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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参与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实践谈

2022-11-21陈光编辑王亚亚

中国外汇 2022年12期
关键词:本外币外币跨国公司

文/陈光 编辑/王亚亚

通过参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通用技术财务公司提高了跨国公司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进一步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扩大了池内资金使用范围,为集团跨境资金管理带来多项政策红利。

一直以来,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并行发展,满足了不同类型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管理的需要。对于已经分别设立了跨境人民币和外币资金池的企业来说,搭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是企业流动性管理的最终目标。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于2021年3月在北京、深圳两地率先试点,参与试点的企业顺利实现了“两池合并”。经过一年多的实践,通用技术集团切实感受到了政策红利。

参与一体化试点 分享政策红利

随着过往多年政策的不断演进,人民币资金池与外币资金池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的主要手段,其业务流程持续优化,办理手续日趋简便,资金管理的内涵日渐丰富。不过,尽管人民币资金池和外币资金池业务运行模式大致相同,但在业务具体开展过程中的备案手续、币种范围、账户管理、监管路径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企业需要投入较多精力以确保资金在不同业务框架下合规流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负担和运营成本。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推出,受到了多家大型跨国公司的关注。

通用技术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成立于1998年3月,是在6家原外经贸部直属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核心主业包括先进制造与技术服务咨询、医药健康、贸易与工程承包等,对跨境筹融资需求较大。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通用技术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分别于2015年和2019年获得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资质和外汇局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资质,通过上述两个“池子”,财务公司有效调剂了集团境内外资金余缺,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了集团资金管理效益。

2021年3月16日,通用技术财务公司完成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备案,成为北京市五家试点企业之一。通用技术财务公司参与试点业务的类型包括:资金归集、外债引入、境外放款、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轧差净额结算等方面。

为了做好原先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和外汇局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两个“池子”的合并,通用技术财务公司主要做了七方面的工作。一是向外汇局提交加入试点资金池的书面申请,说明集团和主办企业基本情况、原有跨境资金池业务开展情况、拟申请业务类型、申请理由等;二是告知财务公司的三家合作银行签署试点业务办理确认书,配套提供给外汇局;三是提供入池成员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进行成员企业备案;四是梳理外债及境外放款额度集中情况,申请相关额度;五是修改相关制度,确保新业务有据可依。删除原有两个资金池相关制度,起草并通过试点资金池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六是按月统计相关数据,定期向监管机构汇报业务开展情况。七是升级原有跨国公司外币资金池国内主账户为试点资金池主账户,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不再开展增量业务。

与原有跨境资金池相比,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试点资金池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是大幅提高入池门槛,优中选优,既有助于落实监管机构简政放权,也大大提升了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操作便利程度。跨国公司加入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其境内外成员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一个条件是境内成员企业上年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100亿元,且上年度本外币收支规模合计金额不低于等值70亿元。另一个条件是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等值20亿元。这两项条件是原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门槛的10倍。因此,试点业务入池群体锁定在超大型跨国企业集团,这既保证了入池企业集团的质量,也有助于释放政策红利。

二是扩大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提高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作空间。试点政策下,跨国公司跨境净融入额不得超过经备案的外债集中额度,净融出额不得超过经备案的境外放款集中额度。

外债集中额度=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境外放款集中额度=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境外放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集中额度计算公式与原有本外币资金池政策一致,跨境融资杠杆率仍为2,境外放款杠杆率由0.3调增至0.8,双向跨境总额度均有明显提升,为企业集团跨境资金集中运作提供更大操作空间。

三是两池合并,大幅简化企业备案手续和业务办理手续,延长跨境借贷期限,降低了跨国公司合规风险和运营成本。首先,两池合并后,成员企业及主办企业无须根据不同管理框架提交两套备案材料,走两套备案流程,备案工作量直接减半。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无需按照不同管理框架开发两套业务系统,降低了合规风险和运营成本;其次,取消财务公司跨境资金池专有账户与一般外币账户分账管理,简化了集中收付汇清算路径,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升;此外,取消了引入外债结汇所得人民币必须进入结汇待支付账户手续,结汇资金使用更加顺畅。

四是增加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外汇局根据国际收支整体状况、跨国公司上年度跨境收支及结购汇等情况计算确定意愿购汇额度,额度内购汇所得外汇资金可存入国内资金主账户,优先用于对外支付。主办企业可使用境内外汇衍生品、按照套期保值原则管理相关外汇风险敞口。该项政策给予跨国公司更大的自主性,便于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更为灵活地管理汇率风险。

两池合并,大幅简化企业备案手续和业务办理手续,延长跨境借贷期限,降低了跨国公司合规风险和运营成本。

试点政策效果与后期业务发展建议

通过参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通用技术财务公司提高了跨国公司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进一步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降低了企业集团资金运营成本,优化了集团境内外、本外币资金统筹调配通道,财务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为集团跨境资金管理带来多项政策红利。

随着集团业务发展,通用技术财务公司对跨境资金管理产生了新的政策诉求。一是希望跨境资金池主账户与一般性质外币账户资金可以实现同名划转,便于集中收付汇业务开展。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财务公司,外币主账户与一般外币账户无法实现同名划转。在实际业务开展中,部分成立年限较早的财务公司,基于《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通过一般外币归集账户办理外币资金归集。由于本外币资金池主账户与一般外币归集账户属不同账户性质,无法实现资金同名划转,致使集中付汇业务资金头寸无法通过一般外币归集账户得到补足,集中收付汇业务资金划转路径较为复杂,对业务办理效率有一定影响。

二是希望将经常项下集中收付汇业务范围扩展到境外成员单位,扩大财务公司服务范围,强化集团对境外资金管控力度。目前,境外成员单位在经常项下有资金支付需求时,需要先将资金下拨至其境外账户后再对外支付,用时较长。经常项下收汇后,需要办理上划至财务公司的手续。如能通过财务公司国内主账户直接为境外成员单位完成集中收付,不仅可以减少境外成员单位工作量,提高收付款效率,还可以丰富境外资金管理手段,便利境外资金进入国内,进一步加强财务公司对境外资金的管控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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