体被剥离出交流情境,社会性嵌入只维持在社会身份与社会角色的简单维度,外界自然环境对这种“人机”交流基本已不提供任何有用信息,基本隐退于手机屏幕与键盘的机械构造之外。
在功能机阶段的人机交流中,身体接触和身体参与不断被压缩,人机沟通所构造的社会系统也大大萎缩。手机离散了一场“对话”所需的对话世界,取消了对话形成其对话世界的聚焦作用。同时,键盘成为人机交互的界面,“界面是两种或多种信息源面对面交汇之处”,通过操作键盘,手机会迎合人的各种意图从而满足人的通信需求。
(二)智能机时代的手机——接入世界的端口
能接入互联网是智能手机与功能机的最大不同,尤其是5G网络对手机的加持使其成为个人与万物连接的移动终端。
1.手机作为连接世界的终端
(1)人人互联
手机接入互联网,对使用者——人而言,它已不再是单纯的通讯工具,而是人与万物连接的终端,即人进入由手机创造的网络空间的接口。截至2021年6月,中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9.6%,用户规模达10.07亿,手机已成为人进入网络世界的入口,连接成为这一阶段手机的核心价值。随着5G时代的到来,在由手机构建的网络空间中,“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物理界线正在消失或打破,所有的“人”与“物”都以“数字”形式存在于一个数字生态系统中,通过数据流或信息流的方式进行传递。手机的各类社交应用和低时延的网络使人可以24×7全天候在线,视频通话、实时直播等手机应用史无前例地使人与人的交往在物理空间上无限“接近”,人与人的社交距离似乎正在消弭。社交范围以外的人与人之间,也正在最大范围地产生连接,消费、娱乐、教育、医疗等应用,把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地区的人聚集在某一应用场景中,人们通过在线教育、在线诊疗、弹幕、信息分享、二维码扫描、移动支付等方式产生最大距离和最大范围的社会交往。
截至2021年6月中国手机网民App使用率排名第一的是即时通信,网民使用率为97.3%,用户规模达9.83亿,这在某种意义上可说明,手机已成为人人连接的主要纽带,并且创造了许多原本没有或无需的人际交流,大大提升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交频次,极大拓展了社交距离,形成了空前活跃的社会交往。手机最大程度地把人与人连接在一起。
如果说1G到4G时代的手机解决的是人与人沟通的问题,那么5G手机将解决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沟通。5G移动通信技术+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将使手机更加智能,这种智能主要表现为手机将围绕于人身边的各种物品与人及人的身体连接起来,如健康App、健身App、消费App之类。一种情形是人物互联,手机通过内置的传感器、摄像头或情感系统记录和“感知”人的体温、心跳、触觉、声音、手势、体态、睡眠甚至情绪并与其他设备相连接,如跑步机、治疗仪等,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另一种情形是物找人,手机通过后台大数据监测人在手机上的各种消费、搜索、阅读等使用行为,然后精准计算,将消费者可能需要的各种物品精准推送至移动端,较好地实现物找人。未来可以预见的是,通过手机,人与围绕其身边的大多数物品都可以相互连接与交互。
(3)物物互联
万物互联是5G时代的核心特征,物联网就是物物连接的互联网,即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皆可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当然5G终端有多种类型,包括CPE(客户前置设备,可将高速4G或5G信号转换成WIFI信号的无线设备)、手机、AR/VR、笔记本电脑、平板、无人机、智能监控设备、车载终端、机器人、医疗设备等。可以确定的是,5G手机将成为这一领域的核心产品,上述这些5G终端将以手机为中心外延出去,比如现在已普遍出现的智能家居,就是物物互联的初步应用。电视、冰箱、洗衣机、窗帘、电饭煲、油烟机、空调、微波炉、扫地机、摄像头、门铃、灯具等大小家电皆可通过手机连接在一起,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如手机的智能语音等)进行操控。手机成为万物互联的枢纽。
2.手机的赛博空间(cyberspace)
赛博空间一词始自加拿大科幻小说家威廉·吉布森(William Gibson)的科幻小说《神经漫游者》,是指一种由计算机网络构建的新型空间,可把地球人、机器、信息源全部连接起来。学界对赛博空间的普遍看法是,这是由计算机技术、现代通信、网络技术、虚拟现实等技术综合构造出来的一种新型空间,其特点是超空间和超文本,事物在现实中的线性连接路径被抛弃,人们可以利用超文本将各种事物关联起来。
进入5G时代的手机正在并已经构建了可与现实空间随时切换的赛博空间,人们可随时跳脱现实空间进入网络世界,现实与赛博空间界限模糊甚至是融为一体;人们通过VR、AR技术极大拓展了身体在现实中所不具备的体验维度。在赛博空间里,人们始终处于遥在(telepresent)状态,手机屏幕成为现实空间与赛博空间的界面。
3.手机赛博格(cyborg)
赛博格这一概念最早是由20世纪60年代美国航天局的两个科学家从“cybernetic organism”两个词各取前三个字母构造出的一个新词:cyborg,意在希望通过药物和外科手术可以使太空旅行者在外太空严酷的环境下生存。Cyborg后来被定义为一个人的身体性能经由机械拓展进而超越人体限制的新身体,如装有义肢、假牙或戴有心脏起搏器的人都可被视为赛博格。赛博格一词的流行主要得益于美国哲学家唐娜·哈拉维(Donna Haraway)在1985年发表的“赛博格宣言”,“一个控制有机体,一个机器与生物体的杂合体,一个社会现实的创造物,同时也是一个虚构的创造物”。在原理上,赛博格模糊了人机二分的边界并引发人的主体性反思,即把人理解为信息收发处理终端或网络节点;在呈现上,赛博格主要表现为人与技术人工物组装拼接而成的开放节点及联通网络。
从这个意义上看,手机使用中人机界线模糊,手机延伸、拓展、增强人的知觉体验与人的生活高度融合进而成为人体的“外挂器官”,手机成为人与世界互联的信息端口或网络节点,生存于现代网络中的人如果失去了手机,就像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所谓的“单子”一样,自身封闭、彼此孤立而不发生相互作用。手机一方面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地使人与人连接在一起,另一方面又在最深层次上切断了人与世界的先天脐带,使人的本质的缺乏越发暴露无疑。法国哲学家贝尔纳·斯蒂格勒(Bernard Stiegler)曾断言,“我们早就是赛博格了,自从技术被看作是人的组成部分。人是技术的发明而不是人发明了技术。人的存在是以技术化的方式实现的。如果我们没有使用我们所使用的技术,我们就不是现在的我们”。如果我们现在不使用手机,我们就不是现在的我们,生活就不是现在的生活,在这个层面,手机把人变成了赛博格。
变形能与贮藏时间的关系,如图6所示。变形能在整个贮藏过程中总体呈上升趋势,也就是圣女果压缩达到屈服极限点时吸收的能量在逐渐增多。在贮藏前3天变形能变化不大,3~9天变形能急剧上升,9~15天变形能呈平稳上升趋势。
四、手机作为装置范式
根据前述伯格曼“装置范式”论的观点,装置最大的特点在于它取消了人们对事物具体情境的参与,“在一件装置中,对世界的关系被机械(machinery)取代了,但机械是隐匿的,而由装置提供的用品(commodities)则是在没有对任何具体情境参与的情况下被享受的”。从物沦为装置就是因为割裂了“物与它的与境”剥离了对物及其世界的交往,割裂了手段与目的。“与境”或情境化成为伯格曼区分物与装置的一个指标。
按上述标准,手机使用中的情境化似乎并不像预期的那样:手机从第一阶段功能机到第二阶段智能机出现了情境越来越离散、越来越疏离于现实的特点与趋势,而是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局面。手机用“遥在”(telepresent)的方式远距离沟通,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通话者交流的具体情境,一方面使交流的具体情境“抽真空”脱离现实情境,另一方面又可汇聚多种超时空情境。据此看,手机作为装置范式的结论并不明朗。
伯格曼认为,“卸除负担是理解现代技术的关键。人们为了获得某种可用性所需的努力正在日益减少,技术改变了人们参与现实的本质”。根据伯格曼的观点,与前技术时代面对面的沟通相比,手机产生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参与现实的方式,人们通过手机参与现实,而非亲身投入到现实,“现实”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手机为代表的媒介构造出来的。手机对于生活的改变在于,它形塑了人们与现实的互动,创造了一种依赖手机而生活的模式。此种模式取消了前技术时代人们面对面沟通时各种要素之与境在质料上的参与及社会参与,手机使用产生的是对各种信息的“消费”,而不是“参与”现实。在他看来,技术正将人类从现实中驱逐出来,手机就是这样一种用超现实取代现实的技术人工物。
伯格曼在其技术信息理论中提出,技术信息由技术设备产生,提供一种“作为现实”的信息。“技术信息不包含任何与实际事物的联系,它构成了自己的现实——超现实,它比现实本身更真实,因为超现实在质量上优于现实:它听命于我们,而且以一种更完美的方式呈现。”技术信息使人无法参与现实,因为它取代了现实。伯格曼认为技术信息的真正危险是它将“溢出并窒息现实”的风险,技术信息正日益取代现实,人们越来越经常地发现自己身处虚拟世界,缺乏现实世界的雄辩(eloquent)和吸引力。
按上述技术信息的观点,手机属于典型的信息技术,它生产的是技术信息,手机将现实作为商品交付给我们,只需点击一下屏幕人们就可以进入网络虚拟世界,现实世界的所有限制都被克服了。根据伯格曼的观点,手机所产生的技术信息——信息时空及虚拟世界,并没有扩大我们对现实的“参与”,而是创造了一种新的“现实”,它更容易体验,在质量上更优,但它寄生于现实本身使我们无法“参与”。这一点似乎证明手机是一种“装置范式”,然而这一结论也经不起推敲。按维贝克的观点,其实“人类并没有直接进入现实的途径,他们的现实始终是在特定的解释情境或使用情境中被揭示出来的是其所是。联系世界就是解释世界,就像我们从未发现我们在‘在世界’中,却始终‘在世界’中”。这段话从现象学的角度诠释了人与现实的关系,人类总是在经验他们的世界,世界是人唯一能实现其存在的地方;对人类而言,只有当人类用经验和行动将现实作为一个世界揭露时,现实才成为现实。人与世界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并在这种联系中相互建构,技术(手机)正是人与世界不可分割的关系的调节者。
事实上,作为经典技术哲学异化论的延伸,“装置范式”论是有问题的,因为“它浪漫地以一种‘真实的’存在方式的存在为前提,并提出一种与经验事实相矛盾的经验主义主张”。这主要表现在伯格曼提出了两种“参与”概念并混淆了二者,一种“参与”是人们为了获得某种有用性而失去了对“物”或现实的参与,此种参与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目标必须付出的努力(如火炉);另一种参与是围绕焦点物的“焦点实践”,它是与现实的存在性接触,并不服务于明确的目标。“焦点物”自身有内在的价值且构成意义(如弹钢琴),参与是为了它自身发生的。此处的“焦点(focality)既不是前技术的也不是反技术的,而是元技术的。它打开了通向事物意义和人类尊严的大门,它告诉人们其在世界中真正之所需;它为我们提供了财富——当然不是指功能丰富的技术产品;它召唤我们关心人类的安全、福祉及环境”。
因此,以获得某种有用性的“物”的参与和“焦点实践”的参与完全不同,其区别主要是在意义层面。“焦点实践”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对现实的“参与”,是为了它自身而发生的;为获得某种有用性的“物”的参与,是一种存在者意义上对现实的“参与”,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因此,通过“焦点实践”的参与并不能弥补因消费商品而失去的对现实的“参与”。作为现代技术的典型——手机在实现其沟通目标时主要导致了耗费型努力和技术负担的卸除,只是间接威胁而不是直接侵蚀了“焦点实践”。
五、手机作为“调节”技术
维贝克在指出伯格曼“参与”概念的局限性的同时,坚持认为“‘参与’——无论是‘消费’模式还是‘聚焦’模式——都应该被视为技术调节(technological mediation)的一个维度,而不是应该从技术中拯救出来的东西”。“参与”视角的意义在于表明了一种特定的意向性模式,一种人类和他们的世界之间的特定联系形式。这一模式可以定位于人与世界关系的存在论维度,它关注人类在现实中实现其存在的方式。“参与”不是人类的属性,它是人类与现实接触的一种方式。维贝克的“技术调节”论试图阐释技术人工物在人类存在中的具体角色。这种方法的关键概念是“调节”,当我们从“调节”的角度来看待技术人工物如何调节人类与世界、人类与人类之间、人类与技术本身之间的关系时,人与技术不应被视为相互作用的“两极”;相反,它们是这种相互作用的结果,人与技术不是预先给定的实体,而是在它们之间产生的关系中相互塑造的实体。“当一个技术物被使用时,它就促进了人与现实的牵连,并且技术物共塑着人在其世界中如何被呈现以及世界如何呈现给他们。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中的物能被理解为人与世界的调节者。”
在技术调节论中,技术不再被简单地视为中性的或决定性的。一方面,调节概念有助于表明技术积极地塑造人与世界关系的特征,人类与现实的接触总是被居间调节的,而技术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调节形式;另一方面,它意味着任何特定的调节只能在特定的使用情境和特定的解释中出现。技术并不控制依靠其自身进行调节的过程,因为调节的形式总是依赖于使用情境,否则就会回到技术决定论者的观点。
维贝克在分析人类参与现实的技术调节时,区分了包括“焦点参与”与“付出努力”在内的“参与”的三种类型:参与技术人工物本身、参与技术人工物的环境、参与技术人工物所提供的用品。第一种类型,对技术人工物本身的参与通常被技术所减少,因为现代技术使机械部分隐匿于用品之下。当技术要求尽可能少地关注自身时,它们就能很好地发挥功能,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谓的“上手之物”(ready-to-hand)。“上手”状态的技术人工物并不邀约人们参与其自身,它们通常为使人们参与到现实的其他部分而从人们的注意力中隐退。在手机使用过程中,人们通常不会意识到手机本身的存在,手机外观从键盘机发展到全屏机,其机械部分越来越隐匿,功能越来越强大,就是手机“上手”状态的一种表现。第二种类型,对技术人工物环境的参与同样被技术调节所减少,但通常技术也会激发新的参与形式。手机的出现使前手机时代的有线电话、电报、电话局等变得没有必要,同时,手机使用又必须建设大量的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搭建无线局域网等。一种参与的扩大通常伴随着另一种参与的缩小。第三种类型,参与技术人工物所提供的用品,这种类型清晰地表明了技术的矛盾特征。尽管技术并不鼓励人们参与到技术人工物自身及其周围的环境,但在许多情况下,技术人工物鼓励人们参与到它所提供的“用品”中去。手机就是这种参与的典型,人们对手机恋恋不舍主要是对其制造的信息时空与虚拟世界难以割舍。手机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在不起眼的外观与机械之下,构建出了基于现实又优于现实的、跨时空的、多维无限信息世界,在手机提供的优质的“用品”(commodity)中,人们可以克服现实世界的诸多限制,以各种方式参与到这个虚拟世界中。因此,人对现实的“参与”并不是简单地因为技术而变得不可能,设备或装置可以像“物”那样让人参与其中。
按伯格曼技术信息理论的观点,手机是典型的信息技术制品,它所创造的技术信息是对现实的一种威胁和替代。将这一结论置于“技术调节”论之下,会发现结果恰恰相反,技术信息并不会替代现实,它只是调节了人对现实的“参与”。手机创造的信息时空作为一种超现实(hyperrealities)并不是人们能够或想要生活的现实,它们不是现实的替代物,只是现实的扩大与补充,它们总是为现实本身服务而被“栖居”(inhabited)。比如人们用手机视频聊天或视频会议,只是为了使人与人之间发生真实的联系,人们在网上购物是为了用于真实的现实,手机所产生的网络空间并不是生活的空间,而是人类做事以增强与现实本身联系的空间。只是不同的信息技术会用不同的方式调节人与现实的关系。维贝克为了更好地分析技术信息在人与现实之间的调节关系,将信息技术的调节区分为通信调节与调节现实两种。
(一)通信调节(mediation of communication)
手机所提供的一个重要“用品”就是人与人之间进行沟通的信息,比如电子邮件或聊天软件屏幕上的文本、视频会议中屏幕上有声音的动态图像等。按伯格曼的观点,这些信息就是“作为现实”的技术信息,然而,手机中的通信软件并没有提供现实的替代,它只是人们与现实接触的中介。通过手机展开的传播交流是真实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只是这一过程发生在没有物质只有信息的非物理空间。信息空间是虚拟的,交流不是虚拟的。虚拟空间的信息交往,其实质是人与人之间真实交往的符号流与信息流。人们在手机上回复一条信息时,所使用的软件或应用并不是他们经历和行为的终点,而是它的中介。手机屏幕上的文本、图像及电话里的声音是交流者之间的媒介,交流符号不会形成好像在真实现实中那样能使人们与之互动的超现实。当然,并不是说手机对通信过程没有影响,而是说此种影响应用“调节”的方式来理解,而非以替代的方式。手机使用中的技术调节按现象学思路理解,它调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以手机为中介的通信交流中,没有人类与世界的相互构成,只有交流者的构成。手机的居间调节有助于塑造人们是如何呈现给彼此的。在这种“调节”中,手机一方面取消了面对面交流时包括表情、眼神在内的身体交流,另一方面又提供了一种面对面沟通所没有的可能性:用经过深思熟虑的语言及表情图像等进行交流。也就是说手机居间的“通信调节”具有放大和缩小的结构,技术在带来一种“参与”形式的减少的同时通常伴随着另一种“参与”形式的扩大。人们在彼此面前的呈现方式是由他们交流时使用的技术手段和传递信息时的符号所决定的。调节技术决定了可以用什么符号,它们共同决定了人们如何经验彼此及互动。
(二)调节现实(mediating realities)
智能机阶段的手机除了能为人们提供远程交流外,还能实现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及接入互联网的功能。在手机提供的这种技术信息中,人们不是通过超现实与现实进行交互,而是与虚拟现实中的虚拟实在(virtual entity)进行交互。它们不会取代现实,不是直接而是间接地构成了人与现实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塑造人们与现实的关系。超现实并不会使人类脱离现实,它们是一种迂回(detour),总是以真实现实为最终目的地。“作为现实的信息”——技术信息,并不构成人们能够甚至想要栖居的现实。它们只是改变了我们与现实的关系,并不会替代现实。
六、结语
手机到底是一种装置还是调节?本文写作的主要目标并不在于对文章主题给出确定性的答案,而在于打开从现象学技术哲学的视角认识手机的新维度。伯格曼“装置范式”论的意义不仅在于为人们认识手机开启了现象学技术哲学的经验分析之路,也不仅在于让人们重新回归到技术物的物性角度认识技术,更重要的是装置范式论中的“参与”概念所构造的人与世界的意向性关系及“技术调节”论带来的启发:“参与”表明了人与世界之间的一种特定的意向关系,它超越了经典的笛卡尔主客二元论,在人与世界的关系性思维中关注人类在现实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和世界之间的特定联系方式。在这一意向性框架上发现,人与手机的关系并不是人与技术的关系,而是人与其世界之间更大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手机在其中扮演“调节”的角色。因此,手机不是一件被设计出来的东西,而是一种由实践和经验所形构的人与世界的关系。
注释:
① 陈凡、傅畅梅、葛勇义:《技术现象学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0页。
② 张祥龙:《现象学如何影响了当代西方哲学》,《天津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第9页。
③⑤ 舒红跃:《技术总是物象化为人造物的技术》,《哲学研究》,2006年第2期,第100页。
④ Verbeek,Peter-Paul.WhatThingsDo:PhilosophicalReflectionsonTechnology.AgencyandDesign.Philadelphia:Penn State Press.2005.p.108.
⑥ 高亮华:《当代技术哲学的代际嬗变、研究进路与整合化趋势》,《学术月刊》,2010年第12期,第55页。
⑦ 陈凡:《现象学技术哲学:从本体走向经验》,《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获奖成果汇编》,2007—2008年度,第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