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安全法律体系中的相关特点及其未来方向
2022-11-21尚昊
尚 昊
河南省郑州市铁道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和国际交流的进一步拓展,我国各大城市的规模和人口数量都在急剧增加,由此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公共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对于社会和谐和国家进步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我国公共安全法律体系建设,对公共安全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能够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在面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的应对能力,为国家实施公共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法律参考,使公共安全管理更加制度化、法律化。
一、公共安全法律体系概述
(一)什么是公共安全
所谓公共安全,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保持较为稳定安全的社会状态,能够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促进文化繁荣,保持资源的有效供给,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能够抵抗自然灾害,并及时处理社会或经济的突发事件和异常事件[1]。公共安全包含十分广泛的内容,包括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社会安全和食品安全等。
(二)什么是法律体系
所谓法律体系,是以我国的现行法律为基础,由不同部门作为主体,形成有机统一的多层次系统[2]。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其一,是国家现行的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法律规范;其二,是根据不同的社会关系调整需求所形成的不同法律部门,以履行法律体系中的各项法律规范,这些并行的法律部门在横向上组成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其三,是根据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效力,形成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在纵向上组成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其四,是要求法律体系的横向要素和纵向要素相互协调统一,从而构成完整有机、和谐一致的法律体系。
(三)什么是公共安全法律体系
公共安全法律体系,是指国家在公共安全领域所形成的结构清晰、层次分明、有机统一又相互独立的法律体系。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构成满足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要求,既有完整的法律形式,又有和谐统一的法律内容[3]。所谓完整统一的法律形式,是指公共安全法律体系要满足规范化的法律形式要求,严格遵照法律权限规范各级法律、法规、规章形式;所谓和谐统一的法律内容,则是指公共安全法律体系内部的各层级法律、法规和规章应该保持法律内容的和谐统一,既要符合我国法律精神,还不能与同一层级的相关法律发生冲突,上一层级的法律是下一层法律的制定标准,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的改、废工作,使公共安全法律体系能够进一步协调,顺应时代发展变化。
(四)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构成
公共安全法律体系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每一个环节,根据不同的方法会产生不同的划分标准[4]。本文从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构成出发,按照不同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对公共安全法律体系进行划分,可形成以下四方面内容:其一,是法律中关于公共安全问题的相关规定;其二,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的各类国家紧急状态法;其三,是其他与公共安全相关的法律,例如《警察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防法》等;其四,是依据紧急状态所制定的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各类法规条例,如《社区安全条例》《北京防震条例》等。
二、我国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特点
(一)法律制度体系逐渐完善
随着我国对公共安全的愈加重视,我国针对公共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尤其是在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后,相关部门针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防控管理,制定了更加完善的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并对不同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机构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目前,针对我国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我国已经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针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监督条例》;针对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我国出台了《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减震防灾法》[5]。
(二)法律和行政性法规结合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我国的行政性法规由国务院颁布。目前我国公共安全法律体系受立法制度的影响,存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并行发展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和下属机构需要做好预防工作,以应对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并完善事后救助环节和措施,因此国务院需要通过颁布相应的行政法规来为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而这些行政法规只有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才能变成法律条文,因此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行发展,且不少行政法规比法律更早颁布。
(三)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由政府主导,落实到不同的职能部门中去,并由财政预算供给公共安全管理的经费,在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要时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各级政府主导公共安全管理,代表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职能部门则做好公共安全问题的预防工作,并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落实救助工作,法律法规中对不同部门在公共安全事件中的职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共安全管理的经费作为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确保资金的优化使用,并确保政府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展开;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政府在开展公共安全管理时,需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在预防和救助过程中,急人民之所急,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我国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发展方向思考
(一)提高认识,加强公共安全立法工作
对公共安全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不仅能够对立法工作提供有效指导,也能够为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后盾。因此我国各级公共安全部门应该重视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设工作,严格遵循立法程序展开相关立法工作,确保出台的各类公共安全规范条例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并满足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同时,政府应该保障公共安全法律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领导公共安全立法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加强立法研究工作
从我国近几年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建设情况来看,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安全法律制度和立法程序,公共安全的管理工作也在法律的协助下稳步展开,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研究工作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为我国的立法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但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口增长,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需求仍然较为迫切,特别是我国目前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中仍存在门类缺失的情况,相关法律结构仍然不完善,法律层次依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这需要对公共安全法律体系建设深入调查,进行研究和论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勇于探索创新的精神为我国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设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同时也为我国的公共安全执法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思想指导。除此之外,在我国公共安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需要汲取有益的经验教训,为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实践经验,促进相关立法理论研究的发展,不断提高我国公共安全法律的相关理论研究水平,使立法质量获得显著提升,从而更好地为我国公共安全法律实践提供指导。
(三)科学进行立法预测和规划
如果在公共安全的立法规划中没有遵循科学的原则,一味强调解决眼前的问题而忽略了长远发展,或者遇到突发事件才进行相关法律的补充,就无法改变目前部分公共安全立法工作存在的随意性问题,导致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相关法规无法与上级法律法规协调发展,也就无从完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设。因此在进行公共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定时,应该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既满足国家和地区的公共安全管理需求,又要充分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既要充分考虑某一个部门的具体管理职责,也要考虑整个地区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设。一旦按照程序完成了立法工作,在法律法规颁布后就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执法工作。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政府科学地预测和规划公共安全立法工作,首先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统一梳理,随后根据预测和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立法计划,使其能够对政府的公共安全科学立法工作进行有效指导,避免政府在进行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四)加强公共安全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和废除工作
在科学规划了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建设进度和相关立法工作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工作的管理。首先,针对目前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口,应该充分考虑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轻重缓急,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对于目前存在法律空白的管理项目,应该由人大与政府牵头,进行法律法规的补充制定,并将与此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纳入统一体系中进行统一立法,从而实现规范化、统一协调的法律制度;对于部分能够通过修订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就能够解决公共安全管理问题的,应该优先修订相关法律而非重立新法。其次,针对目前公共安全法律体系中存在相互矛盾和冲突的法律法规,应该及时予以修订,从公共安全管理的实际要求出发,结合公共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修订不适应公共安全管理需求的相关法律,提高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质量。最后,对于一些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或者已经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取代的陈旧法律法规,应该及时废止,避免造成执法混乱。因此,通过构建合理的公共安全法律体系,能够更好地指导公共安全管理,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保障,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法律后盾。
(五)提高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
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是公共安全业务能够顺利展开的重要法律基础,相关立法部门更是承担着立法工作的重任,负责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起草。针对公共安全的法律制定,立法部门需要承担更加综合化、复杂化的立法任务,因此,立法部门应该根据本部门负责的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内容,对部门已经制定的相关法规体系进行研究分析,有计划、循序渐进地开展公共安全的相关立法工作。除此之外,还应该充分发挥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指导作用,与其他业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业务部门的工作情况。立法部门还应积极听取基层民众的意见,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基层选调的方式让一部分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充分的高素质民众参与到立法工作的讨论和研究中,帮助立法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这样一来,公共安全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获得提高,法律法规内容能够更加贴合民众的实际需求,也扩大了公共安全法律的普及程度,提高了民众对公共安全执法的配合程度,从而更好地开展公共安全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专门性法律法规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共安全的覆盖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因此针对新兴领域的公共安全问题,需要加强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例如生物工业、核工业、电子信息产业等,需要结合相关产业的实际工作情况,总结产业中存在的公共安全风险因子,加强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针对性地预防相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产生,并对突发事件后的救助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以规范公共安全管理。
四、结语
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对于公共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后盾,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领导,调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通过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为立法工作和法律体系建设提供指导。同时要充分结合民众意见,以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吸收各方面的先进经验,总结工作中的教训,与不同部门相互协作,推动我国公共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使我国公共安全管理更加制度化、法律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