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创新指数评价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2-11-21王燕
王 燕
一、石家庄科技创新指数评价分析
目前,关于科技创新指数研究较多的是国家[1]、区域[2]创新指数报告,李国强、王燕等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省会城市科技创新指数评价指标体系[3]。本文以石家庄、西安、武汉、南京、合肥、长沙、成都、太原、郑州、哈尔滨、济南、沈阳、南昌、长春、兰州和呼和浩特等16个省会城市为评价对象,根据等权重得出相应的二级指标指数及整体科技创新指数,进行评价研究。
(一)整体创新指数分析。“十三五”时期,石家庄科技创新指数得分为68.4分,在被评价的16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3位,比“十二五”时期提升两个位次。科技创新指数得分最高的是西安,达到86.06分,其企业创新、知识创造一级指标排名均为第二,抬高了整体得分;其次是武汉,得分为83.33,属于创新绩效型;南京紧跟其后,得分为83.16,属于企业创新型,与武汉的主要差距在创新绩效方面。科技创新的中上游,首先是合肥,达到79.3分,其创新资源在所有城市中位列第一;其次是长沙,创新绩效位列第一;紧接着是成都,属于企业创新型;最后是太原,76.77分,其知识创造在所有城市中排名第一,提高了整体得分。创新的中下游,首先是郑州,其创新资源、创新绩效得分均在75以上;哈尔滨的一级指标中,知识创造得分最高,超过75分;济南的知识创造和创新绩效拉低了整体得分;沈阳与济南相差不到1分,除创新绩效外,均在70分以上。创新的下游,首先是南昌,其创新资源近78分;石家庄紧跟其后,其企业创新和创新资源均在70分以上,创新绩效和知识创造是软肋;长春的创新资源位列最后,拉低了整体得分;兰州的知识创造模块表现较好,创新绩效位列最后;呼和浩特在所有城市中排名最后,其二级指标排名均在倒数第一或第二。
(二)创新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分析。以人均GDP为横坐标,以创新指数为纵坐标作图,其中竖线为16个城市人均GDP的平均值,横线为16个城市创新指数的平均值。石家庄位于第三象限,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虽然相协调,但属于创新指数和经济发展都低于平均水平的地区。第一象限为人均GDP和创新指数高于平均水平的地区,这些地区科技水平和经济水平均相对较高,科技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主要有南京、武汉、长沙等。第二象限为创新指数高于平均值、人均GDP低于平均值地区,其科技发展明显高于经济发展水平,属于科技引领经济型。典型的如西安、成都、太原等。第三象限为人均GDP和创新指数均低于平均水平的地区,如石家庄、兰州、呼和浩特等。第四象限为人均GDP高于平均值,但创新指数低于平均值,无对应的城市。
(三)与“十二五”“十一五”科技创新能力比较分析。课题组已连续开展了“十一五”“十二五”石家庄及周边省会城市科技创新指数分析,通过纵向比较分析发现:创新能力排名提升的城市有西安、合肥和石家庄等,下降的城市有南京、济南、沈阳和长春等。西安是典型的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型,全社会以及企业R&D投入强度均远超其它地区,创新资源丰富、企业创新潜能巨大。合肥也是典型的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型,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高达9%,万名就业人员R&D人员数也名列前茅。石家庄主要是企业创新模块得分相对较高,提升了整体名次。南京由“十一五”“十二五”的第一下降至“十三五”的第三,主要是创新绩效,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拉低了整体得分。济南名次下降快的主要原因是知识创造和创新绩效产出较少。沈阳、长春近年来的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了科技创新能力,创新指数下降较快。从整体得分差距来看,各个城市得分在“十三五”期间比“十一五”期间差距在缩小。
二、石家庄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资源依然匮乏。创新资源得分在四个一级指标中属于表现相对较好的模块,但依旧存在创新资源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在:R&D人员总量依旧落后,石家庄万名就业人员R&D人员排名第4,但R&D人员总量4万余人,排名11。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而研发人员是核心中的核心,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R&D活动。在校大学生不足,每万人口在校大学生不足500人,排名最后。大学生是创新的后备力量,反映了一个地区科技资源的拥有情况。石家庄在校大学生总量不足50万,排名11,但由于人口基数大,万人在校大学生数量垫底。财政科技投入不足,2019年,石家庄市财政科技支出占比为1.2%,低于周边合肥的11.61%、武汉的7.89%、济南的3.61%、郑州的3.32%,低于省内衡水的1.41%、唐山的1.23%。2020年达到1.33%,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企业创新的潜能有待充分发挥。近年来,石家庄以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科小”)为抓手,出台企业创新十条措施,征集企业技术需求、政策引导、集中培训、重点帮扶和资金支持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化解技术难题,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企业创新模块相比其它一级指标排名相对靠前,但仍存在企业基础研发能力薄弱、产出成果少等问题。全国R&D经费支出中,基础研究占比为5.2%,石家庄市规上企业基础研究的比例仅为0.2%。石家庄市研发活动单位占企业总数的比重在15%左右,在省会城市排名中倒数,而西安、杭州均在30%以上。目前,石家庄市多数中小企业缺少原创科研成果,拥有专利数量严重不足,甚至还存在“零专利”企业。
(三)知识创造能力薄弱。知识创造模块在被评价的城市中,排名倒数第二。主要表现在:论文总量偏低,2017年,CSTP收录科技论文数量5,224篇,排名倒数第二。万名R&D人员论文1,202篇,排名11,主要是R&D人员总量小,间接提高人均指标。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量少,每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万名R&D人员的发明专利授权分别排名倒数第二、倒数第三。2020年,石家庄市专利申请量为28,676件,而同期的南京120,938件、武汉为93,950件、济南69,642件,石家庄市与之差距很大。
(四)创新绩效产出较低。创新绩效是一个地区开展创新活动所产生成果和影响的集中体现,石家庄创新绩效得分不足70,排名第13。单位能源消耗的GDP产出低。2017年为1.64万元,与长沙的20万元相距甚远。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垫底。2018年为6.39件,不足南京的10%。该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研产出质量和市场应用水平的综合指标,也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比重低。高新技术产品指以新原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较高附加价值的产品,是企业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体现。石家庄为6.26%,同期的西安高达85%。
(五)科技创新环境有待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科技人员在工资收入、生活环境等方面与先进省市还存在明显的差距,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全国36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职工平均工资数据,石家庄市排名倒数第一[4]。《2020年中国城市高质量发展报告》对全国35个大中城市高质量发展进行测评,石家庄排名末尾。石家庄市在地理位置上,毗邻京津,相比之下,两市在经济、文化、科技发展及生活水平等方面都优于石家庄。目前,出台了京津冀相关条例,以及引进人才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与京津的相一致,但在相同条件下,石家庄的吸引力则更低。此外,空气环境问题一直是重点,2020年中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安阳、石家庄、太原位列全国空气质量最差城市前3位。
三、加强科技创新的对策
(一)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强化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
1.持续增加财政科技投入,逐步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用于研发活动的比例。财政科技支出是地区科技经费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发挥了较好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因此,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风险投资为补充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同时,应建立科学高效的R&D预算制度,科学地分配与管理经费支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中R&D的投入水平,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
3.发挥毗邻京津的优势,继续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深入实施“周末专家”计划。落实好石家庄“人才绿卡”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来石工作,解决人才留石工作的后顾之忧。加强本地后备人才的培养。围绕石家庄市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学科领域,加强对高校人才的培养,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为科技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充分的人才支撑。
(二)凝聚创新活力,推动高企、科小高质量发展。目前,石家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倍增,已成为全市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应进一步以高企、科小为抓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1.分类施策,对高成长性企业重点帮扶。对于初创阶段的企业,出台优惠的税费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促进企业创新产品的市场化顺利进行。对于成长期的企业,应鼓励完善和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利用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债券市场、证券市场等资本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对于成熟期的企业,开办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鼓励成熟发展阶段的上市融资等。对于高成长性的企业,针对其所在的技术领域量身定制符合其发展特点的个性化培育计划,在金融、技术、研发、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使其在整体行业的发展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推动企业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的作用,聚集优质产学研资源,建设政府支持、市场化运行的新型技术创新组织和研发服务机构体系,支持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服务,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此外,鼓励企业自建或借智科研机构、高校,建立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机构,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专利数量质量的双提升。加强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制度建设,支持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探索在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及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等举措,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构建要素完备、体制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以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库、资源库为依托,建设数据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创、众筹、众包模式,丰富运营模式,提升商业化水平,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建设。近年来,石家庄市印发《关于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政策实施意见》等,健全政府管理服务、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以改革推动科技创新。现阶段,科技创新发展对体制机制改革和环境、政策提出新的要求,改革永远在路上。建议:一是推动现有各项政策的落实、落细。一方面加强各项配套政策的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政策的评估和落实,开展对现有政策的跟踪调查,对其落实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政策的立改废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持续扩大科研领域自主权。严格落实国家、省的相关规定,放宽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下放预算调剂权、差旅会议管理权、经费支出权,提高间接费核定比例,允许科研人员提取绩效奖励。扩大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和项目调整权,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合作单位、项目参与人员和科研团队。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减轻企业负担,为基层减负。三是鼓励和支持县域科技创新。以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实施为统领,强化管理、政策等资源综合集成,不断优化县域科技创新环境,引导县域把发展的基点放到科技创新上。与省科技厅加强沟通,通过联合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石家庄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的帮扶指导,推动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