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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视角下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研究

2022-11-21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2年18期
关键词:执纪责任监督

陈 群

一、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

意识形态通常理解为与一定社会经济、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及观点和概念的总和,它既包括政治法律思想,也涵盖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等其他社会科学意识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一直高度重视。201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就已深刻阐明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高校的意识形态工作思路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在正确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下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强化对师生的思想引领。高校的意识形态安全与否关系着整个社会人才培养质量和高等教育的长期稳定发展,所以结合我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体制优势,坚持长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高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也是必然要求。

二、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背景形势

(一)逆全球浪潮下资本主义理念不断试图侵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未放弃对我国的各种压制、西化、分化。苏联解体、我国改革开放后,敌对势力进一步借助经济全球化试图在制度上渗透侵袭。在全球化过程中我国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资本主义因被超越而产生的恐惧感加剧了制度的结构性对立,国际上我们面临了更多的对华不平等政策。随着新冠疫情的突袭和蔓延,加之本就紧张升级的中美关系,逆全球化逐步抬头并席卷全球,值此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加大改革力度,加强“一带一路”,建立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各项优异的成绩显示了制度优势,逆全球化加剧了资本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对立,也加速了其更为疯狂地封锁与压制。

(二)高校在中外交流与合作办学中意识形态方面的冲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外高校交流及合作办学发展迅速,各种文化交往日益频繁,我们在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相对形成了较为多元化的意识形态氛围,意识形态冲突类型和数量增加,国家意识形态较量空前激烈,意识形态的渗透更具隐蔽性。高校在对外选择合作交流对象中,需要不断提高宏观层面的鉴别、判断能力,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需要时刻警惕敌对势力利用教育交流对政治观、价值观、文化、宗教等方面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更要创新探索中华民族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方式及途径。

三、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校在意识形态领域总体向好,绝大部分高校相应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但仍存在很多薄弱之处,在师生期待与实效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从纪检监察视角分析主要围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的制定、监督落实、执纪问责上。

(一)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设计不够健全。意识形态是一个较“虚”的概念,如何将其做“实”首先需要一系列配套完善且操作性强的制度来从顶层层面进行统领。目前,根据中央及各省省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精神要求,各高校相应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重点领域部门及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这些举措对高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常抓不懈、常做常新、与时俱进,所以除了纲领性的制度,还需要相应配套完善的意识形态重点领域管理办法,比如少数民族学生、海归教师等领域,部分高校在这方面未能紧跟时事发展,导致二级部门及党组织在实务中遇到相应问题时缺乏更明细的制度参考,管理上得不到更明确的制度支撑,不利于高校整体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

(二)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高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方面不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各部门或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不力、不及时,在抓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推进上更多侧重于工作的部署与完成,没有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管理指导、协调及监督作用。二是各部门或党组织在具体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方面覆盖不全面、不深入,高校的意识形态安全重点领域涵盖面广,包括媒体平台、机构社团、讲座论坛、课堂言论、教材教案、对外项目资金等阵地管理;包括师生思想引导、政治纪律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宣传舆论引导、宗教渗透防范等师生思政管理;包括网络行为规范、网络舆情监控、舆论斗争等网络舆情管理;包括对重点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方面。通过对高校二级学院及部门的实地走访调研发现,比较突出的难点问题是对网络媒体的管理不够全面深入,表现在官方媒体在部分平台的缺位、宣传载体不够丰富、在师生中的引导力不足;对学生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全面,尤其是学生兼职、网贷、情感等特别容易引发网络舆情的重点领域缺乏相对有效的应对举措;对少数民族学生、留学生、海归教师等特定人群的意识形态关注不深,重点人和重点事的有效管控不足。三是在师生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及内容比较单一,主要通过网络传达和学习各级文件精神,采取的是单项、反馈度较差的形式,意识形态工作与部门工作内容无效或者缺乏创新融合,互动也较少。四是在舆情事件上的常态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缺乏或不成熟,如部分高校对出现的直播教学事故、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的舆论发酵等应对滞后、无效。

(三)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本校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具体工作内容,意识形态抓手由“虚”到“实”,也逐步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工作考核机制,但从考核方案、指标内容设置、权重分值赋予及考核方式步骤等方面仍然有很多不足,比如有的高校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上直接生搬硬套兄弟高校的做法,而未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有的高校未能综合考量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体量、难度的差异,在横向比较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时,统一的考核明细指标反而容易失去客观公平,程序化、形式化,不利于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的长期良性发展。

(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不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人人有责,其问责与明责、履责同样重要,若有责不究,长此以往,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必将淡化。目前,高校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方面的主要问题是追究对象范围过窄及混淆,追究力度不够。比如一些高校在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制度中仅仅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为责任追究工作对象,忽略了高校其他师生员工应该履行相应的意识形态工作义务;一些高校将个人意识形态失责行为作为组织集体失责行为处理,问责的板子没有打准打实;还有部分高校家长主义思想作祟,该打的板子打不下去,存在对下级部门或人员意识形态失责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

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区别于高校教学科研、行政等事务,但并不独立于这些事务之外,相反,它贯穿全校师生整个工作、学习、生活方方面面,意识形态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产生的问题也多,但从根源上来剖析原因,无外乎主观认识和客观环境两方面。

(一)高校主观上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刻。高校上至党委及各部门,下至每一名师生员工,从组织到个人在思想上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从组织层面角度看,部分高校重教学、重科研、重学生成绩,轻党建、轻思想,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组织层面一系列制度设计从上至下都不完善,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责任分解、责任层层压实及责任监督考核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从个人层面角度看,很大一部分教职员工及学生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斗争及渗透缺乏敏锐性,对意识形态领域可能出现的歪风邪气不够警觉,在高校构建意识形态安全治理体系过程中的主观积极性不足。

(二)高校客观环境的庞大及复杂对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严峻挑战。学生方面,我国高校生均规模近年来不断增长,2018年普通高校生均规模一万余人,部分高校生均规模高达六到七万;教师方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引进了不少高层次人才,在学历和科研学术上对人才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对这部分高层次人才的意识形态是否完全做到严格把关至关重要,高校教师更要注重立德树人,青年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等尚在成长中,除了普通教工的日常言行,专职教师在讲台上的不当言论更易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引发严重的舆情问题。综上,学生群体的庞大,教师相关背景的复杂及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广等客观环境制约,以及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的不强是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困境的重要原因。

五、从纪检监察角度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

(一)抓好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助力完善高校意识形态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在实践工作中,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极易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不同部门、学院的同级党组织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也存在一定的横向落差。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同巡察部门、各级党委等,构建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梳理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对各协同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沟通,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

(二)抓好监督检查:强化和创新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既要做到面面俱到,也要能够突出重点,要平衡“面”和“点”的关系,达到监督效用的最大化;强化“四项监督”的有机结合,实现监督全覆盖。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从全局对全校整体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综合研判,对高校党委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如何定好调子上发挥监督提醒作用,监督检查意识形态工作主管部门是否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层层落实、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正面宣传引导是否收到实效、是否有效发现各级党组织及职能部门的意识形态风险点、是否有效督促各职能部门对风险漏洞进行填补并健全完善有关制度。靶向纠治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事、重点人,不断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推进协同监督来科学发现意识形态工作重点领域的关键要害,齐抓共管,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不能仅仅依靠意识形态工作主管部门或各级党组织把关,而应开展专项监督,强化重点监督,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发声,以问题为切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有效协调和打通相关体制机制的障碍和梗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同级党委作专题汇报,监督推进各相关部门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三)抓好执纪问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监督是执纪和问责的前提,执纪和问责是监督的延伸,高校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注重意识形态工作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尤其不能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执纪问责。严格执纪问责是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高校在意识形态管理方面的宽、松、软造成师生对此重视不高,违法违纪成本过低,惩处力度无关痛痒,以“学术问题”为借口屡屡挑战学校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同时,部分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工作履责中的失责未得到应有的惩处,弱化了警示效果。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按照执纪问责范围、程序,依规、严格、及时强化执纪问责的刚性和硬约束,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让各级党组织知责、明责、担责、履责,从思想上让学校全体师生对意识形态安全不断提高重视,从行动上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制的落实并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稳定的校园意识形态氛围,这是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执纪问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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