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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阶层社会思想与魏玛共和国的社会政治运动

2022-11-21孙红国

关键词:天职路德德语

孙红国

(惠州学院 政法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0)

在近现代德国社会思想史上,如何看待职业阶层社会(Befuliche Ständische Gesellschaft)思想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尽管学界普遍承认职业阶层社会思想是宗教改革以来德国思想界关于社会分层问题思考的重要成果,对德国特有的职业文化的塑造和二战前德国社会政治运动有着深远影响,但关于职业阶层社会思想的性质及其与现代性的关系的看法上则有较大观念分歧。一些学者将其视为一种前工业社会的封建思想的残余,认为其与现代性是格格不入的。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这一思想其内容实质是符合现代性的,只是表达形式显得带有前工业社会语言和思维模式的特点。对于德国历史上这一重要的社会思想,国内学界的研究虽然日益深入,但长期以来纠结于社团主义的研究范式上,对文化语言学的研究分析稍显不足,远不能体现该思想对魏玛共和国社会政治运动的重要影响。因此,笔者愿意就此问题作一分析,求教于专家学者。

一、德语中工作与职业的词源学分析

在德语中,一般意义上的工作有三个词:Beruf、Job和Profession。它们在当今德语中的意义和用法差别较大,在德语语言发展史上也有不同的历史境遇。

Job一词并非德语的原生词汇,而是一个外来词。在70年代初期,德国波恩语言学研究中心曾经对Job一词在英国、美国和德国的使用历史进行过研究,发现job在17世纪和18世纪更多的是指一种短期和不规律的工作,直到19世纪,它仍然是作为有规律的职业活动和持续不断的职业履历的对立面而存在的[1](P282)。而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Job成为工人阶级语言的组成部分,它在多数情况下指的是在某个职业领域或者之外的一次短暂工作,代表着一种很差的工作,而好工作则由事情或者事务(affair, matter)等一系列词来代替。Job越来越与工作(work)和任务(task)等词接近,突出了职业发展中困难的一面。在德国学者莫伊雷尔斯看来,虽然在18世纪80年代德国社会已经出现了对job的极端贬义性的使用的证据,但直到二战之后它才作为外来词被广泛使用。“德语中的job一词意味着全职或者兼职的工作,这类工作带有不稳定性、偶然性和时间限制等特征。德语中的job强调的是劳动中的物质需求而不是职业道德的要求[1](P283)”。在莫伊雷尔斯看来,劳动(Arbeit)与职业(Beruf)是同一个意思,都是一种纯粹的工作行为,一种赚钱的手段。甚至到上世纪70年代之后,job仍主要是作为德国社会中更为流行的理想主义的职业(Beruf)观念的对立面而存在的。Job仍指的是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和赚钱而从事的工作行为,它指代的是一种临时的、偶然的和可替代的工作。与Beruf不同,它并不构成人的本质,不是人们视为可以终身献身的一项事业。

Profession一词则是德国历史上最早被用来代表世俗职业的词汇。它源自古拉丁语“Professio”,其最初含义是“工作(Gewerbe)、艺术(Kunst)和专业(Fach)”,它在公元3世纪之后,成为一个宗教词汇,在12世纪被引入法语,到了17世纪又以外来词的身份成为德语的一员,当时它的主要含义是出家的誓言(Klostergelübde)。18世纪德国学者策德勒(Zedler)在他所著的词典中对Profession做出了这样的定义:“世俗生活中的职业和工作,同时也有阶层、生活方式和事务的意思。”[2](P495)策德勒认为这一词汇主要应用于“科学、手工业和艺术等领域”。在这些领域,它不仅是“人们改善物质生活的手段,也是净化人们灵魂的手段,因为人们可以完成神所安排的使命,使自己活得幸福。” 策德勒因此在后面注释道:“在评估一个职业(Profession)的时候,人们通常想到这样一个词条:Beruf[2](P489)。”由于在这一时期Profession刚刚被德语采用,而Beruf一词已经开始获得它后来所代表的世俗职业的含义,在德国民族主义思潮风起云涌之际,Beruf一词逐渐取代了Profession在德语中的地位,后者只剩下了手工业的含义,并且到了20世纪之后在德语中近乎销声匿迹。

在德语中,只有Beruf一词得到最广泛地使用,并与德国民族文化有机结合在一起。它在现代德语中的含义是:“有一定职责和权利的职业领域,人们在社会秩序中将它作为一种持续不断的任务去完成,并以之为主要生活来源。”[2](P480)在历史上,Beruf一词直到德国宗教改革之后才在德语中开始使用,但是其词源vocatio却有着较长的使用历史。在拉丁语中,vocatio指代的是“上帝的召唤”,它是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古老概念,强调蒙上帝呼召于永恒的救恩[3](P45)。

在基督教发展初期,vocatio指的是基督徒从上帝那里得到的呼召。在新约圣经中,每个基督徒都能得到上帝的呼召,这种呼召不会因教徒的社会地位和具体职业而产生差异。在大约公元5世纪之后,随着基督教会在欧洲势力的不断扩张和教士阶层的形成,vocatio从对基督徒个人的呼召演变为一种对教会的整体呼召。“为了遵循这个呼召,达到拯救,上帝的恩典是必须的。上帝不能将他的恩典提供给单个人,而是通过教会他的代理赐予人”[3](P46),教会的神职人员由此逐渐取得了高于一般信徒的地位。此时,vocatio所指代的天职含义,主要适用于进行宗教祭祀活动的僧侣阶层,与其他基督徒无关。天职此时并未与世俗的劳动行为和个人的身份(Stand)联系到一起,社会劳动分工后形成的各种工作并不被视为职业。

随着罗马教会在中世纪晚期日趋腐败,教会内部所谓的异端层出不穷,基督教世界出现了严重的信仰危机,人们转而关注世俗生活。与此同时,在中世纪晚期日益兴盛的城市中,社会劳动分工变得不可或缺,职责(Amt, office)的观念应运而生,它强调工作不仅为自己,也为公共利益[3](P46)。这些导致尘世工作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突出,人们的劳动观念较古典时期发生了积极变化,世俗劳动的价值得到肯定,劳动者的职业也有了分类,但显然教会所承担的精神救赎工作仍被认为是高高在上,世俗工作被看作是低人一等,只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而已。

二、从路德到费希特——职业阶层社会思想的形成

1.Beruf与马丁·路德的天职观

随着中世纪后期各个地区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封建国家巩固自身统治的需要,人们对世俗劳动给予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与此同时,教会人员所从事的精神职业则受到越来越多地批判,一系列社会宗教运动也彰显了教会与世俗世界之间关系的危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路德的宗教改革得以产生,它不仅颠覆了将僧侣职业置于世俗职业之上的传统观念,而且形成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新价值观——天职观。

1522年路德将Beruf一词引入字典,他在翻译圣经时强调:“每个人应该坚守上帝所委任的天职(Beruf)”,他也在西拉书(Sirach 11.21f)中指出,“贯彻神的旨意坚守你的天职……你应该相信主的话,并坚守你的天职”[2](P490)。在这里,路德将希腊语中的劳动直接翻译为天职,并将精神上的天职(Berufung)与世俗的职业区分开来。在路德看来,教徒精神上和世俗的天职无法与个人分离,而是一起结合在个人身上。这样路德便将天职引入世俗社会,并在当时的诸侯国和城市中得到应用。在路德看来,世俗生活和政治生活受到宗教法则的制约,因为它们体现了上帝的意志。他强调人并非其行为的主导者,所有的人类行为只是在服务于上帝,按照上帝的旨意办事。职业劳动不过是在忠实的履行神的意志而已。职业活动评价的标准并非名利,而在于是否履行上帝的旨令,完成上帝的委托。

在路德眼中,天职不仅是神的命令,也是一种为来世做准备的自由而愉快的服务,天职处在于基督教关于自由的辩证法中,即教徒既是神的奴仆,也是世俗世界的自由人。人们从这种自由中引申出了对世俗职业劳动的关照,避免了利用天职来从事不敬神只追求自身利益的做法。

路德的天职观提升了世俗职业的价值,并将职业与社会身份等级(Stand)结合在一起。路德强调社会流动或者社会等级的爬升不是职业的目的,反对为追求名利而变换职业的活动。“人应该满足于自己既有的社会地位……从一个职业或等级变为另外一个职业或等级在路德看来是有可能的,甚至从公益的角度看是值得鼓励的,但它只能是在神需要的前提下和并非出自自私自利的考虑时才能予以考虑和协商”[8](P495)

路德的天职学说构成德国新教国家政治伦理的核心,并对天主教地区的现实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路德的亲密战友——梅兰希顿(Melanchthon)在 “服从的戒律”(Gebots des Gehorsams)一文中将履行天职纳入到封建国家家长制的统治体制中。“神造就了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秩序,在这一秩序中,每个人不分等级,应该在自己的职业(Beruf)中尽心去履行自己的职责(Amt),不要从事别的职业,不要破坏主所创造的这个秩序。”[2](P497)。此后,职业与身份(Stand)和地位(Amt)的这种结合不断出现,Beruf一词也由此世俗化,因为身份(Stand)与地位(Amt)是明确的经济和政治概念。虽然Beruf仍然是一个教义学上的概念,到18世纪之前仍然是指个人接受神所委派的等级地位和职业所应履行的任务,但此时它已经可以指代一些特定的职位和工作了。到了18世纪左右,职业劳动(Berufsarbeit)一词开始出现,它使Beruf一词的世俗色彩更为明显。

2.费希特与职业阶层(Berufsstand)社会思想的形成

从18世纪下半叶开始,天职(Beruf)一词日益褪去宗教色彩,并且越来越接近世俗的职业(Profession)。1736年德国学者克里斯蒂安·沃尔夫(Christian Wolff)对于人们用宗教色彩浓厚的Beruf来表达职业(Profession)和生活方式的意思,公开表示了自己的担心,但这种担心在半个世纪之后就显得多余了。1779年著名学者佩斯特洛奇 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了一般公民所从事的职业(gemeinen Bürgerberufen),并将它与家庭幸福和赚钱等联系在了一起,这种职业几乎就等同于能够赚钱的职业[2](P496)。而在1780年出版的德意志百科全书中,原来几乎完全同义的两个词——Berufung和Beruf被清楚地区别开来,前者成为一个纯粹的宗教用词,其含义是宗教上的天职,后者则是世俗用语,指代世俗的职业和行为,并将职业(Profession)和责任(Amt)整合在一起。 1789年卡尔·弗里德里希·巴尔特(Carl Friedrich Bahrdt)表示:“公民的福利(Wohlstand)和幸福(Glückseligkeit)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职业类别(Berufsfach)。[2](P498)”1807年,在学者卡姆佩(Campe)编撰的德语词典中,第一次出现了职业劳动(Berufsarbeit)这一词条。

与此同时,法国大革命向全欧洲扩展,沉重的打击了德意志地区的旧势力,原来的农奴制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在革命浪潮的冲击面前难以为继,德意志各邦需要一套新的社会分层原则来稳定统治秩序,确保整个社会正常流畅的运转。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费希特关于职业阶层国家的思想应运而生。

费希特将职业与阶层身份(Stand)和义务(Pflicht)等结合在一起,进而将他们整合进德意志民族国家建设的宏伟蓝图中。他在1800年《论永久和平》(über den ewigen Frieden)一文中指出:选择作为个人身份的职业不能按照个人喜好,而是应该按照义务,人们的职业身份最好应该符合自己的能力、教育水平和生活环境。由于最大限度地实现理性是所有人的一项义务,职业身份的选择也因而变成一项义务(Pflicht),实现这一目的本身就是人的一种使命和义务(Beruf)。在此基础上,费希特对当时人们的职业进行了等级划分:高级职业包括学者、德高望重的教师、有很高美学造诣的艺术家以及国家公务员,低级职业阶层则包括农民、手工业者、低级工匠、工厂工人和商人。那些低级的职业主要是与物质性的东西打交道,而高级职业则是为了促进理性目的的实现(Bef?rderung des Vernunftszwecks)[2](P499)。

费希特试图通过义务(Pflicht)等概念从思想上来填补宗教影响消退后出现的精神空缺。他认为人们应该按照道德法则和为理性负责的态度来选择职业,使自己的工作为社会这一理性事业的集合体(Gemeine vernuenftiger Wesens)服务。费希特强调,既符合道德法则也符合社会需求的职业选择只有少数人能够做到,但这不是人们随意选择职业的借口[2](P499)。

费希特这种以职业进行社会分层的思想一经提出,便受到广泛推崇,并得到后来者的不断补充和完善,它将职业、阶层和劳动荣誉感(Arbeitsehre)结合在一起,成为德意志民族职业文化的内核。职业阶层(Berufsstand)一词也在19世纪50年代之后在学术界得到广泛的使用。德国学者约瑟夫·翁格尔(Joseph Unger)在1856年的一本著作中这样写道:“在新的时代,按照职业的不同划分等级拥有更大的意义”[2](P500)。而在整个19世纪50年代之后,认为在议会中职业阶层的利益代表机制要优于政党原则的观点在德国思想界占了上风。1865年,赫尔曼·瓦格纳按照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原则,将整个社会分为物质(materielle)职业阶层和精神(geistige)职业阶层,前者包括农民、体力劳动者和商人阶层。他认为,政治代表性只有体现这一原则,才能彰显一个民族的存在感。在一个民众完全同质的民族中,我们只能看到一群没有职业(berufslos)的暴民[9](P76)。

三、职业阶层社会思想对魏玛共和国社会政治的深刻影响

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社会等级身份的界定受到教育、收入、职业和家庭背景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但职业身份一直是社会身份最可靠最直接的指标。在当时的德国社会,社会出身主要是靠父亲的职业来确定,职业头衔经常被加入到个人的称呼中,比如建筑工程师斯密特先生(Herr Baumeister Schmidt),甚至有些情况下这种职业身份也被用到他们的配偶身上,比如贝克教授夫人(Frau Professor Dr. Becker)。[5](P339)因此,当时职业阶层思想渗透进社会政治运动中就不足为奇了。

1.职业阶层社会思想深刻影响着精英阶层的政治构想

魏玛共和国时期的社会政治和思想精英大多成长于第二帝国时期,他们所描绘的理想社会的政治蓝图中很容易就能找到职业阶层社会思想的元素。作为魏玛共和国初期著名的左翼政治家,瓦尔特·拉特瑙(Walther Rathenau)的理想社会是:在政治国家统筹兼顾的前提下,建立各种职业组织和各个社会阶层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的“专业的、有机的、等级的” 政府。在这种专业的、有机的、等级的政府中,社会各个阶层和各个利益集团可以按各自的职业特征联合起来,组成各自的代议机构[4](P29)。而在右翼这边,职业阶层社会思想成为德意志民族民族自豪感的源泉。著名思想家斯宾格勒则认为:“普鲁士人的生活方式已经产生了一种深刻而强大的阶层意识,一种基于劳动的美德而不是闲暇的团结感。它将每一个职业群体——军队、公务员和劳工——用职业的自豪感联系起来,让他们献身于使其他所有人、全体人民和整个国家受益的活动中。”[6](P209)。

2.职业阶层社会思想在政治宣传中得到广泛应用

而从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宣传来看,各种政治势力在进行宣传的时候,无论是右翼的纳粹党还是左翼的德国民主党(DDP),他们都寻求按照职业对德国社会进行分类,使自己的政治宣传与特定职业群体的政治诉求联系在一起,这在对中间阶层的宣传中表现得非常明显。美国学者托马斯·奇尔德斯(Thomas Childers)曾经对当时的宣传分类进行了统计,认为对中间阶层的分类存在5种情形:一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中间阶层(Mittelstand),它将所有中产阶级都囊括在内,但主要是指那些独立开业者;二是指工匠和小商人等特定经济部门的中间阶层;三是指农民;这三类人群构成了所谓的旧中间阶层,它基本是以职业为基础进行划分。另外两类群体主要是所谓的新中间阶层,包括职员和公务员[5](P340)。

而在各政党具体的政治宣传中,职业的定位清晰可见。许多政治材料都是按照职业群体的分类来编辑和分发,其中特别强调反映那些大的职业群体的利益诉求。各大政党也认为在候选人的挑选上应该最大程度地考虑各个职业群体的代表性。早在1920年,斯特莱斯曼在德意志人民党(DVP)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人民党应在所有的选区强调职业群体的利益”。在国会议员候选人的挑选方面,应该注意到:“人民想要的是那些来自本选区和具体职业的代表。”[7](P213)1924年德意志人民党散发的传单按照职业分为以下类别:“人民党的公务员政策”、“国会中的白领工人问题”、“农业与人民党政策”以及“人民党的中间阶层政策”[7](P221)。而在纳粹党1932年的190种宣传材料中中,超过1/3都是特别针对农民、公务员和工人等特定职业群体的传单和小册子[5](P345)。

值得注意的是,各政党政治宣传中处处显露出职业阶层社会思想的影子不能简单视为一种政治策略。在20年代出现的许多小政党中,很多都是基于特殊利益、地域或者单一问题建立起来的,这些政党都有强烈的社团主义倾向,主张职业作为社会分层的主要标准。这些政党认为资产阶级政党没有保护中间阶层的利益,魏玛议会体制被大企业和大劳工组织的利益所主导,主张结束这种分裂性的政党政治,创造某种社团主义的政治经济秩序,这种新的社会政治秩序就是职业阶层社会。基督教全国农民党曾经抱怨说:魏玛共和国的政党政治正在消灭德意志民族,“正在摧毁每一个职业阶层……我们所需要的是一种建立在职业阶层基础上的代理制(berufsständische Vertretung)。”[5](P353)中间阶层的最大党派—德意志中间阶层党也指出:德意志民族,特别是那些农村和城镇的中间阶层“寻求建立一种新的政治代议制,这种代议制应该遵循职业阶层的组织原则。[5](P356)”

表面上看,职业阶层社会思想似乎是前工业革命时期和前资本主义社会思想的残余,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在欧洲中世纪社会中,职业能够给工匠和农民提供一种正式的身份,确定他们在社会中的权利和地位以及这种身份所带来的道德和社会责任。到了魏玛共和国时期,在战争、革命、通货膨胀以及大萧条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冲击下,传统的职业阶层的观念已经蜕变成一种防御性的社会意识,成为受到现代化冲击的社会阶层维护自己特殊利益的一种手段,缺少了以前的很多积极的内容。因此,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职业阶层这类社团主义的观念,已经不再是一种前工业社会的思想残余,而是成为在竞争异常残酷的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中特殊利益集团的一种利益表达形式,它可能没有反映社会现实,但在建构社会政治观念的时候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对魏玛共和国的社会政治发展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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