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启瑞状告广西地方官员考
2022-11-21吕立忠
吕立忠
(广西桂林图书馆,广西 桂林 541100)
龙启瑞(1814—1858),字辑五,号翰臣,广西临桂人。道光二十一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累官至江西布政使。工于诗词,尤擅古文,为“粤西五大古文家”之一,亦精研经学、音韵及小学。咸丰年间,龙启瑞因丁忧归里,目睹家乡“盗风日炽”,而广西地方官无所作为,致使民生涂炭,于是向皇上递状,控告广西巡抚等地方官员。其告状一事,一方面真实反映了龙启瑞的为人处事,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时广西的社会状况,比如盗匪横行、地方糜烂、百姓困苦,而地方官员却无所作为,尤其反映出在团练问题上“官”与“绅”的矛盾。现根据《清实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龙启瑞告状密折、龙启瑞《经德堂文集》中的信函,以及桂林图书馆、桂林博物馆藏龙启瑞书札等资料文献,略作考述。
一、龙启瑞状告广西地方官员的起因
龙启瑞状告广西巡抚劳崇光等地方官员的事情,还得从太平天国起义时龙启瑞参与办理地方团练说起。道光二十九年(1849)十月,龙启瑞的父亲进京觐见皇上后南归,途中突发疾病,于十一月逝世于河南许州,正在湖北学政任上的龙启瑞随即请假,办理父亲丧事。道光三十年二月,龙启瑞扶父亲灵柩归抵桂林,安葬父亲后在家守制。龙启瑞丁忧乡居的这段时间,以洪秀全为首的太平天国起义爆发。
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过程中,清军兵力严重不足。基于此种情况,道光三十年(1850)十月十四日,清廷下令广西巡抚郑祖琛等办理团练①据《清文宗实录》卷19载,道光三十年十月十四日壬申,命将御史姚福增所奏粤东防夷(英)章程抄给广西,著巡抚郑祖琛、按察使劳崇光“悉心酌核”“熟筹妥办”。。于是郑祖琛命朱琦②朱琦(1803—1861),字伯韩、号濂甫,广西临桂人,道光十五年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后升给事中,道光二十二年,官至监察御史。道光二十八年辞官回桂林,道光三十年任秀峰书院山长。咸丰二年太平军围攻桂林时,因守城有功,得到清朝廷奖赏,重返仕途。擅长诗文,名列“粤西五大古文家”。、龙启瑞联络其他乡绅办理桂林团练。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以及对所属封建政权的忠诚,龙启瑞、朱琦等积极在桂林举办地方团练,以抵御太平军,并取得了一些成绩。咸丰元年(1851)六月初二,接任广西巡抚之职仅数日的邹鸣鹤③咸丰元年三月二十六日,以顺天府尹邹鸣鹤为广西巡抚(《清文宗实录》卷30)。至五月末,邹鸣鹤赶到广西,接任巡抚之职。向清廷奏报道:“省城距象州中隔修仁、荔浦、阳朔等县,计程只四百里,防守最关紧要。”邹鸣鹤下令广西布政使吴鼎昌会同在籍缙绅翰林院侍讲龙启瑞、御史朱琦督率众绅士,设局办理团练,“城厢则分作十七团,设栅按段稽查,四乡则分作五十余团,按里派丁轮守,均各捐置器械,练习壮丁,办理有条不紊”“臣到省后,与龙启瑞、朱琦等面询规画,洵属众志成城”[1]。接办广西军务的钦差大臣赛尚阿①咸丰元年四月戊午,密谕钦差大臣赛尚阿驰赴广西,接办军务(《清文宗实录》卷31)。六月初四日,赛尚阿赶到桂林坐镇。则于六月初七日奏报称:“桂林省城存兵无多,经署藩司吴鼎昌率同在籍翰林院侍讲龙启瑞、御史朱琦等,办理团练,最为周密。”其他府州团练则“未能一律整齐”[2]。
邹鸣鹤就任广西巡抚后不久,即与赛尚阿商酌,令龙启瑞、朱琦等人“就省城设立通省团练总局”,他认为“团练一事,为地方至紧至要之件”,而全省“各属情形不一,有实行著效者,有名为团练而不得实者,并有尚未举行者”。因此“拟定章程十四条,颁示劝谕,严札各府州认真督办”②《邹鸣鹤奏广西十二府州筹办团练概况折》(咸丰元年六月二十日),载《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187-189页。。邹鸣鹤于咸丰元年(1851)六月二十日将广西地方举办团练等事上奏清帝。咸丰元年七月初四日,设立广西团练总局的奏报得到咸丰帝批准。于是龙启瑞、朱琦等在省城设立广西团练总局,由龙启瑞“总理通省团练”。
咸丰二年(1852)二月底,太平军围攻桂林城。龙启瑞等招募并组织民众、团丁协力防御,昼夜守城。太平军围城一月有余,不能破城,于四月初主动撤离北上,桂林解围。龙启瑞、朱琦等人因“守御省城,击贼出力”,在咸丰二年七月十三日被清文宗下令赏戴花翎③《清文宗实录》卷66载:“七月辛酉,广西官绅守御省城,击贼出力,赏在籍翰林院侍讲龙启瑞、御史朱琦、布政使吴鼎昌、道员严正基、知府彭瑛……花翎;同知英秀等蓝翎。”。
太平军北上后,广西并未平静,仍然是“堂匪如林,聚散靡定”的局面,龙启瑞继续“总理通省团练”。但此时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总理通省团练的环境及条件已不似从前:太平军从桂林撤离时,广西巡抚邹鸣鹤令清军、乡勇守城不追,致使太平军北上攻陷全州,后又入湖南攻取道县。咸丰二年(1852)四月末,清廷命将邹鸣鹤革职,以布政使劳崇光为广西巡抚④据《清史稿·文宗本纪》载:“咸丰二年四月丙午,广西巡抚邹鸣鹤以留兵守城,不令追贼,夺职。以劳崇光为广西巡抚。”。新任广西巡抚劳崇光对待团练的态度,并不像前任那样。此时的团练不仅得不到官府的支持,还处处遭其掣肘。龙启瑞认为,举办团练已经很难有所作为了。
咸丰二年(1852)五月,龙启瑞给当时在京城的同乡好友蒋达(广西灌阳人)写了一封信⑤1950年夏,历史学家罗尔纲在南京从收藏家手中购得此信,1981年4月捐给桂林博物馆收藏。,提到自己在家乡举办团练的困难之状,以及自己的打算。信中写道:“团练原可以壮声威,实苦无经费,不能枵腹从事,如何?如何!”他在向蒋达陈述本省团练“未著明效”的五项原因后指出:“团练可恃而未可恃,绅士可办而未可办,实心讲求,尽力提倡,仍不能不恃之于官。绅士之权,不及官之十一,往往认真则官场疑为生事,持正则乡里亦绝少同心。此中作难,笔难尽述。”他又指出,当前广西办理团练需要地方官的支持,以桂林之外的府县而论,“团练俱己一律普成,提倡全在乎大宪,鼓舞振作全在乎地方官,绅士亦视地方官为转移,固非省局所能遥制”;以首府桂林辖县而论,“人心未尝不齐,然向因经费不足,能团而不能练,目前即欲振作,其权亦全在地方官,官假之以权,助之以力,绅士始足以行事,否则未有不掣肘者。虽以鄙人虱乎其间,其能有所弥缝匡救者几何耶?设若我省民间如东省之富足,立团立社经费皆不必仰给于官,则瑞虽尽心竭力,鞠躬尽瘁,亦不敢告劳矣”。在龙启瑞看来,倘若团绅有权,经费、装备不足为虑,便不用仰人鼻息,受官府的掣肘。然而自己总理广西通省团练得不到地方官员的支持,已经难有作为了。龙启瑞在信中告诉蒋达,新任巡抚劳崇光“向不甚以团练为然”,故而自己与朱琦欲以“才力不及”之由引退。但考虑到劳氏新任巡抚不久,不便匆忙行事,决定再过几个月,将经手事宜安置妥当,再作打算①《龙启瑞致蒋达书》写道:“乡里之事,即国家之事,苟能稍补万一,曷肯作抽身之想。然羁縻其身,而不能展舒其志,此中进退,殊大作难。现在新更巡抚,不宜便有举动(与仲铭商之,似尚能助我一臂),且俟数月间,将经手事宜一切安置。”。
然而数月过去后,情况并未改变。龙启瑞认为劳崇光等人在安定广西地方上无所作为,家乡盗贼纵横,百姓困苦不堪。对于此种情形,他忍无可忍,于是密折陈告广西局势,并告发广西地方官员。今桂林图书馆藏有一封龙启瑞致周必超(龙启瑞同科举人,亦是龙启瑞好友,当时在甘肃做官)的亲笔书信②书札收入漓江出版社1999年出版《清代名人手札选》,原件藏桂林图书馆。,书信中详细记载了龙启瑞密折告状的原因。龙启瑞在信中问候老友之后,谈到了状告广西地方官员一事。他写道:自己居乡数年,杞忧乡邦,去年冬天见家乡各府州县盗贼纵横,即知省城桂林必有今日之患。而地方官吏毫无远虑,因循苟且,敷衍应付,“人力之未尽,则诿之于天;祸机之未发,则幸其无事”,自己“曾劝其及早绸缪”,却被认为是书生之见!尤其是官场中“赏罚颠倒、贿赂公行”,殃民纵贼之员得到举荐,哪里还有“天理人心、王章国法”可言!自己因此不能隐忍。又想到自己总理广西团练,地方糜烂如此,亦难辞其责,因此“不得已,于去冬越级陈言,语多干碍”。
状告广西地方官员是龙启瑞丁忧乡居期间的一件大事,他在给梅曾亮、曾国藩、李德仪等数位好友的信中均提及此事③龙启瑞致梅曾亮、李德仪的书信,载于《经德堂文集》卷三《上梅伯言先生书一》《答李太史书》。。曾国藩得其信后回复道:“谕及陈告民瘼一节,实有万不得已,具征仁人君子之用心。”[3]在复信中,曾国藩还对官场的不作为风气大发感慨,其大意是:迄今二三十年以来,士子中、官场间习惯于苟且偷安,故作从容宽和,彼此提倡,从而形成了一种不辨是非、不求认真的风气。见到慷慨激昂、鸣示不平的人,就相互聚集在他的背后议论纷纷,说他是不更事,轻率浅薄,好自我表现。我过去曾经做过中央六部的官员,亲眼目睹过这类事情,对此恨之入骨。可见地方大吏苟且偷安、无所作为,龙启瑞忍无可忍,坚持密折告状,引起了曾国藩的共鸣。
二、龙启瑞状告广西地方官员的经过与内容
自咸丰三年(1853)九月初龙启瑞密折陈告广西地方之事,至当年十二月他的密折才递至京城,得到清帝御览批示。经过如下:
咸丰三年(1853)九月初四日,龙启瑞写好陈告广西局势的密折,用“总理广西团练总局”钤记封口。之后,专门派家丁将密折送至湖南巡抚骆秉章处,请骆氏代递其密折。龙启瑞还给因丁母忧乡居、正在湖南办团练的好友曾国藩写了一封信,请他督促骆秉章代为呈递密折。曾国藩当时驻留于衡阳,得到龙启瑞家丁专门送来的书信后,于九月十五日给骆氏去信,专门谈到龙启瑞的密折一事。他在信中说:龙启瑞陈言广西之事,而不交由广西巡抚代递,“自因其中不无意见与齮龁之语”。如何处理其密折,曾国藩请骆秉章定夺后告知④曾国藩《与骆秉章书》(咸丰三年九月十五日)中有:“龙翰臣学士,自广西专丁赍书来湘,言有密折求老前辈代委专弁进京投递,另书托侍赞助一言。兹将来书封呈尊览。翰臣言广西事而不交西抚代递,自因其中不无意见齮龁之语。可否代发专弁,抑或俟便附驿附差,伏候鸿裁。”(《曾国藩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1990年版,第220页)。但骆秉章以龙启瑞密折“折匣系用练局印花,恐奏事处不肯收进”为由,将龙启瑞的密折退回。九月二十五日,曾国藩给龙启瑞复信,将此结果告知⑤曾国藩《与龙启瑞》(咸丰三年九月二十五日)中有:“弟以八月十四违离省城,移驻衡郡,不克与中丞面商,比以一书道达盛意,促其代为呈递,或附驿,或专弁,均无不可。顷接中丞复书,以阁下折匣系用练局印花,恐奏事处不肯收进,遂仍璧还。中丞复书,自应详告,弟不更赘。”(《曾国藩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1990年版,第233页)。其信中写道:“阁下以乡邦糜烂,忧愤填胸,密折上陈,为民请命,仁人君子不得已之心,惟局中人可共谅耳。”又云:“至匪徒四煽,隐患方多,非独贵乡,盖有同虑耳。”[4]
咸丰三年(1853)十月初六日,龙启瑞得到骆秉章的回文及退回的密折。此时家乡的境况更加糟糕,于是他又一次密折陈告广西地方之事,状告劳崇光为官营私和广西地方官员的无所作为。这次龙启瑞派专人将密折送达驻广州的两广总督叶名琛,恳请其“专弁代递”。十月底,叶名琛接到龙启瑞的密折后即为递呈①龙启瑞密折由叶名琛代呈,见叶咸丰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奏为代呈广西在籍翰林院侍讲学士龙启瑞奏折一事》(档号为03-4183-064)。。至十二月中旬,密折终于呈递到咸丰帝手上,并得到他的朱批。今有咸丰三年十二月十四日龙启瑞《奏为陈明广西巡抚劳崇光家人在署包揽公事等事》《奏为附陈广西贼匪窜乱疆吏仍无振作情形事》的密折抄件收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②档案号分别为:03-4098-055、03-4098-056。。
在第一份密折中,龙启瑞写道:“劳崇光有家人,张姓,在署包揽公事,招权纳贿,踪迹诡秘,且由广西军务案内冒滥保举官职。”自己耳闻,不敢不据实摘发。在另一份密折中,他陈告广西地方危机情形以及官员无所作为:“本省情形,更比前月加紧,近省百里州县永宁、永福、修仁、荔浦、雒容、柳城各处,贼扰殆遍。武宣、象州、平南一带,会逆余党骆四等,聚众万人起事,扬言先攻平乐后攻省城,现已屯踞修仁桐木墟、象州等村。各处土匪、散勇、饥民乘机煽动,人心惶惶。臣惟有激励乡团随同官兵堵剿,现在修、荔两县集练中,绅民捐备口粮,防堵石墙要隘。但恐贼众,练军经费不足,难于持久,兼以省城无兵无饷,势处万难。疆吏仍无振作,坐以待困。如使从前稍知整顿,何至糜烂致有今日。臬司以捕盗为专责,更不出省城一步,情形实堪骇异。”密折中亦提到密件先后交湖南巡抚及两广总督递呈的经过。
三、龙启瑞状告广西地方官员的结果
(一)龙启瑞遭到广西官员的反告
其实,在接到龙启瑞告状密折之前,清廷已接到对广西按察使许祥光等广西官员的举报,清廷降旨令两广总督叶名琛查明具奏。接到龙启瑞递呈的密折后,清文宗于咸丰三年(1853)十二月十四日下谕,对龙启瑞状告劳崇光、许祥光之事进行处理。谕旨曰:“前因有人奏广西臬司许祥光剿匪冒功,知县蔡映符陷贼偷生,降旨令叶名琛查明具奏。兹据龙启瑞奏劳崇光欺饰酿患、民生涂炭一折,广西群盗如毛,叠经该抚沥陈办理棘手情形,但总未扫除净尽,朕心实深轸念。惟冀地方大吏力求振作,绅士等志切同仇,与官兵齐心合力,随处堵剿,庶可渐次肃清。兹阅龙启瑞所奏,显系官绅不合,于通省剿贼事宜殊有关系,且该学士片奏省城无兵无饷,势处万难,若不将该省贼匪早筹荡涤,其势何以久支。所称各郡县盗风日炽,抚臣偷安养重,臬司并不出省剿捕各情,着叶名琛确切查明,据实奏闻。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5]
接到咸丰帝的谕旨后,叶名琛立即进行调查,并很快将“广西非仅官绅不合,巡抚与藩、臬两司亦不和,藩、臬两司又不和”的调查结论奏报,并报称:“群属下僚无所表率,广西糜烂日甚一日,惟有通盘筹计,加意图维。”[6]至于如何“通盘筹计,加意图维”,不得而知。
龙启瑞在状告广西地方官员之后,又被广西提督惠庆反告了。惠庆在《广西团练日坏,请急筹挽救》一折中,陈言广西桂林府以外的团练“多为伏莽之薮。兵至则为团,兵去则为贼”。他在奏折中还状告龙启瑞、朱琦二人“总办团练”,不能认真经理,开单滥保绅士,并“擅作威福、遇事把持”。咸丰四年(1854)三月二十三日,清帝就惠庆的奏折发布谕旨道:“近日各省情形,皆由于官民各不相洽。团练藉资绅士,假令地方官妥为劝谕,委任得人,自能著有成效。……著劳崇光、惠庆,酌量地方情形,妥为筹办,总期官民相安,庶不致多生枝节。并著拣派贤员,随地随时督率公正绅耆,会同妥办。傥令滋生事端,该抚等自问当得何罪耶。至所称龙启瑞、朱琦总办团练,何以不能认真经理,所有奖励绅士开单滥保,并有擅作威福、遇事把持等语,著劳崇光、惠庆秉公查察,破除情面。其有藉团练为名,假公济私,必当严行惩办。若绅耆中公正有为者,亦必当随时激励,勿令解体。该抚等务当统筹全局,使官民上下,同心协力,以除奸宄而靖地方。惠庆原折著钞给劳崇光阅看。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7]
针对龙启瑞与广西地方官的相互告状,咸丰帝并未采信任何一方,只是下令查明,貌似不偏不倚,实则对官绅相争的混乱局面无能为力。再者,龙启瑞状告广西巡抚等官员,咸丰帝还谕令作为二者上级的两广总督叶名琛查明事实后奏报,如今惠庆状告龙启瑞、朱琦总办团练时的不端行为,却只是谕令“著劳崇光、惠庆秉公查察,破除情面”。不仅不派第三方查察以示公正,反而让告状者自行查察了事!可以想见,对“官民各不相洽”的情形,清廷已是无可奈何。
(二)龙启瑞家乡的境况没有改变
龙启瑞状告广西地方官员,目的是希望皇上干预,令广西地方官员振作,家乡“危苦情形”有所改变。但结果却是事与愿违。龙启瑞在致周必超的信中,较为详细地告知了自己状告广西地方官后的结果:自己的密折递给皇上后,得皇上恩旨,六百里加急交给两广总督查办,但是无济于事,情况并未好转。总督叶名琛派张敬修(1824—1864,字德圃、德甫)领兵勇3000余人,由广东筹备饷银来广西剿贼,然而“统兵者偏执己见,措置乖方,以致贼愈剿而愈多。几及半年,竟未平一股匪!”因苦于粮道不通,叶名琛即将调赴广西的兵勇调回广东,“藉此以不了了之”,因而广西“贼势愈益滋蔓矣”。去年冬季以来,渐次扰及各地,“今则省垣附郭二三十里,无不被焚掠之村”。延至今日,“民力实不可支”,除了各府州县流离散亡不可胜计,环聚省城桂林的四乡难民约三四万人,“皆卖耕牛、鬻子女自活!”眼看马上就要到深冬,以后境况如何,简直不可想象!
(三)龙启瑞自己处于窘迫的状况
龙启瑞在致周必超的信中写道:自己看到广西地方的危机情形,深感忧愤。如果自己留在桂林,能“有万一之补救”,即使捐躯牺牲,也在所不辞!无奈如今自己之主张一直不见纳于当权者,才能始终无法施展。掌权者“明虽见容,暗实见忌”。并且家中老母年事已高,不堪动乱的惊扰。因此在无可奈何之下,自己决定离开桂林①桂林图书馆收藏咸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七龙启瑞致周必超信:“窃谓今日兵戈之患,各省多同,而未有久且烂如吾乡!即贫窘之患,亦各省皆同,而未有深且痛,痛且无可如何如吾乡之甚者也!弟目击情形,时深忧愤,果留此而有万一之补救,即指糜顶踵,谁亦奚辞!无如宫之奇之谏不行,秦绕朝之谋不用。当事明虽见容,暗实见忌。又老母在堂,时惊风鹤,使眠食不安,殊觉不可为子。不得已于前月初旬陈情求去。”。他在给同办团练的好友唐岳(号子实,临桂人)的信中,说到自己“自鸣孤愤,而结怨于地方大吏”,且留桂已于事无补②龙启瑞《经德堂文集》卷6《外集·致唐子实书》云:“今于大局仍无所益,即留此终归罔济,不过以身殉众人而已。使某果能筹万全之策,于地方有所利赖,即鞠躬尽瘁,所不敢辞。”,故去意已决③龙启瑞因团练之事与地方官交涉以至交恶,最后不得不离开桂林,他在致梅曾亮的信中亦曾谈及。其《经德堂文集》卷3《内集·上梅伯言先生书一》云:“数年里居,因团练事时与官吏交涉,窃见今之所患有甚于昔,殆亲见前人之覆辙而躬自蹈之者,如使一误再误,则为忧更大。去冬曾据实沥情入告……彼人不能扼我而能忌我……某于是不能不奉母引去,忌我者亦不能留也。”。
咸丰四年(1854)十月十一日,龙启瑞携母亲及子女由桂林起程北上。于二十七日由水路抵达湖南衡阳。由于子女五人皆出水痘,于是上岸停留,为孩子寻医治疗。夫人何慧生在此时又生下一个男孩,只得重新打算,将母亲及妻儿暂寄于衡阳外氏家中,只身赴京城补官(太平军围攻桂林城,龙启瑞守城有功,“升翰林院侍讲学士”④龙启瑞《汉南春柳词抄》之《解珮环》小序云:“瑞以守城微劳,闻奉恩旨,升用翰林院侍讲学士。”,现丁忧期满,入京补授官职)。计划待腊月中旬出发,先至长沙,取道湖北襄阳,再至陕西,拜谒正在陕西巡抚任上的座师王庆云,再图北上。此时龙启瑞窘迫不堪,为路费等开支发愁,于是给在甘肃做官的同乡好友周必超写信,向其借钱。信中说道:“弟此次草草出山,在家已是典卖度日”“吾乡景况万难,亦无可以借贷,囊中旅费,仅可敷衍入关。此后挈眷晋都,一切应酬所费尤重,不知从何筹画”。他请周必超将钱款三百速寄至老师王庆云官署中,以便自己路过时借用①桂林图书馆收藏咸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七龙启瑞致周必超信:“素稔吾兄大人义薄云天,极承关爱,务望假毛诗之数,苏我涸辙,并恳即速寄雁师署中,俾旅人一到,即不至张皇无措,是所感祈之至。”。状元才子丁忧居乡,关心民瘼,忧愤时局,为民请命,却落得如此境地,着实令人感慨。
四、结 语
龙启瑞状告广西官员之事,或者说龙启瑞与广西地方官员互告一事,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广西的社会状况,尤其是举办团练问题上“官”与“绅”的矛盾。围绕举办团练而形成的官绅矛盾,已成为相关研究者关注的问题。著名历史学家、太平天国史研究专家罗尔纲先生在获得龙启瑞致蒋达的书信后,认为“这是一封关于史事的密信,故把它著录下来”,并写下《龙启瑞致蒋达书跋》附于文后②《龙启瑞致蒋达书》《龙启瑞致蒋达书跋》载于《广西师范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创刊号,并收录于罗尔纲著《太平天国史丛考丙集·太平天国史论文集第十集》(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514-520页)。。在该跋文中,罗先生指出“这封信最主要的内容,是揭露清朝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这封信,就暴露了当时统治阶级内部绅士与官府上自巡抚下至府、州、县官之间尖锐的矛盾。关于官绅间这种争权的斗争,是地主阶级内部的秘密,官固不敢明说,绅也从来没有同龙启瑞这样毫无顾忌地说了出来。这是一篇研究地主阶级内部官绅争权斗争的很重要文件。”
通过上述梳理,较为完整地复原了龙启瑞因团练问题状告广西官员的前因后果,以及状告的经过与内容,反映了当时广西地方乱局之中地方官员无所作为的真实情形,亦反映了当时在举办团练等地方事务上官绅不和的真实情形。笔者希望通过龙启瑞状告广西地方官员这一个案,能为相关学者了解、研究当时广西的社会状况,尤其是团练问题(如地方官员对团练态度的前后变化、团练问题上的官绅矛盾等)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