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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史分期法的技术否思与功能导向

2022-11-22赵雪波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媒介历史时代

赵雪波

迄今为止的传播史分期法不约而同地采用了一种技术路径,即把媒介及其技术在历史上的几次重大迭代变革作为传播史或媒介史的分水岭,用这种技术思维覆盖传播史分期的知识判断,进而宰制人们对传播史分期的认识。但是一个很明显的哲学疑问是,我们关于传播史分期的认识只能徘徊在技术的路径上吗?通往传播史分期的知识殿堂还有没有别的路径可以选择?此外,什么是新媒介?什么是旧媒介?历史上的每一种“新媒介”出现后,与之相对应的旧媒介并没有被取而代之,它们或者继续独立并旗帜鲜明地存在,或者与“新媒介”共同形成一种融媒介。麦克卢汉已经在他的年代意识到了媒介与媒介之间的衔接性和继承性:“任何媒介的‘内容’都是另一种媒介。文字的内容是言语,正如文字是印刷的内容,印刷又是电报的内容一样。”①那么“新媒介”还能被看作为一种准确的、划时代的代表吗?或者说文字、印刷、电子技术和互联网等各自还能被看作是一个时代的特征吗?放眼当今时代,媒介及其技术正在日新月异地裂变、迭代,媒介的边界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在若干年后,我们又该如何来准确地描述今天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传播时代?总之,我们能不能换一种思维重新思考传播史分期问题?能不能设计一种有别于技术路径的新的传播史分期路径或传播史分期法?为此,我们需要先回顾现有的分期法的基本理路。

一、媒介环境学是传播史分期技术路径的底层思维

20世纪40、50年代传播学创立以后有关传播史的研究也就正式逐渐展开了。然而最先开展这项工作的并不是施拉姆,也不是他所属的学派的其他学者,而是其它学科的学者。比较早的是加拿大经济学者哈罗德·伊尼斯(Harold Innis)。伊尼斯的专业是经济史,但是“正是在攻克了皮货、鳕鱼等课题后(伊尼斯先后出版了《加拿大皮货贸易:加拿大经济史导引》和《鳕鱼业:国际经济史》),试图转向加拿大经济中的另一件重要的大宗商品,即木质纸浆的研究时,他突然打开了思路,一举转入传播史研究”②。这是一种猜测,但是应该是合乎逻辑的猜测。伊尼斯给传播学界留下了永恒的经典之作《帝国与传播》和《传播的偏向》。他在这两部著作中首次系统地回顾了从苏美尔、古埃及以降直到19世纪的美国,媒介是如何作用于社会和文化的问题。他按照传播媒介将世界史分为以下几个时期:“从两河流域苏美尔文明开始到泥版、硬笔和楔形文字时期;从埃及的莎草纸、软笔、象形文字和僧侣阶级到希腊—罗马时期;从苇管笔和字母表到帝国在西方退却的时期;从羊皮纸和羽毛笔到10世纪或中世纪时期,在这个时期,羽毛笔和纸的使用相互交叠,随着印刷术的发明,纸的应用更为重要;印刷术发明之前中国使用纸、毛笔和欧洲使用纸、羽毛笔的时期;从手工方法使用纸和印刷术到19世纪初这个时期,也就是宗教改革到法国启蒙运动的时期;从19世纪初的机制纸和动力印刷机到19世纪后半叶木浆造纸的时期;电影发展的赛璐珞时期;最后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到现在的电台广播时期。”③伊尼斯并不是直接对传播媒介史进行分期,而是用“传播媒介”的视野对世界史进行分期,从这个角度说,他所做的工作的性质和过往历史学家所做的工作的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换了一个视角而已,或者说给世界史找到了一个新的背景和环境。然而正是因为他的这一新视角,传播学史上一种独领风骚的学派——媒介环境学开启了。因为他是以各个时期的传播技术——媒介作为分期标准的,这注定传播史分期法从一开始就要沿着技术路径走下去。

在传播史分期(或媒介史分期)一事上,麦克卢汉并没有在他的著述中专门为传播史进行分期,他的同事罗伯特·洛根(Robert K.Logan)为他和伊尼斯做了一个总结。洛根认为伊尼斯和麦克卢汉把传播史分为三个时代:口语传播时代、书面传播时代和电力传播时代。大约对应的时间是5万到20万年前获得言语能力至5000年前文字滥觞、5000年前至1844年电能发现、1844年至他们所处的时代。④洛根在此基础上又补充了两个时代:前言语时代即模拟式传播时代和互动式数字时代。这样他把“智人”的传播分为界限分明的5个时代:

(1)非言语的模拟式传播时代(远古智人的特征);

(2)口语传播时代;

(3)书面传播时代;

(4)大众电力传播时代;

(5)互动式数字媒介或“新媒介”时代。⑤

这种分期的技术特征是非常明显的,第(4)、第(5)完全体现为两种媒介技术,第(3)的背后其实也是印刷技术。就算是书面文字和口语,在麦克卢汉笔下也都属于技术。麦克卢汉借用了法国哲学家亨利·伯格森的观点:“语言被认为是人的技术。”⑥他在他的著作中多次强调口语和文字的技术性质:“拼音字母是一种独特的技术……只有拼音字母表才是创造‘文明人’的技术手段。”⑦事实上,媒介环境学派是把媒介和技术直接划等号的。因为从麦克卢汉开始这一学派就把媒介泛化了,或者说他们把一切技术和发明都媒介化为人的器官的延伸。衣服是皮肤的延伸,城市是人身体的延伸,轮子是腿和手的延伸,口语是口和耳的延伸,文字是眼睛的延伸,电力是中枢神经的延伸,诸如此类,它们既是媒介的代表,也是技术的体现。

伊尼斯、麦克卢汉这一派明显受到了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的启发和影响。在芒福德的《技术与文明》中有很多我们似曾相识的概念,“感知的平衡”⑧、“书面语言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⑨、“回到最初的人与人之间的瞬时反应”、“人所使用的工具和器皿总体说来都是他自身机能的延伸”等。这不就是媒介环境学者们所谓的“感官平衡”“时空偏向”“人性化趋势”“媒介是人的延伸”的同义词和同义语吗?芒福德当然也回顾了技术的历史,并且也提出了技术史分期理论。他把技术史分为三个时期,分别是“始生代技术时期”“古生代技术时期”和“新生代技术时期”。但是他对技术的理解是狭义性质的,他认为技术开启于公元10世纪左右,在此之前的人类没有技术。然而当他把能源和材料作为考察标准,并且把“水能—木材体系”和“始生代技术时期”对应起来以后,我们很容易产生困惑。水能等利用显然不是10世纪的现象,木材的使用则更早,否则人类如何进入农业文明?农业文明强调的是人类对作物栽培技术的掌握,但是用什么工具呢?当然不是石头,也不是金属。利用石头的时代被人类学家称作“石器时代”,而那个时代因为打磨石器的技术高低不同还被分为“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新时代得到了陶器的加持)。对金属的利用肯定是农业文明的一大特征,但绝对不是最早的特征。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判断的狭隘,芒福德在几十年后的另一部著作《机器神话》中从头回顾了人类早期的技术前身的历史,他仍然坚持石器等工具不是技术的立场,但是他强调了语言、非理性等人文精神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也许是对媒介环境学派的又一大启示。不管怎么样,芒福德的观点影响了麦克卢汉等人,但他的技术历史分期对媒介史或传播史的分期来说,不具有学派上的开创意义,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施拉姆在他的学术生涯的最后阶段终于开始观照传播学历史,他的《人类传播史》第9章明确地把人类传播史分为了口语时代、文字时代、印刷时代和大众媒介时代:“人类已历经了口语、文字和最近的印刷时代。到了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时,印刷时代更加入了电子和摄影等新成员,以及一种吾人称之为大众媒介的崭新传播组织。几个世纪后的历史学家或许不会以印刷时代来称呼我们,而是以这个时代为大众媒介的时代。”很显然,施拉姆也是以媒介技术为路径对传播史进行了分期。这种分期显然受到了麦克卢汉等人的影响,正如有人所言,“施拉姆提出的‘人类传播的发展历程’的四个对大众媒介的出现特别重要的时刻,都建立在文字、印刷、电子等某种技术方面的创造发明上的观点,也沿袭了麦克卢汉人类传播历史四阶段技术角度的历史分期逻辑”。

媒介环境学传播史分期的技术路径给传播史分期确定下了一种基调,后来的研究传播史分期的许多人基本都沿袭了这一路径。比如美国学者约书亚·梅罗维茨将媒介历史划分为口头文化、手抄文化、印刷文化和电子文化四个阶段。罗杰·菲德勒(Roger Fidler)在其著作《媒介形态变化:认识新媒介》中认为人类的媒介形态发生了三次大变化,口头语言是第一次媒介形态大变化,书面语言是第二次媒介形态大变化,数字语言是第三次媒介形态大变化。加拿大人戴维·克劳利和其他人合著的《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以“早期文明”“印刷革命”“电流”“影像技术”“无线电时代”“电视时代”和“信息时代”为线索探讨了各个时期媒介技术和社会的关系。法国人让-诺埃尔·让纳内的《西方媒介史》对18世纪前的历史一带而过,这使18世纪开始的媒介史散落在各种重大事件和媒介机构之中。即使这样,各章节也仍然随处可见各种媒介技术的身影,如“无线电广播的产生”“1945年以来的书面出版物”“电视的政治解放”“互联网的闯入”等等。马歇尔·波(Marshall T.Poe)的《传播史:从口语到互联网进化的媒介与社会》是晚近较为全面回顾媒介历史的著作,他把媒介史分为了言语时代、手稿时代、印刷时代、视听媒介时代和互联网时代五个阶段,并相应地把各个时期的人称作语言人(Homo loquens)、手稿人(Homo scriptor)、诵读人(Homo lector)、视频人(Homo videns)和智能人(Homo somnians),得出三个重要的结论:(1)媒介技术改善了人类的物质生活;(2)媒介技术给了我们更好的感官体验;(3)媒介技术对人类的精神世界并没有带来太好的影响。

也有一些外国学者对媒介史进行了断代史性质的分期。比如美国学者沃尔特·翁的著作《口语文化与书面文化:语词的技术化》回顾了从11世纪以来西方媒介从口语文化到书面文化再到次生口语文化(secondary orality)的发展过程,认为电话、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让人类进入了一个次生口语文化时代,从内容和标题两方面都明显地表现了媒介断代史分期的技术特征。比尔·科瓦里克(Bill Kovarik)的《传播的革命:从古登堡到数字时代的媒介史》把古登堡以后的媒介史分为了“印刷革命”“视觉革命”“电子革命”和“数字革命”几个阶段,历史的技术线索一目了然。阿萨·布里格斯(Asa Briggs)等人合著的《媒介社会史:从古登堡到脸书》几乎复述了科瓦里克的媒介断代史,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他们的结论之一对我们是有启发的:“书写历史的方式并不唯一,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任何一种不同的角度都是可以的。”

中国学者关于传播史或媒介史的时间叙事逻辑或历史分期基本上也都沿袭了这种技术路径。郭庆光的《传播学教程》把人类传播发展历程划分成“口语传播时代、文字传播时代、印刷传播时代和电子传播时代”。胡正荣等人编著的《传播学概论》把传播史划分成“符号和信号时代、口语时代、文字时代、印刷时代、大众传播时代、网络传播时代”。李彬的《全球新闻传播史》重点在新闻史,但是他也从媒介变迁的角度给人类传播历程划分了阶段,他把传播史划分成口头传播阶段、手写传播阶段、印刷传播阶段和电子传播阶段。新闻业创始于印刷传播阶段,电子传播阶段则囊括了广播、电视和网络。

“技术决定论”已经成为传播史的基因了。在很大程度上,传播历史乃至整个人类史的方向或进程无可置疑地受到了技术的影响,至少可以说技术和其他因素共同支配了历史。这种认识是传播史分期法采用技术路径的思想基础。

二、传播史分期法技术路径的否思

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们在谈论历史哲学时都普遍地坚持一种观点,即任何一种历史分期方法都有其不同历史的、精神的原因,如果把历史分期限定为某一种固定的范式或结构,那我们看到的历史极大可能是片面的,甚至是歪曲的。传播史分期也如此。美国学者迈克尔·舒德森就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传播媒介的引入及其结果不应该再被当作是传播史研究的唯一核心问题。如果这样规定,那就会将研究指向多种多样的技术。人类现在积累的知识让自己有理由怀疑这种取向的合理性。特别是如果我们将技术宽泛地定义为口述、印刷和电子通讯技术,传播史研究就会深陷困境。他引用别人的观点指出:“我们只能将传播媒介视为社会实践和文化供给性,而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舒德森还引用了威廉姆斯的话:“传播史研究的结构所依据的是技术发明的顺序,这导致传播史研究更青睐某种技术决定论。诚然,在建构传播史时,研究者很难避免不对新技术新发明出现的重要时刻另眼相待。但同时,我们也应当清楚这种以技术为中心的研究模式的局限性。”这清楚地说明并不是所有人都在媒介技术上面睡大觉。

我们都知道“世界历史”自黑格尔产生以后,世界历史的分期研究也很快出现了,而且分期方法并没有局限于某一种固定的模式。黑格尔把世界历史的“绝对理念”划分为东方世界、希腊世界、罗马世界和日耳曼世界四个地理形态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斯宾格勒把历史看作是文化和文明发展跃升的过程,他把历史过程分为“前文化阶段”“文化或高级文化阶段”“文明阶段”三个时期,并且用 “埃及文化”“巴比伦文化”“印度文化”“中国文化”“古典文化”“阿拉伯文化”“西方文化”和“墨西哥文化”八大形态总结世界文化和文明;马克思和恩格斯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变迁为线索把世界历史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几个时期。世界历史的分期法还有很多种形式。

历史分期的结果昭示了若干规律性的结论。历史分期首先是人的精神性活动,是人对各种有机的和无机的、过去的和现在的、生成的和成长的、物质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过程的普遍性的、整体性的、规律性的认识活动和结果,这个过程和结果彰显了主客观的二元结合,并且体现出一种高度的哲学思辨的性质。历史及其规律固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人对历史的认识明白无误地体现了这一过程的主观性,这意味着不同的主体对同样的历史的认识是不同的,如此也就产生了历史上各种各样对历史分期的认识和结果。历史的客观性不仅仅体现在历史的自在和自为,还体现在这种客观性所包含的要素的多样性,这样一来历史分期就体现出第二个特点,也就是第二个规律性的结论,即历史给试图认识它的人提供了不同的认识角度和判断标准,可以让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它,也可以让同一个人从不同的角度认识它,这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持有的几种历史分期法同样成立、同样有效的原因。第三种启示是,任何总结出来的历史分期法和分期结果,必须能够反映历史的最客观、最普遍、最深刻的规律。强调这一点有助于防止有人对历史随意加以解释,更防止有人随意对历史“打扮”、歪曲。但是,历史规律不止一条,为何强调这一方面而不强调另一方面?除了对历史进行分期的人在历史世界面前的有限性——认识是有限的——之外,还因为主体的价值取向——即采取某一种历史分期法——其实反映了主体的目的,简单地说就是选择某一种历史分期想达到什么目的?这说明了历史分期的合目的性和方法论性质。马克思之所以得出“五种社会形态”的结论,一方面是这种结论确实揭示了历史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在资本主义的环境下,充分地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给劳苦大众施加的压迫和剥削,他希望找到一种能够替代它、超越它的路径。最后,历史分期要有一个标准,一个能够反应客观规律的标准,一个能够保证达成目标的智慧的标准。这个标准可以是历史的性质和特征,可以是生产力、生产关系状态,还可以是产生全局性影响的事件,或一段有特点的时间,如“中世纪”。至于历史分期法的目标则分几种,一种是历史的终极目标,即历史指向哪里,历史分期就指向哪里;另一种是历史分期法自身的目标,即每一种历史分期总是要服务于它预设的目的;最后一种则是技术性的目标,即为了认识历史的方便。虽然不能说所有的历史分期都有此属性,但是“在历史编纂的实践中还有对于具体的历史过程为了叙述的方便而做的分期”。“历史分期的本质是人们为了使自己的知识得到一种更简单的从而更有说服力的表述而把连续的历史内容依照从某种特定的角度选择的事实和一定的观念体系分为段落。”

除了哲学层面的思辨,媒介技术的进化和传播业的发展也在逼问传播史分期技术路径的有效性。互联网出现以后很多人把这一时期开始的媒介史或传播史称作互联网时代,相应地把原来的传播史分为了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和互联网传播,最近几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又增加了数字传播时代。这样的划分准确吗?很少有人质疑这些概念的准确性。口语、文字是一种具体的媒介,但是从印刷开始,时代的代表变成了印刷、电子、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媒介形式和媒介技术显然不能被混淆为一体,两者代表了两种标准,用两种标准同时为传播史进行分期,其结果必然是两类事物的拼组,而不是同类事物的整合。也许有人会说印刷传播一词是“印刷媒介传播”的缩写,电子传播是“电子媒介传播”的缩写,互联网传播是“互联网媒介传播”的缩写,数字传播是“数字媒介传播”的缩写,它们都是指称媒介形式。然而,如果这种理解成立的话,这些概念之间仍然存在着差异,并会引发新的质疑。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是一种或一些有形的实体,但是互联网媒介和数字媒介呢?电脑和手机固然是有形的,可是微信、微博、脸书、推特呢?可能是意识到这种区别了,有人把社交媒体、自媒体等媒介称为“新媒介”或“新新媒介”,但是这种新媒介和旧媒介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新媒介”和“新新媒介”的界限何在?新概念不仅没有清晰地指出媒介与媒介之间的差别,而且让原本存在的界限更加模糊了,关系更加复杂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传播史的分期如何能够准确地描述传播发展的阶段性差异?

随着全媒体时代“融媒体时代”和“全媒体时代”的出现,新旧媒介的界限不再是模糊的问题,而是消失了。新媒介并没有完全地取代旧媒介,各种不同时代的媒介实现了交叉、融合或覆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即使是最早的媒介也能找到和新媒介结合的机会,而再新的媒介也需要以其他媒介为依托,或为内容。正如前文所引用麦克卢汉所指出的:“任何媒介的‘内容’都是另一种媒介。文字的内容是言语,正如文字是印刷的内容,印刷又是电报的内容一样。”当我们把各种媒介都摆放到一起的时候,会发现我们根本不能理直气壮地按照媒介各自出现的时间早晚给它们排序。比如当读者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它们仅仅是文字吗?别忘了它们背后隐藏着的电脑显示器和键盘;当我们面对一个电子媒介时,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吗?不是!在它后面还隐藏着电子化的报纸、书籍、纸张等。只要放飞思维,我们会发现由传统的媒介技术路径展开的传播史分期法制造的困惑还有很多。

提出以上质疑并不是要彻底地推翻传播史分期的技术路径,也不是说传播史技术路径已经穷途末路。而是为了在技术路径险象环生时能够另辟蹊径,哪怕只是一条小路、辅路。也许问题正在于我们越是想用清晰的标准标识出历史的每一个节点,节点就越是模糊;而当把标准设定得模糊一些时,历史的节点可能反而会更加清晰一些。

事实上,已经有人在这方面做过一些无意识的改变。美国传播学者詹姆斯·凯瑞在把传播技术史分为“口语传统—印刷媒介—电脑”三个阶段的时候,没有停步于这种简单的历史表征。他认为这三个阶段是一个时间轴,它们分别有不同的“形式维度”和“内容维度”。“形式维度”表现为“表演—印刷—编程”,或者“演说—印刷—人类行为的编程”,再或者“演说家—印刷术—编程人员”,但更重要的是透过这些“形式维度”要看到与之对应的“内容维度”:“谈话—文本—模型”或“谈话—文本性—结构”,而最关键的是在“内容维度”背后还有更深层的哲学隐喻:“实用主义—解释学—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媒介不再是简单的技术,更深刻地对标精神产物。按照凯瑞的思维逻辑,“传播技术研究关注的重点并不在技术本身,而是技术所展现的言说方式、技术背后的话语和权力关系、思想观念以及这些因素争斗所形塑的现实世界”。这种理解在没有主动挑战传统技术路径的情况下为传播史分期贡献了一种独特的哲学思维。

此前,也有过其他学者产生过类似的想法。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把电子媒介以来的时代分成了“第一媒介时代”和“第二媒介时代”,这个分期算不上历史分期,只是对电子媒介时代传播关系的一种“再构型”(波斯特语)。但是,这种思考实际上是运用了一种很特殊的分期标准的结果。他之所以把电影、广播、电视时期称作“第一媒介时代”,是因为那个时期的传播关系表现为“为数不多的制作者将信息传送给为数甚众的消费者”。而“第二媒介时代”的特征是在信息“高速公路”和卫星技术与电视、电脑、电话结合的媒介环境下,“制作者、销售者和消费者这三者概念之间的界限将不再泾渭分明”。很显然,波斯特是从传者与受众之间的传播关系切入问题的。

总之,舒德森已经提出了质疑,我们需要作出回应。

三、传播史分期的功能导向

历史分期的目的之一是方便人们认识历史,即用一种最少的文字、最直观的结构统揽历史。历史分期既要反映历史的客观性,又要体现对历史分期的主体意识。历史分期有时需要庖丁解牛,精确细微;有时又需要大刀阔斧,简约概括。随着数字媒介技术的诞生,也随着我们对史前史认识的深入,传播史分期中的历史阶段比麦克卢汉、施拉姆时期的时段延长了,洛根的分期法是典型的现代分期法,得到了国内外很多人的认可。然而,历史分期的细化意味着我们在解释历史时需要更多的笔墨,但有的时候我们又希望能用更“经济”的语言来描述历史。传播不等于媒介技术,传播还有内容、功能、效果、受众以及由自己构成的文化、经济、政治等等。因此,当我们在沿着技术路径往下走的时候,我们能否考虑把其它路径如内容路径、功能路径或效果路径等作为一种备选,说不定新的选择恰恰是一条捷径。当我们面对麦克卢汉的河流时,我们可否不顺流而下,而是摸着石头直接跨过这条河,没准儿对岸就在咫尺之遥。

本文拟以传播的功能为导向开展一番实验性认识。

传播学理论所涉传播功能指的是传播的社会功能。最早系统地提出相关理论的是拉斯韦尔,他在1948年的博士论文中提出传播有三种社会功能:守望环境、协调社会和传承社会遗产。后来默顿、拉扎斯菲尔德、帕克、赖特等人发展了他的学说,施拉姆将之发展为教科书理论:社会雷达、管理、传授、娱乐。由于这些功能理论的复杂性,我们似乎无法从其中总结出一种历史分期的线索。那么还有什么传播功能理论吗?如果我们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以上的功能理论也罢,功能主义也罢,所强调的是传播的“社会功能”。这意味着在“社会功能”之外,传播还有别的功能被我们遗忘掉了。这个被遗忘的功能其实就是传播本身——传播本体功能。媒介传播什么呢?人们会回答说媒介传播信息,但是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信息是不同的,人们对信息的理解不同,信息的内容不同,信息的功能也不同。我们的出发点就在这里。如果按照传播的本体功能框架耙梳,那一条不同以往但同样清晰的传播史线索就出现了。我们不妨根据传播本体功能的“理想类型”(韦伯语),再结合媒介形态衍生的传播形态的差异,借助历史哲学的抽象思维,把传播史划分为记忆/记录时代、新闻时代和全息时代三个大的历史阶段。

第一个时代是“记忆/记录时代”。这一时代从神话时代开始,也就是从语言用于集体记忆开始,经过文字发明、书写(手抄),到15世纪和16世纪的地中海城邦国家占据统治地位时期为止。人类在这一阶段相继发明了语言、图画(画符)、文字、纸张、印刷术(主要是指中国的印刷术)等媒介载体和媒介技术,传播的内容包含社会交往、官方布告、邮驿传报、王权阶层活动记录、各种理论著述和知识、涉及军事文化政治等方面的集体记忆等等。图画(画符)和文字是我们窥探那些过去岁月的最主要的表现手段。从本体功能角度看,它们并不强调即时性的信息交流,它们更多追求的是记忆、记录。各种景物、事件、记忆、知识、历史等通过崖壁、建筑、器皿、竹简、纸帛等载体以图画、文字等方式保存下来,流传至后代。这种传播的目的也许是当时为了告知天地、族人、敌人以及可以到达的“天下”,也许是为了跨越时空传颂千秋万代。“记录”这种传播方式不追求即时性和广泛性,它可能甚至只是为了让记录者自己铭记这些记录的内容。当然比图画和文字更早的传播是面对面的口语交流,它所体现的特征和记录没有直接的关系,那些传播内容能够转述和传承靠的是集体的大脑记忆。有关那些交流过程的认识我们后人们只能靠合理的推断获得。然而人类是如此的伟大,我们的祖先发明了文字,可以把耗散地存储在每个个体大脑中千差万别的“记忆文本”用一种具备一以贯之意义的、能够为后人辨识的“可视文本”——文字永久地记录下来。传播完成了从记忆到记录的转变。通过这些记录,我们得以了解古代的各种神话、史诗,也得以了解过去的一切。只有把历史看作时光隧道,站在隧道的这端看隧道的那端,我们才会深切地体会到“记录”的含义,体会到如德布雷等人所强调的“传递”(transmission)概念而不是“传播”(communication)概念在人类传播历史中的意义。“传播是在一个空间完成,是在同一个空间—时间—领域当中的信息运动,是一个长长过程的节点;而传递强调时间的纬度,意味着是在不同的空间—时间—领域当中的信息运动。”从时间偏向的意义上讲,没有比“记录”二字更能概括这一段漫长的历史,只有依靠记录,那段时间才构成了整个传播史的一部分。

15世纪手抄新闻的出现是传播史上的第二阶段“新闻时代”开启的号角。随着威尼斯、热那亚城邦的兴起,再加上教宗影响力的加持,意大利成为近代欧洲最早的集政治、经济、文化为一体的中心。整个欧洲和西亚、北非的贸易、金融中心落户在了地中海的东北地区,这个地区迅速成为了世界各地货物的集散地。威尼斯和热那亚商人们的足迹遍布整个欧洲和北非、西亚、南亚、美洲甚至东亚地区,他们对于有关地区的信息需求也成为第一需求。“消息奇货可居,价值何止千金。”这就是手抄新闻出现的历史背景。在那之后,新闻成为了信息传播的一种更显性的时代特征。它开始强调即时传播,因为商人们需要用最快的消息把自己的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还需要用最快速的消息换取更大的收益。在此基础上还产生了一种新的业态——新闻业,新闻变成一种生产活动,变成有组织、有规律、有目的、有规模的传播活动。因为印刷业的加盟,传播不再是街头巷尾的邻里互动,而成为规模巨大的大众行为。总之,在持续两百多年的印刷业、邮政业、新闻业的推动下,日渐成熟的报纸刊物和大众化受众群体以及有目的有组织的传播活动,带来了近代报刊业的大发展,逐渐地、最终地让人类的信息传播迈入了新的时代——新闻时代。

我们都知道传播学者和历史学家更愿意把15世纪中期古登堡的金属活字印刷术看作传播史上的历史性转折点,几乎所有的传播历史分期都把印刷术作为一个时代的开启。伊丽莎白·爱森斯坦等人把印刷机(不是印刷术,强调了古登堡的首创)看作是欧洲变革的动因,芒福德把印刷术和钟表一起看作是技术史的第一阶段“始生代技术时期”最主要的创新。这些判断是可以理解的,它们首先体现了大部分人对技术的重视(我们不随便指称别人是技术决定论,因为这个词还没有被还以清白)。站在技术主宰生活的今天,没有人能否认第一种作为现代技术形式出现的媒介的重要性。产生这种判断的第二种原因是印刷机给欧洲带来的各种变化,宗教改革、文艺复兴、新教崛起、资本主义萌芽、报纸的大众化,这么多的重大历史现象都伴随印刷机而出现,自然巩固了人们对它的信任。另外,我们还可能要“妄自揣测”是不是“欧洲中心主义”在其中发挥作用——西方的学者故意放大了印刷机的历史贡献。毕竟,最早的印刷术诞生在东方而非西方,除此之外,中国在6世纪还掌握了木板印刷,9世纪掌握了雕版印刷。五代十国的“十朝元老”冯道于932年开始主持刻印的儒家经典《九经》,在他去世前一年的953年全部刻印完成,前后历时21年。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官方性质的大规模印刷套书,对儒家经典的继承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甚至不能否认它在数千年塑造东亚各国社会结构以及东亚“天下—朝贡体系”中的作用。对于中国的成就,西方学者只是赞叹“这一行为对于中国印刷业的意义,几乎相当于后来古登堡印刷圣经对于欧洲的意义”,有意或无意地抵消了中国印刷业对人类传播史的贡献意义。不顾中国最早印刷术在世界历史上的作用,而一味推崇古登堡的金属印刷,肯定不是因为金属比木头先进或者昂贵。那么,如果我们充分肯定中国活字印刷和雕版印刷的历史意义的话,把古登堡印刷术作为人类传播的历史节点就值得商榷了。我们承认古登堡印刷对欧洲文明进化的重大推动,但这与新闻史的起点和新闻出现的传播学意义不能划等号。

李彬曾诘问:“新闻史所关涉的到底是新闻媒介对某些有新闻价值事件的报道呢,还是媒介自身的演进呢?”他的诘问和我们要谈论的问题不直接关联,但他提醒我们在这里提出一个类似的问题:把15世纪开启的时代称作“新闻时代”是因为金属印刷术这种新闻媒介的出现吗?为什么不是那些由报纸、金属印刷机等共同构成的、被称作新闻媒介的媒介开始塑造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模式和系统呢?无论如何,从新闻传播本体的角度看,不把新闻本身作为历史的起点,而把一种辅助它的技术作为它的起点,要么是一种“灯下黑”的表现,要么就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鉴于此,我们从传播本体功能出发,从新闻本身出发,把这一时期称为“新闻时代”。新闻时代不等同于印刷时代的涵义不仅从源头上得以体现,还从它的结尾处得以见证,我们都是见证者:从传播内容角度看,电子媒介出现后并没有对信息传播的本质形成根本性的改变,主要是没有撼动新闻在传播内容方面的主导地位和垄断地位。即使是互联网媒介出现初期,新闻在传播内容中的垄断地位也没有被动摇,它的重要性只是从社交媒体和自媒体等“新媒体”出现后才开始被慢慢稀释。

这个稀释新闻时代的传播史第三时代可以称为“全息时代”。全息时代的源头可以上溯到20世纪的信息时代,但它不等于信息时代,而是信息传播进入融媒体、全媒体状态的一个跃升。“信息时代”概念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并风靡一时。阿尔文·托夫勒提出人类社会经历了三次产业革命,第一次浪潮是农业革命,第二次浪潮是工业革命,第三次浪潮是信息革命,人类社会从此进入信息时代。这次革命的代表性事物是计算机、太空技术、分子生物、多样化传播等,其中信息技术和信息理论是核心。不过托夫勒认为当时还没有一个国家进入真正的信息社会,尽管第三次浪潮到来了,但是第二次浪潮还没有退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第三次浪潮将和第二次浪潮并存。这正如我们说传播史的全息时代到来了,但新闻时代并没有真正地结束。时代的更迭就和媒介融合一样,新媒介出现了不意味着旧媒介就会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媒介融合更准确地说是新旧媒介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新旧媒介之间的关系是覆盖的关系,不是替换的关系。传播史的三个时期之间的关系也如此,在任何一种新时代都会弥漫着浓烈的旧时代的气息,以至于我们不知道身处何时何处。

今天的移动媒体、社交媒体和自媒体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打开各种各样的媒介界面,每个人都能感觉到信息平台上除了新闻板块之外,更多的是和新闻难以区分的各种商业资讯、广告推荐、短视频、游戏栏目、百科知识等等。对于受众或网民来说,新闻内容往往不是第一选择。很明显,在新的传播环境中,传播主体和客体界限在模糊,新闻信息和非新闻信息的界限在模糊,主流媒体的新闻传播属性也在明显地淡化。所有的社交媒体、主流媒体移动端的信息集散的功能远远超越了新闻传播等功能。媒体不再只属于新闻,它同时属于知识、社交、娱乐、商业。一个全信息化、大信息化的传播时代来到了。这正是“四全媒体”中“全息媒体”的要义。

全息时代的信息传播看似经过一个轮回,从专业化的、分工协作的、注重即时消息的新闻时代回到了过去那种传播内容不加区别、包罗万象的记忆/记录时代,但这种“回归”不是简单的回归。媒介环境学派的学者莱文森说媒介正在再一次回到部落鼓时代,体现出一种“人性化趋势”,但他明白这种回归绝对不是技术上的一种重复,而是媒介和人的关系的重塑。全息时代和记忆/记录时代的关系也如此,传播功能打破了新闻时代那种新闻信息占据主导的格局,但新的复合信息格局绝不会是第一个时代那样杂乱无章的生态环境的复制。全息时代是对包括新闻时代在内的过去一切传播时代的一种覆盖式的超越。在全息时代,新闻并没有被其他信息取代,而是被覆盖掉了,也就是说在各种互联网新媒体、自媒体中,新闻最多可以说是海量信息当中有身份、有分量的一种内容,而不是像在新闻时代那样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全息时代不是对截止今天的历史的简单总结,它更包含着对未来的预判。

注释:

② 胡翌霖:《媒介史强纲领:媒介环境学的哲学解读》,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132页。

③ [加]哈罗德·伊尼斯:《传播的偏向》,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译者序言第6页。

④⑤ [加]罗伯特·洛根:《理解新媒介——延伸麦克卢汉》,何道宽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5、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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