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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背景下的高等学校管理工作实践探究

2022-11-21

法制博览 2022年8期
关键词:法制化法制法律法规

胡 萌

荆门职业学院,湖北 荆门 448000

立法、法治,是法律管理层面两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而在高等教育学生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及监督,也脱不开这两点。《宪法》规定,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各级行政机关、政府部门具有立法和进行法律法规建设的责任及义务,而具体到各个执行机构,如高等教育机构,其责任主要就是法治或依法管理。高等教育执行机构或其管理者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正义,促进其和谐发展。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背景和理论基础

学生管理的法制化一直以来都是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自20世纪90年代末教育部全面提出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以来,21世纪初期,教育部就对依法治校给出了明确定义,即严格遵循教育法律的导向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将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努力营造以法治精神为背景的良好育人条件,不断提高教育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提高高校依法处理和解决各种学生、学校间矛盾和冲突的能力[1]。这一意见将依法治校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两年后,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横空出世,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高校学生正确享受、履行权利和义务从此有了官方的权威的法律依据;早在2012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变革面对新的机遇,教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特别指出,师生为主、法制为器,是创造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育人环境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随之带来的是社会的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剧变,人们的思想和社会风气越来越趋向多元化、自由化,公民开始对权利和法制有了更深刻的体会、更高的要求。

高校学生经历了中小学时期的长期高压,许多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和行为都处在“放飞自我”的极端状态,但是另一方面,这批相对素质较高的学生对待新鲜事物和思想的接受能力和速度又是其他群体无法企及的。随着依法治教进程的推进,我们时常能够在各类媒体上看到高校学生与高校之间的权责争议案件,这表明高校学生的民主法制意识逐渐增强,逐步开始用权利本位思想武装自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墨守成规的传统学生管理模式必然不能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寻找高校及学生之间新的定位,寻找新的、适应社会和教育教学发展的新的学生管理手段,也变成了各大高校、各级教育管理者们争相研究、热烈探讨的时代课题。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意义

中国的教育理论和手段最早可以追溯到孔夫子的时代,“人治”的色彩也是从封建时期就流传下来的传统“文化”,在这种近乎专权的管理体制下,教育者往往习惯于自己的主体地位,往往强调对于学生的绝对领导和绝对权威,往往不能容忍反对及质疑的声音。大学生的权责意识、法制观念也随之不断更新和强化,这种传统的、老旧的、不平等的教育、管理方式慢慢不被学生所接受,反对、抗争的声音不绝于耳。因此,高校学管工作的法制化改革刻不容缓。

(一)有助于保障高等教育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已经过去的20世纪,我国的教育体制改革始终在追赶国家经济发展的步伐,旨在打造层次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体系,到20世纪末,基本建立了集科学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于一体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体制。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985”工程后,“十二五”期间,又进一步提出了“双一流”建设的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利于为民族振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2]。长期以来,政策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保障力量,法规的保障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及利用,高等教育事业也不例外。诚然,没有政策,高等教育就没有肥沃的土壤、难以发展,但法规的作用是政策无法取代的,没有法律法规保障的发展,后劲不足、发展不畅。只有以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为主,政策保障为辅,双管齐下,高等教育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有助于提高高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社会各界对于“依法而治”都有其独到的见解,在落实上也有各自独特的方式方法,对于教育领域而言,依法治校是重要举措。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中,人的管理毋庸置疑是最重要的,学生管理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依法治校就是要求依法管理学生。我国高等教育由于广泛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划分不明确、工作效率不积极等问题,管理效能不足、收益不高。学生管理法制化,可以有效杜绝上述不良现象的产生,促进高等教育、高等学校的良性发展,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益。

(三)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社会法制化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土壤,而自然辩证法告诉我们,思想对于行为具有先导作用,法制意识即是遵守法律的理论先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当代大学生既是主力军,也是一支生力军,所以高校对于大学生的培养远不能拘泥于科学文化知识,同时还有责任和义务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两者有机结合才是他日大学生们在社会立足的根本。实现高校学管法制化,当代大学生可以深入社会法制化发展的内部,使他们对法制的感受更加理性化,有助于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四)有助于平衡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传统的教育体系中,学生是教育的客体,大学生尤其是当代大学生年纪更长、获取资讯更便捷,反而会出现将心智不成熟误作个性独特、将过于自我为中心误作思想前卫等情况。因此,在大学教育中,常常需要将学生作为主体看待[3]。也就是说,在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需要做到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为目的、以学生为导向。需要注重于保护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将关怀和关心学生作为学生工作的主旋律。成立学生自治组织,鼓励学生对于一些简单常规的事务进行自治自理,同时亦不可过度,对于涉及原则性的,或确属学生不具备自治能力的事务,应明确并由学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健全的沟通、反馈机制[4]。即高校学生管理应权责明确、张弛有度、有节有界,既不可一味放权,做“甩手掌柜”,亦不可限制过当,以免打压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三、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具体实践

要实现高校学管工作的法制化,方法得当、举措得力是教育管理者工作的重点。可依靠教育部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作为理论依据,结合学管工作实际,从以下几方面探索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5]。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是一切法制化进程的基本前提,高校学管工作的法制化离不开成熟的教育法规基础,这些法律法规既是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的标尺,也是教育管理工作前进的基石。每所高等学校都设置有其学生管理条例、考试管理条例、后勤管理条例、违纪处罚条例等,这些常规制度规范了教育者、教育管理者和学生的行为,它们从属于各级高等教育法规,既体现了法律法规约束功能的共性,又有其涉及对象、实施领域的个性。只有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相互配合、相互完善、相得益彰,法制才是完善的、成体系的,法规的实施才有明确而具体的标准。

诚然,在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无论是《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还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教育相关部门出台的行政管理规定,都为高校学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施依据,但依然不能够完美地覆盖到有关教育教学的各方各面,如高校对学生管理的权责界限、学生与高校的纠纷处理方式都属于没有涉及的灰色地带,更有甚者,某些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本身便违背了有关法律法规,这显然会阻碍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正确性,影响各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对于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是不利甚至有害的。因此在实施和执行过程中必须还要考虑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规章制度,以便更有效地执行。

(二)完善高校法制化管理的方式和方法。要实现高校管理的法制化,就必须提供一系列的具象化的法制化管理、反馈和调节机制。如,许多大学的学生管理规章和规定中都特别地增加了学生处理的申诉机制,当大学生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可以有具体、明确的方法、途径向学校表达自己的异议和诉求,这就是高校法制化管理的具体体现,学生、学校的权责都有明确的依据去执行,通过合理途径对于涉权问题进行申诉和处理后,学生如果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亦可要求社会第三方介入,如求助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甚至人民法院等,这些做法对于合理地处理学校及学生之间的权责纠纷和矛盾冲突,体现法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积极的作用,一方面维护了学生合法的权益,另一方面也间接为高校免除了后顾之忧。再者,高校学生对于学校来说不可避免地属于弱势群体,对于这一客观因素,高校亦有义务为学生提供法律帮助及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其法律手段、提高其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

(三)强化教育各界的法制观念和意识。法制的建设不仅仅是司法部门的义务,与社会各界都息息相关。许多人认为相较于法律,政策与生活联系更紧密,我们应该按政策办事,因而漠视法律;有的认为法律只是制裁犯罪分子的手段,与他人无关;还有的认为高校是专心学习的地方,法制建设与高校关系不大等等。高等教育学生管理法制化,必须改变以上的错误观点,而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手段就是法制教育。教育各界都对法制有了足够的认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才能有肥沃的土壤[6]。学生相对于学校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弱者心态会阻碍学生合理诉求自己的权利,事实上学生对于法制的认知也不足以支撑其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反,学校拥有学生个体所远不能及的资源、权限和社会影响力等,如果高校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极有可能利用这些资源、权限和社会影响力,操纵事态的发展、逃避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种现象对于学生与学校间的权责纠纷的处理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教育所涉各界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都需要强化法制意识,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应树立正确的法制观、正确地使用法治手段、积极地对待法律赋予其的权利和义务,而学生则要摒弃弱者心理,用法律武装自己,既要敢于维权,又要善于维权、合理维权、依法维权。

(四)重视高校法制教育与网络结合。近年来,受网络技术井喷式发展的影响,以微博、抖音等平台为代表的自媒体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它们深刻影响着当代学生的生活和思维方式,也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高校学生心智不成熟、阅历不丰富、判断不客观,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非常容易丧失理性,片面、偏激地了解问题、发表言论,甚至做出伤害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此外,在当今的社会形势下,各行各业“内卷”严重,一些无良媒体为了赚眼球、博出位,丧失了新闻从业者的基本操守,输出的观点夹带私货、故意引导舆论,而大学生往往容易被利用。这些因素都有可能成为高校甚至社会的“定时炸弹”。不可否认,网络已经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挑战,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必须顺应时势,将网络空间,尤其是网络自媒体领域的法制教育重视起来。

此外,高校也应积极探索将网络自媒体的资源和特色运用到学生管理的实践中,意识到信息化管理对高校学生管理的积极作用和意义[7]。打造多元化、现代化、网络化的学生管理模式。尝试建设校方官方自媒体平台并设立专门的责任机构,发挥喉舌作用,宣传、展示学校的政策方针、校园文化、科研成果、新闻动态等。同时,可以通过自媒体充实学生的意见反馈、维权投诉、沟通建议渠道,打造更完备的学校学生联系枢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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