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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空间正义及其实践进路

2022-11-21张义民

职业技术教育 2022年19期
关键词:技能型重构高质量

邵 琪 张义民

职业教育是一种面向大众、面向生产、面向职业的类型教育,对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以及促进我国技能型社会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中具有重要地位。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2]。2019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要“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4]。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要“加快培养乡村振兴人才,鼓励更多农民、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5],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乡村振兴是应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重大战略,职业教育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职业教育如何更好地扎根中国大地并发挥服务功能成为亟待深入探讨的问题。空间正义理论体现社会正义的空间化,能够为审视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和分析路向。

一、空间正义:审视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视角

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内蕴着一种空间关系,职业教育与乡村社会的动态互动对乡村空间本身会产生本质上的影响及改变。此处,空间正义不是指物理空间,而是指社会空间,属于社会正义的范畴,“空间正义的实质就是社会正义的空间化”[6],是对社会正义的深化与拓展。因而,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空间正义是指,通过释放职业教育的正义能量,提升乡村建设者的技术技能水平,促进乡村空间重构,推动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空间与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是可以重构的,具有生成性、动态性,“改变原有的空间安排或建立新的空间来表达他们的生活需求,或者通过主体性行为来完成空间的培育、生产和维护,完成一个日常性世界,建立一种新的生活方式”[7],赋予生活以新的意义,过一种更美好的生活。空间正义关注乡村振兴进程中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现代性的提升,职业教育能够在乡村社会空间的重构中发挥重要作用,涉及宏观、中观及微观三个层面。

(一)宏观上,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指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促进我国技能型社会建设,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农民现代化是农村现代化之‘魂’”[8],人才振兴能够从广度和深度上促进农民现代化。深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职业教育在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能够为乡村主体性内生发展提供人才培育支持。职业教育“在产业带动、人才训育、技术积累、社会服务、生产转化、生态重构、组织建设等方面的优势愈加凸显”[9],从而重构乡村的生产与生活空间,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在宏观上,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空间正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重构乡村的生产空间,职业教育以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兼顾乡村社会的产业发展、组织建设等生产空间的关键要素,探索符合乡村禀赋优势与发展特色的生产模式。二是重构乡村的生活空间,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并不局限于生产,更是指向人们美好生活的实现,通过技术技能提升增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能力,注重乡村发展中生态观、技能观与发展观的重塑,在乡村振兴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技能型社会建设。

(二)中观上,职业教育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致力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协同发展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10]。在新发展阶段,区域成为考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观层面,如何实现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间的供需结构匹配、适应性以及耦合性成为亟待探索的问题。高质量职业教育的区域分布形成差异化的职业教育供给样态,影响着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空间结构与布局,进而影响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即便是在同一区域内,相对于城市而言,乡村在高质量职业教育的获取上也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的劣势状况。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背景下,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正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应以不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为中心,凸显高质量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特色,“体现规模对接质量、院校对接区域、城市对接乡镇、中职对接高职、专业对接产业的战略选择”[11],盘活并扩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资源。同时,在满足本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前提下,促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共享,进行跨区域交流合作,实现职业教育供给的对口支援及优势互补。二是职业教育应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生发展,解决职业教育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以及适应性不强等问题,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下建构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共生体。

(三)微观上,职业教育服务于乡村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开展在地化职业教育,促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社会空间是由人通过身体空间在行动中建构出来的,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空间重构也不例外。空间正义是社会性的、情境性的,“人们对空间正义的认知,源自主体在社会化空间中某个确定位置及由此产生的体验”[12]。职业教育服务的对象是处于具体乡村社会情境中的人,满怀着走向美好生活的希望,“身体的空间性不是如同外部物体的空间性或‘空间感觉’的空间性那样一种位置的空间性,而是一种处境的空间性”[13],职业教育要融入这种乡村社会的交往性、处境性空间。只有在这一前提下,职业教育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与乡村社会发生实质性关联,对人的生命历程产生影响,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超越外在的、浮于表面的、徒增烦忙的标准化培训,从而在乡村社会中切实建构工匠精神培育的公共空间。微观上,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空间正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职业教育应融入乡村,而非让乡村走向职业教育,这里的“融入”并非仅仅从地理空间意义上而言,而是让职业教育融于乡村社会情境性的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二是转变职业教育服务方式,不能以固定模式无差别地套用在乡村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上,而是依据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与目标,充分尊重乡村人才的主体性及内生发展需求,建构富有地方特色的人才培育公共空间。

二、空间的正义性: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需求、供给与场域

探讨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空间正义性,需要正视乡村社会多样化的、内生性的生产需求与生活需求,超越罗尔斯(John Rawls)所倡导的普适性“自由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14],遵循使乡村社会“得其所需”“以肯定人之为人的内在价值为其前提”[15]的正义原则,满足人们追寻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服务供给,建构基于乡村社会内生发展需要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服务场域。

(一)职业教育服务需求:乡村振兴的现实性问题

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应立足于乡村振兴需求的现实性。换言之,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空间正义要始终以乡村内生发展需求为中心,为乡村振兴提供特色化的人才培育支撑。乡村不是一个均衡的、同质化的整体,不同乡村社会在资源结构、自身特色以及发展基础上存在较大差异,需要职业教育立足乡村差异化的实际状况,差别化地服务乡村高质量发展。因而,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在于为乡村培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并非是为了使人脱离乡村,“教人离开乡下向城里跑”[16],也不是以“‘离农’教育为主、‘守土’教育为辅”[17],而是要切实满足新发展阶段乡村经济社会内生发展的现实需求,提升人们的技术技能水平,以生产实效树立技术技能型人才榜样,形成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使人们能够更好地扎根乡村,重构人—地和谐关系,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乡村社会的内生发展需求不是由“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强加于乡村之上的,而是源自乡村生产空间、生活空间重构的需求以及乡村社会内部不同群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人—地和谐关系的向往。从空间重构需求的角度来看,职业教育要发挥服务乡村振兴的主动性、适应性、创新性,立足乡村发展的资源结构与禀赋特色,遵循职业教育的“生计价值取向、生活价值取向和生态价值取向”[18],释放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能量,助力乡村进一步发掘自身的内生发展潜能,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的耦合。一是在乡村生产空间重构的需求上,立足乡村自身的产业基础及资源禀赋,尊重乡土知识与传统文化,分析乡村经济发展的特色优势与市场生态,积极探索乡村生产空间巩固与拓展的可能性。二是在乡村生活空间重构的需求上,立足乡村居民群体差异化的生计发展需求,分析职业教育服务对象的职业能力发展潜能,综合考察乡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判断乡村生活空间重构的向度与限度,使技能培训服务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职业教育服务供给:职业教育的适应性问题

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空间正义性奠基于职业教育服务供给的适应性。换言之,职业教育服务供给的适应性是其服务乡村振兴的必要前提,惟其如此,才能实现职业教育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切实匹配,符合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真正满足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职业教育不能被动地迎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而是要在乡村振兴中主动作为,“发挥‘主动’作用质量生成的过程”[19],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双向良性互动。因而,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背景下,职业教育供给的适应性源自其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指向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职业教育通过社会服务提升自身吸引力的重要契机。职业教育供给的适应性能够改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刻板印象,使人们凭借技能创造美好生活与幸福未来,助力人们实现共同富裕,从而充分实现职业教育的社会意义与价值。

职业教育供给的适应性问题需要职业教育在与服务对象的动态互动中明晰对问题的认识。从满足乡村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重构需求的角度来看,职业教育只有在服务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才能不断发现自身的适应性问题,充分认识自身的优势与短板,明确职业教育服务供给与服务对象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在社会服务中探索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定位与路向选择。一是在职业教育对乡村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重构需求的满足程度上,职业教育能否从根本上真正切入乡村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的改造,其发挥改造功能的向度与程度如何。二是在服务乡村振兴的动态互动过程中,如何实现职业教育特色与乡村发展特色有机结合,这一服务过程如何能反向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三)职教服务场域建构:职业教育的公共性问题

充分发挥服务场域的公共性是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空间正义性的具体体现。换言之,实现职业教育服务场域的公共性能够解决乡村社会中职业教育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提供人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重构符合乡村居民生计发展需求的公共空间。职业教育不是仅仅面向一部分人的限制性服务,职业教育服务的场域也不局限于乡村社会的局部区域,而是在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始终面向人人、面向整体,乡村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空间都是职业教育服务的公共场域。因此,职业教育要直面“价值取向式微、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高、涉农专业数量少且水平低、职业培训流于形式及制度和体制障碍等公共性危机”[20],提供满足人们发展需要的务实性职业教育,践行品牌化高质量服务模式,坚持以乡村为中心,以高质量、适应性的职业教育融入乡村振兴,重新确立职业教育服务场域的公共性。

职业教育服务场域公共性问题关键在于明确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定位与功能,这关系到职业教育融入乡村振兴的程度与效果,需要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的多元主体达成对这一问题的基本共识。从实现乡村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重构的角度来看,多元主体在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应不断统一对职业教育服务场域公共性的认识,在乡村振兴中探索充分提升职业教育公共性的优化路径。因而,应主要聚焦于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在职业教育服务场域的属性上,正确认识服务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定位、乡村发展与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关系;二是在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参与度上,服务主体、协同主体及服务对象能否在最大范围、最大程度上切实融入指向乡村社会空间重构的场域建构过程。

三、走向空间正义: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实践进路

实现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空间正义的关键在于,多元主体如何在这一过程中协同参与乡村社会空间重构,实现乡村社会空间重构的教育性、经济性和社会性意义。“每一种独特的生产方式或社会构成方式,均体现出其背后特有的时间、空间的实践和概念。”[21]换言之,每一社会的生产方式或社会构成方式均有其历史发展过程与社会传统积淀,内蕴着人们特有的时空观与行为方式。然而,生产方式或社会构成方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在正确理念与积极行动的支持下实现转变。所以,任何一种社会空间重构都是独特的,必须尊重原有的时空格局与生产生活方式,在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逐步走向空间正义。

(一)满足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求

乡村振兴战略的需求归根结底是人的需求,即乡村居民生存与发展的现实需求。因为,人“生来就是空间的存在,积极参与着我们周围无所不在的空间性的社会建构”[22],社会空间处境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可能性。所以,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旨在引导人们的社会建构活动,满足乡村振兴战略需求的关键在于职业教育服务如何重构乡村的生产与生活空间,如何从根本上与乡村居民的生产与生活产生切实的关联和积极的影响。

一是重构乡村的生产空间。一方面,应立足乡村产业发展的传统与特色,重视技术技能创新在乡村生产空间重构中的地位与作用。技术技能创新能够满足乡村产业发展创新的现实需要,为职业教育介入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机会。应强化对技术技能创新示范基地与优秀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宣传,以技能创新为荣,坚持以技术技能创新焕发产业增长点,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应以乡村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带动乡村生产空间重构。乡村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应转变服务理念与方式,主动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乡村社会的覆盖面、适应性与影响力,走向乡村社会生产一线,主动建立与农户、产业、片区及区域的生产合作,从而辐射整个乡村生产空间。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各级职业教育服务基地的聚合与衔接作用,形成点、线、面、区域纵横交错的有机服务网络,满足人们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

二是重构乡村的生活空间。一方面,应重视工匠精神培育在重构乡村生活空间中的作用。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并不仅仅停留在技术技能培训上,也担负着在乡村振兴中进行文化塑造的使命,尤其要在乡村社会中注重工匠精神的培育。工匠精神培育是乡村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的灵魂,应立足乡村产业发展特色,培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公开技术技能型人才认定程序、开展对技术技能型优秀人才的评选与宣传。其中,技术技能型人才认定应扎根乡野田间、扎根乡村社会,激励乡村居民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技能水平、弘扬工匠精神,形成崇实尚技的社会风气,从而服务于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另一方面,以促进高质量就业为导向重构乡村生活空间。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要助力乡村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生活品质提升,要融入生活、融入社区、融入区域,促进示范性乡村高品质生活社区、乡村高质量就业区域的建设与宣传,形成良好的生活环境与就业生态。

(二)增强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供给

高质量职业教育供给不是既定的、现成的,而是在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在与乡村互动中动态生成的,即“正是社会活动本身形成了社会空间”[23]。高质量职业教育供给不是统一的、标准化的,而是差异化的、特色化的,其根本在于满足乡村发展需求的特殊性。因而,高质量职业教育供给就是职业教育在乡村中建构高质量社会空间的过程。

一是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一方面,扎根乡村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适应性。乡村社会的现实需求是职业教育提高适应性的依据,只有重视职业教育与乡村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的良性互动,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职业教育服务与乡村振兴之间的有机融合。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职业教育应坚持面向乡村、立足乡村、为了乡村的服务理念,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在服务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的适应性。另一方面,明确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向度与程度,提升服务能力与成效。当前,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内生发展是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基本定位。职业教育只有在明确这一定位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激发乡村主体的能动性,尊重乡村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合理把握服务乡村振兴的程度,才能循序渐进地提升服务能力与成效。

二是将职业教育特色与乡村发展特色相结合。一方面,明确职业教育自身的类型特色。职业教育不是大而全的、整齐划一的普适性教育,而是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的、多样性的类型教育。因而,职业教育只有基于自身类型特色,才能对接具有适应性的乡村服务对象,有效服务乡村振兴,输出高质量的、适切的职业教育服务。另一方面,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与乡村特色化发展有机融合。在深入理解乡村产业特色、社会风貌与资源禀赋的前提下,职业教育要为乡村内生发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高适配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居民高质量就业。在促进乡村特色化发展的进程中,要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社会服务职能,通过社会服务实践反向促进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三)融入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

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空间正义关键在于建构协同发展的共生场域,将职业教育场域与乡村社会的生产场域、生活场域有机融合。故而,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重点在于融入乡村振兴的空间格局。空间格局并非一成不变的,“空间格局的生产和转化要借助不同种类的资本和劳动力所具有的五花八门的机动性。存在于这些机动性的必然统一当中的互补和对抗为生产、交换和消费产生出了一种不平均的、不稳定的、充满张力的地理景观”[24]。换言之,空间格局生产与转化的关键在于其背后多元主体构成的张力图景。在乡村社会的空间格局中,职业教育只有立足乡村需求与自身优势才能扎根于乡村振兴的实践场域,振兴乡村产业与文化,使人们回归对本乡本土的热爱,重返“大地的意义”[25]。因此,空间重构的过程也是职业教育融入乡村振兴的过程,为乡村社会提供人人皆可获得的教育机会,充分实现职业教育服务场域的公共性。

一是明确职业教育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公共性。一方面,阐明职业教育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定位。在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之际,乡村社会面临着从全面脱贫到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时代任务,职业教育在实现这一时代任务的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职业教育不仅要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还要继续为乡村培养扎根产业发展、社会发展与生态发展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在乡村中振兴产业、繁荣社会并保护生态,提升乡村的发展水平与吸引力,增强居民与乡村的紧密联系。另一方面,正确认识乡村发展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关系。乡村发展与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共同发展机遇。作为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类型教育,职业教育能够在服务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实现公共性,改善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转变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二是在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中建构协同发展的共生体。一方面,以服务乡村振兴为中心,建构区域职业院校之间的共生体。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不仅局限于单个职业院校与某一乡村社会之间的“点对点”式合作,还要以职业院校之间组团式合作的形式共同参与区域乡村振兴,基于“互惠的对称性的交往共生信念”[26],激发参与主体的活力,制定合作方案、实现优势互补,为乡村提供高质量职业教育服务,从而生成区域职业教育共生体。另一方面,建构职业院校、政府、行业企业、乡村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生体。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不是单一主体或部分主体可以完全胜任的,必然要求区域内甚至区域间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展,从而破解“城乡职业教育的二元割裂”,促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流动共享。在充分考虑乡村振兴中多元主体的发展需求前提下,应重塑职业院校、政府、行业企业、乡村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深度合作的协调机制,激发乡村振兴多元主体的热情与活力,以乡村振兴为纽带生成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共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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